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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2-12-11 09:54:2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本文共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篇1: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四个交通”建设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为目标,重点推进道路客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源配置改革和监管制度改革,提升道路客运发展质量、服务效能和综合治理能力,努力打造道路客运升级版,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安全、更便捷、更经济、更舒适的出行服务。

(二)基本原则。

合理定位、综合协调。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需要,科学确立道路客运发展定位,立足基础性、衔接性和保障性,优化道路客运资源配置方式,推进道路客运线网和结构调整,实现道路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和差异化发展。

服务为先、保障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人民群众出行的新期待和新需求,改进提升道路客运安全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筑牢道路客运安全基础。优化道路客运事前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推动作用,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积极稳妥推进道路客运重点领域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科技引领、绿色高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和高效完善的组织模式。充分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移动互联网与道路客运行业的深度融合,为行业发展提供新动力。

(三)发展目标。

到,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坚决杜绝特大群死群伤责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群众出行安全更有保障。二是行业集约经营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道路客运龙头骨干企业,企业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道路客运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合理定位和分工、有效衔接。三是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城际客运和城乡客运衔接更加顺畅,运输服务品质更加适应公众多样化出行需要。四是行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事前准入与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基本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道路客运创新发展能力。

1.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对于成立线路公司的道路客运班线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由道路客运企业在保证基本服务标准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道路客运班线运力投放(含新增、更新和调配运力)、班次增减(含加班车)和途经站点,报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对于变更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内相关起讫站点的,由道路客运企业和有关客运场站协商一致后,报原许可机关备案。

2.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既有省际客运班线在本省辖区内变更途经地和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更新、延续经营等事项,由本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批,不需征求目的地省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申请或者变更毗邻市、毗邻县间道路客运班线的,由毗邻市、毗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一致后,由相应的'许可机关履行审批手续。

3.全面推行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招投标。新增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运力原则上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确定经营主体。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可择优确定客运经营者。既有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到期后,鼓励通过组建线路公司、实施资产置换或者兼并重组等方式,实行集约化经营。

4.推进道路客运经营主体结构调整。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市场资源整合,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支持骨干道路客运企业整合资源成立股份制公司和异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推进道路客运网络化运营。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客运服务、站场建设和运营服务。

(二)提升道路客运综合服务能力。

5.完善道路客运服务网络。加快构建与铁路、民航、水路等相衔接的道路客运集疏运网络,形成与其他运输方式优势互补、差异化服务的市场格局。积极培育火车站、机场开往周边区域的中短途道路客运市场,积极发展高铁和城际轨道交通尚未覆盖区域的道路客运网络。

6.大力发展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建立旅游客运和旅游产业协调发展机制,推进旅行社、导游和旅游客运企业及驾驶员等信息共享,支持汽车客运站拓展旅游集散功能。积极引导并规范开展通勤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专线、机场或高铁快线、商务快客、短途驳载等特色业务。支持道路班线客运剩余运力依法转为包车客运。对从事定线通勤包车,可使用定期(月、季、年)包车客运标志牌。对从事线路固定的机场、高铁快线以及短途驳载且单程运营里程在100公里以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凌晨2—5时通行限制。

7.科学规划设立道路客运站点。稳步推进在大型市场、产业园区、学校聚集区、旅游风景区等客源密集区域建设适宜的道路客运停靠站点。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公路沿线,经综合评估后可以建设道路客运停靠站点。加强运输方式的衔接,优化城市客运枢纽的规划、布局。科学规划建设“规模适中、标准适宜、安全实用”的城乡客运站点,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停靠站点资源共享。综合考虑农村邮政、快递和物流发展需要,完善乡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网点。道路客运场站建设纳入交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逐步建立道路客运场站公益性设施维护费用保障机制。

8.积极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完善接驳运输服务网络,科学规划接驳站点,加快公用型接驳站点建设。鼓励在长途客运班线沿途合理设置接驳站点,实施分段式接驳运输。实施分段式接驳运输的,客车运行过程中可以只配备1名驾驶员,接驳时间和通行时间不受限制。积极推动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联盟发展,推进联盟内企业资源共享或者整合。

9.提升农村客运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农村客运发展扶持政策,提高农村客运普遍服务水平。灵活采取通班车、公交车或者提供预约定制服务等多种方式方便居民出行。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统一服务标准、车型配置、外观标志和车内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市公交向乡镇及全域延伸,并享受城市公共交通扶持、优惠政策。推广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采取公交化运营的客运班线,经当地政府组织评估后,符合要求的可使用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

(三)提升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能力。

10.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行道路客运企业统一招聘和管理驾驶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支付劳动报酬,统一购置、调度和维护运营车辆,统一承担安全生产风险。加快执行道路客运驾驶员职业化培养,严把大中型客车驾驶员培训关、从业资格考试关和发证关,提升道路客运驾驶员职业素质和驾驶技能。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技术、政策和经济等多种方式,加速淘汰卧铺客运车辆。

11.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安全监管制度。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责任。加快实施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实名制售检票制度。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发车前安全告知制度,提升乘客安全带佩戴使用意识。督促道路客运企业针对性加强旅游客运等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维护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线路审批规则。严格实施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信息化备案管理,并逐步将省内旅游包车纳入信息化管理。

12.建立双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动态监管制度。推进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标准化,将质量信誉和诚信等级低、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道路客运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升监督检查针对性。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开展双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

(四)推进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

13.完善道路客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具备竞争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农村客运除外),票价由道路客运企业依据运营成本、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市场供求状况和服务品质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完善旅游客运企业与旅行社的价格协商制度,遏制道路旅游客运不正当竞争行为。

14.稳步推进道路客运站收费机制改革。完善道路客运站收费规则,道路客运站收费标准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综合考评结果挂钩。推进客运站收费市场化改革,具备竞争条件的地方和环节,由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依据服务项目和服务品质协商确定服务收费标准。

(五)推进建设与互联网融合的智慧服务系统。

15.加快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深化推广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售票。积极推行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和非现金支付方式,并逐步与铁路、民航、水运等售票系统对接,探索推进联程联运和一票制服务。

16.规范发展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作用,鼓励开展灵活、快速、小批量的道路客运定制服务。提供道路客运定制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资格,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车辆原则上应当使用7座及以上的营运客车。对提供出行信息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加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互联网平台运营商不得组织非营运车辆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从事旅客运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客运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改革举措。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深化改革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实施细则,并及时研究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道路客运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大对道路客运资源整合、车辆更新、信息化建设、客运站公益设施维护、安全设施投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的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示范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将重大项目及时纳入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强化舆论引导。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道路客运行业改革措施。加强社会沟通,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改革推进过程中行业稳定。深入总结各地改革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交通运输部

12月31日

篇2: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四个交通”建设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为目标,重点推进道路客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源配置改革和监管制度改革,提升道路客运发展质量、服务效能和综合治理能力,努力打造道路客运升级版,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安全、更便捷、更经济、更舒适的出行服务。

(二)基本原则。

合理定位、综合协调。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需要,科学确立道路客运发展定位,立足基础性、衔接性和保障性,优化道路客运资源配置方式,推进道路客运线网和结构调整,实现道路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和差异化发展。

服务为先、保障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人民群众出行的新期待和新需求,改进提升道路客运安全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筑牢道路客运安全基础。优化道路客运事前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推动作用,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积极稳妥推进道路客运重点领域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科技引领、绿色高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和高效完善的组织模式。充分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移动互联网与道路客运行业的深度融合,为行业发展提供新动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坚决杜绝特大群死群伤责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群众出行安全更有保障。二是行业集约经营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道路客运龙头骨干企业,企业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道路客运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合理定位和分工、有效衔接。三是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城际客运和城乡客运衔接更加顺畅,运输服务品质更加适应公众多样化出行需要。四是行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事前准入与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基本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道路客运创新发展能力。

1.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对于成立线路公司的道路客运班线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由道路客运企业在保证基本服务标准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道路客运班线运力投放(含新增、更新和调配运力)、班次增减(含加班车)和途经站点,报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对于变更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内相关起讫站点的,由道路客运企业和有关客运场站协商一致后,报原许可机关备案。

2.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既有省际客运班线在本省辖区内变更途经地和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更新、延续经营等事项,由本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批,不需征求目的地省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申请或者变更毗邻市、毗邻县间道路客运班线的,由毗邻市、毗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一致后,由相应的许可机关履行审批手续。

3.全面推行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招投标。新增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运力原则上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确定经营主体。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可择优确定客运经营者。既有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到期后,鼓励通过组建线路公司、实施资产置换或者兼并重组等方式,实行集约化经营。

4.推进道路客运经营主体结构调整。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市场资源整合,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支持骨干道路客运企业整合资源成立股份制公司和异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推进道路客运网络化运营。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客运服务、站场建设和运营服务。

(二)提升道路客运综合服务能力。

5.完善道路客运服务网络。加快构建与铁路、民航、水路等相衔接的.道路客运集疏运网络,形成与其他运输方式优势互补、差异化服务的市场格局。积极培育火车站、机场开往周边区域的中短途道路客运市场,积极发展高铁和城际轨道交通尚未覆盖区域的道路客运网络。

6.大力发展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建立旅游客运和旅游产业协调发展机制,推进旅行社、导游和旅游客运企业及驾驶员等信息共享,支持汽车客运站拓展旅游集散功能。积极引导并规范开展通勤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专线、机场或高铁快线、商务快客、短途驳载等特色业务。支持道路班线客运剩余运力依法转为包车客运。对从事定线通勤包车,可使用定期(月、季、年)包车客运标志牌。对从事线路固定的机场、高铁快线以及短途驳载且单程运营里程在100公里以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凌晨2—5时通行限制。

7.科学规划设立道路客运站点。稳步推进在大型市场、产业园区、学校聚集区、旅游风景区等客源密集区域建设适宜的道路客运停靠站点。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公路沿线,经综合评估后可以建设道路客运停靠站点。加强运输方式的衔接,优化城市客运枢纽的规划、布局。科学规划建设“规模适中、标准适宜、安全实用”的城乡客运站点,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停靠站点资源共享。综合考虑农村邮政、快递和物流发展需要,完善乡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网点。道路客运场站建设纳入交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逐步建立道路客运场站公益性设施维护费用保障机制。

8.积极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完善接驳运输服务网络,科学规划接驳站点,加快公用型接驳站点建设。鼓励在长途客运班线沿途合理设置接驳站点,实施分段式接驳运输。实施分段式接驳运输的,客车运行过程中可以只配备1名驾驶员,接驳时间和通行时间不受限制。积极推动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联盟发展,推进联盟内企业资源共享或者整合。

9.提升农村客运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农村客运发展扶持政策,提高农村客运普遍服务水平。灵活采取通班车、公交车或者提供预约定制服务等多种方式方便居民出行。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统一服务标准、车型配置、外观标志和车内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市公交向乡镇及全域延伸,并享受城市公共交通扶持、优惠政策。推广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采取公交化运营的客运班线,经当地政府组织评估后,符合要求的可使用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

(三)提升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能力。

10.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行道路客运企业统一招聘和管理驾驶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支付劳动报酬,统一购置、调度和维护运营车辆,统一承担安全生产风险。加快执行道路客运驾驶员职业化培养,严把大中型客车驾驶员培训关、从业资格考试关和发证关,提升道路客运驾驶员职业素质和驾驶技能。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技术、政策和经济等多种方式,加速淘汰卧铺客运车辆。

11.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安全监管制度。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责任。加快实施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实名制售检票制度。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发车前安全告知制度,提升乘客安全带佩戴使用意识。督促道路客运企业针对性加强旅游客运等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维护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线路审批规则。严格实施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信息化备案管理,并逐步将省内旅游包车纳入信息化管理。

篇3: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银监局、各国有大型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流通现代化为方向,以信息技术和智慧物流为依托,提升商品市场供应链管理和平台化建设能力,促进其布局优化、资源集聚和创新发展,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完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以商品市场为主,增强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加强政府规划、政策、标准等引导作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环境。

2.创新引领,分类施策。促进商业模式和服务创新,推动传统产销体制改革,增强商品市场创新发展能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不同类型商品市场转型升级。

3.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不同层级市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和区域衔接,促进资源共享和对外开放。

(三)发展目标。

商品市场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供应链管理和平台化发展成效显著,多功能、多层级商品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到,形成一批转型升级绩效较好的百亿级专业市场和千亿级综合市场,建设一批平台化示范市场。

二、重点方向

(一)信息化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改造商品市场,为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保障。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线服务平台,拓展商品市场发展空间。应用信息最新技术,推动商品市场价值提升和创新发展。

(二)定制化服务。根据消费需求和商品类别,大力推进定制化服务,促进商品市场由商品集散向服务集聚转变。通过以销定产、以销定进,创新商业模式,降低商品库存,减少资金占用,节约经营成本。

(三)平台化发展。加强供应链管理与服务,推动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促进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加快以商品市场为核心的平台经济发展,形成稳定的经济产业链和生态圈,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

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拓展面向周边国家的区域大市场,利用港域和边贸优势,形成内外联动的市场新格局。在区域范围内,商品市场规划应统筹考虑资源优势、消费能力和服务范围,适应城市发展要求,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推动实施大型市场规划听证、备案制度。积极推动城市中心区市场功能适度分离,在远郊区配套建设物流园区和加工配送中心。做好搬迁和承接地商品市场建设,保持原有商圈的整体性。推进商品市场兼并重组,促进功能转化和布局优化。

(二)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商品市场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为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供技术保障。加快与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对接,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建立商品在线服务平台,加强数字化管理和大数据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探索运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提升商品市场价值,拓展创新发展空间。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电子结算管理系统。整合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提高市场营运效率。加大对经营者技能培训,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大力发展智慧物流。

鼓励商品市场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商贸物流中心、仓储基地和配送中心,引进、培育一批服务优质、运作高效的物流企业,完善运输、装卸、加工等流通设施建设,加快流通设施标准化应用,提高物流科技水平。鼓励建立统一规范的物流信息平台,优化配送流程,提高运行效率。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物流实时跟踪和可视化管理,增强物流安全性和精准性。鼓励商品市场与机场、车站、港口、仓储基地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流通节点衔接,开展多式联运,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

(四)加快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巩固传统优势,培育新型功能,加快提升商品市场综合服务能力。倡导品牌营销,鼓励品牌自创,增强市场品牌孵化功能。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建设品质市场。搭建时尚创意平台,支持培育创意设计型企业,引领产业升级并创造消费。着力培育商品市场外贸功能,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商品市场进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快建设国际化商品采购基地。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提升商品市场展会影响力,组织参加国际性展览展示活动。提升商品市场管理水平,促进经营主体法人化,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质量标准、信用评价、指数发布、货物融资、广告咨询、旅游休闲等增值服务,进一步增强商品市场核心竞争力。

(五)积极推行定制化服务。

加快培育创新主体,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开展商品市场定制化服务。鼓励农产品市场建立稳定的货源基地,积极开展农产品订单服务,提高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效率提高。鼓励工业消费品市场根据消费需求开展定制或轻定制服务,大力推行买手制并建立买手制专营店,解决商品低端过剩与高端不足的矛盾。鼓励生产资料市场加强与生产企业对接,开展大宗类商品预售服务;推动整合中小企业对大宗类商品的消费需求,将有效订单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按需生产。通过定制化服务推进以销定产、以销定进,稳定产销关系,减少社会库存,降低经营成本。

(六)实施平台经济发展战略。

鼓励商品市场掌握消费变化与趋势,开展商品供应分类管理,满足消费升级和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推动商品市场与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引导产业优化重组。以产品和产业链为基础,加强资源协调与优化配置,建立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整合既有的平台资源,促进服务功能集成与高效,加快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推动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全程集约化发展,形成稳定的产品和产业生态圈,实施以商品市场为核心的平台经济发展战略,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撑。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转型升级工作机制,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要深入市场开展调研,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转型升级中的突出问题,为转型升级创造良好条件。

(二)落实发展规划。商务部牵头制定全国性和区域性商品市场一体化发展规划,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商品市场发展规划,其中涉及商品市场设施用地的内容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落实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鼓励各地将商务主管部门吸收到城市规划委员会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用地审核,积极保障符合要求的商品市场用地。

(三)加大政策支持。商务主管部门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台有关标准和规范,积极争取创新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发展基金,优先支持转型升级示范市场发展。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运输市场管理,鼓励为商品市场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开展甩挂运输和多式联运,提升物流组织效率。有关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完善担保、质押和征信等服务模式,加大对诚信市场和经营者融资支持力度。

(四)开展典型示范。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审定一批全国性转型升级示范市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指导创建一批转型升级典型市场,出台相关评价标准,审定一批区域性转型升级示范市场。结合行业实际,总结发展模式,开展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五)做好统计分析。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重点联系一批影响大、成效好、有潜力的商品市场,建立信息直报制度,持续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对重点商品市场经营情况和重要商品供需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加强趋势研判,掌握运行规律,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提供支撑。

(六)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支持其制定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行业诚信机制,协调解决信访投诉,组织开展培训,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分析研究,做好宣传引导,防范市场风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篇4: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流通现代化为方向,以信息技术和智慧物流为依托,提升商品市场供应链管理和平台化建设能力,促进其布局优化、资源集聚和创新发展,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完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以商品市场为主,增强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加强政府规划、政策、标准等引导作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环境。

2.创新引领,分类施策。促进商业模式和服务创新,推动传统产销体制改革,增强商品市场创新发展能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不同类型商品市场转型升级。

3.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不同层级市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和区域衔接,促进资源共享和对外开放。

(三)发展目标。

商品市场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供应链管理和平台化发展成效显著,多功能、多层级商品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到20,形成一批转型升级绩效较好的百亿级专业市场和千亿级综合市场,建设一批平台化示范市场。

二、重点方向

(一)信息化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改造商品市场,为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保障。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线服务平台,拓展商品市场发展空间。应用信息最新技术,推动商品市场价值提升和创新发展。

(二)定制化服务。根据消费需求和商品类别,大力推进定制化服务,促进商品市场由商品集散向服务集聚转变。通过以销定产、以销定进,创新商业模式,降低商品库存,减少资金占用,节约经营成本。

(三)平台化发展。加强供应链管理与服务,推动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促进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加快以商品市场为核心的平台经济发展,形成稳定的经济产业链和生态圈,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

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拓展面向周边国家的区域大市场,利用港域和边贸优势,形成内外联动的市场新格局。在区域范围内,商品市场规划应统筹考虑资源优势、消费能力和服务范围,适应城市发展要求,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推动实施大型市场规划听证、备案制度。积极推动城市中心区市场功能适度分离,在远郊区配套建设物流园区和加工配送中心。做好搬迁和承接地商品市场建设,保持原有商圈的整体性。推进商品市场兼并重组,促进功能转化和布局优化。

(二)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商品市场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为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供技术保障。加快与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对接,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建立商品在线服务平台,加强数字化管理和大数据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探索运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提升商品市场价值,拓展创新发展空间。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电子结算管理系统。整合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提高市场营运效率。加大对经营者技能培训,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大力发展智慧物流。

鼓励商品市场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商贸物流中心、仓储基地和配送中心,引进、培育一批服务优质、运作高效的物流企业,完善运输、装卸、加工等流通设施建设,加快流通设施标准化应用,提高物流科技水平。鼓励建立统一规范的物流信息平台,优化配送流程,提高运行效率。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物流实时跟踪和可视化管理,增强物流安全性和精准性。鼓励商品市场与机场、车站、港口、仓储基地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流通节点衔接,开展多式联运,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

(四)加快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巩固传统优势,培育新型功能,加快提升商品市场综合服务能力。倡导品牌营销,鼓励品牌自创,增强市场品牌孵化功能。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建设品质市场。搭建时尚创意平台,支持培育创意设计型企业,引领产业升级并创造消费。着力培育商品市场外贸功能,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商品市场进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快建设国际化商品采购基地。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提升商品市场展会影响力,组织参加国际性展览展示活动。提升商品市场管理水平,促进经营主体法人化,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质量标准、信用评价、指数发布、货物融资、广告咨询、旅游休闲等增值服务,进一步增强商品市场核心竞争力。

篇5: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版」

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最新版」

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商品市场)是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流通的重要载体,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日常生活。近年来,我国商品市场发展很快,成效显著。但同时,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发生深刻变化,电子商务迅速崛起,商品市场发展出现很多不适应,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为加快推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发挥其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作用,促进经济增长,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流通现代化为方向,以信息技术和智慧物流为依托,提升商品市场供应链管理和平台化建设能力,促进其布局优化、资源集聚和创新发展,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完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以商品市场为主,增强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加强政府规划、政策、标准等引导作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环境。

2.创新引领,分类施策。促进商业模式和服务创新,推动传统产销体制改革,增强商品市场创新发展能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不同类型商品市场转型升级。

3.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不同层级市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和区域衔接,促进资源共享和对外开放。

(三)发展目标。

商品市场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供应链管理和平台化发展成效显著,多功能、多层级商品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到,形成一批转型升级绩效较好的百亿级专业市场和千亿级综合市场,建设一批平台化示范市场。

二、重点方向

(一)信息化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改造商品市场,为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保障。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线服务平台,拓展商品市场发展空间。应用信息最新技术,推动商品市场价值提升和创新发展。

(二)定制化服务。根据消费需求和商品类别,大力推进定制化服务,促进商品市场由商品集散向服务集聚转变。通过以销定产、以销定进,创新商业模式,降低商品库存,减少资金占用,节约经营成本。

(三)平台化发展。加强供应链管理与服务,推动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促进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加快以商品市场为核心的平台经济发展,形成稳定的经济产业链和生态圈,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

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拓展面向周边国家的区域大市场,利用港域和边贸优势,形成内外联动的市场新格局。在区域范围内,商品市场规划应统筹考虑资源优势、消费能力和服务范围,适应城市发展要求,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推动实施大型市场规划听证、备案制度。积极推动城市中心区市场功能适度分离,在远郊区配套建设物流园区和加工配送中心。做好搬迁和承接地商品市场建设,保持原有商圈的整体性。推进商品市场兼并重组,促进功能转化和布局优化。

(二)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商品市场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为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供技术保障。加快与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对接,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建立商品在线服务平台,加强数字化管理和大数据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探索运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提升商品市场价值,拓展创新发展空间。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电子结算管理系统。整合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提高市场营运效率。加大对经营者技能培训,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大力发展智慧物流。

鼓励商品市场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商贸物流中心、仓储基地和配送中心,引进、培育一批服务优质、运作高效的物流企业,完善运输、装卸、加工等流通设施建设,加快流通设施标准化应用,提高物流科技水平。鼓励建立统一规范的物流信息平台,优化配送流程,提高运行效率。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物流实时跟踪和可视化管理,增强物流安全性和精准性。鼓励商品市场与机场、车站、港口、仓储基地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流通节点衔接,开展多式联运,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

(四)加快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巩固传统优势,培育新型功能,加快提升商品市场综合服务能力。倡导品牌营销,鼓励品牌自创,增强市场品牌孵化功能。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建设品质市场。搭建时尚创意平台,支持培育创意设计型企业,引领产业升级并创造消费。着力培育商品市场外贸功能,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商品市场进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快建设国际化商品采购基地。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提升商品市场展会影响力,组织参加国际性展览展示活动。提升商品市场管理水平,促进经营主体法人化,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质量标准、信用评价、指数发布、货物融资、广告咨询、旅游休闲等增值服务,进一步增强商品市场核心竞争力。

(五)积极推行定制化服务。

加快培育创新主体,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开展商品市场定制化服务。鼓励农产品市场建立稳定的货源基地,积极开展农产品订单服务,提高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效率提高。鼓励工业消费品市场根据消费需求开展定制或轻定制服务,大力推行买手制并建立买手制专营店,解决商品低端过剩与高端不足的矛盾。鼓励生产资料市场加强与生产企业对接,开展大宗类商品预售服务;推动整合中小企业对大宗类商品的消费需求,将有效订单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按需生产。通过定制化服务推进以销定产、以销定进,稳定产销关系,减少社会库存,降低经营成本。

(六)实施平台经济发展战略。

鼓励商品市场掌握消费变化与趋势,开展商品供应分类管理,满足消费升级和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推动商品市场与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引导产业优化重组。以产品和产业链为基础,加强资源协调与优化配置,建立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整合既有的平台资源,促进服务功能集成与高效,加快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推动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全程集约化发展,形成稳定的产品和产业生态圈,实施以商品市场为核心的平台经济发展战略,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撑。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转型升级工作机制,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要深入市场开展调研,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转型升级中的突出问题,为转型升级创造良好条件。

(二)落实发展规划。商务部牵头制定全国性和区域性商品市场一体化发展规划,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商品市场发展规划,其中涉及商品市场设施用地的内容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落实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鼓励各地将商务主管部门吸收到城市规划委员会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用地审核,积极保障符合要求的商品市场用地。

(三)加大政策支持。商务主管部门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台有关标准和规范,积极争取创新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发展基金,优先支持转型升级示范市场发展。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运输市场管理,鼓励为商品市场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开展甩挂运输和多式联运,提升物流组织效率。有关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完善担保、质押和征信等服务模式,加大对诚信市场和经营者融资支持力度。

(四)开展典型示范。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审定一批全国性转型升级示范市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指导创建一批转型升级典型市场,出台相关评价标准,审定一批区域性转型升级示范市场。结合行业实际,总结发展模式,开展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五)做好统计分析。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重点联系一批影响大、成效好、有潜力的商品市场,建立信息直报制度,持续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对重点商品市场经营情况和重要商品供需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加强趋势研判,掌握运行规律,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提供支撑。

(六)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支持其制定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行业诚信机制,协调解决信访投诉,组织开展培训,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分析研究,做好宣传引导,防范市场风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商务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银监会

9月13日

篇6: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增强发展新动能、促进社会就业、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国务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支持政策和举措,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当前,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有亮点、有潜力、有特色的众创空间,已经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阵地和创新创业者的聚集地,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驱动作用,紧密对接实体经济,有效支撑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继续推动众创空间向纵深发展,在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协同创新,加快建设一批众创空间。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更大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通过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打造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型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配套支持全程化。通过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知识产权、专利标准、中试生产、产品推广等研发、制造、销售相关服务,实现产业链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配置。

二是创新服务个性化。通过整合专业领域的技术、设备、信息、资本、市场、人力等资源,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高端、更具专业特色和定制化的增值服务。

三是创业辅导专业化。通过凝聚一批熟悉产业领域的创业导师和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各类创业活动,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加适合产业特点的创业辅导服务,提高创新创业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更多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创业者开放创新资源,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的对接,让市场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

二是坚持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要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重点,扩大“双创”的源头供给,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使科技人员成为创新创业的主力军。

三是坚持服务和支撑实体经济发展。要与“互联网+”行动计划、“中国制造2025”、大数据发展行动等相结合,促进龙头骨干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服务、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制造+服务”的智能工厂模式,培育更多富有活力的中小微企业,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培育新业态,催生新产业。

二、重点任务

(三)在重点产业领域发展众创空间。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卫生、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先行先试,针对产业需求和行业共性技术难点,在细分领域建设众创空间。

(四)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众创空间。按照市场机制与其他创业主体协同聚集,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实现与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创客群体有机结合,有效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高校院所积极参与、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群落。

(五)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发挥科研设施、专业团队、技术积累等优势,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通过聚集高端创新资源,增加源头技术创新有效供给,为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六)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双创基地。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试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各地发展各具特色的双创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要结合国家战略布局和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发挥重点区域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及产业园等共同形成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七)加强众创空间的国际合作。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外先进创业孵化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共同建立高水平的众创空间,鼓励龙头骨干企业与国外创业孵化机构合作建立投资基金。支持众创空间引进国际先进的创业孵化理念,吸纳、整合和利用国外技术、资本和市场等资源,提升众创空间发展的国际化水平。大力吸引和支持港澳台科技人员以及海归人才、外国人才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在居住、工作许可、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充分利用现有创新政策工具,挖掘已有政策潜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形成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体系。

(八)实行奖励和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综合运用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对众创空间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补助。支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提供服务。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可以申报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支持包括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在内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推动众创空间发展。

(九)落实促进创新的税收政策。众创空间的研发仪器设备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按照税收有关规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符合规定条件的,适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众创空间发生的研发费用,企业和高校院所委托众创空间开展研发活动以及小微企业受委托或自身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众创空间可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

(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引导和鼓励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与众创空间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鼓励天使投资群体、创业投资基金入驻众创空间和双创基地开展业务。鼓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支持众创空间发展。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试点地区探索为众创空间内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试点投贷联动。支持众创空间内科技创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十一)支持科技人员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高校、科研院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关规定,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政策。对本单位科研人员带项目和成果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探索完善众创空间中创新成果收益分配制度。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创业项目知识产权申请、转化和运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支持。进一步改革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使之更有利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转化成果的积极性。

(十二)调动企业参与众创空间建设的积极性。企业建设众创空间的投入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有企业对众创空间投入较大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适用有关科技创新考核政策。充分利用淘汰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形成的闲置厂房、空余仓库以及生产设施,改造建设众创空间,鼓励企业通过集众智、汇众力等开放式创新,吸纳科技人员创业,创造就业岗位,实现转型发展。

(十三)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大力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引导民用领域知识产权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运用。军工技术向民用转移中的二次开发费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向众创空间开放共享的专用设备、实验室等军工设施,按照国家统一政策,根据服务绩效探索建立后补助机制,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共享。

四、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要加强对众创空间建设的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结合行业和地方发展实际,推进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加强对众创空间发展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评估。建立统一的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各地区各部门对众创空间等平台的扶持情况要上网公示,做到公开透明,避免多头重复支持。

(十五)加强示范引导。鼓励各地、各类主体积极探索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新政策、新机制和新模式,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持续提高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创新要素集聚区域的管理部门要率先行动起来,主动做好服务,为众创空间的专业化发展创造条件,开展先行先试,作出引领示范。

(十六)加强分类指导。要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的具体需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实现重点突破,增强示范带动效应。要统筹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科技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进众创空间在不同区域的建设和发展。

(十七)加强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和交流众创空间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对模式新颖、绩效突出的案例进行宣传推广,树立品牌,扩大影响。对众创空间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创业项目、创业人物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社会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创新创业热情。

国务院办公厅

202月14日

篇7: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

据工信部网站获悉,工信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到,全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下降2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初步建立包装废弃物循环再利用体系。重点开发和推广废塑料改性再造、废(碎)玻璃回收再利用、纸铝塑等复合材料分离,以及废纸(金属、塑料等)自动识别、分拣、脱墨等包装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采用先进节能和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及装备的推广应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推动企业生产方式绿色化。

指导意见提出,到20要实现以下目标:

产业规模。包装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万亿元,形成15家以上年产值超过50亿元的企业或集团,上市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幅增加。积极培育包装产业特色突出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自主创新。行业研发投入不断增大,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支出明显增加。着力推动集成创新、协同创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部分包装材料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两化融合。大中型包装企业两化融合水平处于集成提升阶段以上的超过80%,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管理和生产控制的比例由目前30%提高到55%以上。数字化、网络化设计制造模式广泛推广,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取得较大突破。

军民融合。军民通用包装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逐步形成体系完善、创新引领、高端聚集、高效增长的发展态势。建成一批军民融合包装基地,包装技术军民通用水平显著提升。

标准建设。深入开展包装基础标准、包装专业标准以及产品包装标准的研究,形成相关性、集合性、操作性强的包装标准体系。建设全国包装标准推进联盟和包装标准信息化专业网站,建成5个以上包装标准创新研究基地,遴选一批标准化示范试点企业。

附:

篇8: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消费[2016]3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包装产业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型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包装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巩固世界包装大国地位,推动包装强国建设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等文件,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发展,我国包装产业已建成涵盖设计、生产、检测、流通、回收循环利用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较为完善的体系,分为包装材料、包装制品、包装装备三大类别和纸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包装、玻璃包装、竹木包装五大子行业。2015年,全国包装企业25万余家,包装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8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包装产业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日趋优化,实力不断增强,地位持续跃升,在服务国家战略、适应民生需求、建设制造强国、推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能力显著提升,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包装大国的地位进一步巩固。目前,包装工业已位列我国38个主要工业门类的第14位,成为中国制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包装产业仍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弱,重大科技创新投入和企业技术研发投入严重不足,高新技术难以实现重大突破,先进装备和关键技术进口依赖度高;企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生产模式仍然较为普遍,绿色化生产方式与体系尚未有效形成;包装制造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产业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低档次、同质化产品生产企业重复建设问题突出,无序竞争现象未能得到遏制。

立足现有基础,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品质品牌,必须加强转型发展的全面引导和系统设计。加快推进转型发展,是促进包装产业适应现代制造业发展要求,强化对国民经济支撑地位的必然选择;是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瓶颈”,有效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出路;是引领产业由被动适应向主动服务、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传统生产向绿色生产转变,全面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推进包装强国建设进程的重大举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对接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推动生产方式转变和供给结构优化。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构建军民包装标准通用、产品共用、技术互通的发展格局。产业保持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逐步实现由包装大国向包装强国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和政策支持作用,优化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系。

坚持创新驱动,品牌引领。加快科技创新体系与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关键技术的创新能力。加快传统产品升级换代,大力培育包装品牌。

坚持协调发展,重点突破。构建包装产业与制造业、包装上下游产业、军用包装与民用包装、包装企业与科研院所以及包装各子行业之间的协同发展机制。加强要素优化配置、发展模式转变和产业集群建设,持续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坚持绿色发展,适度包装。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回收与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包装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网络体系。反对过度包装,采用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引导全社会树立适度包装理念。

(三)发展目标

保持产业发展增速与国民经济增速同步,产业发展规模与配套服务需求相适应。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产业规模。包装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万亿元,形成15家以上年产值超过50亿元的企业或集团,上市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幅增加。积极培育包装产业特色突出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自主创新。行业研发投入不断增大,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支出明显增加。着力推动集成创新、协同创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部分包装材料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两化融合。大中型包装企业两化融合水平处于集成提升阶段以上的超过80%,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管理和生产控制的比例由目前30%提高到55%以上。数字化、网络化设计制造模式广泛推广,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取得较大突破。

节能减排。全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下降2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初步建立包装废弃物循环再利用体系。

军民融合。军民通用包装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逐步形成体系完善、创新引领、高端聚集、高效增长的发展态势。建成一批军民融合包装基地,包装技术军民通用水平显著提升。

标准建设。深入开展包装基础标准、包装专业标准以及产品包装标准的研究,形成相关性、集合性、操作性强的包装标准体系。建设全国包装标准推进联盟和包装标准信息化专业网站,建成5个以上包装标准创新研究基地,遴选一批标准化示范试点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三品”战略,集聚产业发展优势

增加包装产品品种。围绕包装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优化传统产品结构、扩大主导产品优势的基础上,主动适应智能制造模式和消费多样化需求,增强为消费升级配套服务的能力。通过创新设计方式、生产工艺以及技术手段等,大力研发包装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推动产品品种增加和供给服务能力提升。重点发展绿色化、可复用、高性能包装材料,加快发展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成套包装装备,大力发展功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的中高端产品,通过丰富产品品种、优化产品结构拉动需求、驱动消费。

提升包装产品品质。引导企业从设计、选材、生产、检测、管理等各环节全面提升包装产品品质。积极采用低成本和绿色生产技术,发展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纸包装制品,增强纸制品防水、防潮、抗菌、阻燃等性能,拓展纸包装的应用范围;鼓励采用环保型原料和助剂发展可定制的环境友好型塑料包装制品,应用高阻隔、选择透过、环境感知以及宽幅制备等新技术,增强塑料包装制品防护、保质和智能属性;倡导以薄壁金属和覆膜铁、覆膜铝等新型材料生产金属包装制品,提升金属包装材料的利用率和抗腐蚀性能;创新包装计量、检验与检测技术,加快发展各类先进检测设备,不断完善质量检测体系与手段,有效强化包装产品的品质保障。

培育包装产品品牌。以绿色包装材料、智能包装装备、高端包装制品的研发为重点,加强品牌培育、评价、服务与引导,构建定位、设计、生产、营销、传播、保护一体化的品牌发展格局,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国内市场占有率和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包装材料、包装装备和包装制品品牌。推进包装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推动装备、技术、标准以及服务走出国门,在境外设立研发、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物流链,重点培植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企业。

(二)加强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构建创新体系。围绕国家战略,重点实施包装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引导企业建立研发资金投入机制,加强技术中心、创新团队和众创空间建设,着力落实“双创”行动,鼓励包装企业构建创新创业融合孵化的平台与机制,切实提高企业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积极培育包装行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建设一批面向产业前沿共性技术的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孵化基地以及成果推广与应用、公共技术服务、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平台,形成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技术群。加大领军人才和国家级创新团队的协同培养,强化创新人才的成长扶持,通过建立产业链上下游科技协作体、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以及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形成创新人才共育、共享机制。

突破关键技术。围绕绿色包装、安全包装、智能包装领域的关键技术,制定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孵化、应用与推广。加快建立包装云设计数据库,重点推行减量和生态设计,着力加强包装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全面提升绿色包装应用与创新水平。积极发展新型保质保鲜、包装防伪以及生产过程在线检测与监控等技术,重点突破食品药品包装中有害物质识别和迁移检测等技术瓶颈,显著提升食品、药品及军品包装安全保障能力。注重包装设计与信息技术的结合,积极应用环境感应新材料,实现包装微环境的智能调控,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重点开展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满足包装产业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全溯源链的计量测试需求。

强化示范应用。采取项目投入、应用示范、绩效奖励等方式,支持行业组织开展重大示范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实施食品药品包装安全化工程,启动食品药品包装清洁安全生产和质量检测监管等重大专项,大力提升现有食品药品包装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创建一批食品药品包装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食品药品质量包装安全追溯管理网络信息平台。实施包装制品高端化工程,在适度包装理念的指导下,组织一批包装制品设计创新、工艺优化和产业化重大专项,积极发展轻质高强纸、生物基高阻隔塑料、抗腐蚀超薄金属、轻量节能玻璃等材料,重点开发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智能化的高端包装制品。实施包装印刷数字化工程,构建先进包装印刷数字化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云印刷、合版印刷、网络印刷及个性化印刷等新型包装印刷方式。实施包装产业信息化工程,启动包装大数据和工业云等重大专项,推广智能标签和智能终端等包装信息化关键技术,开展新一代包装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示范。实施包装装备智能化工程,组织开展高端包装装备关键技术及集成技术攻关,重点开发食品药品自动包装生产线、包装印刷集成制造装备以及现代物流全自动包装系统等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着力推动包装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应用示范。

(三)推动两化融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强包装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建设和推广,推进信息技术向设计、生产、流通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等环节渗透。依托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加强包装电子商务、工业云和大数据等平台的构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数据驱动、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众包设计、云制造等包装生产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产业经营方式,促进包装企业形成新的生产、制造、服务及商业模式。推广商品包装的箱码,推动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作为商品生产和流通的“身份证”与“通行证”,实现与国际信息数据的接轨。

提升包装智能化水平。以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为核心,建立设计、制造、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机制,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大力推广集协同制造、虚拟制造及网络化制造等为一体的先进制造模式,构造智能包装生态链。大力开发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成套装备和高性能包装机械手、包装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加快智能化包装设备及生产线技术标准研制,自主攻克优化设计、智能检测、在线计量和协同控制等包装成套装备共性技术,积极应用具有传感、判断与执行动作的智能端,研发包装专业软件和嵌入式系统,着力提高主要包装工序自动化程度和高速包装生产线及各类先进检测设备的制造水平。重点开发具有商品真伪鉴别、食品变质预警、居家用药提醒及儿童安全保障等功能的智慧型包装制品。

(四)加强标准建设,推动国际对标管理

促进包装标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标准规范,完善国家、行业、企业等多层次包装标准体系,推广包装基础模数(600×400mm)系列,以包装标准化推动包装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支持行业建设标准推进联盟和标准创新研究基地,围绕反过度包装行动,对现已制定的建材、机械、电工、轻工、医疗机械、仪器仪表、中西药、食品、农畜水产、邮电、军工等14大类包装标准进行系统优化和水平提升,解决标准体系不完整、标准互相矛盾、标准水平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

推动包装标准国际接轨。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增强我国在国际包装界的话语权和在规则制定中的参与权。着力提高国际标准的采标率和转化率,完善包装标准推广应用机制,支持行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进包装标准在产业发展中的应用与实施。加强标准化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普及性宣传,有效强化包装企业的标准管理意识以及通过标准化建设实现降本增效的能力。

(五)优化产业结构,形成协调发展格局

调整产业组织结构。大力拓展包装工业与国民经济各产业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技术、模式、产品、业态以及管理等各领域的创新,增强产业跨界融合发展能力。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大中型企业的股权分置改革和细分市场的产业链整合,推动龙头企业采取联合、并购、控股等方式实施企业间、企业与科研院所间的资产重组,形成一批上下游一体发展的企业集团。组建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型企业为骨干、小微企业为重要补充的产业发展联盟,建立产业联盟示范区,逐步解决包装企业小、散、乱问题。发挥中小企业特色鲜明、机制灵活等特点,重点培育包装工业领域主导产品突出、专项服务卓越、竞争优势明显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组织结构。鼓励包装工业单项冠军企业树立“十年磨一剑”精神,长期专注于企业擅长领域,走“专特优精”发展道路。

促进产业协调发展。适应国家制定的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包装产业在本区域集聚度高、发展步伐快、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先发优势,遴选一批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集团),建设具有示范性的国际化研发中心、总部基地和包装制造产业园区。利用中部地区崛起、东北地区振兴和西部地区大开发契机,立足区位优势和区域发展需要,引导包装企业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承接转移产能,优化市场配置,设立一批产业转移示范区。扶持包装企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和国家开放发展格局,搭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服务平台,加强国际市场拓展和产能国际合作。

(六)培育新型业态,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促进新型业态生长。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引导企业重塑生产方式与制造模式,重构与用户、市场之间的关系,拓展产业领域,延伸服务链条。对接上下游产业与终端需求,引导企业由传统包装制造商向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推动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加快推动包装产业与生态农业、快速消费品业以及远程物流配送业等领域的跨界融合,发展现代物流包装产业。创新企业经营模式,构建网络营销平台和系统解决方案,积极发展包装电子商务产业。积极推进产业集聚,着力打造包装创意文化等特色产业集群,增强集群的资源集约效应、产业品牌效应、资本溢出效应以及技术共享效应,拉长产业链。

促进军民包装融合。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需要和国防建设需求,从顶层设计、力量布局、技术创新、标准体系、监督评估等方面构建军民融合包装产业发展格局,提升包装产业军民通用化水平。加快军地协调、需求对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以及技术共用等体系建设,实现包装产业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上的横向衔接和纵向贯通。促进军民融合的科研、生产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包装产业军民信息与资源共享、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交易等工作。加强军地协同创新,增强军民通用技术转换能力,重点解决联合投送、多式联运等大型装备防护包装、应急物资软包装和特殊功能性包装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包装装备及其运输网络的创新研究和军民融合包装示范工程建设,引领军民融合包装技术核心能力聚集,显著提升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防护包装保障水平。

(七)开展绿色生产,构建循环发展体系

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包装企业在推广适度包装、倡行理性消费中的桥梁、纽带和引导作用,促进设计、生产及使用者在包装全生命周期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选择合适品种率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国家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和能源、资源消耗等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完善计量、监测、统计等节能减排的基本手段,从原材料来源、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全生命周期的资源消耗、能耗、排放等方面开展对包装品的环保综合评估。研究制定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促进政策,依托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优化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上游生产商、销售商合作,利用现有物流体系,尝试构建包装废弃物逆向物流体系。

发展绿色包装材料。加速推进绿色化、高性能包装材料的自主研发进程,研发一批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材料,突破绿色和高性能包装材料的.应用及产业化瓶颈。研究制定绿色包装材料相关标准,建立包装材料选用的环保评价体系,重视包装材料研发、制备和使役全过程的环境友好性,推动绿色包装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推行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包装原辅材料,逐步推进包装全生命周期无毒无害。倡导包装品采用相同材质的材料,减少使用难以分类回收的复合材料。以可降解、可循环等材料为基材,发展系列与内装物相容性好的食品药品环保包装材料,提高食品药品包装安全性。突破工业品包装材料低碳制备技术,推广综合防护性能优异、可再生复用的包装新材料,增强工业品包装可靠性。促进包装材料产业军民深度融合,推动特殊领域包装材料绿色化提升。

推广绿色包装技术。推行简约化、减量化、复用化及精细化包装设计技术,扶持包装企业开展生态(绿色)设计,积极应用生产质量品质高、资源能源消耗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小、便于回收利用的绿色包装材料,提升覆盖包装全生命周期的科学设计能力。加大绿色包装关键材料、技术、装备、工艺及产品的研发力度,支持企业围绕包装废弃物的再次高效利用开展技术攻关。大力推广应用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倡导使用柔板印刷等低(无)VOCs排放的先进印刷工艺。重点开发和推广废塑料改性再造、废(碎)玻璃回收再利用、纸铝塑等复合材料分离,以及废纸(金属、塑料等)自动识别、分拣、脱墨等包装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采用先进节能和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及装备的推广应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推动企业生产方式绿色化。加强包装绿色制造企业与园区示范工程建设,建设一批绿色转型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引领性强、辐射作用大、竞争优势明显的重点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包装管理体系

完善包装法律制度,从市场秩序、技术标准、信用体系等方面规范包装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健全商品包装的生产、流通、销售、回收、利用等体系。推进以“节能减排,环境友好”为核心的绿色包装制度与法规建设,制定《包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包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系统评价,推行包装绿色评估和绿色认证制度。加强包装企业和包装产品市场规范管理。加大包装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侵权行为的打击,协同上下游产业完善市场治理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确保包装产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研究制定包装分类回收利用支持政策,支持将绿色包装产业列为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录,加大对取得绿色包装认证的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低成本、低能耗、近零排污包装工艺与设备研发的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对核心技术的支持和品牌产品的推广,提高包装循环利用率。采取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和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引导产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支持创新产品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技术研发和成果孵化。支持行业组织搭建包装企业信用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规范融资活动。

(三)强化教育科技支撑

推动包装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加快包装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建设,分类引导包装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的有序发展,不断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规模,加大应用型、军地两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步伐,实现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的对接与匹配。支持建设包装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示范中心(基地)和科技成果孵化中心(基地)等,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产出与转化,为包装产业的转型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四)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推动行业组织建设网络信息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培养综合服务、面向政府的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多元化、全链式的服务平台,建立包装行业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机制,引导包装产业信息化示范区建设,提升行业组织的综合服务效能。加快构建以行业组织为主体、第三方机构为支撑、企业广泛参与、政府指导推动、社会监督协作的“五位一体”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包装企业诚信档案、行业信用数据库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不断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制,创新行业信用评价模式。支持行业组织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包装品牌的培育与推广。

五、组织实施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研究制定适合当地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或配套政策措施。各地行业组织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协调沟通,围绕转型发展,编制包装产业发展规划,并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和有效实施,确保任务落实、措施到位。各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落实本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的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实际细化落实,增强改善供给责任意识和主体作用,激发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包装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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