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本文共12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召开的“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黔公通〔20xx〕1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交警支队党委成员
成 员:交警支队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三基办”,由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李荣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警支队相关科室抽派人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
以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明确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需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要把努力取得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总要求,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效果;要落实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把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警告的规定,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举止要求落实到位,使因交警执法引发的投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交警支队各部门要组织民警开展学习陈栋、郭小红等执法标兵的工作方法活动,主动研究上海交通管理“责任区”、杭州交警便民利民社区以及成都交警超市等管理和服务模式,并制定具体和性的任务分解时间进度表,明确阶段重点,全面铺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交警支队政治处牵头,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以突出实效为目标重点完成以下教育培训任务:
1、组织对民警开展执勤执法用语和指挥手势训练(4月底前完成);
2、以公安部105号令和有关工作规范为重点内容,组织一线民警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一口清”(4月底前完成);
3、对交管科科长、各勤务大队大队长、一线执法和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培训工作(4月底前完成);
4、对大队专职法制员和中队兼职法制员的全员培训(8月底前完成);
5、推选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评选标准,召开现场会推广示范单位经验(8月底前完成)。
(三)交警支队各大队、办公室、事故科、宣传科、车管所要因地制宜,坚持推进窗口“四化”措施(业务精细化、流程透明化、措施便民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
(四)交警支队车管所要以“抓服务,争创一等车辆管理所”为主线,对条件具备的车管站继续下放汽车类车管业务,并审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成全市驾驶考试场地的清理规范及社会考场的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车管办证大厅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社区、企业设立驾驶证换证点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年内完成对车管业务收费核查清理工作,逐步向社会扩展车管业务。
(五)交警支队事故科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规范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轻微交通事故互碰免责措施,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员制度;在有条件的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法庭,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六)交警支队法制科牵头,交管科及各大队配合对民警的执法活动开展调研工作,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确定轻微违法具体标准,强化执法效果;继续牵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执法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限期整改。
(七)交警支队监控中心要严格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标定,完善其使用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固定式监控设备设置地点。12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八)交警支队“三基办”和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交警支队各大队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和其他部门配合,积极化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城市交通管理、便民利民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交警支队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推进执法规范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交警支队各部门贯彻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以简报的形式公文传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2: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县公安局立足实际,创新举措,着眼于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出台一系列人才培养规划,实现“人才兴警”目标,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领导重视 局党委牢固树立“人才兴警”理念,以创建“学习型队伍”为契机,坚持用人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机制,营造重才、爱才、用才的良好局风。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基础上,着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强化高素质执法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全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近年来,该局有86名民警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在狠抓常规执法培训的同时,该局积极引导鼓励民警参加司法考试,为备考民警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保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局所有办案单位民警都能够主办办理各种刑事、治安案件,会做群众工作。
搭建人才平台 一是积极开展轮值轮训活动和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公安机关“送教到基层”等活动,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及局“土专家”为我局民警授课,切实提高全局民警现场综合应用警务技战术的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二是主动与有关单位和上级部门联系,挑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民警、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去年以来,该局选送刑事技术民警到自治区刑侦总队参加培训学习4人次。每季度举办一期培训学习,实现了干警全员培训。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警种民警的专业素质。三是“以赛促练”,通过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举办各类比武竞赛活动,激发广大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的热情。去年,先后举办了警务射击大比武、警务实战等技能大比武活动,同时我县联合白旗公安、县铁路警察开展了3次反恐演练,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安全防范演练,有力地提升了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执法能力和警务实战水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成为了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
建立人才奖励机制 为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该局以制度促规范,制订出台了《化德县公安局民警继续教育奖励制度》,对参加继续教育获得学历的民警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给予报销学费和现金奖励1万元。此项规定的出台,有效激发了广大民警跻身高层次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全方位地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的台阶,全局已有7名民警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通过以上多项举措的实施,我县公安局着力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成“民生警务”工程,打击、防范、管理、服务全面推进,进一步提高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水平。
篇3: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近日,省公安厅副调研员、督察队队长彭国清率督察组,在县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辰溪县公安局督导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展文全程陪同。
当天上午,督导组一行首先对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了实地检查。在检查完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设施、管理台账后,督查组又抽检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嫌疑人进出执法办案场所的全程录音录像。之后,督查组对全局涉案财物特别是涉案毒品、违禁品、贵重物品的流程监管和实物存放进行了细致抽卷比对。下午,督察组又检查了该局受立案、执法记录仪使用、枪库管理以及先锋派出所执法勤务等情况。
近年来,辰溪县公安局坚持改革问题导向,立足基层实战实效,以践行刑事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为抓手,紧盯影响执法质量的关键环节,创新执法监督模式,不断将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体系改革向深度推进。县法制大队跻身“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县公安局连续三年被评为湖南省、怀化市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督导检查中, 彭国清充分肯定了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抓好执法规范建设工作,彭国清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意识。全体民警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省厅关于规范执法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二要及时查漏补缺。要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检查,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措施、明确时限,补齐短板;三要做好迎检准备。要客观、全面展现辰溪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果,确保公安部检查组现场检查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篇4: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执法公信力。沁阳市公安交警大队以“两学一做”教育学习为契机,化理论为实践,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执法理念,提升执法素质。大队在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活动的同时,不仅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等等,同时还在执法能力建设上下功夫,把党章党规的学习与业务相关法律学习相结合,引导全体民警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在执勤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不断提高民警执法程序化和执法细节化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类复杂问题,树立高速交警的良好形象。
二、健全考核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大队从考核入手,激发民协警的活力,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大队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实施考评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数据和工作重心,用数据说话,用质量评判,客观、真实的评价每位民警工作实绩,使绩效考评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充分激发民警活力,深入挖掘民警潜力,促进大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方面,为切实推进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努力在民警队伍中营造“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自律意识。大队按照“缺什么学什么,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针对民警易犯、易错、易忽视的问题,采取一案一评、以案析法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民警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同时通过以查代训,查摆存在问题和释疑解难,启发民警,提高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对民警日常执法质量的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交通违法案卷审核把关、个案监督机制,定期分析执法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强管理,提升执法效率。一是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措施,完善执法执勤规范,自我监督,促进民警规范执法;二是开展执法技能培训,狠抓执法工作的细节和小事,熟练掌握和应用常用法律法规、执法业务技能,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三是充分利用执法装备,特别是规范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的使用,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篇5: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近日,XX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出台了。
指出,20xx年XX市局将从实际出发,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
明确,20xx年XX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八项任务即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切实加强全警教育训练;认真组织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研究制定各执法部门、警种执法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专职法制员制度;推行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健全案件执法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加大对一线执勤民警装备投入;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与此同时,还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落实单位及具体完成时间,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通过认真、扎实和创造性地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程度。二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从全市执法工作的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来谋划,走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发展道路。三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20xx年将采取六项措施,即:召开“一把手”述职会议,组织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开展日常工作统计和通报,每月不定期抽查基层所、队的案卷,全程实行督察督办,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四要分清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分析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本部门、本警种取得实效。五要畅通信息,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篇6: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经验材料
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经验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现有民警76人,事业单位工人36人,下设6个科室、4个中队。大队党总支有党员81人(其中民警党员60人,工人党员21人),下设9个党支部。担负着全市1200余公里道路,45000余辆机动车,近50000名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几年来,东港市交警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省、丹东市交警机关的热情帮助和指导下,凭着对党、对公安事业的忠诚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辽宁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纲要》,强化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努力塑造交警的良好形象,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跻身于全省交警系统的先进行列,受到上级充分肯定。
,大队被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授予全省交警系统唯一的“正规化建设示范大队”称号;连续三年被省总工会、省公安厅等五个单位授予“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服务示范优秀单位”、“人民满意标兵单位”称号;,大队被省公安厅授予“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先进集体”、“连续三年交通秩序整顿先进集体”称号;大队党总支多次被丹东市委授予“先进党总支”称号;至,连续六年大队被丹东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文明窗口单位”称号;连续七年被丹东市公安局授予“人民满意科所队”;荣立集体三等功4次,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下面我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一下我们在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一、转变观念,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思想理念
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是1987年由原来的交通监理所和公安交警队合并后组建的。由于当时的条件和现状所限,民警的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水平低下,“稀拉松”的现象较为突出,路检路查只知道撕票罚款,执法态度粗暴;对交通事故现场出警不及时,办案拖拉;办公条件简陋,装备落后;在执法中以管人者自居,以执法者自骄的特权思想膨胀,人民群众怨声载道,满意率低。
1995年10月,江泽民同志为济南交警题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之后,在全国迅速掀起了学习济南交警的热潮。大队决心以此为契机,以抓好正规化建设为突破口,彻底改变过去陋习,树立交警的新形象。
首先,我们大队一班人率先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公安机关是准军事化管理的纪律部队,交警是公安机关的最大窗口,如果没有管理的'正规化和执法的规范化,将直接影响队伍的执法形象,将大大降低各级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将失去执法机关的职能,长此以往将失去整体战斗力,溃之以溃。要改变交警的面貌出路在哪里?班子一致认为要从队伍的正规化抓起,强化“四化标准,即“行动军事化,内务统一化,着装规范化,卫生清洁化”。
其次,强化中层领导干部的正规化建设意识。为了改变中层干部的陈旧观念,大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实地考察和借鉴外地抓正规化建设好的做法,拓宽视野。先后由大队长带队到河北、葫芦岛交警部门进行考察学习,由教导员带领大队中层领导到济南交警学习,由副大队长带领中队长、指导员到大连市、庄河市交警考察学习,学习正规化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窗口服务的经验。通过考察学习引起了中层干部的共鸣,看到了自己的差距,更加坚定了抓好队伍建设的信心。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大队开座谈会,就如何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听取他们的谰言。
再次,在全大队民警中开展了“我当交警为了谁?”、“我为交通管人民,还是我为人民管交通”为主题的大讨论。通过讨论,澄清了模糊认识,使全体民警淡化了管的观念,强化了服务理念;摒弃了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树立了为民服务的意识;改掉了游击流寇式习气,把为民服务作为第一要务,达成了以优质服务赢民心,以良好形象获满意的共识。
二、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1、结合实际制定规范措施,实施全面考核。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大队借鉴外地交警好的经验,结合我们的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制定了《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正规化建设标准》,从班子建设、廉政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环境建设、内务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量化了具体标准,明确了从大队长到民警的各岗位责任制28项。同时制定了《民警道德纪律行为若干规定》、《内部管理规定》、《窗口服务规范》、《外勤民警执勤执法规范》等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这些制度的落实,大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细则,实行科室,中队对民警进行日考勤、周考核、月评比;大队对各科室、中队进行月考核,季评比,半年排一次名次。在考核中,实行了警务监督提示卡,对一般苗头性问题用警务监督提示卡进行提示,累计3次被提示的按考核标准或《丹东市局局规》扣分。
2、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改善条件,力争标准化建设。
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强装备器材和办公环境的硬件建设,立足设施建设力求标准化,管理力求配套规范化,对外力求形象化。从1995年以前固定资产不足1000万元,到现在的将近3000万元。相继投资近500万换建了大队办公大楼,并进行了绿化和美化;投资60万元,为3个公路交警中队兴建了各300余平方米均为二层楼的办公楼和“五小工程”,使中队实现了警营化标准;投资100余万元建立全省县级市中一流水平的集接警、监控、指挥、勤务管理、信息查询、通讯于一体的交通监控指挥中心;投资1500余万元修建了全封闭停车场和具有现代化标准的全自动机动车检测中心和驾驶员培训中心;投资60余万元建立了一站式一条龙车管业务大厅,以其公开、快捷为民办事受到赞誉;投资40余万元为车管、事故处理、政工、文秘、违章处罚及公路交警中队配备了微机,实现了办公微机化,建立了事故、车辆和驾驶员档案室,使档案管理更加规范;投资170余万元更新了执勤车辆,使全大队车辆总量达到了45台,保证了工作执勤用车;同时又投资30余万元,对警营进行了绿化、美化。20大队被东港市政府评为绿化、美化工作先进单位。另外,大队还建立了健身房,组建了蓝球队,群众体育工作多次被省、市、县体育局评为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3、统一规范,全警达到整齐划一。
在抓队伍正规化的建设中,班子成员坚持不讲客观,讲主观;不讲体制,讲机制;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到:着装与民警一样要求,打扫卫生与民警一样动手,整理内务与与警一样标准,值班值宿与民警一样到位,组织纪律与民警一样遵守。大队班子成员到科室中队,坚持从起居作息、穿衣戴帽、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理内务的点滴小事抓好日常养成,培养民警团结紧张、严肃活泼、行动统一、步调一致的顽强战斗作风。多年来,上下班实行打铃制,中午食堂就餐铃声未响没有一个人进食堂提前就餐;上下班实行统一考勤,民警无迟到早退现象;麻将、扑克、象棋远离了机关和基层中队,就连节假日、双休日和晚上值班时,从未有过在值班室打麻将、玩扑克、下象棋的现象。
三、以队伍的正规化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几年来,大队始终把抓正规化建设作为工作的重心,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始终坚持高标准的工作质量,高效率的工作作风,满腔热情的工作态度,以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真事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个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每一标准。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实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一是爱人民,解难点,强化形象服务。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塑造交警良好形象,看作是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全体民警中大力提倡形象服务。在机关中推行“五个一”服务,即:一接电话问好,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开水暖心,一句好话相送。在办公大楼门庭设置了办事指南,全员实行首接、首问负责制。在外勤民警中提倡纠正违章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开展人性化执法,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几年来,执勤民警在纠违时,遇到过多期违章者不接受处罚,动手撕扯民警的行为,有时把执勤民警警服扣子扯掉,有的抓伤民警的脖子,但为了维护交警形象,我们民警都能把握态度,不搞野蛮执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受到围观群众的好评,违章者受到群众的谴责,也受到了治安处罚。
民警坚持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树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的意识。大东中队指导员刘晓东,参警多年一直战斗在一线。在平凡的三尺岗台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群众誉为“为民排忧解难的好交警”。被丹东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大队常年坚持做好扶贫和献爱心活动,仅去年大队与6个“三扶”对象结成帮扶对子,76名民警每人与一名“三扶”对象结成对子,民警为其捐款39850元,为特困基金会捐款3500元,为儿童慈善一日捐捐款1300元。以来,全大队为帮扶对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约20余万元。
二是查民情,解疑点,强化警务公开。实行警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有利于公开、公正、公平执法,有利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因此,我们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坚持做到“三必、四快、五公开、一透明”。“三必”即: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求必应;“四快”即:出警快、现场勘查快、责任认定快,处理结案快;“五公开”即:公开办案程序、公开责任认定、公开事故调解、公开对责任者处罚、公开收费标准;“一透明”即:建立事故公开听证厅和调解厅,允许当事人家属、亲属参加听证,坚持办案透明度。几年来,在事故处理工作中没发生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在车管工作中,建立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的业务大厅,把办理车辆业务、办理驾驶证须知、收费标准、业务流程、服务承诺用大型电子显示屏和公示板向群众公开,每年办理各种车管业务3万余件(次)做到了件件无差错。
在违章驾驶员处罚中,建立了执罚站,实行执罚分开,把违章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向群众公示,从而杜绝了乱罚款,处罚随意性的问题,达到了一视同仁、公正、公平处罚的目标。
三是帮人民,闪亮点,强化便民服务。针对各科室、中队的岗位特点,大队制定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和《窗口单位服务规范》,普遍提倡大事小事认真办,能力事情马上办,疑难事情尽力办,特殊事情上门办,一切事情依法办。中队普遍建立服务站,备有急救物品和简易修车工具等,窗口单位做到“六有”,即:有办理业务流程图和须知,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板,有桌椅笔墨,有饮水设施,有咨询台,有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在事故处理中,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由等当事人上门结案为主动登门结案。每年对那些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登门结案30余起,受到群众好评。
在车管工作中,大力推行微笑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专递服务。对企业生产用车实行上门检验,每年为红星集团、二运公司、大鹿岛等十几个单位上门检车300余台;每年为偏远地区两轮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登门上牌照800余台,登门为驾驶员考试20次、3000余人。
在外勤民警中实行对持有“平安卡”的大型国有和私营企业的生产车辆以及外商来港投资车辆,一般违章以教育为主,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严重违章按简易程序处理;对外埠车辆因道路不熟造成违章,教育后,执勤民警负责引路护送。
四是信人民,找缺点,强化群众监督。为使各项工作得到群众和社会有效监督,大队设立了警务公示板,把全体民警的照片、职务、具体单位向群众公示,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向社会公布承诺和投诉及举报电话。制定了对群众举报处理规定:凡是群众举报民警服务态度存在问题,一经查实,第一次予以黄牌警告,第二次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按《局规》扣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第三次送市局培训班培训并列为不适应民警。通过抓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和内部管理,使民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维护集体荣誉正气浓厚,六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大队和交警中队每年坚持召开1-2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乡镇领导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各科室根据业务的特点走访共建单位、有车单位、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村等,诚恳征求意见,扎实改进工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予以解决。
以上是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在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具体做法,与其他单位相比还有很多差距。我们有决心,按照全国“二十公”、省“十九公”要求,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审视自我,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我,坚持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高标准,为把东港交警建设成一支高素质的、过得硬的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推荐]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经验材料
篇7: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查报告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操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二、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警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警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警教育列入公安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公安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将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重点定位在法律和纪律条规难以调整的对象上;行政首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部门实施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局长办公会确认过错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确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做深化公安改革、规范民警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五)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以科学的发展观规范权利的使用,加强对权利的监管,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罚和变相处罚等可能发生的腐败和违法犯罪现象。第二,规范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资金运转、开支审批均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定期岗位轮换和离任审计制度。坚决取谛小金库,制止乱收费,确保执法权利的正确履行。第三,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要根据岗位特点,严格选拔德才兼备人员,坚持把好用人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等方法竞争上岗。建立用人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法制教育,构筑全方位预防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坚实主体和遏制氛围。第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权力过于集中,往往容易导致职权被滥用或滋生职务犯罪,建立权力运行分解机制,查办案件责任制。推行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
篇8: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查报告
【摘要】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操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二、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警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警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警教育列入公安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公安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将“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重点定位在法律和纪律条规难以调整的对象上;行政首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部门实施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局长办公会确认过错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确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做深化公安改革、规范民警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五)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以科学的发展观规范权利的使用,加强对权利的监管,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罚和变相处罚等可能发生的腐坏和违法犯罪现象。第二,规范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资金运转、开支审批均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定期岗位轮换和离任审计制度。坚决取谛“小金库”,制止“乱收费”,确保执法权利的正确履行。第三,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要根据岗位特点,严格选拔德才兼备人员,坚持把好用人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等方法竞争上岗。建立用人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法制教育,构筑全方位预防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坚实主体和遏制氛围。第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权力过于集中,往往容易导致职权被滥用或滋生职务犯罪,建立权力运行分解机制,查办案件责任制。推行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 (四)将“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重点定位在法律和纪律条规难以调整的对象上;行政首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部门实施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局长办公会确认过错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确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做深化公安改革、规范民警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五)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以科学的发展观规范权利的使用,加强对权利的监管,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罚和变相处罚等可能发生的腐坏和违法犯罪现象。第二,规范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资金运转、开支审批均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定期岗位轮换和离任审计制度。坚决取谛“小金库”,制止“乱收费”,确保执法权利的正确履行。第三,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要根据岗位特点,严格选拔德才兼备人员,坚持把好用人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等方法竞争上岗。建立用人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法制教育,构筑全方位预防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坚实主体和遏制氛围。第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权力过于集中,往往容易导致职权被滥用或滋生职务犯罪,建立权力运行分解机制,查办案件责任制。推行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
篇9: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以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情况
20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基础性工作,贯穿于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注重更新执法理念,打牢规范执法思想基础
几年来,我们坚持把更新执法理念贯穿规范执法活动的始终,切实提高广大检察人员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认真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强化对法律监督职能的认识,引导检察人员树立与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苏建设相适应的执法观,在司法实践中自觉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并重。二是扎实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和“更新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能力”专题研讨,教育引导全省检察人员自觉克服执法中的陈旧观念和模糊认识,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以公正司法为核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等四种司法理念。三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举办法治理念报告会、辅导讲座等专题培训464次,广泛开展“析案明理”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严格依法办案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全省检察人员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不断更新,为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矗
(二)认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从5月开始,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治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一是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六个办案部门作为查摆重点,集中三个月时间深入系统查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年以来办理的无罪判决、作撤案处理、捕后不起诉等案件开展专项排查,对涉检上访案件进行逐个摸底和复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放征求意见函2万多份,召开座谈会500多个,走访3000多家单位,复查案件6000多件,通过自下而上的排查,共梳理出执法不公正、为检不清廉、执法不文明、监督不到位等七个方面40多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二是认真解决不规范执法的突出问题。对查摆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不规范执法的突出问题。推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慎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规范赃款赃物处理、保障律师会见当事人等四项举措,防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开展集中解决涉检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推行检察长巡回接访制度,建立“涉检信访案件绿色通道”,维护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结越级访、上访老户和赴省进京上访案件397件,其中息诉罢访的362件,占91.2%。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案件,适时向侦查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对刑讯逼供问题开展专项侦查监督,促进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办案。认真试行派驻看守所、监狱、劳教所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四个工作流程”,规范监所检察工作,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超期羁押问题,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密切配合,组织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共纠正超期羁押81人次。依法清理和规范涉案款物的处理,对扣押的涉案款物,区别情况,依法处理,该上缴的上缴,该返还的返还,共清退扣押款物合计人民币1270万元。
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在查摆和整改的基础上,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专项整改的重点环节。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共废除不合时宜的制度550项,修订880项制度,增订了930项新的制度和措施。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的意见)、(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中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理工作的意见)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有关工作规范文件649个,使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置于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
(三)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积极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以完善办案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执法规范化体系,努力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推行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考评。为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不严格执行程序、执法随意性等突出问题,20,省检察院在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用半年时间,几经修改,制定了15万余字的(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形成了全省统一、涵盖全部业务工作的办案流程和考评标准。针对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各级检察院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确保两项制度落到实处。首先是抓学习培训。将流程和考评办法下发给每位干警,做到干警人手一册。通过举办培训班、巡回讲座、网上教学、辩论赛、闭卷考试等形式,使每一位办案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办案流程。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流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8月,各地普遍进行了自查,省检察院对南京等四市检察机关进行了抽查,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年底,省检察院又从全省检察机关抽调70余名业务骨干,从办理的10万多件案件中随机抽出8类1300件案件,集中进行质量考评,深入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讲评,督察纠正。试行一段后,根据办案实际,对流程和考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于5月在全省检察机关正式实施,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了强力推进、自觉入轨的新阶段。
二是创新规范执法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将处理涉检信访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探索建立了“涉检信访息诉和解”、“检察环节刑事和解”以及“民事申诉执行和解”等“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机制创新实现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的规范发展。加强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建设,深化初查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职务犯罪线索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构建侦查基础信息查询平台,不断增强侦查办案工作的规范化。推行批捕、起诉案件分类审查、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查手续,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程序。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探索开展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工作,采用上下级检察院会审案件等方式,提高抗诉案件质量。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和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支持起诉方式。与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等单位加强联系,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查询、备案审查等工作机制。规范立案监督的渠道,与省整规办、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建立健全和规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
三是依靠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积极开展网上办公、办案工作,促进执法的规范化和管理的科学化。开发检察应用软件,将办案工作流程软件化,使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网上操作流程,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管理、适时监督和质量控制。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网上办公应用的有68个单位,开展网上办案应用的有64个单位。通过推进信息化,有效解决了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减少了人为因素,提高了办案质量,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
(四)强化督察检查,推动制度规范落到实处
针对执法规范化制度、执法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督察检查,认真落实执法责任,确保法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一是加强对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了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等机构,规范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案、告知、开具法律文书、扣押物品管理等工作。推行办案回访制度和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增强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制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建立“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即下级检察院决定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决定立案、监视居注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强化执法专项督察检查。成立专门的检务督察机构,强化对执法各环节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检察权的运行。针对执法中的主要问题和重要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2013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专项立案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等专项监督和检查20多次。今年以来,我们又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4项专项工作;组织各省辖市检察院对20以来办理的2345件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260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找出执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和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制定目标岗位责任考评办法,对各个执法环节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分解细化办案人员、部门责任人、主管领导的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通过明察暗访、接受举报、当场纠察和深入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督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办案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20件28人违法违规办案进行了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依法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检察权的规范正确行使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强化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1654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转交的案件801件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784次,召开座谈会1875次,主动征询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聘请2830名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和检风监督员,有效发挥他们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决策咨询作用,促进检察权的规范正确行使。今年七月,省人大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徐州、苏州、南通三市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八月份,省检察院邀请部分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对宿迁、淮安两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各地根据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聘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的正确行使。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范围,积极开展对超期羁押以及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五种情形”的监督;探索实行约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回访考察等制度,提高监督质量。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216名,共监督“三类案件”930件,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42件,检察机关已采纳14件;监督“五种情形”127件。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执法水平,促进了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
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办案原则、办案程序和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执法透明度。拓宽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省检察院和26个市、县检察院建立了定期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向社会适时通报检察工作部署和一些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方便群众监督。有80个检察院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开辟了检察专版专栏,有50个检察院在互联网上设立网页,有101个检察院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或自动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有关信息。
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一些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执法办案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形成了服务大局有新举措,检察业务有新业绩,检察改革有新突破的良好局面。一是办案质量逐年提高。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率逐年降低,起诉后有罪判决率逐年提高;捕后不诉率全国最低;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率由的0.4‰下降到目前的0.1‰,案件质量位居全国前列。二是规范化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争先进位。超期羁押和涉检进京上访案件数量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均为全国第一。三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数量逐年下降。年,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初信初访线索比2013年下降了30.68%。四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2013年以来,全省共有80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张家港市检察院、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分别荣获第一、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称号,通州、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检察队伍中涌现出了顾晓生、汤在勉、李文明等一批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先进典型,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良好风貌。
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检察机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执法方式简单粗糙,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影响了执法办案的效果。二是一些地方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以及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仍有发生,有的甚至边整边犯,特别是今年6月赣榆县检察院发生了少数干警办案中严重违法违纪致嫌疑人死亡的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三是规范执法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多人手少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苏北地区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严重不足,信息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有的地方仍然实行办案经费与上缴赃款挂钩,导致一些检察院容易受利益驱动办案,影响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
对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对赣榆县检察院少数干警严重违法违纪致嫌疑人死亡的'犯罪案件,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和要求,正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目前,四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追究刑事责任,下一步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为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省检察院决定用两个月时间,在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深入排查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8月下旬,省检察院领导带队,分四个组到各地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范执法检查和主题教育取得实效,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安排和打算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一项长期自身建设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抓紧、抓实、常抓不懈。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树立检察队伍公正严明、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省检察院和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继续开展以案析理活动,不断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夯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争创活动,大力学习和宣传规范执法先进典型。进一步强化广大检察人员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切实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当作一项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效率工程”,促进检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阳光工程”。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针对规范化制度执行和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加大检务督察和案件质量考评的力度,确保依法规范办案。省检察院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年底组织案件质量考评。积极推行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引导和激励广大检察人员自觉严格规范执法。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侦查权的行使。明确和完善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的职责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对无视制度规范,违法违规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三)着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用信息化手段支撑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网上办公、办案工作,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办案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丰富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平台、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和检察机关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办案提供有效服务。
(四)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和基层建设,夯实规范执法的基矗把规范执法的重点放在基层,切实加大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严格侦查人员的资格条件,未参加培训或培训后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严禁直接办理案件。完善基层检察院考核评价模式和指标体系,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检察工作特点,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经费保障体制。推动(关于制定全省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水平。及时解决人员编制短缺和检察人员断层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建设,增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为规范执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保障。
(五)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条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转办的案件和事项,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篇10: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
一、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在制度建设上求突破。
县上相继出台实施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细则、水资源配置方案、以水定电以电控水管理办法、地下水计量控制设备管理办法,水票使用管理办法、行业用水定额、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正在修改完善水权交易制度、水资源管理办法、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节水基金管理办法、城市污水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水器具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节水责任考核办法等配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水资源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改革水权水价制度,在水资源管理机制上求突破。
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全县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两套指标控制体系已基本建立。从年全县制定并实施水资源配置方案以来,已将水权分行业逐级分配到户,基本明晰了初始水权,并建立和完善了乡、村、社、井四级水权明晰台账,年全县共配置水量5.8亿立方米(地表水1.75亿立方米,地下水4.05亿立方米),较年实际用水量6.86亿立方米削减1.06亿立方米。推行水票制度,用水户凭水权证分配水量,以用水小组为单位按轮次购买水票,用水户先购票,再按规定程序进行引水和取水。强化水电共管措施,严格执行水电部门下管一级管理办法,把以水定电、以电控水、凭票供水、刷卡取水作为水资源管理的重点。逐步明晰县城用水户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超量加价。推行智能化管理,全县计划保留的6290眼机井全部安装智能化计量控制设备,通过加强智能化设备的运行管理,配套完善设备和运行维护办法,加强技术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用水户操作技能培训,使取水程序和用水行为进一步规范,目前,各乡镇都能严格遵守“用水户提出申请→协会核对加注意见→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复→水管单位确认后出售水票和刷卡充值→供电所依据水票向用水户供电→用水户刷卡取水”的取水程序,水管单位包村包社职工逐月逐井进行用水量和用电量的登记,实时监控每眼机井逐轮次的用水情况,加强用水的过程性控制。积极改革田间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符合县实际的田间工程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的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行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工程管理办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效运行机制,不断降低运行管理成本,提高工程运行效率和效益。针对流域重点治理环河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工程管理,县政府专门印发了环河灌区田间工程后续管理办法,确保已建工程的高效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
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用水结构优化上求突破。
以水定产业、以水定规模、以水布局经济社会发展,从提高单方水效益和节水增收为出发点,推行“三压三扩”措施,大力压缩传统农业,扩大阳光产业;压缩高耗水作物面积,扩大节水高效型产业;压缩农业人口,扩大非农产业人口。种植业方面,压缩相对耗水多的粮食作物比重,年,粮食作物面积由年的28.6万亩调整到23.2万亩,减少了近20%;大力发展棉花、茴香、葵花、中药材等节水型高效经济作物,低耗水高效作物种植比例明显增大,达到70%以上;大力发展以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农业,全县已累计建设日光温室1亩;着力发展沙产业,在风沙沿线退耕还林沙化区,推广梭梭、红柳人工集约化栽植,接种药用价值和经济价值较高的肉苁蓉;努力形成温室和粮食、棉花和茴香、药材和饲草三个三分之一的产业格局。按照抓养殖大户、建养殖小区,抓品种改良、建防疫体系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草畜产业,把草畜产业变成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加强城市废污水治理和排放控制,做到达标排放,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实现清洁生产。分年度制定关井压田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关井压田区域,严格按照申报、核查、确认、公示、关闭、验收、建档等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坚定不移地推进关井压田工作,已累计关闭机井1698眼,压减农田面积24.65万亩;结合水资源配置方案的落实,实际农田配水面积已由102万亩压减到年的74万亩,压减幅度达27%。
四、推广综合节水技术,在节水方法措施上求突破。
积极推广各种综合节水技术。从农业方面讲,县上先后实施了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日协贷款节水灌溉、流域重点治理环河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及其它灌区的.节水改造工程,同时县政府每年下达300~600公里的渠道衬砌任务,近三年累计衬砌骨干渠道30.88公里,衬砌斗农渠及农井渠等田间工程1364公里,安装低压管道386公里;坚持高效节水技术和常规节水技术相结合,示范滴灌、管灌等高效节水技术面积4.45万亩,小畦灌、垄沟灌、覆膜灌等常规节水技术已基本普及,小畦灌面积达到40万亩,垄沟灌面积达到15万亩,覆膜灌面积达到50万亩;改变传统的灌水方式,采用一膜两用免耕技术、干播湿出栽培技术等,湖区推广一膜两用免耕技术面积达到4.8万亩,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地采用干播湿出栽培技术,去掉储灌用水从而减少一次灌水;积极采取科学的灌溉制度,通过推迟头水时间,尽可能延长灌水间隔时间,从而减少灌水次数,有效降低作物生育期灌溉定额,今年全县小麦、玉米、瓜类、辣椒、洋葱等作物与去年相比至少要少灌一到二次水;大部分群众在浇灌过程中,改变了以往的大块串漫灌的灌水方式,想方设法浅浇薄灌,打消以往的狠水思想,最大限度的降低灌水定额。坚持生产节水和生活节水相结合,在强抓生产节水的同时,不放松生活节水,在大坝文二村、薛百宋和村等地示范了以安装计量设施、改造节水器具、集雨及废水收集利用等家庭生活节水技术,探索农村生活节水的模式,群众节水意识普遍提高。城区针对居民生活、机关单位和工业企业等,实施节水器具改造、分户计量和水表出户改造、给排水管网改造、城市污水处理、集雨和废水回用、街道绿化滴灌等节水改造工程,有效提高了城区群众的节水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各项综合节水措施,年全县共削减地下水开采量4400万立方米,年再削减5000万立方米;年,农业斗口井口亩均配水定额下降到542立方米,人均配水面积控制在3亩以内,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下降到95立方米,预计较年可再削减地下水开采量8000万立方米。
五、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在参与式管理上求突破。
全县以村为单位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245个,全部进行了会员登记,办理了注册手续,制定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发放会员证书,并积极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各乡镇均与村级用水者协会签定了工作目标责任书,村级用水者协会又与用水户签定了用水管理协议,使协会在参与水权分配和监督水票运行、执行用水计划、管理田间工程、协助水管单位推广节水技术和征收水费、宣传国家的水利法规政策、教育和指导用水户节约用水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发挥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主体作用,稳步推进用水户参与式管理,在健全完善协会章程、选举办法、工程、用水和财务管理制度、会员公约、水事纠纷协调仲裁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县政府对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职能职责做了进一步明确,给协会负责人员预算了工资,预算补贴协会运行经费,制定印发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按照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将协会负责人员的工资报酬与工作任务挂钩,通过对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充分调动用水者协会的积极性。整体上讲,协会能按照“一事一议”和“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民主讨论解决水权分配、用水管理、工程管理、节水技术推广中的具体事宜,为全村的用水户和水管单位服务,尤其能严格落实水票运行制度和逐轮次控水措施,逐步规范用水程序,妥善化解用水户之间的水事矛盾,基本实现了公众参与的目标。协会的组建运行,为辖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节约保护和田间工程的高效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群众的节水意识和参与意识普遍提高,用水程序日趋规范。
六、多方筹措资金,在项目建设上求突破。
近年来我县把抓项目建设促发展作为载体,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吸纳各方资金,尤其是增加水利工程建设和设施农业的投入,改善农民的生活及生产条件,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单位面积的用水效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节水促发展的意识。有计划、有重点地筛选项目,切实做好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多渠道、全方位争取项目,力争生态建设与保护、灌区节水改造、水资源保护、水资源配置保障工程等一批影响大、效果好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全力以赴实施好已批准的灌区节水改造、水资源保护等项目,以项目为支撑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年以来,全县重点建设了以下项目,一是实施了红崖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年四个年度项目,衬砌骨干渠道35.507km,完成投资2631.0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70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931.09万元。二是实施人饮安全项目,年四个年度项目,建成供水工程15项,使6个乡镇的50个行政村、5.6543万人的饮水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标准,完成投资238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602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784万元。三是实施日协贷款节水灌溉项目,衬砌渠道397.73km,配套滴灌0.07万亩,配套管灌0.85万亩,完成投资4905.62万元,其中日元贷款2411.92万元,国家投资609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884.7万元。四是实施渠道衬砌工程,县政府每年下达300—600公里的渠道衬砌任务,年四年累计衬砌各类渠道2376.6公里,完成投资6712.22万元,全部为群众自筹。五是实施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项目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环河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面积5万亩,其中渠灌1.9万亩,管灌2.75万亩,大田滴灌0.15亩,日光温室滴灌0.15万亩,安装地下水智能化计量设施620套,目前工程已全面竣工,完成投资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815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202万元;红崖山灌区节水改造年度工程共批准7个分项可研报告,计划改建骨干工程65.913公里,其中总干10.313公里,干渠28.1公里,支渠27.5公里;实施田间节水面积10.78万亩,其中渠灌3.75万亩,管灌0.8万亩,大田滴灌5.45万亩,温室滴灌0.78万亩,安装地下水计量设施1091套,总投资2220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万元,地方配套的群众自筹2220万元,目前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进展顺利;红崖山灌区节水改造年度工程项目初设已批复,正在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六是实施节水示范、民办公助、抗旱防汛等项目,年以来共完成投资949.0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36万元,省级配套188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525.06万元。七是争取一些补助项目,年,将外调水水费补贴项目列入省级财政预算,每年补贴民调调水水费补贴600万元,已累计到位1200万元;年,全县关闭机井被省财政列入补助范围,年前关闭的1004眼机井已到位补助资金1163.55万元,年关闭的694眼机井补助资金正在报批审核中。
七、创建节水模范,在节水实效上求突破。
为落实温总理来民讲话精神,年3月3日,全县召开了万人参加的创建全国节水模范县和防沙治沙示范县誓师动员大会,全面开展创建全国节水模范县活动,对创建全国节水模范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万人进行宣誓:“我愿积极投身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牢记总理嘱托,发扬精神,节约用水,保卫绿洲,防沙治沙,建设家园,为创建全国节水模范县和防沙治沙示范县而努力奋斗,决不让能成为第二个罗布泊。”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尤其是水资源配置、灌区节水改造、设施农业建设等重点措施成效显著。做为创建节水模范县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节水模范县城创建活动,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即一个响亮的节水城市口号、一套完善的节水城市制度、一批先进的节水城市工程、一个新颖的节水城市形象、一批高效的节水城市亮点、一批醒目的节水宣传载体),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坚持约束与激励、行政与经济、法律与科技同时抓,依法管水、科学配水和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水资源公众参与体系和高效利用体系;以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加快改造城区供水管网,降低漏失率;启动城市居民家庭分户计量设施安装工程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节水器具改造以及计量设施安装工程;以节水宣传活动为载体,扩大创建活动的公众参与面,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城区居民牢固树立节约用水观念,使节约用水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目前节水器具改造、分户计量和水表出户、街道绿化滴灌等工程进展顺利,示范点建设已初见成效。
篇11:税收执法行为规范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税收执法行为规范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内容提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证。税收执法规范与否,不仅关系着纳税人的利益,而且也是衡量税务部门执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阜宁县地税局建局以来,坚持依法治税,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当前税收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与依法治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阻碍了依法治税进程。笔者对此进行了有关探索和分析,并提出了较为可行的措施与建议。
1994年国家推行“分税制”改革,在省级以下实行国、地税机构分设。各级地税机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强化税收征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赞誉。
一、构建“法治型税务”的实践
依法治税是税务的灵魂,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阜宁县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9月21日,下设7个职能科室,7个派出税务分局,1个稽查局,负责对全县范围内12个地方税种和社会保险费及地方基金(费)的征管任务。成立10多年来,围绕“创三型税务,建和谐地税”的主题,坚持以“依法治税是准绳、完成任务是天职、队伍建设是根本、高效服务是保障”为要求,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税收业绩和社会效益。主要做法有:
(一)深化政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阜宁地税自6月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政务公开以来,通过政务公开栏、地税网站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向社会公布文明办税相关内容,保障纳税人对税收管理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并向社会各界郑重做出“八项承诺”,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增加透明度;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实行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杜绝重复检查;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和“六条禁令”,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立社会评议税收执法制度,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坚持依法治税,做到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约束。通过推行公开办税,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几年来,阜宁地税坚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取信于纳税人,实现了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的良好效果。
(二)规范税收执法,推行优质服务。以办税服务大厅为载体,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开设“绿色通道”,实施“阳光工程”,搭建高效的纳税服务平台,创建服务品牌。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提供预约服务和纳税提醒服务,对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设置全功能的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式”服务。对所有个体业户的定税情况进行公示,大大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实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和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提升纳税服务层次。开展严格的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依法行政,首先要求税务人员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阜宁地税深入开展“学习型”税务建设,通过认真组织党纪政纪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开展权力观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以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观念;开展全员《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培训和竞赛,树立干部职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宗旨意识;通过开展评选“最佳办税人员”、争当“业务能手”、岗位练兵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人人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大局意识。目前全系统95的税务干部已通过自学和成人考试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有30多名同志还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书。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与约束,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着眼点,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根本。阜宁地税认真落实“两权”监督制约的各项措施,严格各项行政审批制度,完善税法公告制度,坚持税务检查廉政公示制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软件。在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同时,加强税务人员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岗位执法效能。通过向社会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开展连环监保,有效地促进了税务人员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
(五)加大稽查力度,规范税收秩序。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是强化依法治税的关键环节。阜宁县地税局积极推行“一级稽查”机制,加大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破获了一大批涉税违法案件,有力地震慑了涉税犯罪分子,为国家挽回了损失,净化了税收环境。在税务稽查环节,建立了“选案不稽查,稽查不审理,审理不执行”的制约机制。建立了税务案件举报中心,公开举报电话,落实对举报人的保密和奖励制度;并将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增加威慑力。三年来,阜宁地税稽查局累计查补入库税款、
罚款4000余万元,一次性补税罚款10万元以上的44件,依法移送案件7起,破获特大制假、贩假发票案2起,3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就在今年,我局成功又破获一起涉案金额4000万元的特大贩卖假发票团伙案。规范的税务稽查促进了我县地方税收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六)强化税法宣传,落实优惠政策。以每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日常培训与专项辅导相结合,不断拓展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使全社会守法意识和税收法制意识显著增强,促进了全县“诚信纳税、诚信经营”氛围的形成。阜宁地税开展了“税法八进”宣传、“大手牵小手”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等活动,其中走进校园、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的做法获国家税务总局肯定,产生了广泛影响。还通过编发《地税简报》、《税政摘报》、《税案摘报》在组织收入、加强征管、改进服务等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赢得领导的支持,争取的主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主动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上半年,为5户环保新型材料、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办理了企业所得税减免34万元,并审批资产损失24户、税前扣除金额324万元,税前弥补亏损152户、弥补额4387万元。同时,积极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截止目前,累计为551名下岗职工办理减免税手续,累计减免税收290余万元。通过认真执行减免税政策,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纳税“绿色通道”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了企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给阜宁地税带来了勃勃生机。“十五”时期,阜宁地税连续5年超额完成任务,五年税收总量突破13亿元,每年的增幅均在25以上,位居盐城市前列。阜宁地税局也被率先步入“省文明行业”,局党总支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人事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被盐城市委确定为“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典型”,5年中获得各级表彰奖励100余次。在全县开展的群众评议机关中连续2年获得执法类行风评议第一名。
二、当前税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税制”改革10多年来,地方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税收执法状况明显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人治”干预执法。在税收执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情扰法等“人治”干预执法的现象,地方政策代替税收法律、越权减免税的问题时有发生。在税收处罚中,来自政府官员的干预和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应接不暇。
(二)滥用职权随意执法。有的税收执法人员,在行使税收权力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处理有自由裁量权的税收执法事项中,个人价值判断标准、感情取向替代法律的标准和取向,执法随意性大,容易出现滥用职权收“人情税”、“关系税”、“态度税”等问题。
(三)漠视执法程序。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往往为了税收任务的完成,不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导致程序违法。
(四)执法趋利明显。一些基层政府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税务机关实行税收收入与经费、奖励挂钩政策,甚至执法“派任务”,罚款“下指标”,导致税收执法中的重收入轻管理、以罚代刑、乱征滥罚。
三、执法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一)执法思想落后。为数不少的执法人员为追求效率而轻视程序,认为执法要快,否则将贻误时机影响执法效果。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所谓的“快”则成了“执法简单化”的代名词,即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告知的不告知;应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却以罚款缴款书来代替;应按偷税予以罚款的,担心执行比较麻烦仅以补税收场。
(二)税收法规政策不健全。税收立法存在法规层次低,法制不完善,法律“盲区”多等问题。当前一些税收法规政策,一方面存在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与同级税收文件相矛盾的现象,且在新旧税收法规政策的衔接适用上规定不明确,给实际征管带来不少难题;另一方面税收政策变动频繁,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执法人员难以及时调整和适应。
(三)税务人员整体执法水平不高。税收执法专业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而部分税务人员又缺乏危机意识,平时不注意业务学习,不能及时适应新时期税收需要,从而造成执法时误解、曲解、肢解税法或忽视程序引起执法偏差。
(四)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税务实践证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是整个执法责任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责任追究或进行“隔靴搔痒”的追究,执法责任制将难以收到良好成效,执法水平将得不到根本提高。目前,大多数的责任追究仅限于警告或扣发奖金,对执法过错人和其他执法人员的震动并不大,影响了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效果。
(五)个别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现象仍然存在。
四、规范执法行为的相关建议
(一)重塑税收法治观念。长期以来,部分税务人员在对依法治税的认识和执行上存在偏差,片面认为“治税”就是治纳税人,只强调怎样把别人管好,却不注意管好自己人,管好手中的权,形成只治“民”、不治“权”的局面。要解决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执法不规范、执法随意性过大等问题有相当部分都是滥用、错用执法权引起的,因此,依法治税实际上是一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革命”,不仅要“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内”,“治内”的重要内容就是“治权”,即制约税收执法权。
(二)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要提升税收实体法的法律级次,完善流转税制,统一所得税制,保持税收法规政策的稳定性,便于广大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保证地方可用财力。对于国、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范围、税收优惠政策等原则问题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增强权威性、严肃性,避免随意变动、朝令夕改。
(三)强化内部执法监察。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是税收法制化管理的法律基础。监督制约机制对于规范和约束税收执法权力,保证权力的正确、合法、有效行使,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通过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来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同时,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要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从执法权行使中问题较多或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岗位入手,从监督的薄弱环节、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方面入手,进行重点监督。从目前税收执法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看,征收环节主要应对税款的征收、入库、上解、提退方面,管理环节主要应对发票管理、停歇业户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稽查环节主要应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程序及税务行政处罚等进行重点监控。
(四)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税务机关作为依法治税的主体,必须带头遵法、守法、执法,加大法制培训投入,在培训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加强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推行岗位素质达标工程,督促广大税干重视和加强执法方面的自我教育,提高岗位技能,增强依法办税、严格执法的观念和能力。二是加快税收征管改革步伐,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新模式,用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税收服务公示制,扎扎实实搞好文明优质服务,密切征纳关系,树立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执法监督是确保行政执法规范严明,有效预防执法腐败的重要手段,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执法监督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要热忱欢迎各级人大对税务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经常与各级人大保持联系,并积极听取人大、政委的意见和建议,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和改进税务。通过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使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税收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罚款4000余万元,一次性补税罚款10万元以上的44件,依法移送案件7起,破获特大制假、贩假发票案2起,3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就在今年,我局成功又破获一起涉案金额4000万元的特大贩卖假发票团伙案。规范的税务稽查促进了我县地方税收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六)强化税法宣传,落实优惠政策。以每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日常培训与专项辅导相结合,不断拓展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使全社会守法意识和税收法制意识显著增强,促进了全县“诚信纳税、诚信经营”氛围的形成。阜宁地税开展了“税法八进”宣传、“大手牵小手”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等活动,其中走进校园、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的做法获国家税务总局肯定,产生了广泛影响。还通过编发《地税简报》、《税政摘报》、《税案摘报》在组织收入、加强征管、改进服务等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赢得领导的支持,争取的主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主动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2006上半年,为5户环保新型材料、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办理了企业所得税减免34万元,并审批资产损失24户、税前扣除金额324万元,税前弥补亏损152户、弥补额4387万元。同时,积极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截止目前,累计为551名下岗职工办理减免税手续,累计减免税收290余万元。通过认真执行减免税政策,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纳税“绿色通道”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了企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给阜宁地税带来了勃勃生机。“十五”时期,阜宁地税连续5年超额完成任务,五年税收总量突破13亿元,每年的增幅均在25以上,位居盐城市前列。阜宁地税局也被率先步入“省文明行业”,局党总支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人事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被盐城市委确定为“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典型”,5年中获得各级表彰奖励100余次。在全县开展的群众评议机关中连续2年获得执法类行风评议第一名。
二、当前税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税制”改革10多年来,地方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税收执法状况明显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人治”干预执法。在税收执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情扰法等“人治”干预执法的现象,地方政策代替税收法律、越权减免税的问题时有发生。在税收处罚中,来自政府官员的干预和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应接不暇。
(二)滥用职权随意执法。有的税收执法人员,在行使税收权力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处理有自由裁量权的税收执法事项中,个人价值判断标准、感情取向替代法律的标准和取向,执法随意性大,容易出现滥用职权收“人情税”、“关系税”、“态度税”等问题。
(三)漠视执法程序。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往往为了税收任务的完成,不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导致程序违法。
(四)执法趋利明显。一些基层政府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税务机关实行税收收入与经费、奖励挂钩政策,甚至执法“派任务”,罚款“下指标”,导致税收执法中的重收入轻管理、以罚代刑、乱征滥罚。
三、执法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一)执法思想落后。为数不少的执法人员为追求效率而轻视程序,认为执法要快,否则将贻误时机影响执法效果。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所谓的“快”则成了“执法简单化”的代名词,即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告知的不告知;应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却以罚款缴款书来代替;应按偷税予以罚款的,担心执行比较麻烦仅以补税收场。
(二)税收法规政策不健全。税收立法存在法规层次低,法制不完善,法律“盲区”多等问题。当前一些税收法规政策,一方面存在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与同级税收文件相矛盾的现象,且在新旧税收法规政策的衔接适用上规定不明确,给实际征管带来不少难题;另一方面税收政策变动频繁,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执法人员难以及时调整和适应。
(三)税务人员整体执法水平不高。税收执法专业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而部分税务人员又缺乏危机意识,平时不注意业务学习,不能及时适应新时期税收需要,从而造成执法时误解、曲解、肢解税法或忽视程序引起执法偏差。
(四)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税务实践证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是整个执法责任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责任追究或进行“隔靴搔痒”的追究,执法责任制将难以收到良好成效,执法水平将得不到根本提高。目前,大多数的责任追究仅限于警告或扣发奖金,对执法过错人和其他执法人员的震动并不大,影响了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效果。
(五)个别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现象仍然存在。
四、规范执法行为的相关建议
(一)重塑税收法治观念。长期以来,部分税务人员在对依法治税的认识和执行上存在偏差,片面认为“治税”就是治纳税人,只强调怎样把别人管好,却不注意管好自己人,管好手中的权,形成只治“民”、不治“权”的局面。要解决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执法不规范、执法随意性过大等问题有相当部分都是滥用、错用执法权引起的,因此,依法治税实际上是一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革命”,不仅要“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内”,“治内”的重要内容就是“治权”,即制约税收执法权。
(二)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要提升税收实体法的法律级次,完善流转税制,统一所得税制,保持税收法规政策的稳定性,便于广大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保证地方可用财力。对于国、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范围、税收优惠政策等原则问题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增强权威性、严肃性,避免随意变动、朝令夕改。
(三)强化内部执法监察。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是税收法制化管理的法律基础。监督制约机制对于规范和约束税收执法权力,保证权力的正确、合法、有效行使,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通过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来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同时,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要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从执法权行使中问题较多或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岗位入手,从监督的薄弱环节、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方面入手,进行重点监督。从目前税收执法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看,征收环节主要应对税款的征收、入库、上解、提退方面,管理环节主要应对发票管理、停歇业户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稽查环节主要应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程序及税务行政处罚等进行重点监控。
(四)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税务机关作为依法治税的主体,必须带头遵法、守法、执法,加大法制培训投入,在培训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加强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推行岗位素质达标工程,督促广大税干重视和加强执法方面的自我教育,提高岗位技能,增强依法办税、严格执法的观念和能力。二是加快税收征管改革步伐,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新模式,用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税收服务公示制,扎扎实实搞好文明优质服务,密切征纳关系,树立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执法监督是确保行政执法规范严明,有效预防执法腐败的重要手段,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执法监督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要热忱欢迎各级人大对税务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经常与各级人大保持联系,并积极听取人大、政委的意见和建议,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和改进税务。通过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使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税收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篇12:税收执法行为规范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税收执法行为规范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内容提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证。税收执法规范与否,不仅关系着纳税人的利益,而且也是衡量税务部门执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阜宁县地税局建局以来,坚持依法治税,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当前税收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与依法治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阻碍了依法治税进程。笔者对此进行了有关探索和分析,并提出了较为可行的措施与建议。
1994年国家推行“分税制”改革,在省级以下实行国、地税机构分设。各级地税机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强化税收征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赞誉。
一、构建“法治型税务”的工作实践
依法治税是税务工作的灵魂,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阜宁县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9月21日,下设7个职能科室,7个派出税务分局,1个稽查局,负责对全县范围内12个地方税种和社会保险费及地方基金(费)的征管任务。成立10多年来,围绕“创三型税务,建和谐地税”的主题,坚持以“依法治税是准绳、完成任务是天职、队伍建设是根本、高效服务是保障”为工作要求,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税收业绩和社会效益。主要做法有:
(一)深化政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阜宁地税自2003年6月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通过政务公开栏、地税网站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向社会公布文明办税相关内容,保障纳税人对税收管理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并向社会各界郑重做出“八项承诺”,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实行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杜绝重复检查;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和“六条禁令”,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立社会评议税收执法制度,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坚持依法治税,做到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约束。通过推行公开办税,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几年来,阜宁地税坚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取信于纳税人,实现了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的良好效果。
(二)规范税收执法,推行优质服务。以办税服务大厅为载体,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开设“绿色通道”,实施“阳光工程”,搭建高效的纳税服务平台,创建服务品牌。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提供预约服务和纳税提醒服务,对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设置全功能的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式”服务。对所有个体业户的.定税情况进行公示,大大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实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和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提升纳税服务层次。开展严格的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依法行政,首先要求税务人员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阜宁地税深入开展“学习型”税务建设,通过认真组织党纪政纪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开展权力观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以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观念;开展全员《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培训和竞赛,树立干部职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意识;通过开展评选“最佳办税人员”、争当“业务能手”、岗位练兵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人人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大局意识。目前全系统95的税务干部已通过自学和成人考试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有30多名同志还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书。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与约束,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着眼点,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根本。阜宁地税认真落实“两权”监督制约的各项措施,严格各项行政审批制度,完善税法公告制度,坚持税务检查廉政公示制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软件。在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同时,加强税务人员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岗位执法效能。通过向社会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开展连环监保,有效地促进了税务人员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
(五)加大稽查力度,规范税收秩序。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是强化依法治税的关键环节。阜宁县地税局积极推行“一级稽查”机制,加大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破获了一大批涉税违法案件,有力地震慑了涉税犯罪分子,为国家挽回了损失,净化了税收环境。在税务稽查环节,建立了“选案不稽查,稽查不审理,审理不执行”的制约机制。建立了税务案件举报中心,公开举报电话,落实对举报人的保密和奖励制度;并将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增加威慑力。三年来,阜宁地税稽查局累计查补入库税款、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