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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毛散文

时间:2022-09-23 08:24:50 诗歌散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老毛散文,本文共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老毛散文

篇1:老毛散文

老毛散文

老毛曾与我住在一条巷里,我总忘不了他的面容。

平常大家都叫他‘毛’。我真的不知道他是姓‘毛’,还是别人给起的外号。我始终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也许除了他父母,谁也不知道他的真名。听说,他原先有个媳妇,可不知怎么的,离了婚。当然,这也是我听说来的。自打我记事起,他就和另外一个老头‘龙’一起生活,我同样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再说,我小时候也不愿多打听,打听多了也无用,现在,已多年了,没人肯告诉我。总之,说句心里话,他们生活得挺苦。他们吃的面粉主要来自一位远房亲戚的接济,他手中的钱确是少之又少。

‘毛’,一位八十多的老汉,他靠拄着一根拐棍行走。他戴着一顶大毡帽,面容憔悴,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下一道道皱纹,又深又长。脸色黯然,似乎还发黑,略显呆滞。他骨瘦如柴,手背上青筋凸起。走起路来,拄着拐棍,一步一步慢慢向前挪动,两只脚似乎已经无力抬起,好像失去动力的机器。我担心一阵风会把他刮倒,我担心一粒碎石会把他绊倒,但是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他走路格外小心,似乎从未跌倒过。

他常常搬着小凳子坐在门口,我们路过,他常常主动和我们打招呼,尽管他吐字不清楚,表达也不完整,但是我们却能听出他的热情,我们也总会答几句。他的生活很简朴,一年四季没几件衣服。他常常自己去换面条,上不了台阶,就在下面等着。他上午多半吃的是面条。他用白开水煮面条,油也少得可怜,经常是一些大白菜就对付过去了。因为是邻居,我常去他家,家里陈设极其简单,屋子外面是一个用泥砖垒起来用来烧柴做饭的‘火炉’,(我们这里叫”地锅“),一年四季大部分都靠它。屋内,一个老式柜子,一个老式钟表,一张桌子,几把老椅子,两张床而已,再加上锅碗瓢勺,仅此而已。

一天,我一人在家,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一阵缓慢而无力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这阵阵脚步声我再也熟悉不过了,肯定是‘毛’,其实我根本就不用猜。他来我家已不止一次两次了,再加上他那节奏独特的脚步声,我怎能不记得?我猜,他肯定又来问几点了。因为他家的钟表是老式的,上劲儿的'那种,过不了几天就会停了,没钱买,就一直用着,因跟我们家熟,所以常来我们家问表,我们也常常热情地告诉他。不用问,今天又是来问表的。他确认有人后进了我们家。不过,这次情形却有些反常,他因腿脚不便,通常走进我们家的院子就问,可这次,他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向前走。我出门迎接,他似乎拿着什么东西,笑哈哈地递给我,他虽然吐字不清,但我却能尽力的听清楚他的意思。他说别人过喜事了给了他些糖,他的牙不行了,没有吃,所以特别送给我。意思很明确,我接过了糖,接着,他转身就走。当时,我只知道吃糖,因为我还小,所以未能感谢他。现在想起来真后悔,未能请他到家里坐坐。

之后,我们也常常给他送些东西去。从他眼里,我读出了善和感激。

几年后,他与世长辞了,听说最后关头,他得了重病,别人给他医治时,他拒绝了,他自知病得很严重,再多花钱已无用,大去之期已不远矣,他最终告别了人世。

他静静地走了,却留下了善和仁慈。一切都那么不幸却美好,在这片大地上,他睡了,他安详地睡了······一切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现如今,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有怎样的经历,他的父母是谁。但是善良却永知他的存在。

总忘不了,他那苦涩而善良的音容笑貌······

篇2:毛球散文

毛球散文

高中历史课本中写道:基督教告诉人们,人生来有罪,要靠主的救赎才能升入天堂。所以人们要忍受现世的折磨,为前世赎罪。也为死后能入得天堂。

——题记

毛球是只狗,是只流浪狗,脏脏的还瞎着眼。室友把它带会宿舍,给它洗了澡。小小的狗,很可爱。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和妈妈用扣聊天,问她想不想养狗,她说想呀!我说我送给你一只吧,她说邮寄回来吧!我说邮寄小狗?她笑了。我说还是我把它送回去吧!我拍了照片给她,让她好好想想,因为小狗眼睛有问题,她看了后,说挺好的!送回来吧!是个生命啊。我知道她肯定会养的,自从小黑老了后,妈妈就没养过狗。她对我说的结束语是:也许它是天使呢?我笑着回复她也许是呢。她回:谢谢!三小姐。

我很迟才明白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这句话的含义。也许以前明白,只是不想接受。换位思考、理解包容、静,是大学我需要真正学会的东西,比那些课本更重要的东西。我知道我还太年轻,孩子气太浓。也许我保护不了身边的人,只是希望自己不给身边的人惹麻烦就好了。这段时间,我总是会在睡觉之前好好想想今天发生的事,然后推论着如果我那样做会怎样?如果不那样做又怎么样?很开心,今天下了很多儿歌,《快点告诉你》是我一直在寻找的.。逝去的不是告诉我们现在你有多老,而是告诉你你曾拥有过多少?

我的一位室友不喜欢狗,她不给我们把狗放在宿舍里,没办法只好把它送到五楼的走廊了,因为大四的学姐都毕业了。没有人住,不会吵着任何人。希望今晚别下雨,这样毛球就不会害怕,就不会乱叫。也许就可以星期一和我一起回家了。

然而凌晨两点的时候,雨还是下了。我悄悄地从床上下了,到了五楼。可爱的小家伙,安静地睡着呢。

“爱人者人恒爱之”,“己所不欲,勿施予人”铭记。

篇3:老院经典散文

老院经典散文

好久没有回去了,那座闲置了已久的老院子。

一扇竹制的栅栏被一把生了绣的老锁挂着,故作声势地锁住满院子颓的败和故事。

没了棱角的青砖房子,杵在一棵老槐树的后面,两扇看不出颜色的门板,用一条红绣铁环半虚掩的拧在一起,门槛和门脚处的两个石墩,也早被土埋的找不到影子,从窗口望一眼,斑驳的墙皮和潮湿的青砖地面,幽幽地回荡着的一股阴冷的气息。

所以一个人去的时候,竟然有些不敢走进个院子。

可每次回去的时候,又觉得有那么多的亲切,一些回忆,会在心头慢慢堆积,最后汇成一股暖意。

墙脚下,有半截被丢弃的残旧陶罐,不知哪个年岁,自生了荒草,房子的砖缝里,也横竖着暗绿的苔痕,它们随着时光的更迭,绿了黄,黄了又绿。看一眼,是荒凉意,再看一眼,又满眼妥帖的温情。

记起有日,烈阳还在纠缠,妈妈着半袖薄衫站在柿子树下,我对她说,给你照张相吧。诶咦,都这个年纪了,还照什么相,你看,头发都白完了。可她仍然略有难为情的用蒲扇半遮着头,不自然的,给了我笑容。她的笑,摇摇晃晃,挂了满树。那时,她旁边泥缸里的橘子正在鼓肚,柿子还青。

如今,树上仍挂着过年时候的灯笼,经了日子,颜色斑驳做旧,但掩盖不了它喜气洋洋的红。

肥圆的柿子像槑头槑脑的小胖子,沁过一滴滴秋露后,日日飘红,看一眼,汩汩欢喜袭上心来,再看一眼,又没了主意,柿子和灯笼,到底是哪个,红的更浓?老家前后院里,如今,只剩下三棵柿子树,一棵在前院水井旁,两棵在后院,西窗户口一棵,东门门阶旁一棵。猫崽子时不时地爬上去打盹睡觉,几只麻雀,还有别的不知道什么鸟,也把那当成了家,从屋檐,到电线之间,不停的追逐打闹,累了,回到树上抱枝小憩。

偶尔闲时,我正在老家,后院还是比较安静,所以每次回去,喜欢睡在后院。是夜,一些黄色的小雏菊,从虚掩的花苞里扑出来花香,托起整个月夜,月光穿过老槐,紧紧地裹着老院,孤独,大片大片地躺在蒲公英上,躺在窗台上,斜斜地躺在倚窗的土炕上。

墙角的蟋蟀,把秋唱黄,几声晚蝉,把秋水叫凉。睡不着,总想着去做些什么,要不要踩着一条小径,去敲故人的门,门缝里出来暖黄的灯光,散落的叶子铺在他的门边,墙角靠着稀松的扫帚,却不去动它,任由叶子像一朵朵自由行走的花,落下来,满院都是,恍惚中,会觉得,那位故人便是风,这里,是它的居所。

喜欢夏季的老院,父亲和母亲把老院捣鼓成满院的绿色,院墙边上的前仆后继地爬满了青藤,鲁莽的蝴蝶楞想在这整片绿中寻得一朵红来,金黄的南瓜挂在半坡,墙角的几颗丝瓜,爬上了窗棱,又顺着竹竿漫上屋顶,刚刚好掩住屋顶上打盹的老猫。雨来了,又走了,所有的颜色都新鲜了,鹅黄的仍然鹅黄,青绿的更是青绿,屋顶,檐下,墙角,灰瓦片,滋生出青苔,把光阴凝成一把老绿,滴答的足音,是深情的诉说。

大雨过后,闷热重兜了老院,我自阑珊的午后,推窗把卷,亲执汪老的.《人间草木》,纸张已经发黄,宕出淡淡朽霉的气味,一阵阵倦意慢慢卷过来,便把册子合抱于怀中,头歪向一边,眯了眼睛小憩,有风从窗子小隙挤进来,抚过额头的发,又把发间的清香轻轻送入鼻孔,每一个瞬间,都带着慵懒的气息。

在漠漠的黄昏,在斜过来的灯光里,挥毫一幅人间草木的无心写意想念这些的时候,半月,正悬在离那些日子最近的距离。

老院老了,已经多年没有炊烟,忙碌的,只有那些蝴蝶和蜜蜂,还有,藏在蒲公英里的几声蛐蛐叫,只剩下父母偶尔去栽种,收割,除草浇水,来回转动的身影。春来后,父亲栽种的两棵玉兰花开了,一样的白,一样的素,一样的清,一样的寂,只是左边的落在地上,墙头上,房顶上的花瓣更多了一些,但仍然掩盖不住房顶上自生的荒草,和光阴流转的痕迹。

一口粗制的瓷缸,和一些农具靠在南墙根下,由于放置很久,又经了雨,底部沾满了溅起的泥沙,缸里屯了半缸雨水,由于闲置过久,水里竟繁生了小时候见过的跟头虫,上下翻腾。一直对这口缸有着一股莫名的钟爱,我问母亲要了来,她怪嗔一句,竟要些破烂的闲家物,也不再拦我。父亲和我把它搬到水井旁进行清理,南墙根儿地上,烙了一个凹凸有致的圆圈,周围散布着雨点子落下时砸出的坑痕,?旁边,安生着自生自灭的马生菜和狗尾草。雨水倒进树坑里,轻轻弹去外面的泥沙,再加上粗劣的釉料,摸上去竟有些扎手,母亲还在那念叨,我却自生欢喜。她哪里明白,我是那么贪恋它泛出的凉意,和旧。

在缸里填些泥沙和水,又从村头的荷塘折来一整棵莲藕,莲藕上带着荷叶和莲蓬,父亲和母亲在身后指引着我,折那一枝,那个莲蓬大,还有那枝,叶子还没破。搬进城里,搁在屋子一角,?荷叶和莲蓬,随意的放进缸里,粗大的缸口,歪斜支楞着四五闲枝,看是孤单,又是千山万水的风情。和生活略不搭调,又安然自得,回味怡然,一颗清净心显映。

这个世界仿佛什么都在变,唯有堆砌这小院的一砖一瓦,一门一窗,从那些荒草葳蕤满院,一直等到每一颗开到荼靡,它像仍然没有学会飞翔的固执的鱼,一切,都还是最初,蠢蠢的样子和静清寂。

看着它静默,仿佛只要坐在门墩上,一直听着那吱吱呀呀的开门声,和光阴微笑着走路的声音,就够了。

老院老了,老得让我的记忆有些模糊。自从父亲走后,老院,再也嗅不出父亲的味道。

篇4:金毛的散文

金毛的散文

我在内蒙古的包头市一共生活了四年。女儿辍学后要出去打工,我实在不放心她一个女孩独自在外,便跟随她来到那个陌生的城市。包头有许多我们的老乡,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和女儿都很快找到了工作。女儿到一个饭店当服务员,我进了包钢当临时工。

其实,我们爷俩上班的地方都有宿舍,但我还是坚持在昆都仑河北桥边上一个叫西河楞的村子里租了一间带厨房和简单家具的房子,为的是女儿下班以后好歹有个家,能吃上我亲手做的饭菜。

离婚后,我一直努力提高自己的厨艺,因为女儿实在是很挑食。她上学的时候曾得过贫血,把我吓坏了。女儿最喜欢吃烧茄子,但是这道菜我至今都做不好。不过,我自己发明了一道跟烧茄子味道很像的烩菜:茄子也用滚刀切块,但不像烧茄子那样入油炸——我做不好烧茄子就是这道工序老是过不了关。接着在锅底热油,放入茄块翻炒,加入番茄、调味品。唯一与普通做法不同的是我加入了白糖,我不知道别的地方人们怎么做,但我们这里的人,烩菜是从来不放白糖的。这道菜后来竟成了女儿的最爱,每次她都吃得很多。

在工厂上班,我们临时工的工资连正式工工资的一半不到,而干的活却远比他们多、比他们重,而且还得忍受他们的吆来喝去和不屑的眼神。在那些城市人眼里,我们这些来自农村的打工者好像天生就比他们矮一截。虽然我们并不认为他们有什么了不起,但毕竟是在人家的地皮,也就只能按照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方式,隐忍了事。

女儿的境况并不比我强,只是她从来不跟我说。我相信看到此文的人,没有几个没去过饭店。但是,又有几个在饭店里对服务员是客客气气的?大多数人认为自己是花钱消费,是上帝,而服务员不过是个使唤丫头!我也是在女儿打工之后才改变了思想,只要去饭店吃饭,就会想到我的女儿,也就再也不能摆什么上帝的架子了。

就在我回老家的那年,包钢突然要求所有工人必须办出门卡。这大约是针对我们这些外地人的,包钢有一半以上是临时工。因为我的身份证是旧版的,按规定早已作废了,我的工作也就只好暂停。我赶紧照相,邮回老家。但新的身份证下来最少要等三四个月,这一百多天简直就像坐牢一样难熬。从早上女儿上班到夜里女儿回来,整整一天,家里只有我一个人。

有时候我也想:谁家的孩子会始终守在父亲身边呢?谁家的孩子没有事做?我是不是有些神经质了?……但是,不管怎么想,孤独的感觉却越来越浓,就像要下雨的天,愈来愈阴沉。

不知道女儿是不是看出了我的郁闷,有一天她特意请假,说要带我去南海湿地公园散散心。来到这个城市时间也不算短了,还真没去过任何公园。于是便欣然同女儿坐上了去东河区的街车,南海公园就在东河区的西南角。

逛了整整一个上午,出来准备吃饭的时候,看见公园门口的墙角处有一个老汉牵着一条狗在那里晒太阳。那条狗长得虎头虎脑,身上金黄色的长毛仿佛特意披上去的装饰品一样,柔软顺滑,非常漂亮。它的个头比狼狗还大,看上去威武而强壮。它乖乖地蹲在主人身边,吐着长长的舌头。我和女儿的出现似乎引起了它的注意,它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但它的眼神却不像狼狗那样凶恶,而是温柔的仿佛多情少女的秋波。

我从小就非常喜欢狗,而且在老家也养着一条狼狗。那条狗跟了我已经七八年,有些老了,出来时放在了父母家里。刚开始我还十分怀念它,由于很久也见不到,那种怀念慢慢也就淡了。但是眼前这条狗却将我的怀念又勾了起来,老家那条狼狗的影子立刻浮现在脑子里。一丝莫名的悲伤涌上心头,我自觉眼神瞬间黯谈下来。

“爸,你咋了?”女儿发现了我的变化,怔怔地望着我。

“没啥……”我赶紧把头转向墙角,看着那条狗说:“城市不是不让养大狗吗?你看那条狗多大。”

“那是金毛,不咬人,所以让养。”

“那么大个,不咬人?生人也不咬吗?”说实话,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金毛,老家农村没有人养这种狗。

“不咬,我们饭店老板就养着一条金毛。这狗可善了,不信你过去摸摸。”

我的腿真就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那条金毛冲着我摇了摇尾巴,我知道,这是它表示友好的方式,就大胆地把手放在了它的身上。它的毛很长很厚,光滑的像缎子面一样。金毛温顺地看着我,并抬起一只爪子搭在我的胳膊上。我用另一只手握住它的爪子,它便用长长的舌头在我手背舔了舔,痒痒的。我便笑了。

“也喜欢狗?”金毛的主人笑眯眯地问道。

我点了点头,目光却始终在金毛身上。

老汉便开心起来,滔滔不绝地说起了他的金毛和他所知道的关于金毛犬的.知识。我这才知道,原来金毛还可以做猎犬、导盲犬、搜寻犬,当然这是需要有很纯的血统和专业的训练。它忠诚善良,从不给主人惹是生非。老汉的老伴早年去世,儿女们都忙得顾不上回家,这条金毛就成了他相依为命的伴侣。

“它的智力能抵上一个四岁的孩子,聪明得很!你教它什么,一学就会;你和它说话,它会非常认真地坐在那里听,不停地摇尾巴,好像能听懂似的;要是它不小心犯了什么错,它就会夹着尾巴,低着头,一副可怜样;只要你不责备它,它就会过来跟你撒娇,跟小孩一样一样的……”老汉开心地笑着,搂着他的金毛,就好像搂着亲孙子一样。

回去的路上,女儿看着正在发呆的我说:“爸,要不你也养条金毛吧。”

我摇了摇头,“那是城里人的享受,太贵了,咱养不起。”

下午,女儿说要去和朋友玩,我就躺在沙发上睡了一觉,并且做了一个白日梦:我梦见了养在父母家的那条老狼狗,它已经连路都走不动了,可还是那么亲热地在我身边蹭来蹭去,摇着尾巴。那眼神仿佛是在责怪我:怎么那么狠心把它丢下不管了?好像父亲也在跟前,我不记得他跟我说了些什么,也不知为何我竟哭了,哭得很伤心……

醒来时,屋子里已经暗了下来。我打开灯,擦了一把脸,这才想起来该给女儿做饭了。女儿不爱吃肉,但却爱吃鱼,尤其爱吃酸菜鱼。这倒正好弥补了我不会做鱼的缺陷。超市里有的是做酸菜鱼的现成调料。只要把里边的酸菜切一下,放入锅里炒一炒,加入水、调料和鱼块,煮熟了就可以吃,而且味道很鲜美。

冰箱里正好有一条鱼,是昨天买的,原就打算今晚吃。鱼是人家卖鱼人给拾掇好的,洗一洗,切一切就完事。做这道菜是最简单也最省力的,更何况是女儿爱吃的,因此,我隔三差五就给女儿做一顿。

篇5: 飞毛苦力散文

飞毛苦力散文

倘若京师能以拥挤不堪的“首堵”著称。那么加尔各答花园大街午后两点的路况,即可以“中风”来形容其结症。这时,所有的机动车辆都失去了机动的本能,唯有作蜗牛状,向前彳亍爬行,所有的畜类看上去都非睡即禅――只顾伸着舌头一个劲地热喘。

是时,漫步其间的阁下,不难发现一界怪诞。马路上行进速度最快者,既不是四个轮子的车,也非四只蹄子的马,而是长着两条飞毛腿的人。加尔各答的马路上,正在驰骋着本城的千年骄傲――印度苦力。

在广大基层的群众中,在公知视野的漠视里,在好大喜功的媒体背后,在薄情寡义的国家面前,他们是那样的奇拔且卓尔不群。其外观由于远离了现代美的杀手――脂肪,遂使得他们的血肉之躯,修炼出永恒的腊干和罕有的精干。其家族的显赫血统,可以追溯至渊源久远的湿婆诞生以前。即使自夸有三千年任奴任怨的华人苦力,也难望其嶙峋的项背。

一般情况下,您很难看到他们妙然的坐姿,可一旦坐下,便俨然是一尊辟谷百年的罗汉――估摸着离觉行圆满的最高果位,欲将不远。

他们最常示人的姿势是直立。在灼热的'阳光下,颇有几分洛阳焦枝牡丹的美艳,即便是美孚牌的煤焦油也没他们那么闪光耀眼。当然,这毕竟只是笔者的一些大不敬的戏谑赞叹。对他们最恰当的譬喻,应似一根根硬挺略弯的木炭。

他们腰下系的那块脏布,简直简约到了极点,并以绝不遑让“中国结”的一式 “印度结”,脉脉含情地敷衍在前接后连的别致机关。它遮挡的不仅仅是个人隐私器官和现代文明的羞赧,还掩饰了人类的原罪和商业繁荣的悍。

实令一个初临天竺的华人,不忍侧目卒看。

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的骨感,但绝不性感;骨感到只剩下一副皮包骨的骷架。但您千万别小看了这一幅身板儿,里面永远蓄积着随时迸炸的体能,蓄力一旦勃然爆发,必是怒气冲冲的一箭。恰似一排黑风掠过,俄而又来一队鬼魅颠仆,不乏怡然自得地隐闪在人海人山。纵使是塔克拉玛干沙漠中复活的干尸,也未必敢与其比肩。在千军万马的加尔各答大都会里,老眼昏花的您,眼神儿再是怎样“飞蚊”,也不会错认了他们身影的矫健。

篇6:老街口散文

老街口散文

出了街口,附近的老街坊都背着手。胡同口永远是半通不通的,被几个摊子盘着。有男有女,有夫妻,还有个把孩子。有吆喝的,有放着喇叭音的,也有搭个马扎在那儿看街景的。横列着竖列着,没有什么招牌,不到放学下班的点儿还真是不碍事,反倒是显着热闹。街口那儿有一家幼儿园,一早一晚放着那种带劲的歌。楼前楼后的人一般都在路过时驻足,看看里面一片欢笑,怀念怀念过去,就各忙各的散去。无论是火热的三伏,还是羁冷的秋冬,这种气氛似乎在我印象里就没变过。你穿过这街口,胡同在东西各有一个头,却大不一样:西边儿现代化气氛很浓,而东边儿则显得比西边儿老上这么三四岁的样儿。如果你非要问这胡同的姓儿、这条小路的名儿,估计很少有人可以给你数出一二来。倒是我看到这三座旧的楼房亲切得很,这儿,就是我的家了吧!

提这胡同,没多大要紧的说头。还要是看看这胡同的东头,这帮买卖家够劲。你一出这东口,向南走,一街门头房卖的是肉、饼、副、蔬样样有。闲时,第一家门店的胖老板就约上两个搬货的、旁儿的油饼店老板娘,还有几个菜贩子,摆个大桌玩儿牌。这消遣方式虽然不雅,但也不俗。那胖老儿我总见他。约摸四十来岁,胖得匀称。他家销售副食,有媳妇儿张罗着,他倒算闲的。我去他店里买过东西,每次他都亲自回屋招待。只记得在他那儿买过两瓶水、一盒烟,零头他通不要,取个袋子装好,递到手上。出门:走好,再来。然后继续玩儿牌。和谁都一样,熟客亲自招待,老街坊有时递个烟、说个话。一天一天,没间断过。还有那老板娘,卖饼的,油饼烧饼都有。价儿倒不贵,关键是味儿好,吃得出这手艺。往常去得熟了,见了我就把个刚做好的大饼切一半,剁成六瓣,装袋,递手。把钱给她,道声谢,再听她一声嘱咐:常来啊。

算不过门面只四五家,可往市上占道卖菜的倒是真不少。菜嘛,大同小异,见根的、虚青的、通红的、紫样的,还有闻得见味儿的。你买,他肯定卖。豆腐摊儿独有一支,有吆喝、有梆子,再加上那个白,嫩净净得多。扣人眼球儿,白,好像有种青石板的滋味。那贩子大多有闲空的时间,坐在那儿观着景儿。你稍作的停留都能引起他们的误会,“哎,要点儿吧?都是自己的,两块二。”可以不理他,也可以股脑儿一下。反正争吵不太可能,倒是他们土黄色的语言得趣的很。几个老街坊在那街口好下个棋、玩儿个牌,动不动就和那贩子吆喝一阵子。笑声很大,有时似哭,老远可以听见。

这东头向北,远远可以望得到山的方向,一样是以小摊为主,这个方向是主道,虽然不比向南的路宽,可东西道上都停着板车。这里交通紧,吃不起坐着观景,一个个都不敢坐。而且这里买卖不好做,你没个好耐性还真不好停在这儿。值得一提,这里是以水果为主。有个女同志卖得好,是南方人,削瘦,个儿不高,眼却毒的很。你想吃个香蕉,眼往那黄弯弯处一落,她一瞟,笑吟吟地撑开袋子教你怎么挑。价格虽然稍高,但总比超市低得多。这里的贩子也通常比较热情,与南边的闲、沉倒不同,虽然相隔不远,与北面走车走得多有关系。南北之间没什么街垒隔间,除了家常外,任个外人你分不出些区别来。只不过老街坊们好说会儿话,找个适闲处向南指指、向北指指。话里话外能听出个把头道儿来,只不过天上一脚地上一脚,有时过了边儿吹出个好歹来,不过笑一笑而已,没什么大碍。

这南北场儿热闹在起早的五六点钟,歇息也在下午的五六点钟。你看这街坊也散得久了,胖老儿也举桌要起牌。原本拥挤的道浸出了淡黄色的光,路灯是必要的,来往的车比晨起午过的恍若更多。别的不是怎么分明,倒是饭后闲逛的人多了。步伐很辣很稳,但丝毫不减一点可以退后的趋势。寒暑可以不避,总之散步的.人是不少的。所以夜间买卖不多,却反而更有种可以叫板的派头。胡同除了夜归的车灯黑得怕人,还算夏天乘凉的多,孩子玩闹的厉害。下面也有起牌的、起棋的,全是熟脸,更比这天儿热得多。偶时来个生脸儿,那老人搭眼一看,分出个好歹,就先主动搭个话。相较之别的露天小区,这种邻里的默契来之不易。

就这样,春夏秋冬,日日夜夜。掰开手指头掐算着过去的日子,老街坊的常理儿——都在楼与楼间三顿饭的香气里过去。小孩儿大人都哭过,送过离世的常客,也听过谁家贴着喜字的好事儿。记忆里好像家永远在这里,下面总有孩子的吵闹嬉笑。每天与邻里打个招呼,停停走走,路数从来不曾老褪改变。知道这里的,咂品味道算是个清品小肴,或酒或茶——怎么说呢?晨起的老街坊街口,午间的百态胡同,夜里的闲出忙归。画成的也罢,说成的也好。反正妥不了一句:再来,好像就打点了很久。

篇7:老店铺经典散文

老店铺经典散文

这是家二十多年的老店铺,位于闹市中心,三十多个员工,昼夜不停地营业。

老板是个矮矮胖胖的中年人,说话声音低缓柔和。忽然有一天,他涨红了硕圆的红鼻头向俩厨师发飄,据说是厨师做菜份量太大了,第二天又训了两个经理,因他们任一个流浪汉坐在餐厅桌边扫荡客人余下的残汤剩饭,老师的脸黑着声音大的震耳,吓得新来的寒假工,那个娇怯的大学生,小胡妮不辞而别。最厉害的是他能悄没声息站在你背后,你绝对听不到他的脚步声。他每天悠闲地坐在店门外晒太阳,晚上和朋友们聚在一起喝喝小酒。不忙时员工们可以坐下来,轻声说话,他绝不会干涉。有天我端着客人点的菜刚放到微波炉里,老板正好也端一盘菜过来,他随口问了一句:“你热的是什么?”,我答:“是客人要的猪蹄……”,说完我惊恐地捂住了嘴巴,明知道老板是回民,我竟把羊蹄说成他最忌讳的,我等着暴风骤雨的来临,没想到他微笑一下,说:“你不知道吧,快去忙吧”,我落荒而逃,一边的收银员睁大了眼睛。私下里告诉我,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不知他为这个原因,训斥过多少个人。你要记住在老板和老板娘面前,千万别提半个猪字。

老板娘年轻时肯定是个美人儿,四十多岁的年纪,依然风韵犹存,每天变换着不同的服饰,看起来是那么漂亮高贵,她若不满意会瞪圆漂亮的大眼睛,扁起嘴巴拖长音调发出:“噫!噫!噫!你就不会……”,她发火时会颤动着长睫毛,嘴里连珠炮的话语,任谁都别枉想分辩。外交人事只要她出面,绝对能搞定,每天早上她从白色的轿车里走出来,昂着头优雅地走进店里,员工们都噤言站立,她目不斜视地走过,高跟鞋发出嘎嘎的声音。接下来她会不厌其烦地讯问经理安排的工作,检查厨房的菜式和卫生,她严厉得近乎苛刻,达不到她的要求会毫不犹豫地重罚,她一再强调顾客就是上帝,效益才是第一,她极少同员工说话,个人的事儿再大,在她那儿根本就不是个事儿,任谁也别指望她会通融一下。经理的口头禅是:“你们千万别惹老板娘发毛,到时候我也没办法帮你”。员工们的最怕的话是:“别说话,老板娘来了……”这个时候,大家会尽力找活儿做着,没事也要噤声站立,直到老板娘昂首穿过大厅,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后。大家才敢喝杯茶,轻声说几句话。听老员工说,老板夫妻是城郊的农民,以前也是穷人,凭着好手艺好在城里发了财。

总经理精明干练,定购修理管理招呼客人,卖货走菜收台样样精通,他瘦瘦的身材,一双大眼睛总是笑眯眯的,时不时给大家一句玩笑,不管什么事只要跟他说,总能得到解决让你心悦诚服。老妈病危我早上匆忙向他请假,他立刻批准并让我跟老板娘打个招呼,他向别人借了将近两千块钱给我,还迅速给我盛饭,我不吃他又装了热饼丝一定让我带上。第二次我值班,两个发酒疯的'男子,把店里的水桶踩裂,水洒了一地,我悄悄说经理你看水桶,他说你忘了倒水收起来吧,我点头承认,他说库房还有一个,以后要注意点。第三次是昨晚,有四个客人,在吧台买好肉要冲汤,我请师傅帮他们冲好,他们又说同伴没到齐先不冲,看到冲好了非要重新再称换羊肉,店里有规定,客人中止消费,服务员必须赔钱,吓得吧台小丫头白了脸色连连说:“完了,完了,羊肉那么贵,老板娘一定会罚死咱俩的”。总经理看到了,说一点事儿都没有,你们别管让我来处理。他对大家都挺照顾的,称的上仁义君子。所以大家各司其职,从没有吵闹的。

女经理是老板的亲戚,操着一口甜润的普通话,除了开会讲话,喜欢这儿说说:“那个谁,你把餐具摆好没?还有你,你快点把……”那儿指指:“李大姐,你快把醋加上,吴大姐,你把那边再拖一下,还有黄姐你……”。她每天都会招开前厅员工会议,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讲上半个小时,她一有闲遐就称体重,然后大叫自己是瘦了还是胖了。她爱站着用双手轻拍小腹,腿还要不停地抖动,她其实不胖,模样长得挺好看,就是不好说话,一点事儿从她那儿都不好通过。非批的你低眉顺眼不行。夜班经理高个长发,说话时先笑眯了眼睛,两班交替对她所知很少。

老店铺犹如幽深的树林,在这时代的阳光下郁郁葱葱,它时而阳光明媚,时而风雨阴霾,服务员恰似林中鸟儿飞来又飞去,厨师忙时像旋转的陀螺,静时如安静的黄牛倒嚼着,店里精心摆放着色彩鲜艳的各种食品,仿佛是香艳的花儿,逗引的客人像嗡嗡的蜜蜂,日复一日,喧闹不已。

呵!老店铺!

篇8:老黑经典散文

老黑经典散文

老黑是一头牛,一头在我的童年里跟我朝夕相处了三年的一头牛,我突然想起它,是因为今年在老家过年时,极度无聊,决定到最后被征用的那块田去看看,才猛然想起了我的老黑!

那块田村里人都叫它“牛角湾”,样子却也极像牛角,因为有“牛角”二字,再加上我那时天天把老黑放在那里吃草,于是,我就极为心酸地想起了我的老黑。

因为它浑身通透的黑,所以我就叫它老黑,老黑来到我们家,那是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开始我看到老黑那高大的身躯,很害怕,父亲说老黑很老实和气,我就胆怯地摸了摸老黑的头,老黑摇了摇头,态度很友好,我就不再害怕。我每天放学后就拉着老黑去牛角湾吃草。记得那时的老黑每天站在田埂上,用它的一对大角撬着那些树桩,看它整天极少吃草而花大部分时间去磨它的角,我还认为老黑是个不务正业的家伙,直到不久,当我把它放到大坡头时,遇到了一大群外村的牛,老黑初来乍到,一场恶斗在所难免,“狭路相逢勇者胜”,经过一番生死决杀,老黑终于把小寨坡的那头所向披靡的头牛打败,老黑瞪着血红的大眼仰天长啸,那些跟着观斗的牛竟也纷纷落荒而逃,从此老黑成了当地的战神,我为我的伙伴感到骄傲,他让我明白了“十年磨一剑”的道理。

慢慢地,我和老黑成了好朋友,我每天骑着它慢悠悠走在路上,让很多人羡慕。

其实放老黑去野外吃草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因为老黑很懂事,根本就不需要我看守,它也从不乱吃别人的'庄稼,安顿好老黑后,我就去附近山上采很多的扁根草来喂它,让他增加力气。得到了优待,老黑总是微眯着眼,煽动着耳朵,一副很享受的样子。这时我就仰骑在他的背上,望着蓝天白云,想象着一些奇怪的事,有时想得累了,就用耳朵贴在老黑的背上,聆听着老黑嚼草时发出的低回的声音,不知不觉就趴在它的背上睡去,这时的老黑,就像一个忠厚的长者,一边吃草一边迈着轻轻地脚步,深怕我从它的背上摔下来,那时我睡得好香啊!想不起来了,我在它的背上不知沉睡了多少次,直到我睁开眼睛,看到夕阳西下,晚霞满坡。

有一次,我和母亲到城里赶集,我看到了一个盲人在大街上吹笛子,那悦耳的声音让我着迷,回到家,那飘渺的声音还一直在我的大脑里冲撞,于是放牛时,我就找来一根竹子,自己动手,用小刀开挖出一个个小洞,一吹,竟可以呜呜哇哇的发出乐声来,我欣喜若狂,每天骑在老黑的背上,和着哗哗的流水,无师自通地吹着从学校里学来的歌曲,现在想起来,那该是一副多么美妙的“牧童短笛”式的画卷啊!

就这样,老黑和我朝夕相处了几年,慢慢变成了一个忠厚长者,它无数次的默默忍受着我那孩童的任性。

老黑老了,有许多次我看见他在咀嚼草食时在叹气,我父亲早就看出来了,因为老黑在劳作时就已力不从心,父亲早打算把老黑卖掉,可每次都因为我哭天抢地的反对而只好作罢。最后父亲还是下了狠心,趁我在学校上课,把老黑卖给了城里杀牛的贩子,那天放学回来,我像往常一样到牛棚去准备牵老黑去吃草,可是牛棚空空如也,只剩下老黑那熟悉的气息,母亲坐在门口埋着头洗衣服,似乎在逃避什么,我知道我和老黑从此不再相见,瞬间,我的大脑犹如被一块大大的黑布罩住,一种无法表达的巨大的悲痛狠狠袭来,我蹲在牛圈边大哭了一场,那天晚上我没有吃饭,就和着眼泪睡去。那一个星期,我坐在教室里总在怀念我的老黑,也不知道老师在讲些什么。

过了几个月,母亲看我稍稍平静,就小心的告诉我,老黑被牛贩子拉走时,眼里滚出几滴清泪,这越发使我悲伤。我这时很沉重的想,那时的老黑大概是知道了自己的最后归宿了吧,或许是它想和我有一个深深的告别?

一路走来,我与我身边的许多人就这样在生死两界中用眼泪来进行这样的仪式,那可是多么的不舍啊!因为他们留给了我们生者太多的怀念。

我之所以深深怀念老黑,是因为它像天上的白云一样承载着我许多童年的梦,而那些梦,是那样的绚丽多姿。

回望故乡,那些山山水水一草一木,也随着膨胀了的城市慢慢逝去,再不可追,但它们却也像老黑一样深深扎根于我的心中,就让他们变成美好回忆吧,它们可以让我慢慢品味,让我在品味中品出那份超乎于人的珍惜,品出那份对着茫茫苍穹油然而生的对生命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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