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离婚案例分析范文,本文共15篇,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离婚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分析
7月,经人介绍,王红和李伟认识、订婚,同年8月,俩人登记结婚。婚后12天王红和李伟的母亲去天津打工,月26日,王红回娘家,俩人分居至今。据王红回忆,她和李伟结婚后第6天开始,李伟就不大正常,晚上不睡觉,在屋里来回跑,还不住地赶她走,口口声声说“我骗了你,对不起你,趁没要孩子,咱离婚吧”。王红当丈夫开玩笑,没在意。年10月13日,李伟被送进一家医院精神科治疗,王红打工回来去看丈夫,见面10分钟,大夫就让离开。
王红说,李伟婚前隐瞒了患病的情况,李伟的父母说,这病是婚后得的。李伟的代理人称,俩人充分了解后才结婚。据医院病案显示:“李伟,入院日期10月26日,出院日期2009年12月24日,主要诊断精神分裂症”。
莘县法院认为,王红和李伟从相识到结婚只有一个月时间,相互了解不够,经调查,李伟精神分裂症是婚前所得,且久治不愈。据《婚姻法》和相关法规,判决准许王红和李伟离婚,婚前嫁妆归李伟,同时由王红给李伟经济帮助金元。
篇2:离婚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分析
张与陈于10月结婚。由于张与陈自由恋爱时间短,双方缺乏很好的了解。婚后,陈一返婚前温善的性格,经常因一些家庭琐事或酗酒后对张大打出手。2011月23日,陈喝酒后又对张进行殴打,忍无可忍的张离家出走。在朋友的劝说下,张决定与陈离婚。1月3日,张与陈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
201月16日,张以在婚姻存续期间,陈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使其身体遭受伤害与精神遭受巨大痛苦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陈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陈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感到很惊讶:既然已经协议离婚,何来精神损害赔?他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与张在婚姻存续期间,陈对张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医院诊断证明,有派出所的出警与询问事迹芯用裎被岣刹康闹っ鳎阋灾っ鞒露哉攀凳┝思彝ケ┝π形贾禄橐鼋馓澹麓嬖诤艽蠊怼>」芩揭丫槔牖椋诶牖樾橹姓挪⒚挥忻魅贩牌鸷ε獬デ肭笕ǎ淦鹚叩氖焙蛞裁挥谐荒甑某馄冢诺乃咚锨肭笥枰圆糠种С帧K煲婪ㄅ芯龀屡獬フ刨痪袼鸷Ω拷10000元。
篇3:离婚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分析
陆某与薛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近几年,丈夫薛某为家庭生计出外打工,在打工过程中认识了张女,与其发生了关系,并致张女怀孕。陆某在了解张女怀孕一事后,虽伤心欲绝,但为了顾全家庭,并抱着让薛某回心转意的一丝幻想,出钱为张女作了引产。谁知,薛某不思悔改,继续与该女保持不正当的关系。悲痛欲绝的陆某见无法使丈夫回头,于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要求薛某对致张女怀孕一事给自己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陆某与被告薛某感情确已破裂。但薛某在外致人怀孕非法定的离婚时提起的损害赔偿事由。因此,判决准予陆某与薛某离婚,驳回陆某要求薛某支付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篇4:离婚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分析
小玉是一名医生。与其丈夫小张相识相恋,并于登记结婚。小玉怀孕生了女儿。在此之后其丈夫下了班不是去喝酒就是去打牌,常常半夜两三点钟才回来。开始的时候,丈夫晚上总还会回来睡。到了左右,其丈夫开始常常夜不归宿。末小玉的同事开始向其透露说她的丈夫在外面有女人,开始小玉不相信,可是后来,其丈夫越来越多地在外面过夜,才让小玉意识到这是真的。后来,其丈夫终于承认,说他从20开始就在外面与一个年轻的打工妹有染,并他们家的同一幢楼同一层租了一间房和那个女人同居,而小玉却完全不知道。事已如此,小玉只有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女儿由自己抚养教育并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篇5:离婚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分析
原、被告于12月登记结婚,原告(女方)诉称:“因原告未怀上孩子的事及其他琐事,双方频繁地发生争吵,夫妻感情越来越差,濒于破裂。204月9日,孩子出生后原告一直在娘家居住。从2月开始,被告对原告和孩子很冷淡,即使孩子病了,被告也不来看望。原告和被告已分居两年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提出离婚。其诉讼请求之一是请求法院判令“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跟随原告生活”。被告(男方)提起反诉称,原告所称的“婚生儿子”不是被告的亲生儿子,是原告与第三人生的,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原告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贞义务,原告对此应负完全责任,应向被告进行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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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离婚答辩状案例
答辩人:张某,女,汉族,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社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姻基础牢固。
被答辩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
事实上是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认识近三年,经过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学历、工作、生活都非常满意合适才登记结婚。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
被答辩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
尤其是有了儿子以后,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尽享天伦之乐。
(三)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见异思迁,另有所爱。
(四)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社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号,即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只是由于被答辩人一时糊涂方才起诉离婚。
二、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
事实恰恰相反,儿子生下来后,就由答辩人一直照料,被答辩人基本上没有带过孩子,即便孩子发烧住院,被答辩人也是不管不问,综上所述,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三、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1、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的“疙瘩”,帮助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请没有事实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答辩状(被告同意)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户。
身份证号码:______。
电话:______。
答辩人就李××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同意解除与______的婚姻关系
我与______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______的婚姻关系。
二、同意女儿由______抚养
同意女儿______由______抚养,但是______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可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______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______元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______,面积______平米,市场价值______万元,房屋归______所有,由______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______元。
2、______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______时间,其______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______在______银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______余元,因房屋归______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______支付______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______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7:离婚起诉状案例
原告:黄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东莞市虎门镇 ,身份证号码: 。
代理人:曾**律师 。
被告:郑XX,男,汉族,X年X月11日出生,住所:东莞市虎门镇 XXX号,身份证号码: 。
请求事项:
一、判令解除被告与原告的婚姻关系;
二、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详见附后财产清单);
三、儿子郑X随原告共同生活;
四、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儿子郑X至18周岁的抚养费人民币229389.92元(广东省xxx8年人均消费性支出14336.87元/年X)。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别人介绍相识,于xxx0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子女三人:长女 7周岁;次女 3周岁;儿子郑X 2周岁。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有:位于虎门镇 房屋一幢,汽车一辆,登记在被告名下的存款和股票若干。
结婚后原告连续生下两个女孩,夫妻感情一直不和,被告及其家人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对原告白眼相看、恶语相加,被告经常打骂原告;特别是近一年来,被告及其家人将原告赶出家门,不让原告在家居住,阻拦子女和原告见面团聚。被告及其家人的种种不法行为,导致原告在外飘泊流离,有家不得回、子女不得见、有夫也分居。
综上,原告与被告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生活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本人并且委托律师多次要求与被告协商解决离婚事宜,但被告毫不理睬、不予答复。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体察原告苦衷,判如所请!
此致
东莞市第 人民法院
原告:
xxx9年 月 日
篇8:离婚起诉状案例
原告:陈某,女,汉族,xxx2年3月4日出生,住岳阳市某某小区
被告:江某,男,汉族,xxx6年11月20日出生,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女儿江小美归被告抚养;
3、判决位于岳阳楼区某处的房屋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2年相识,不久后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由于原告的父母考虑到被告与原告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等差距较大,加之对被告的人品方面也有所担忧,因此极力反对原告与被告恋爱,并多次劝说原告与被告分手。但原告坚信自己找到了终身的依靠,最终顶着家里的巨大压力与比自己大6岁的被告走到了一起。 xxx4年5月原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xxx5年3月20日原告生下女儿江小美。
原告以为婚后的生活能苦尽甘来,被告也会更加珍惜与原告的感情,但事与愿违,婚后被告对原告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让原告根本体会不到丈夫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xxx4年原告怀孕期间,行动不便,正是需要丈夫悉心呵护的时候,但被告甚至连原告去医院例行产检都不愿陪同,任由原告挺着大肚孤身前往,完全致原告及腹中胎儿的安危于不顾。尽管被告的态度让原告觉得很委屈,但原告仍希望孩子出生后,被告能够对家庭尽到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由于被告来自农村,有非常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原告生下女儿后,被告甚至连家都很少回了,根本谈不上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其行为甚至连一个陌生人都不如。女儿出生后一直体弱多病,被告根本不管不问,照顾女儿的重担全压在原告一个人身上。平时原告除了上班,还要经常拖着疲倦的身体带着幼小的女儿往返奔波于省城各大医院求医问药。现在女儿7岁了,可以说完全是原告单独抚养长大的,也是在没有父爱的环境中长大的。xxx6年被告去广东经商,从此以后,原告与被告长期分居。在分居期间被告极少过问原告及女儿的情况,偶尔归家对原告也是漠不关心,在外的生意、经济收入状况更是不让原告知晓。更令人伤心的是,原告通过他人了解,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婚姻生活,原告曾多次提出协议离婚,被告虽然也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却因财产问题与原告无法协商一致而迟迟不同意离婚,并扬言如果原告提出离婚,则让原告分不到一分钱。
时至今日,原告认为,由于原被告在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双方又没有建立稳固的夫妻感情,且分居多年,加之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照顾、互相忠实的义务,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理当结束这段婚姻。在女儿的抚养问题上,原告认为女儿年幼时体弱多病宜由原告抚养,现女儿已满7岁,身体逐渐结实,如仍与原告继续生活,势必长期缺少父爱,对女儿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十分不利。加之被告的经济状况较好,能够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故现在应交由被告抚养为宜,被告也应当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以弥补对女儿的亏欠。在财产的分割上,原告认为,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原告对家庭的多年付出,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则依法分割。
终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某
二0xxx年十一月十一日
篇9:离婚起诉状案例
原告:吴来,男,汉族,XXXX人,19XX年XX月X日生,无业,住所地:XXXXXXX,联系电话:××××。
被告:王梅,女,汉族,XXXX人,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公司员工,联系电话:XXXXXXXX。
诉讼请求
1、原告与被告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3、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分担。
事实和理由
xxx9年3月原告与被告经征婚相识,由于当时原告已年届三十,考虑对方条件还不错,受过高等教育,又有正式工作,就抱着美好的憧憬与她交往,4个月后,即xxx9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12月生有一女。
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太短,对彼此性格了解还不深就草草结婚,结婚以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太大,根本无法沟通,经常为一点小事发生争执,导致感情日益淡薄,加之被告与原告父母之间相处不融洽,对原告父母不尊重、不孝顺,进一步影响了夫妻感情。被告生下女儿后,原告非常疼爱孩子,尽管被告每次吵架都会提出离婚,但是为了避免伤害与孩子之间的感情,原告一直没有同意,并且对婚姻一直在做挽留的努力,无奈被告性格偏执、情绪易变,使得夫妻感情根本无法得到改善。
为了逃避这痛苦的家庭生活,xxx0年起原告外出工作,从此双方两地分居,本以为距离能让双方矛盾缓和,无奈事与愿违,不但夫妻感情没有丝毫改善,反而分歧越来越大,在原告短暂的回家期间,几乎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争吵越来越激烈,使原告痛苦不堪。今年3月,被告与原告父母发生激烈冲突,原告得知后非常难过,遂不再对婚姻抱有希望,今年4月和7月,原告两次回家与被告商量离婚事宜,被告表示同意离婚,并且签有两份离婚协议,但是被告在签订协议后又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反悔,不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失败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又没有建立起感情,虽经原告多年努力,仍没有好转的迹象,原告对这场婚姻已彻底失去信心。因此原告只想尽快结束这场让双方都感到身心疲惫、痛苦不堪的婚姻。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篇10: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船舶要素 船型:集装箱船: 船旗:巴拿马; 总吨:24802; 建造完工日期:1982年 船级社:NK 滞留日期:9月19日~9月20日 滞留组织:香港海事处 滞留港:中国香港 滞留缺陷 SOLAS公约相关的操作缺陷:GMDSS设备的操作,自207月起船上操作人员无法测试中/高频DSC与岸台的收发,在线测试仍失败.
作 者:崔玉伟 作者单位: 刊 名:中国船检 英文刊名:CHINA SHIP SURVEY 年,卷(期): “”(11) 分类号: 关键词:篇11: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一个胆小孩子的案例分析我班龙龙小朋友,他聪明、思维活跃、爱学习、爱干净、爱哭、是个闲不住孩子,并且每天来幼儿园都要掉上几滴眼泪,等他妈妈走后,他会马上笑起来,并在幼儿园一天都玩得非常高兴。
有一天,一个小朋友说龙龙把他推到了。但当我问他是,他就说不是他,是别的小朋友,无论怎么说,他就是不承认,我因为没有看见他拿他没办法,后来又有几个小朋友来告他的状,这引起我的注意,决定对他进行观察。
观察一:
玩完玩具后,小朋友都在收拾玩具,龙龙拿着小椅子,在教室里推来推去,突然看见小朋友捡得一块雪花片玩具放在地上。于是,他抬头看看我,我忙把视线移开。只见他一只脚迈进筐里,使劲在玩具筐里踩,雪花片立时飞溅出来,几脚下去,把雪花片全部踩了出来,他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当小朋友告他的状时,他立刻就说:“老师,不是我,我没踩。”我说:“那是谁踩的”他会指着旁边的小朋友说:“是他。”
观察二:
小朋友在做《找朋友》的游戏,鑫鑫小朋友不小心碰着了他,他抬手就给鑫鑫一巴掌,鑫鑫哭起来,其他小朋友说龙龙打鑫鑫了,而龙龙立刻就会说:“我没打他,是别人打的。”
观察三:
窗台上摆着很多小朋友种植的植物。这天,他跪在小椅子上观看,他顺手拽了一根麦苗,看我没看他,把麦苗塞进暖气罩里,又拽了几根又赛季暖气罩里,被小朋友发现告诉了我。但他还说:“老师,不是我,我没拽。”
观察四:
吃饭时,他把不爱吃的菜放在林林小朋友的碗里,偏偏林林是个厉害的主,就是不让放。这样,俩个人你拿给我,我拿给你,当我看他俩时,龙龙抢先说:“林林往我碗里放菜。”而林林也不甘示弱说:“是龙龙先放到我碗里的。”我说:“老师也看见了,是龙龙先放到林林的碗里的。”他还坚持说不是他先放的。而我严厉地又说了一遍,他竟哭着大声说不是他。
(一)调查与分析:
究竟什么原因引起他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甚至为了遮掩自己的错误到了撒谎的地步。离园时我与他妈妈进行了交谈,从他妈妈那里了解到,他从小在他爸爸、妈妈身边长大,但由于爸爸、妈妈工作忙,每天有年迈的奶奶带着。他从小调皮、爱动、脑子转的快。出去玩到处乱跑,奶奶撵不上他,怕他摔倒,就经常吓唬他说:“你再跑让收破烂的给你收走了。”有一天,他跑远了,看不见奶奶了就大声哭起来,正好来了一个骑三轮车的叔叔说要把他送回去,他以为是受破烂的要把他带走,吓得使劲的大哭,晚上睡觉时在梦中还大声得哭。从那以后他就特别的胆小,不敢自己在屋里玩,不敢做危险地事,处处都十分小心。经常缠着大人陪他玩,在家里又非常调皮,经常犯点小错误,爸爸经常批评他,为了逃避批评,由于他的聪明,经常会找一些理由为自己辩解,但由于爸爸、妈妈工作忙没时间听他辩解,有时他能逃避错误。
有一次,在幼儿园发生一件事,我们也发现他很胆小。一次,我带小朋友在户外散步,当走到食堂后面有一蒸汽管子,为了引起小朋友的注意,告诉小朋友们说:“这根蒸汽管子有时会冒出蒸汽,蒸汽很热,能烫着人,很危险。所以,小朋友们在经过这里时,一定要绕过这根蒸汽管子。没想到我刚说完,他就大哭起来,边哭边说:“老师,咱们走吧,别从这里过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害怕。”我说:“没有什么可怕的,你看,小朋友们不都过去了吗?来,老师领着你过去行吗?他勉强答应了,但我感觉他很害怕,过去后,我表扬他不是很勇敢吗?他接着笑了起来说:“老师,我不害怕了。可是,以后每次从这里走,小朋友都不当回事了,但是他每次都要离得很远。通过这件小事,在结合每次犯错误的表现,与他的胆小有很大的关系。可能是犯了错误害怕老师的批评、指责,为了逃避这些,才会出现以上观察中的表现。
孩子的发展水平不一样,龙龙思维敏捷,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年龄又小、知识经验贫乏,对事物的辨别能力差,自我为中心意识强。在做这些事时,他决没想到做这些事情是不对的,小朋友的告状,他马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是为了逃避老师的批评,常常用慌言掩盖自己的行为,使其慢慢养成这些不良习惯。
(二)教育策略与效果:
1、为他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当孩子犯错误时,不在集体面前揭露他,单独和他谈谈。一方面表示对他错误的理解,提出遇到这样的事情的解决办法。另一方面引导他换位思考,让他知道他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不快乐。让他知道出了问题应该自己承担,不能赖在别人身上。
2、培养勇敢的精神,经常讲一些有关勇敢的故事。善于观察,当他遇到困难时,能得到及时地帮助,鼓励他去战胜困难。对他多进行胆量方面的.训练。比如:在感觉统合训练中,加大大梯的训练量,逐渐锻炼他的胆量。
3、给龙龙母亲般的关爱。让他觉得老师也想妈妈一样关心她,使它具有安全感,减少他心中的压力。另外和他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有话愿意与老师交流,。相信老师。老师有时应接纳、理解他的一些行为。
4、给龙龙爸爸的建议,无论多忙,也要抽空多陪陪孩子,以父亲博大的胸怀,男子汉的形象影响孩子,养成敢做敢当的良好习惯。
通过多方面的教育,现在龙龙的胆子大了一些,有时对自己的错误也能勇敢的承认。相信经过家园的配和,龙龙一定会成为一个勇敢的孩子。
(三)、结论:
当孩子有了缺点、犯了错误,我们应用一颗宽容之心、平常心去看待孩子成长中的问题,他们毕竟是年幼的孩子,有自己的思维方式,有与生俱来的天真,稚拙与顽皮。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有犯错误的权力,老师应结合孩子的生活经验,触动孩子的内心体验的教育,最有效的要让他们通过思考,去看清自己缺点,改正错误。
篇12:离婚答辩状(成功案例)
答辩人:袁XX,男,汉族,xx年X月X日生,住xx市城xx新世纪花园XX号楼XXX室,电话:139XXXXXXXX.
委托代理人:黄xx,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
被答辩人:孙XX,女,汉族,xxxx年X月X日生,现住xx市城xx新世纪花园X号楼XXX室,电话:139XXXXXXX
答辩请求:
一、请求驳回被答辩人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可,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是工作关系相识,后经过相互了解,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基础,并于4月17日登记结婚。因为前一段婚姻答辩人遭受过感情的打击和痛苦,所以对这一段婚姻格外珍惜。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夫妻感情也是较为融洽的。
被答辩人所说“打骂”、“恶语相加”、“炒菜不放油”、“与前妻鬼混”等等陈述纯属子虚乌有。答辩人长期在外工作,生活紧张,偶尔与朋友应酬是有的。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夫妻间沟通往往存有障碍,常常会导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因此引发的争吵也在所难免。正如许多家庭一样,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同样也存在此类问题,双方偶尔是有争吵,但未达到感情破裂的地步。对于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答辩人希望能好好的协商解决,并不是一纸诉状就离婚。
二、离婚不符合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以来,答辩人一直忠实家庭,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任何情形。答辩人的工资卡、医保卡、身份证等证件都是交由被答辩人保管和支配,答辩人一心只想把日子过好,信任被答辩人。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是有感情基础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中的离婚事由,所以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婚姻关系,请求贵院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城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篇13:离婚诉讼的经典案例
今年30岁的杨芳是长沙人,在1月与陈恒相识,两人于当年年底登记结婚。“陈恒说登记后便举行婚礼,日子定了,请柬也发了,没想到他却莫名其妙地取消了,这让我和家人的关系很尴尬。”杨芳说,“我是个很保守的人,不希望婚前发生性行为,但不可理喻的是陈恒却提出,必须要发生关系才能正式举办婚礼。”
倔强的杨芳拒不配合,遭到丈夫陈恒的多次殴打,“我声泪俱下地要求他离婚,他却掐着我的脖子恐吓我说‘如果敢离婚,别想活到明天’。”之后双方又多次激烈争吵,陈恒最终搬离了杨芳的住所,分居2年多后,杨芳到法院起诉离婚。
今年7月底,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陈恒没来参加开庭。法院认为,两人长期未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不深,杨芳提起离婚诉讼后,陈恒未采取任何积极措施来修补夫妻关系,挽救双方的婚姻,足以表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终缺席判决双方离婚。
篇14:离婚诉讼的经典案例
小丫与小飞双方经人介绍认识,204月11日登记结婚,年6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原告听力不好,社会认知能力差一些,在瞒着原告家人的情况下,偷偷领了结婚证。双方婚前没有感情基础,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被告还时常殴打原告,原告身上多处受伤,被告把租的房子玻璃都砸碎了,结婚证也撕了,双方感情很不好。婚后被告仲秋节、春节也未给原告娘家送节礼。2010年11月份原告父亲住院期间,被告11月12日上午在原告娘家殴打原告,原告头上起了一个大包,原告96岁的爷爷被吓得在沙发上躺了十几天。原告在娘家被打之后,一直在娘家居住,至到现在,被告一次也没来看过。现在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起诉离婚。
篇15:离婚诉讼的经典案例
赵丽丽与刘翔都是常德人,今年经媒人介绍相识,两人相恋3个月后,觉得情投意合便登记结婚了。由于婚前交往时间短暂,两人相互了解并不充分,婚后面对朝夕相处的日常生活,个人的很多缺点和毛病都显现了出来。
丈夫刘翔有严重的“香港脚”,每次脱鞋之后,整个房间就会弥漫着一股异味,这可熏坏了爱干净的赵丽丽。赵丽丽希望刘翔能把鞋子脱远一些,把脚洗干净后再进房间,头几天刘翔还言听计从,但不久便觉得赵丽丽是小题大做、唠叨烦人,开始我行我素了。双方为此经常争吵、冷战。
今年8月,不胜其烦的赵丽丽向常德津市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想结束这段闪电婚姻。承办法官认为,婚姻生活难免会出现矛盾和摩擦,夫妻之间应有必要的包容和忍让,且脚癣是可以治愈的小毛病,为此事提出离婚有些荒.唐,不能确认夫妻感情已破裂,判决二人不准离婚。夫妻二人也认为,彼此之间没有特别尖锐的矛盾,感情没有破裂,所以愿意给婚姻一个缓冲期,不离婚。丈夫也表示,会好好治疗自己的“香港脚”,改进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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