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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科学社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2-05-29 01:33:5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宋代科学社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本文共5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宋代科学社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篇1:宋代科学社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宋代科学社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开展宋代科学社会史研究,首要工作是研究对象的确认与理论概念的选择、研究方法选择和历史文献的选择.针对研究课题,具体使用科学共同体概念、传记群体分析、内容分析与引证分析方法,是研究的基本途径.以宋代重大的`、与科学技术相关的事件以及参与事件的人物为线索,可以有效地选择、利用历史文献.

作 者:尚智丛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039 刊 名:自然辩证法通讯  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DIALECTICS OF NATURE 年,卷(期): 26(5) 分类号:N09 关键词:科学社会史   研究对象   概念   研究方法   历史文献   宋代  

篇2:宋代诡名户问题

关于宋代诡名户问题

关于代宋名诡 户题

问 宝周

在宋

,

,

、对 于

隐匿不 报的

户。

、口

财产

和“”

,

以及多 报 或少 化 整为零等 类 情况 许有 称

、多

”如

( 作 一鬼 ) 挟 佃 名

诡”挟户 名

”“

诡 寄名产

”(

或称隐 寄)

、“

诡身丁

,一

又 通 般称

,

户诡

,

诡名或户

,

。诡

名户的 产 并生 始不 于 代

而 是 宋 代五以 前 早 存已 在过 的历 史 事实

但宋 代 诡户名

数量之 多在

,

形 式复杂

对社 会 影响 之

大,

都 是 前代所 有 没

的初 宋的 度

、。

于 诡由 名 户 的大 量 、

不仅 影 响到 封 政建 的府税 收 和 差科

,

且而也 影响 了 时当 会 各 社阶

层阶人 们 的

,

生产

和 活

生严的 性

这 就构成 了严 重 的 社 会问题

税均

逃户 逃

神宗田 时 王 安

新石 法中 的 田 均税

。方

诸役 法

,

,南宋 时

的 经 界法等

,

都 在 不 同程度 上 反 映 了这 问一 题

这个 严重 问 题

方面 反映 出 当 时 各 级

、,

各 层 阶亦(可 为称 等级 )之 间 的

,

害 突

,

弄 冲清 楚

因它

此,

,

有助 子 说明 宋代封 建 生 产关 系 的发 程展 度弄 清楚 这一 变

,

另化一方 面

它, 宋与 代

封剥建 削 制度的 发 展变 有 化着 切密 的关

系还有 助 于阐 述 宋代历 史睁。

特点些

诡 名户是 宋 代历史上 急 需 研 的 究 要重 题问之 一

诡名 户的 产 生,

在 明说诡 名户产 生 原 的 之 前

因有必 要 弄 清 楚 宋代 户 状等况 及 与之 有关 一的 些特 殊,

规定

政宋 府把 全 国 户 口分 主 户成和客 两户大 的划分类

,

中其将又主 户 分 五 等成

,

过这 些等 级-

可 以 区

分出农 民阶 级 和 地 主阶 级间之的 大 营 两

,

垒宋代 的 地 主 阶级是 由 两个

。主

-

部要分 组 的

成一 是

户 官?这

三等 户上

,

,

官 僚 主 地 ,一 是非 官

“户

,

又称 乡

户地主

,

们 都是 户

-

中主的 上 三 户

,

乃, 来从兼 并 家之也

,

( ”《 魏 公韩集 》 卷十 七家传 )

代的 农民阶 级也是 由 两 个主 要部 分构成 的 第 五 等 ,户一 是 客 户

治上 的 当 权 变

派 ,,

是一 耕 农自 和半 耕农自

即 主 户中的 第 四

即广 的佃大 农 阶层, ,

宋政

府 对 于 同不的 阶级 和 层

阶规

定 有 不 同 的特权和 务义经

济 上 也 有免 役享。

官 户是 主 阶地 中级在政

-

除 政 治上 有 享 特 权之外

免 配

_免支 移

,

-免

有的

甚 在至实 际 上 还 有享免 税的 特权,

官 非 户地

,主

律法L 没有 官 户 地 的主那 一种部分

特而有

负 差担摇

等 配义

这 分部 地主中 因 有 较强 的 经 济 势力

4盆

人 能是够 通 过科 举或 其 方他 挤式进 户官 的行

;列“

也有 一 部 分 人通过 差 与役 宫僚勾 结 吏

,”

。,

,

有 了差

中的役肥缺

,

甚至世

代相传

,

发展

成,

这 种人可 利 用以他们 的位

因此地,

实际 也 有官享户 的 某 些特

权与非官户 地主 宋代有在 结 部 勾分苦差

,,

然,

非 有所 的乡户 地 主都 能这 样 做

,官户地主

有矛 盾

他时 们 的 盾矛 还 发 展 到会 非常 严 的 重 程度, 甚 在至 某 些时 候 差 役 中的 一 。

耕农和 半自自耕 农 是封 政 府 的建 赋税和 杂摇 的 主 要负担

也 者被 会 地主 阶 转级嫁 到他 们 身 上。

客 户向 封 建 政要 纳府身 丁税并 负 担 部 一分,

役劳

,

而 主

则要 受是地 主的直 剥 接削 外

,此

政还规府定单 丁子孙 不 分得异 居

、户 可女 以免 役

盐亭

户可 免役以。

、免科 配等;

祖父

母、

父在 时母

,

,

保以持原 来 的 等

如户此之类

,

都与 名诡 户有 着一定 关 ,

,

这在 叙 诡述名户 的 诸 问题 都 是中要 连牵 到的 北 承宋 末 唐 五代大 规 模的军 阀 混 战 之 后

,户 籍制度别 混特

乱,

大 部

分地 区 几 乎 全

,

部弛

废,

这 就

给 主地阶 逃级 赋避 税 和差摇 开 了 方 便 门

,同

,

时,

宋 政府

套维一护 建封地 主

的 剥 削制度

逼得 一 批批 的自 农耕 半和自 农耕不 断 的破

,

不 沦是佃户为,

是投 某靠

,

地 主个成 为 依附农

民甚 至 一部分 无 权特的 地主 也 不得 不 依 靠官户 的 庇 护而存 在 在 宋 代有关 诡 户名的 记载 中

就这

是 宋

代诡名 户 形 成 的 基本原 因

是 当与 时的赋制役 有度、

着 密 切

关 系

的离 主户 户的 第籍

,

,下 想 结面合 名诡 的户 几种 主 要形 来式考 一 下察它 的产 生 原 因 。

( 1

诡 )挟名 佃

某 人 , 把 自己家 的

户口和 财产隐 寄 于 某 官家户 “

势形 户?

,

从 而

:名义 上 成 为被 靠之 投 的

。家

,称

为 诡名挟 佃

产其生原因 如

下户 长等差 役

。。。

了为逃避差 摇

。宋代 的 差 役( 又 称 职 )役和 摇 ( 劳役 ) 是役 按 等 户 高的低 人 丁和,

的多 少负担的

户 有 免享役 特

,形

势户 中 的 前 将 吏衙可 免 里 正

,

他因们有 这特

种权

以所,

.“

占田无 限

“皆复得役

,

并具

有 影 庇 其 他人 户 的 势

力,

主 中户

(,

应役的户 不 堪 负 担

时 史 》卷1 77 食 货《 志

《会 宋要 稿

辑?

为 售 券 田 于形势 之家 :

佃 户名之 以避摇役

,,

役《 法》 ) 有些 乡户 地 主 并 不 是 负担不 了

是 而 为 了扩大 削

剥苟多免差

。摇

食货

》,

之一O 记二 载,

““

,

应乡 村有庄 田 物 力者影 庇 差 摇

虚 ,报

,与

形势 户 情启 同幸,

于名 下 客作“

,

种 己田 产自”?

也有的 地 怕洽主

户等

稍产

就用 典 卖于 势之 形 家伪 售为券

” 、

(《 宋会 要 辑 稿

” 、

货 》之一 二O) 的办 法,

逃避差 役

然,

这。

?

虚逃 移 报

”都 是诡 名 田挟的种

,种

手段

述叙

,并

非真 正的 佃

势形户 为 什 么会

同 情 幸启

呢 ?这 在 第二个 原因 里

一并

二第

,

为 逃了 科役避

谓所科役 是科 配指 差 和摇而 言

的后以 逐渐 大至 乡扩村,

,

科本 是配 宋 政 府对 城市

,坊

户的 一 科 种买配 卖 制 等

。,

户按等 高低摊派

如 买和

科来

科配是 一 种 制强性 的 买卖

,

?

价 钱 极不

合, ,,

,

有 宋 政时府 不给 钱

,

叫 做科白

:这样 一

来 科

配 与差 一摇 样成 了主 的户沉 重 负担因 此 部一分 主 户千 百 计 逃方避 科役 据 宋《“近诸岁路 要 辑稿 会 刑 法》二 之七 七 记载 宣和 元 年 时 河北 路转 运付 使 李 昌上孝奏 以 田 户 上力 有之 家 苟免 科 役 产私 托 官于 户或 量 立价 钱 正为交易 或 约 分 课租

,, ,, ,

。,

,

契券自 收

,

第减 于豪 强

,

科 役 并 于贫 弱,

,

虽有

法禁

,

,莫

能杜绝

,

,

其 亦有间 假于 官户,

久不而归 ~者

由此见可

挟名 佃 的双 方 所

情启同 ”

主是

,

要“

分 约

,裸

即 科免役 的人 户 要 向被 投 靠 的官户

出部一 分剥 品

削没

有这

官 户 不点 会

他受们 投 靠的

人 官向 投户

。靠

然当

,分 官 户给的 租课

,

也 可不能 超出 科 役 的负担

否 , 就则 不会有

“ 诡名 挟 佃的 者 两 间 得之

利。

,

府 的科 役 不能 少又,

,就

嫁 到转“

弱贫 户

身”

上三第租

,

,

为了 逃避 赋税,

由 于 沉重 赋的 剥 税

,削

朝年

初,

开封 周

,

围?

民苦

税 ” 的

重情 就 相况当 严

,重

兄弟 既 壮 分就家

名冒佃 作

,

其田 亩 聚 税于 一家 即 弃

,

已 而 他 匿舍

,”

(宋 史 卷 1 7 3《食 货志

县 按 岁 弃所地 除 其 田 农 》 据 )司马 光《 水谏

,

记闻 》 卷 四 十 载 记 妆期 月 一第四记 》 记 载 户状

,

长沙 ,县。

多村 名

,诡

税存 户

”亡悉 召豪右 曰 期及,

,

豪户 于横

,

户 有代 长 纳

,之

差 所户 多长 逃

去,

南李 公 知长 沙 县时

:

田 不 过 曹汝所 典耳 卖使各 承其 税 .

与 为推 究

我,

,

,

不汝

曹均 输之

尽。 得 佃 冒 人之

。。

税 逃是 诡 挟名佃 原 之因一 ,

而 得

利 的 本基 上是 主地阶 级 ,

为 免某避个 地 主 兼并 投而 向 另一 家 地主南 宋 理

时。

据 《 两浙

金石

记绍 兴

府 建 学 小田

,

阴山县吏 渝 汝贤

庇 许多小 耕自 农和 半自耕 农 成为 他的

,

离脱主 户 户

,

其 王 元 中六有 一 多地亩

原。 当为地 司学 晨王影 庇。

后 ,来 家地一

。梅许英 知 此道 事

,

便 企图 霸王 元占 的六 这地 亩

,块

惧展

罪,

领 着王 元 六经 钱 粮 投厅

,

然 后又 以其 地求 汝 渝贤 影庇 起来通

以 上 过几 种况情

,

汝贤共 接 受 小 农 投 的献 土地 二有 百 多亩 。

说 明

宋 代 地 主 官僚霸 占大 量 土的地 而 不 负 担 税 赋 差和摇 ,

从而

赋成役 的 极不平均 注意 的是

主而言

,

,

迫 使 批大农 民 和 部一分 无特 权 的地 投主向 官 形势僚户

这里, 需

地主 和 农 民 虽 同然样采 取诡 名 挟佃 的 方法 ,

两者 却有 根本 不的同

。 就先地

他们 绝大 部分并 不 是 担 不负了 差 役和 租

税以 巩 自固 己的 经 济 位地,

而 力 是 想 把 图他 们 负的担 转嫁到农

同时

“,

民身

之后

,自 己使获 得更 多 的 削 剥利 益

们 诡在名挟

,

并,不 去 失自己 原 的有 独立 性

“ 而在是形 势 户 的 庇 影下

,

,

全 种

自 己田 产”

,,

与或

形 势

户约 分

课租,

”而

“券

自收

以 伪为券 售 田 于 形之 势 家”, ,

并非真 作佃

,但

,样这 一来

被影庇 的 主地 可却

非官户 ,

”等 第 于 减 强豪科 役 并 于贫 弱

而消遥 法外 了

同 时也看要 到

,

形 户 势 主 地因 受 官户 势形户 的 影 到 庇一 定 时 就要候发 生 冲

,

,突,

需 要 吐出 一 分 部剥削品 农 民 的情 则 况全 不完 同,

两部

分地主 间不会 之不 生产 盾矛

一旦 投们靠 某 个 主 之 后

地便听

任人意 布

摆。

很 再 从某 个难 主 家地里 转回 到 自 耕 的 如农举 前 阴 县山

,,

位地

仅如此

,

他 们

虽 种 自 己投 献 的土地

,

租 额 却和佃 户 差不

,

多民

元王六 一 便事是很 好 的 证明

王元 六先 被王 晨 隐 匿

,

被 又王属 拉 着去 靠投渝 贤汝

,

后 终 于在来渝 贤 犯汝罪 时

弄 来回

连土。地 也 被 没

收,

论 王元 六如 何 申诉

,

也 有没 把自己 的土

,

再从 王 元六 的 交 租看上

,,

在 他 被庇 于 汝贤 渝时

租交 捌米斗

,

后来他 的土

被。 给 交当地 学 校 做学 田 此 可以 说

己的人 丁 (

2) 诡名 挟户

王、 六 元作为学 田 的 佃

户 还原 来种 的 地上

立空 多许虚

、户

样 也交 捌 斗

。因

象 王元 六 那 样 的诡 挟名佃 在 际 实 已上成 某个 为 地 的 佃 主 了

某 人户用 假 分 户籍 等办

,

,

,

以 于便分 散 和隐瞒自

,

财产

,

低 降 原来 的 户等

逃差 避役,

,

、赋税

买科等 负担。

是谓 诡 挟 户名或 诡

,

名寄

产户

,

诡名 所 分时 立的 许多虚 户称 子为 户如

说果”

所以 又 称 名诡子户 ,

名诡 子 户 与 诡挟 佃名是 不 同

非的 户下所

,诡

名 挟 还 佃一有 部 分农民 的 话,

而 诡

(子 《 炎 建以来 年 系 要录》卷一七 四

。)

是官户 和 非 官户 主地都

,

用利 逃避的赋 役的一种 法

这里 需 要说 明 的 点

是宫 一户势 力 膨 胀 的结 果

了阶化级

矛盾

,

也 起引了 官 户1 宋司 府政及 乡 户 主 地的 一 些 利 害 冲突

,

因 此

制限官 户 形 势 户特 的

,权

题问 北在宋 中 就 期被 提出 来

宋了 宗 即 位 仁初之,

,

定官户占 田 三 十顷,

前 将衙 合 免吏。

者役

,

十五顷 为限

.

神宋宗

时,

实 免 役行

法,

,

官 户 定也 要出免 役 钱

徽 时

,,

规定

一品官 与 田 百一 顷同 民

户 一样 服

,

品下 以二 顷递减十、

九品 至为 十

,限田 外 之土 地的财产因此

,如

,

宗高时。

定 官 与户民 一 同户 科 和 买等 等

户 的女 某 些赋 役规 定

,

户官也 同 乡 户 地

,

样利 用

宋 府政 对下 户等单 丁及

子 将弄户 下成 户等或 女

户_

而 从转嫁 了 自身 的 负 担如

,宋时南

,

江浙地区 和的予买 纳绢 ,

官户 民与 户均 敷( 均 )摊 走 弄物 (力财 产)

,

“却 七户 权有,

势之

家 受弊

,,

计嘱黯吏

诡名 产寄

,

分子 析

户?

,

,

以 科致 敷 不及

,

使

贫民 三上 等。

处无赴

塑(

宋《 要会辑稿

货 》 八三 二之O

),

四川地区 遂 宁的府

,

户 年每纳 两 税 折 变 物帛并 和 买丝

绵 细 绢 激 赏 及 第绢四 等 户 两 税 止 正纳 色免 去 和买, 第五 等 不户 负担 激赏

纳(《宋 会要 辑

,

?

稿。

上 三

户 就等钻 个空这子

,,

“诡 名

,

分 开

户 籍,

,

就等”

,下

货三 》八之 二 ) 不 一少 地区 诡名 寄 产 结 果的(

《宋 要会揖稿

,

,

?

至 有 岁 千 收 之亩 家

。、

” 中收 三 二者 有 顷收 岁千之解家 宫 无名籍

者货》 食五三 二四之)

四或户六

,

根 据宋 文代献记 载

诡名 子 户 名 目 多繁

?,

花八 门

,?

一 分 户三为

“七

者 ”(

,

宋 会《辑要稿

食货》 七O

三六之)

?

有一 户 成分。

十户

,

”者

(

《州

纲》

,

有一 )户分 为 三 二 家十 者

《( 宋会 辑要稿,

《宋

会 要 辑 稿

食 货》 六

四 之二

),

一 家有诡 为 女

户 五七户者 (十弟

食 》货 第行、

四之 四 ) 小字七

,、

他们 名 立 诡 的 户手 段是 各种 各

样除 诡

名 为 户女外 把

名字

称谓 裂数为户 者有 之 若

祖 ,

,若父

兄若

(

,周

若子

:

侄、

姻党剖 数 为十 户 者 又 之有

悉行 镯免

,

大 抵 。岁月 久寝,

则上 户

皆 于 人户下,

应合

《景 建 定康 志》

,

四 卷十 《一 傈阳 县 均赋役 记》) 这 样 来

地主户 等 的下降 且 绵历 年

深,

凡有 科配

,

有的因 为诡 的 时间 长

了,。

非 惟规 避 差

既。

非本名

认不 元

往 乾往收利人

。 毫而毛不 输官有 者之一 是 隐 瞒财产

《(州县 提 纲 》 卷 四《关 口,

并 名》诡) 也 是就说 税赋 也 连不 交 了(3 ) 诡 名身 丁宋代 诡 名户 中 言

。的

,,

二 是

瞒隐

‘这

是 转 指 者后而

宋,制 规定

口 赋

,,

二 十 至五 九 岁的十成 年男 子 丁为

,

,

种各劳 即按役丁 派摊

、 南 各地方。

有又

丁各因 地 交物品不 纳同,

有 身丁 钱。

、身丁绢

身 丁 麦米等许多 称

,

这项

剥 是 削广 大劳 人 民 的动一 项 为 极 重沉 负 担

的宋

政府 为 了扩 大这 项 剥 削收人

常不把(罗 大 经

:

,

二 够 岁的十子列人男 丁籍免

除还

六 把 岁应十 当免 除身 丁税的 老 人 保 留丁籍

:

,

甚到 至死还不”

广 南

西 路曾 这有样 的 民 谣

岁 孩儿便 丁识

,

,从更阴 府役 幽

口魂

,。

鹤林玉露

》广

右丁 钱 条 ) 由于 残 酷的 丁身剥 削

因此

,

子 生举不” 之风 来越 严 重越,

破坏

当 生时产 的发力 展

名 户挟时

,就 隐瞒 丁

。,

劳动人 而 则用 民瞒年隐 等龄手

避 丁逃税

,

,

“ 山 深 谷 穷至有年 三 余十,

状 老苍 不 敢 头

裹口

,的

吕(祖 谦 : 《吕 东 。

先 生 集遗 卷一

》《

为张 严 州 作 乞免 丁

奏钱 状 ) 差 役》 时 规定单 丁 免役

,

户 地主乡则 有

把多 丁诡 为单 丁

搜查,

如此

等等”

,

不 而一 足,

宋府政 为了 掌 丁握。

在 造 户 籍

经中常 派 官

吏谓

貌丁

“,

随 貌随诡

样同 无法根治

代 户 口 实 这 不 是其 中主也要 原 之因,

上 括述

代 宋 诡名户 产生 的 主 原 要因就 为是了 逃 宋 避政府 的 赋 役 负 担

这对 地

主来

完 全说是 偷 漏 赋 性役 质对 农 来 说民 则 不失 为一 种 消 极 的反 抗 手段 直 接 剥下削 投 向 某个 主地时 不过是 又 套上 另一个 枷 锁 罢

了,

农 民 从宋 政府

,

二宋

继 五 代之后

,

名诡 户的严 情重况

,

籍特 别 乱

混 使北宋 府政一 开 始就 没 一有 比 较完 整个可 靠 的 户

。籍

可查

户,口 的 隐漏:

,

的 役均不

、 、,

,在

北 宋 期初 就 一是个 相 当 严 重 的 问 题 ,

宋 宗太 淳化

四,

年 月三 曰诏

“ 口户税 赋 帐籍 皆 整 不 差役举则劳 逸不均。

?

私 胃税赋隐

,

家破坐逃 皆 不 件析?

,

冒侵佃

,

耕鬼

名挟 检括

户,

赋税则 轻 重不

,

所申 户

逃 ,

田 亩 税数

,

移无由

,

,

斯盖官 吏因

循,

致其积 弊 ,

?

《宋(会 要 稿辑

货》

二 之 ) 后一来 宋 政

,

府 然不断 虽备 户籍完制

度 成习弊

但 ”由于官 僚 。

和形 吏势户 共同 勾结 来

起?

_

下 丘 蒙

。相

( 宋 《 史 卷 》一七 三食《货 志

农田

),

为无 成法止 的阻趋势

及至 仁宗

《据 史 宋》

,

地 的 诡各名 户 大便量 的 现出 了仁宗

,

面 举几 个例 子来 一看 下 名户 的 诡 重严 况情

, 周 湛 江为南 西 路 运转使

曾对 当 的 诡地名 挟 佃 了一 番 清作查,

三0

0

,次

《周湛 传 》 ,

:

’.,

,

(… ) 湛 为江南 西 路 转 运使

州县

簿领案 犊 淆 无 纪混

,且

亡失多

讼无所

质至 久不 能决,

为湛立号

,

,

以月

比次日 之,

下 其 诸法路

,。

又以 赋 不摇均十万

”户。

,

姓 巧 于 避 匿

,因条

其诡名挟 佃 之类十 二

事四九十 个 县

,许且民 自言,

括隐户三

当时江南西 路共十 个 军

每 县平均 有六 千 一 百二 十多 家 匿隐

的 查逃出 绝

神宗 宁熙年七

浙察 路访使沈括 言

仅 常 州 无锡 县一

“名 诡挟

佃者

元丰三年

,

约 五千余 户

《(参看 续 资 《 治通鉴 编长

》 二卷 四九 熙宁 七年正 月 丁 寅 条 )逃绝户 ”。

,。

户 部司判 官 李 琼 江在 东南 路和两 浙 路 专 究

,

路 百 二十 七一县 括 四 出 十

一 千三 百三 十 三户

,

县平均 三干一 百六 十 多

,

户同年

,

李 琼淮 南路为转 付运

使、

在淮

路的 南八八 十县 个清查 中 户

籍“

得绝

,逃

挟名佃

簿籍 不载 并 网 丁

,

凡 十四七万

千 九 百十五六户 丁 诡 户

名,

( 《

续 资 治 通鉴 长编 》 卷 三 0 0 丰元二 九年月 癸 酉注

?

参考

》史卷一 四 七 食《货 志 宋徽 时宗 年

? 赋税

,

每)平县 均五有千 四 百 户多

,

全国 地各出现 这么 多

“的

使

宋 政府 不括 括

,胜

, 括随 随

,

隐越来越

,

重,

无 于

法。

”。

规定 一 种考核 员官 的办 法 “

,

,

称“

政和

格“

个每 令 县 任 期在间三 户 千

,

,能

收 漏增户 八者百

, 升半年 次 名减磨 勘 二年

”。

,;

千一 百户五者 万一 千户二者

,

;

减 磨一勘会 要 辑口

漏之

,

脱七千 户者

,

磨减勘 三 年 “

(《 宋

食货稿》。

九 之七九六

)( 同 )上

谓 漏 户 主要 是诡 名 挟佃 从 这 规个定 里 可 也 见窥 户 认

’斑 t

虽然 宋 政府 的一部 分 僚官反对 样这 规的定 ”

,

一县 口 多 户止者 及三 万

,

漏难

及千 户出九 千户

可见,

事 实 并 上非如 此 。

琼李 于 徽宗 时 在 宣 城 (江 南 东路 ) 又 查 出 这时 一县 又括,

” 诡 逃 绝称者 千九

,户

这 本 是 李来琼 在 神 元宗 丰时 已 括 户 口 过 的 地区,

仅只 是宣城

是“

他 县 然皆

,(

《宋 》史 卷三 三 三李 珠《 传 》 ) 由此

北 宋初到 北宋 末 ,

,

诡 名户

是愈益 增 多。

管 政宋 用府了 多少 法办,

言都

不可 能,

转 扭 一这增多 的 趋

势 了南到

宋64

诡 名 户的增 多更加厉 害

南 宋初年

金 兵 于焚烧 劫

,所

一至

空使

时 户的 簿册籍散 亡 尽

殆,

强 猾吏 乘 机 利渔 隐匿户 籍

,。

宋高 宗

兴十二 绍年南 宋 政

,存,

被 迫 行实经界 法

子 而遁逃,

,

椿 年 在 上经界十 事说中,

:

名诡 佃

挟,

逃 亡死绝

?,

官 司科催 办责,

,

户 破长竭家产 足 不偿以果 ,

遂致

差之役 时。

,

方避多免

力 者 户举产 以隐 寄食 货》 ,

力无 者 妻挚

经 一 二年 而不 产 能 者

定 ,,

(宋《会 辑 要

稿

六之 三六 ) 诡 的名

结?

猾 狡豪 强 者 百供不一 均不 之弊有 不可 言胜 者。

( 宋 会要《 辑稿

食货 》 之六 三记载,

七 绍)兴五十年 李年椿因 去事职

、户

王铁 李代 椿年 推行 经界 法 时

.

示表

务 革要去 诡 名 挟 新

安侵

耕 冒佃

,

( 《

宋会 要辑稿

》货 六之四 O ) 据 愿

,

:

新安志 》

在经 界前法后

女、~

论不 地 土 和 人口 都有很 大 变 动、

列如表下

:

{{

!

户4 ,

名 歇

3 5

{, 地数

(土 亩)

4

}户

2

‘ 712

26 9,

1

,7

} 土数

地(

亩)

一一

j

{县

。3

20 80 2 。。 75,

一 可…

2

8

,

8 9 。56 。 ‘

19 596

,3

杯 门 … 一县 犷云一 镇

~

:

3

,

},

6

9

7

70 ,

7

{{ {…

6

87

,

62

33

22

,溪

_

_

{

, ‘‘ 6“

,

。‘5 38

,,

6‘。

_

兹总

_

_二 二红 舀面卫 二 二二上互i 少 亘一一口… …

:十

,

… { 1 ‘亏一日 一于

6 万 4_

__

1 。61 4

:

,1 :

15 5 7:

9 ,7

,

2

4

8:

,

545

,

304

上表从可以 看出

,{ 土

地以 为单 位

,

亩 材原料亩 后还 余有数

,

舍去 未 计,

安 各县在 经 界 前 后 户数减 少 了将 一近倍

,

,

而 土

地则增 加 了近

。一倍

中其 象 黯

,

,县

经 界

土 后地 加增三倍 半

,

门祁 户数县 少减 了一 倍以 上,

,

正是 经界

。。

法 去革 诡 名挟 户 合 了子 并 户清查 诡了 名 佃 把挟 隐 漏 的土地 清 理 出来的 结 果 然 而就 东南地 区而 论 诡 名户 最 重严 地 方 当 时的一 般 人 都认 为是 绍在兴 府 而不 是 新 安 绍,

熙 年 六元月 洪迈 知 绍 兴府

,

,

示 官 民 户

,

,

” 令 户诡 之 家自首

,

结果一次 就 查出。

名诡

,

挟 户寄 田 隐产

共 方九千九 百一 六十

约 , 绍 占 兴府总 户 数 的 分 三一之,

显 然很

的清 查 很 是 不 彻 的底

是 勒 令自首 只 能 唬吓 一 部 分农 下户民,

无 使 法官 形 势 僚

之家被

迫就范的

,时

四 就 川 区地的 情况来 反 对看 人的很

,

:也 和

全国 不差

,

,例如

,

普川 州岳 县安 在推 经行 界

经过,调 查

,

这 个县 的 籍 脱户 漏的很 厉

害《改 正安 岳

查 出隐 漏 户二千 七 百 多

。一

,

胎瞒 财 产 而 加税的 四千 五百 零 户七

《 汉滨集

因原 税来 重而 减 的轻 有 千六 一百 二十 户 县二经 界状 》) 这 次 减税 多 贫 是民 户下。

(参 看王 望之。

五,

,

说增税 户与漏税

户 总七千 余 本达 县总 户 数 的 一半 以 上 说不并 是很 高 的 一 个 县

,

安岳 县 的 户 数漏 目在四川 来

小 县溪有官 户五 百 八

从遂宁 府 小 溪县 的 情 况可以 断判 来出

四,

公 户 二 百吏二 十

二,

,

八百 零 六 。

,

是 当 时的 形 势之

家,

宋北初年

,

,

僚们 向

,

中央 宋政 府 上 中奏 说

况 大情 可体知

川 家 吏户 一 能够阴 庇 户三

此 作 为一 般标 来准推 算

八 百

零 户 六至 少 也可 隐 匿 二以千 四 百 多

。户

官户 阴 实 庇的要 比 户吏多

,

四 川 诡的名

据 南宋 期 中 心传 《建李 炎以 来朝野 杂 》记:

(甲集 )卷十 七《 本朝 汉 视户唐 多 丁少 之

,率 以十 户为 二 十 一 口 以一 , 止家于 两 口

, 。

弊 》条 记载

则无 是理

口 有,奇,

?

一自本朝 元丰 至 绍 兴 口

户口

,盖

诡 名 子 (户 泛 此指 诡 口户 ) 漏弱

,

口者众也

然 今 浙中户 口

,

率 十 户 以十 五

,

为.

蜀 户 口 率 中 以户 为十 十 宋 代三 户

。,

蜀人 生齿 非 盛于 南东意 蜀 中者 丁无 故赋 漏口

,

,看

”口 之

比 率 实不,

,

沉 重与的 丁 有 税直着接 系

。关

从 但 诡名户 的角 的度

来,

是 实际 丁 隐口漏 是二子 户增 多 所以户 丁 少

,多,

从这户 口的 方 面 映反出 了 诡 名

户的严 重 情 况

耕地 面 积 增 忽忽减 的 统 计中 也 说明 了 这 一间

真。 天 禧宗五 年

,,

国 有。

地 百五二十 四 万 顷

到仁 宗 皇 佑 忽 然时下 降 到二 百 二十 八万 顷 虽经王 安 石 变 法 中 多 南宋 经 界 法中 映反 的 土出地 漏 隐 况

,情

,

丈 量次

,

也 只 四 百 有六十 一 顷万

,。

,也是 如

此总之靠 保

,

宋代全 国 各 普遍 地地大 量 地 存在着 诡 名户的 问 题

北 到 宋南 宋 是一 个 势

趋的 发展着

名 户 的 展发 引 起耕自 的` 大农 量破

产佃

农 多

,

建 政府 的税 收得不 到可。

因 此诡

名与 反 诡 名 的 矛盾 呈 着现一 种 错 误 复 杂 的 状

绕 名诡 户 题问上 的争斗

已可 看以出 诡名户与 当 各 时阶

级,

。、

从 以上 所 列 举的 材料中

,

阶层 都有 着 直接 关

,

这 。间中有 北 宋 政 府与 诡名 户之 间 的 矛 盾

,

籍 与 户无 户 籍( 或有 而籍财 产 不实 的

),

官盾 与户 非官 的户 矛盾 先从 两 政 府 宋来看

,

,

民 和农 主地的 矛盾

等等

但在 诸矛盾中

最本根的 则 是

农 民

地与 主两 个 抗 阶对 级

的 矛 盾

,

名户 的 产 生 主 要是 逃 避封 建政 府的 赋 负役

担、

,

与宋 政府的

?

政 收 人息 息 相关 不它能 不 对反 诡 户名给 它造成 的 财政 困 和其难他 关有 间题 以所宋 政

府多 次 的清理 户籍

:

田均税

,

,

免役

,

、推

行界经法 等等

《 宋史 》

,,

均,与 此 关有《食

货 志

。?

《政末、

府甚 至多 次 令下 诡要名 户 自 首否则 严 加 惩 办

如卷

七一

七役法 记》

:乾兴

初?

,

立始 限田 法形 势敢 挟户他田 者 人 告听

,予 所挟田 三之

,一

要辑 产稿

,

食货 》

六 之三 记载

兴 绍二十九 三月年

,

宋 ,政府 下令

许各家 将户子诡 名寄

,

三限月 实 首 从 并作一 户 拘籍

如 出

限 不 首并

,

许,诸 色 人

告,

不 多以

少,

充赏

,

一 半没官

如例

,

其 见 立

名 官户 员或 品 官 孙子并 取 重旨作 行 遣

,

如 告首

不 实并依 条 断罪 ” 但 它 本上 根是 不可 能查 洁 的“

府 一的部 分 僚 官

等 则们 不许 告首 (看

也参 曾 依照法 令 查 办 了一 些 诡 名 户

,

在 于关告 诡 首名 户时

政 府 又 规定诡 名 户 家 的之

人 力? 佃客 干

当 。。

、、

米人掠

”《 宋 会要辑

稿

食 货 》 六六之二 四 至二 )五,

政府 敢 发不动这 对诡名户 之 家那 么谁 敢 轻

易”,

些被 剥 削的 下层 起来 揭 发 地 之主家 诡的 问名题 了 解 最 清 楚的 人 不 许 告 首 胃 风着 去 险揭 发 ?呢

, 可看 正 出法令 的虚 伪 性,

其 他 人又 定规

首告不 实,

并依断 罪条。

,

宋 政 的府 法令屡 下

多 是 具 一空文

外 政 宋 府清查 诡 户

是名 从 的 财 它政何 着题 眼

的 去认真 行的

靠执,

只 要,赋 税 收人 能 够维 护其 统治 的 话 官 户 之 是家 代宋政 治 上 的当 权派;

,

,

当它然必 不求责官 僚 有

丁其 次

看再官户 的 态度享有

。:

一 们方 面 受 接别人

租分

,

的收 人

另”方一 面

,他们 自也

己“

:

多 户立名

,

(

《 宋会要 辑

稿?

食 货 六》 四 )之子 》曾说

. ’ ,

??

避 法逃 定特权 以 外的 赋 负 担役…

且 县有 宰

,

王洋

《东 牟集

‘卷

《九 正 诡名法 札

,,

,

法于 一县者 也其 家无 田则 已为 县 令者 家买 田 园 有

,不

诡名 者 乎 ? 州有一

守 行法于 州 者一也 ?

?

,

其家无田 即已

,

郡为守

家,买田 园

,

有不

诡 名者 乎 ?盖 无 不 然 使 会宋统 治 发

生 危

止诡名机

,

,

徒乃设 防

这 一一切 都 说 明官 户是对反 清查 名 户诡的

,

僚 中 也 有一 部人分感 到 诡因 户 转名 嫁给 农 的民负 担 重

。太

农使 更民多的举 行起 义

,

,

他们 在 权 地 衡主阶 级长 远 利 益 和目 前利益 时

。主

张 弄户 清

籍,

,

安定 建统封 秩治序

,

,但 官

僚 中的 大 部分人 愿放 弃 不目 前利 益绍 二兴十六年 ,

不 丢 掉他愿们 的 他 说

,

习:惯权 利.

’ t,

?

就利 用各 种会 机阻 挠法 的 推行

令闻 蜀 经中界 大 为 民

,。

之 望从湖 南 调 往四

,川

憧川府 路 转为运 官

判?

对 经界 法 的执行 情 况 向 宋 政 府 作 了 次 一 告

,,

… 前在臣东南 日

,

富 为豪 奸 获例减轻 贫弱 弊受, ,

,多

,逃 移上户 利之 而户 下不皆

愿去年

蒙臣 恩湖自 提 举南常平盐 茶 漳 除 府 川 转路运 判 官 ,

本 路境人

,

首至 广 安 军。

界州

此两 州 经 而界 罢复 百 姓多遮 道 投 碟乞 行 经 界

:,

外_ 闻所 同

不 行界之经

户意

深窃,怪 之 因问 之 日

,

等尔皆 在 上户 乎?

,

,

:

户 也下

, ,

,洁

其所 以

’愿

,

曰,

:

‘人户

名,,

,

寄 产业隐

田 者无

,户

户者有 无

,而

差 某 等

充人

及。

驱 赋

,

税率 皆代

以 此,破 家 者众

,

用 经 界 则户名有 归 此 弊 可

,绝

宁府境 罢

,

系见 经行地界分

,

百 姓陈 诉 益 多者互有 得失

以 为 便而 行愿,

或 以 为,而 欲害罢 ,

因-

使数 十 朋 辨自于 庭

税 减 者愿下 行

各执偏

乃 知, 蜀中 界经。

论不贫富

抵大税 增 者愿

。 出皆一己 之私

,

而形 势户 之 不 愿 为 多

,

者 诡盖名 户 非挟下户 所 为

,

,

至 东人者 南皆士夫 大亦无 与缘士夫 接大

不 然

则公 使 与 富尔

其 贫弱。之

,

徒固 能远不

适,

虽 至

峡 不故愿者 之说独 闻

其行愿者

东 不南得 而 知 也…… ”

(,《汉

滨 》 集五卷

《 撞川论

路措置 经 界奏 议 》):

王之 望 的这篇 奏议 倾 是听不 同 阶层的 人 对经 界法 的 不 同反 映 而 来的

它明说的 问题。

多的

“。

,

里这需 要注 意 几

一点

1 )

(“

”经界 害 民、

贫弱 受 弊 等”说 全 是完上 造户谣 ,

不 愿 行经界 是 士的大 之夫 (官 家户)

犷”,

公使

与 富

,

民 愿行经界的是 下 户

《 建炎以来 系 年要录

,(2 )

-

诡名

挟户 非1 户所 为

,

说明 诡 挟名户 的阶 级性

所 记

完全

造成 大

广

,、

相同

,

(3 ) 户 既 逃上避 赋役 负担

户 免不增 税 充役 。

有 率 皆代纳 患

下,户 破 产 叙的州 扇,

户 诡 名户 的 是 受害者口

和土

地,

( 4 ) 因

上 为 与 下 户 经 济 利户 害的 同

不 在经界、

_法

中 清对 户

问查 发题生了尖 锐 的对

立 当时渔 川 府 路共 十 个五州

、军、

,除

长 宁 以军边 郡 不 行 界经外

( 《 汉集滨

。十 附百”知

其他州 军在 官 公 使户 富民 的 对 反 下 一 鼓夫, 》 卷九 《 沦部 民诉 经 界 书)弄 南 得宋政 府 被 在迫 大 多

数,

军内停 止 推行 经 法界

最 后

只 剩下 昌州 荣 州 资州 和 安怀 军 四个 地

、,

是 还向主 地

,级 作

了 让 步 妥 而协 勉 强才 推行 的

两 浙 是 宋 统 南 的 腹治地

,官僚地主更 多,

,遇 的 阻 到力 也愈

大、

朝 廷欲每 更张 。

未施行及

,

辄为 言浮青

动,

又 转 易

复其

病全 与东 汉 不能均 河 南

南阳

之 相田似

根如病

,砒

虽 有

良 药,

,无

如 之何

( 彭 龟

:

平钧

卜堂集 》 卷六 议《绍 和 兴 买 》 ) 这琉 明 说诡

户查 不清 了完 全 官是户 反对 的结 果 次再 来看一 各下级 公和 吏豪强 主 的地 态度

,

各 级 公吏 多是 地 方 上的 豪 强形 势

?户

,

们是从 名诡户 中 牟 的一 利个重 要 集

团公吏县,

宋《会 要 辑 稿

,

食货》 七 之O九 记 载一,

,

:府

诡挟 尤多

不 仅隐们瞒自 己 的 产

,而且 接 还 别 人受 的 投献

享红 诡凡 者

名,

级 的 青乡吏 又 多 靠 营 污私弊 为

,

诡名家之是 他 们钱的炉 所 在 。

都 是 和乡 司胃 吏 互相 勾结 行进

的户

挟一

熙十 六 年 七 月 两 运付 潘 景 硅浙在 上 奏中

” 说”,

诡名

。若

乡非司 导 则 之不 能 为非乡 司 庇 之 亦 不 能

久“

(《宋 会要 辑 稿

?

食货 七O》 之

六 ) 乡 对司诡 名 户并 非 白 白地 为

“其

之而是 要 从 其 中分 得一 杯残羹

如且 一 家 一岁 因而诡得 免 百 婚之 赋

。,

则常 以 其 十 五 以酬 青乡:

不然“

,

来归岁 其 并诡

,

户 而

科重 矣之_

《(宋会 辑要 稿

?

食 货》

,

O 九一 ) 之 有也 一些 地方豪 强 凭借 势 力 而近巡 历 县

郡和

官 府公开 对抗

之 家凭恃强

,绍兴三十一 年

,

,

浙转 付 使 运林 安 上宅言

有 形

,

全不 纳输

?

苟 有 呼

追小则 逐击 户长

,

大 则,胁 制 官

于是

懦 令

,

低者 容首忍

,

强者 排 反 而挤 去,

又有

阴 为 民户 影 占田 产

,

避税 役

,。

以习成风

无忌

,

( 《

宋 会 要 辑稿

》 货七O 之 四 )九嵘 县 县 陈 令著曾 了办几 件 名诡户 的 案

弃子 他得,

遭 下地主 攻击

上 遭官 僚 弹

“未

死 犹死 也

(《本 堂 集文 》 卷七四 奉 赵《

异 制起使 为 乡 求免人 税 书 》

)

样一 这来

,

级 官 各 僚官 (户)

。 级青各

、豪

地强主共 同

勾,结起来

,

宋 代 使诡 名户 展 发到宋 政 府 不 可 阻 止 的地

,步

另 部一分非 特 权的 地 主而

言他

一 们 方面必 须 为封 建政 府 一服些 差役 们也他 感 由于到官

, 些有 至甚,

苦差

扩,

,

在其 不堪 负 担时就 有 官被户 吞并 的可 因能 他此 们 然必要 反 对 官 户 特 权 反的对

户官利 用 特进 权 行诡名

一方面

形 势, 户地 经 主济 势 力 的 迅

,速

自 耕农 民的 批大 破产 与 反 斗 抗争

,

响 地主阶 级 的整个 统 治 和 长 远 利

,

,益

他的

代 表人 不 得 不物 要求宋 政 府 进行 一 些 革 改来 稳定 其 封 建 统

治不 过这 部 分人 在 整个地 主。

级中 的力量 是 欺 的弱 又有 很 大 的 协 性

对 自妥耕 农民 而 言 上

, ,

当然 作不 出什 么大 的成就

,来

由于 地 主 阶 级 诡 名 结的 是 果 沉 把重 的 建封 役赋 多 的更 在 压 他 们

。身

然 他 是们 反 对的

政治 上毫无 力 的 权小农 无 力 阻 诡止名 的户发 展

,一部分 农民 。

至 也 迫 被诡 名 投 去靠某 个 地 主另一 部 分农 民 则被 迫 逃 亡 或 则 起 义 反

,抗

严州一

带,

民 的 抗反 斗 一 争 非直常 激烈

度 着根 本的有区别

,

封 建统

治 诬 者蔑 多为 之盗 区”

,

其 原 因就是 此 如参(

吕 《东莱 先 生 遗 集 卷》一 《 为 严张州 作乞免 丁 钱 》 )状

民 反对诡 名 与 户宋政 府 的

为 态 地 主阶级 和 皇 的室长 远 统治

宋,政 府 对诡 反 户 名 为 其 是赋 税收 入

,

,

农 民则是 为 反 对 不合理了 封 建 的 削

剥,。

宋 政

府 是 表代 地 阶主级 利 的益政 府,

,

只 按 地 能 阶 主级的 意 志行事

反 对在 诡户名的 盾 矛 它 中 代表的 是地 主 阶 的级长 远 利益

,

而 不是 民 农 利

,益

阶 级 斗争 压的力

下宋政

也 要实 府 一 行 些鸡 毛蒜皮 的改

。良

但 那

,

毕竟

是有 限 的 不 可 能挽救 自耕 破农 产的 命 运 相 反宋政 府 往 往在 防 止 诡 名

户 的 口借中 加强 农向民 的 榨 不 取 少地 的区 和买 原来只 及第 四 等 因 为户有 户 上 诡名为 第五 户 便等 ” 对 第五 等 户 不“ 分假真一 律皆 科 买 和如江 西 江 等浙 地的 和买 是 都 通五 等 皆敷

,

,

,

,(

彭龟年 (止 堂集 》 二 《议卷 绍 兴 和 疏买 )》

。有

很 多地 方 的第 五 户 等 南在 初宋 原 定

,财

准标 是三 十 贯八五 百 文或 十 贯四才 科 和买 的

宋政 府的 僚官 们也在 防 诡止 的名名

_

义下

,

第 五 等 使户 的 财产 降 为以 十五 (如贯 新

昌根到 底

归。

县)

、十 三

贯( 如富阳 县 )

,

,

至 甚

。十

(如贯严 州 昌寿 县) 为 准就科和 买( 考参 南《涧 甲 乙稿 》 卷 九论 《田 亩 敷和 买 状 》)

,,

此吃 亏的 还 是衣

民。

第五 等户 的财 产 准标之 降

低,

是农 民 生活 化恶的

力 证 明有

由可 知

,

长代期 连 绵不 断农 民的起 义,

不能 不 说 此 有 与 着直 关接 系,

代诡 名 户 各在 阶 级 各阶层 矛的盾 中 行 进着

扩大

,

使各阶 层的 利 害 关 系表 现的

非常 复杂

_

但是

政 府 和 整 地 主 个 阶级 不 论 其如何 协 调其 长 利远 益和目前 利 益 关的

,

们 都 只不 过 是争夺 对 农 的民剥 削 而权已

从诡名 户 看 宋 代 历 史 发 的 某 些 特 点展

,

宋 代 诡名户所 以不 能 治根偶

然现 僚象政治

、而

且 在 限制 不中 断 得到 发 展的 事 实

,。

明 它 并 不是一 种、

,

是 我国 封 建 经济 发展到 宋 代 的 一 个 必然 产 物。

是 色 由 当时的 级 关阶

,系

役赋 削等 特剥点 而 决定 的 ,

南北 朝时

,

族门 士专阀政

,

过 北南 末至朝 隋时期 不断唐的 阶级斗争

士 彻族

夸 台 了 渐 过 渡到 宋 逐代 官户在 政治经 济 上 优占势 的 一 个时 期 代 宋皇帝 天 下

?

与 士大

,共

,

反 映唐以 后封建了 统的一治 个点特

,,

。官

户为宋成 王 统朝的 主 要治 柱 支在 济经上

他 们也 必 然 占 有 优

,化

而这 种 优 势 则是通过 诡 名 户膨 起胀来 的,

诡 名

户 的产 发生展和 变

,

了映官 户发 家 的 历 史过 程

《 文献通

官 户 不仅直 接剥 削 着 广大 的佃 阶 农层

田而 且 控也 制着

大 批 依附 于 他 的 们小农 和 乡 户 地 主不 纳 税 ( 考 参峰,

他们 豪和 强 形势 户占有 了 全 7 国 %0 以 上 耕的 地 而考赋》 )

考》,卷 四

表 。明封 建地 主经济发 到展 一了 新个的 高,

多地 主庄园 (或称 庄 就 )是 以官 户 形 势 户为 首、

括 佃农 受 和 庇影的 小 地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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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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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当代文学史研究中的史料问题

当代文学史研究中的史料问题

> 文学价值与文学史价值

钱文亮(以下简称钱):洪老师,最近,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您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  史》的《作品选》和《史料选》,感觉从总体框架到具体篇目,与其他同类选本相比,  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例如,报告文学您一篇都没选;八九十年代的杂文也没选。但  诗歌的篇幅有较大的增加。“白洋淀诗群”的多多和芒克,还有比较靠近的诗人柏桦、  王家新和张枣等,都进来了。小说部分,有礼平的《晚霞消失的时候》、王朔的《动物  凶猛》、王小波的《黄金时代》等。您还选了“八个样板戏”中的《红灯记》和《沙家  浜》。有许多是以前大多数选本未选过的。其中有些在文学史界还会有争议。当然,您  在“编选说明”中提示说,这套书是您的《中国当代文学史》的配套读本,作品入选,  主要以“文学性”为标准,也会适当考虑体现文学思潮上的价值(或者说文学史价值)。  尽管如此,正如您曾经说过的,面对当代文学大量的作品、材料和现象,如何确认、取  舍和处理,是一个需要很好考虑的问题。

洪子诚(以下简称洪):当代文学史的研究已经有很长时间了,许多学者都做出了大量  努力。史料和作品选编也一样,已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可能、也不应该推翻重来。选什  么,不选什么,有时是有很具体、实际的考虑。比如容量的问题。因为是教学用书,不  能太厚,否则,对学生来说,精力和经济都难以承担。“报告文学”并不是不重要,但  它们的篇幅都很长,涉及内容又有非常强烈的时效性。八九十年代的诗我增加了一些分  量,因为一直感到近年文学界对诗的冷遇,这不公平;这也是想表达我的看法。编当代  文学作品选会遇到很多矛盾、问题,其中一个很麻烦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作品的文学价  值和文学史价值的关系。它们有的是统一的,或比较一致的,有时就有差别,不统一。  在这里,选入的“作品”是具有独立的文学“文本”性质,还是更多具有文学史的“史  料”价值,是有区别的。我编的这个选本,这两方面都会兼顾。这种“兼顾”,肯定会  出现矛盾,看起来一定有不很协调的地方。

钱:目前有的选本,感觉挺乱的,没有自己的一个尺度。比如有的还在选《班主任》  、《乔厂长上任记》等,诗歌仍选郭沫若的《骆驼》、贺敬之的《回延安》、《三门峡  ――梳妆台》和大跃进时期的《新民歌》,还有《天安门诗抄》。只要在当时轰动过的  都选。所以,您特别标明是《中国当代文学史》的作品选和史料选,而不是“当代文学  作品选”,给人一种“画龙点睛”之感――正好体现出您的判断,和诸多的选本有了区  别。这一点在选入的诗歌、杂文方面特别明显。

洪:五六十年代的杂文选了一些,80年代以后就没有选。因为杂文在五六十年代是一  个特殊的体裁,在特定时期,它是一种重要的表达方式。80年代以后,表达的通道和可  能已经增多了,它的位置和重要性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它本身在艺术形式的积累和创  新上,也不是那么明显。当然,如果篇幅允许,也还是可以适当选一点的。

钱:您刚才所说的“矛盾”,应该不是指在“文学性”的标准本身上有什么不统一的  地方,而是取舍作品时,在“文学性”(文学价值)与文学史价值这两种标准之间的困惑  。要依据文学史的标准,按张志忠的一个说法,实际上考虑的是文学效果史。

洪:跟“效果史”有关,但也还有其它因素。包括作品在当时文学思潮中的位置,发  表、出版的当时和后来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又包含复杂的方面。

钱:说一个作家或某部作品有文学史价值,很大程度上指他是开风气之先的,或者说  是具有某种文学思潮的代表性地位的。

洪:现在来作当代文学史、文化史的研究,很多材料都很重要,包括你前面提到的大  跃进民歌。《班主任》、《乔厂长上任记》等,当时影响都很大,在文**流上也可以  说是“开风气之先”。这类作品很多,包括“十七”年,文革期间。对它们处理起来比  较难。有的作家、作品,目前评价的距离也很大。也有人对郭小川50年代的叙事诗评价  很高。这些叙事诗,在当时提供了不同的思想视角,情感内涵。在探索当代具有对抗性  ,或差异性(相对于当时主流)的思想情感和表达方式上,是很重要的。不过,如果说到  建立一种风靡一时的诗歌“体式”(“政治抒情诗”)上,他的另一些作品,更值得注意  。

钱:有没有一种更好的处理方式?有些作品,文学史著作不能不提,比如说一个诗人,  他最有名的作品可能不是他最好的作品,但这些“成名作”(或代表作)文学史著作一定  要写到它。而编作品选时,则可以选另外的东西――在他经过较长的艺术实践、自我的  磨砺以后写出的文学价值很高的作品。它们在发表时也许没有很大的影响。

洪:这其实是你的文学史和作品选主要要解决什么、突出什么的问题。理所当然地应  该有不同的文学史,不同的作品选。是重视文学(文化)思潮变迁、文类沿革?是注重精  神冲突?还是更重视作家、作品的文学独创?侧重点的不同,决定文学史不同叙述方法,  和作家作品的选取标准。你所说的以“文学性”作为基准的文学史和作品选,在处理时  间很靠近的当代文学时,有时有一定难度。不仅艺术性高低并不很容易判断,更重要的  是,有一些问题和现象(从艺术的角度也许乏善可陈)需要“当代人”去处理。所以,我  主张在处理时间很靠近的文学现象时,尺度相对放松一些,这是有好处的。

钱:文学史,如果独尊文学性,会有局限,也是不太可能的。在福柯之后,有这样的  质疑:谁的文学性,从哪一种标准来的?

洪:你说的有道理,当然也不能绝对化。这关系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我还是相  信存在着某种共同性的经验的。虽然在今天,歧见、差异、分裂是更容易被我们所感知  和把握的东西。

钱:对“文学性”的判断,八九十年代以来,大家可能更多地是从现代主义的文学标  准来的,那些叛逆性的、虚构性的东西,容易被认为是“新的”、“独创性”的,因而  是“文学性”强的,容易被文学史家所重视、接纳;再到以后,不知道是否是后现代的  、解构的、调侃一类的东西被看好。

洪:肯定有变化。什么样的诗歌、小说是好的?古诗和新诗的标准是完全一样的吗?就  是不同的新诗诗人、流派,有关新诗的“想象”,也各不相同。同样的诗人、批评家,  不同的时候也发生变化。冯至、朱自清在40年代后期,都推重一种表达“集体”的情感  、意志的诗,鼓动的、朗诵的诗。这和写《十四行集》时的冯至对诗的想象,变化很大  。我想,文学史的工作,就包括清理、揭示这种变迁,揭示稳定的和变动的之间的复杂  关系。因此,文学价值的标准形成也是一个不断积累、变化、争辩的过程。我们在对待  既有的艺术经验,和对这些经验的“反叛”(创新)的关系问题上,肯定会遇到难题。但  是,绝对的稳定和绝对的新异,都不应单独成为尺度。再说,文学史写作从来都不是非  常“纯粹”的。因为是史,并不是说找一些作家作品分别分析、评价一下就可以。写文  学史得承认一个前提,即作家与作家之间、作品与作品之间存在有联系。如果否认这种  联系,文学史就不需要了。新批评倾向于坚持文本的独立性、自足性,在这种情况下,  文学史就没有办法实现。

钱:我觉得,作为一种文学史著作,而不是作品选,它提到的一些作品不一定是文学  性很高的,但它一定要进行比较、分析,处理时要考虑总体的艺术发展脉络。作品选应  该在文学史之后,因为经过历史的辨析之后,才会发现哪些作品真是好的,不仅在当时  ,而是具有长久的艺术魅力,有艺术创新和贡献,可以把这些作品选进来。这套书的意  义,在于它把文学史价值、文学价值作了一些基本的区分。至少在思考这个问题;反映  在名字上,肯定有对“史”的照顾,根据您的文学史思路,实际上是以文学性为主,又  有史的眼光。以前的当代文学史,个人的、独立的色彩有时不太明显,体现在作品选上  ,也大同小异,整个的在框架上没什么改变。这回的选本不大一样,能够全面地体现出  您对当代文学整个发展过程中艺术积累的一种观照。

洪:我不知道你的这种说法能不能成立。这个选本自然有我的一些想法,但我不愿意  夸大它和过去选本的不同。我前面说到,特别在时间靠近的当代文学史的写作上,总的  说来都是属于摸索的、探索性质的。说到我们多次提到的“文学性”,陈思和先生的当  代文学史,还有他和李平合编的作品选,也是强调这个方面。但在当代,对这个问题的  理解,有时会偏向政治、思想“对抗”的“非主流”的含义,把这看成是“文学价值”  高的一种标志。我也经常有这种想法。

钱:文学性,应该还是在艺术形式的积累、艺术经验的贡献上,不宜过分偏向那些在  政治或文化对抗意义上的因素。如今30岁以上的人,都存有文革记忆,对主流政治的东  西有一种本能的排斥,都很强调文学性,强调一种“美的启蒙”,对审美的现代性有强  烈诉求。80年代就有美学热。但这本身未尝就不包含政治啊。

洪:我们是在特定时代的框架中来形成有关文学的观念的。拿我来说,在“十七年”  中,会认为和政治、和现实社会紧密关联的作品才是好的,美的;在80年代,相反会推  重和社会政治疏远的作品。看起来观念、标准发生了根本变化,其实仍然是在这一观念  框架内的运动。当然,说“十七年”和文革文学在艺术上有很大的局限性,包括境界、  体验的深度、语言等,还是能够成立的。

钱:艺术是综合心智的结晶,包括知识结构、人文视野、世界观、艺术修养,都综合  进来了。“十七年文学”是封闭的,借用植物学术语,即单性繁殖,这一点是致命的。  但作为中国人整个的这种集体心理,它记录了一代人的精神生活和思想,作为一种激进  的思潮,它不会从此以后就消失掉,不见了,它在不同时期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  它会构成自己的历史。这种状况在文学史叙述中出现,但在作品选中可以少。

洪:文学可能跟绘画不太一样。我翻过类似20世纪中国文学大典之类的巨型画册,里  头也收入文革期间的宣传画,工人、农民、红卫兵等,不是后来仿作的政治波普。这种  入选的标准和文学选本显然不同。是跟艺术形式有关,还是跟观念有关?包括1958年的  大跃进时期的壁画,户县农民画等。文学作品这样选可能就不行了。

钱:文学作品与美术作品不太一样的地方是,视觉上,左翼绘画提供了一种新的感知  空间。而左翼文学在最初虽然显现出了叛逆性,但后来却成为了主流的声音,体制化了  。对了,同样是体制化的产物,这套书却把“样板戏”选进来了,这是令人费解的,也  是别的选本所不敢做的。

洪:恐怕不是敢不敢的问题。很多人还对样板戏抱有恶感,有敌意;它们和江青,和  当时的政治路线,和对一些知识分子的迫害联系在一起,无法剥离。这主要涉及政治上  的判断,当然其中也有审美层面的。所以不愿意选,不见得是不敢。但我觉得这在当代  是难以回避的问题。有的“样板戏”也还是可以的吧?传统的形式,经过了许多改造,  包括情节编排、唱腔、音乐、舞台美术等。现在有的京剧演出也在“现代化”,摇滚化  ,但我觉得远不如文革做得出色。在保持传统的格局里头,加入很多新的东西,又不使  它支离破碎。这里面有许多努力,作了很多尝试。

钱:可以将“样板戏”某些精粹的部分看做民族传统艺术形式继承序列的一部分。作  为一种艺术形式,它的磨练达到一定高度以后,会有独立性,独立于当时的政治语境,  而唤醒某种深远的种族记忆。有人称之为“形式记忆”。它本身会满足一个民族甚至人  类某种源远流长的审美要求和审美期待。我们现在不还在期待中西诗学的汇通吗?

洪:所以江青是文艺革新者,探索传统形式怎么适应现代政治,现代革命。即使对它  们持否定态度,也不能回避对这种重要文艺现象的考察。

钱:也许再过一些年,不仅是这一代经历过的人会有新的认识,后来的更年轻的读者  也会觉得这里面有能引起兴趣的东西。它对中国传统艺术,如语言的歌唱性、词的色彩  和音韵的搭配等,继承转化得很好。有的作品虽然为政治服务,但也有艺术性,并不是  说政治性强的,就没有艺术性。跟政治联系紧密的,一时会受到排斥,也是人们自我防  御的本能。

作品年代的认定与处理

洪:这套作品选、史料选存在的较大问题之一,是有的作品年代的认定存在矛盾。“  作品年代”,主要指写作年代。这里存在几种情况,一是有一些标明是写于五六十年代  或文革期间的作品,是80年代以后才发表的。另一种是,当时曾以不同方式“发表”过  ,如“手抄本”,如手稿的相互交换阅读,或在一定场合朗读过。但当年以这类方式发  表的“文本”,现在已不存在,不可能成为可以考察的对象。对这样的作品,现在通常  的处理方式,是按照作品发表时篇末注明的写作日期,或按照作家、作家亲属的说明,  来确定其写作年代。比如流沙河写于60年代和文革期间的诗,曾卓、牛汉的一部分诗,  食指的一部分诗,“白洋淀诗群”中多多、芒克等写于文革间的作品,舒婷、顾城、北  岛的一部分作品,《第二次握手》等“手抄本”……我在这套作品选中,基本上也作这  样的处理。但这样做,心里总是不踏实。我不是怀疑作家的说明,而是从历史研究的基  本要求上来考虑这个问题的。也就是说,从历史研究的实证要求上,我们并没有办法取  得确证。况且,这些作品发生“影响”,也是在它们发表的80年代,即只有到了80年代  之后,它们才成为“文学事实”。所以,我在写当代文学史时,曾设计过“文学化石的  挖掘”这样一节,来处理类似的情况,包括傅雷的家书。傅雷家书当初是私人的东西,  它产生过文学影响,是在80年代。但最终还是没有这样做。原因之一,我在最近的一本  书里讲到:“对50~70年代,我们总有寻找‘异端’声音的冲动,来支持我们关于这段  文学并不单一,苍白的想象。”(《问题与方法》,三联书店)。现在这个作品选,  这方面没有处理好。穆旦的许多诗写在文革后期到结束的交界那个时间,读者见到是80  年代,作品选也还是放在文革……

钱:换一个角度,从话语方式、艺术风格来讲,穆旦的诗很早就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在40年代就很自足了……《秋》、《冬》、《春》、《夏》那样的诗,即使放在文革,  也并不离谱。他能写出的。

洪:现在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作家,或音乐家,经常有一些未发表的手稿发  现,一般都要经过认真考证,以确定它的写作时间。穆旦的情况比较好办一点,作品发  表的时候穆旦已经去世了,他不会再修改了(当然别的人是否修改过我们也不太清楚,  但他的诗的编辑者会有原稿作为根据)。我曾问过一位诗人,他写于文革期间的诗80年  代发表时有无修改,他说当然修改。这个事情就变得麻烦。修改的程度什么样,是几个  字,个别的修饰、调整,还是很大的改动?如果改了很多,能不能说还是写于文革?而且  也没有办法考证。

钱:有的作品,假如放在80年代,则他的艺术手法、话语方式就都不具有写于五六十  年代或文革那样的文学史意义。更不用说艺术上的独创性了。

洪:作品写作时间,早几年、晚几年有时不是那么重要。但是当代有它的复杂性。这  些写于文革或更早一点时间的作品,在文革后发表时,强调的是它们在特殊年代中的'叛  逆性质,和表现了作家当时所达到的精神深度。如果在80年代写这样的作品,它的价值  、意义,会受到削弱,会有另一番评价。林子的诗《给他》写在50年代,它继承了浪漫  主义、“爱情至上”的东西,这些在50年代是受批判的……

钱:英国浪漫主义的东西。借鉴了裴多菲、普希金等人的表现方式。

洪:可能受到白朗宁夫人抒情诗的影响,她的作品在50年代有不少读者。

钱:至少是林子她那种气质、抒情方式,在80年代以前都已经养成。

洪:这是作品选中没有处理好,不是很清晰的地方。这是当代的一个比较特殊的现象  ,过去的作品可能也有这样的情况,但没有从这方面来关注。另外,编作品选、史料选  ,研究当代文学史,牵扯的重要的问题是:这个时段的文学或者文化的研究究竟有什么  价值?有些问题会考虑到这方面。我常常很困惑,想不清楚。但是今天,我们不可能讨  论这个问题。

钱:您所说的价值是否指精神意义上的终极的东西?这是属于个人性的本体论焦虑。其  实科学研究是一种“无用之用”。它是一个民族、整个人类文化积累的基本工作,认识  自我的主要手段。研究“十七年文学”的意义也在这里――即使它有病,也应该找到它  的发病机制和文化“病灶”。我觉得您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在这一点上最令人鼓舞,  通过扎实的材料揭示了“十七年文学”背后的文化生产机制和它的精神“谱系”。

当代文学的史料的整理和编纂

钱:但是研究“十七年文学”,包括整个当代文学,最大的困难反而是史料的问题。  特别是当代这种与现实政治休戚相关的特殊情况,导致很多关键性资料的获取几乎不可  能。我们国家现在似乎还没有决策层的资料解密的规定……

洪:文艺方面的第一手资料都很难得到。就像公刘的一首诗里说的,多少事包在饺子  里。编纂、公开出版的当代文学方面的史料选,大都是过去公开发表的文章、文件。

钱:以前中国文联组织的《新文艺大系》编有《理论集》和《理论史料集》。收入一  些政策、法规、文件,还有理论思潮类的东西,主要围绕文艺运动、文艺论争来选文章  。就整个当代文学的史料收集与整理而言,这个工作进行得很不理想。可以说还没引起  足够的重视。

洪:文学史的研究、写作不可能离开史料,史料不仅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工作,也具有  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当然,在当代的史料发现、搜集受到许多限制的情况下,这方面  也还是有许多工作等待我们去做。在一般的想法里,会觉得“当代”离我们这么近,不  存在史料的搜集、整理问题。这造成了当代文学研究出现过多的笼统的、“宏观”叙事  的东西。用类乎“主流话语”、“国家意识形态”等概念代替具体分析。当代文学的史  料很有意思。当代是比较特殊的,它有很多运动,到80年代后期以后,运动就少了,我  们会更多关注作品,精彩的评论。而“十七年”当中,文革当中,政治和文学之间有错  综复杂的关系。所以,史料的问题带有一种时期的特点。什么时期关注什么样的材料,  并不是完全一样的。

钱:这也跟文学史家的治史思路有关。因为您比较关注当代文学背后强大的意识形态  生产机制和国家制度、政治权力对文学的现实规约,所以《中国当代文学史・史料选》  对史料选取焦点和别的选本就不同。

洪:是有侧重点。这种侧重点也因为篇幅的限制,不可能包罗万象。“十七年”和文  革,确实也有许多作家作品的评论很重要,比如细言(王西彦)、茅盾、侯金镜的评论等  ,但选不进去,篇幅有限。另外,我觉得还是要稍微单纯一点,不可能把很多问题都纳  入。像五六十年代到70年代,最重要的问题是文学体制的建立。文学内部的很多问题都  会牵扯到文学体制。其实,当代的史料,即使是公开发表的部分,还有许许多多很有趣  、很有价值的资料值得关注。举个小例子说,1958年,很多作家,包括茅盾、郭沫若等  ,都制定了自己的创作计划,一年里要写多少部长篇、多少部中篇、短篇,还有话剧、  诗歌,当时强调要敢想敢干,而且要当“多面手”。

钱:《史料选》把时间上限推到了40年代中后期,从1945年选起,好像有侵占“现代  文学”领地之嫌了。

洪:这也和我的《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叙述相关。因为那本文学史研究了“当代文学  ”的发生。“当代文学”是如何“出现”的,在“构造”的过程中,各种文学力量、派  别是怎样的关系,“当代文学”与它的“源头”的延安文学又存在哪些重要区别,等等  。

钱:这是当代文学的发生史。我经常在想,当代文学形态(包括组织机构、书报刊的审  察制度、发表与发行方式等等)的策划与设计,最初都是些什么人参加啊?各自的文化身  份又是怎样的?每一个人在其中起了什么作用?这些是重要的史料啊。可惜至今都没有解  密或得到当事人的披露。

洪:要研究当代文学的特征、形态是怎么建立起来,怎么建立它的合法性,这个问题  的解决,并不是说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的,如果推得稍微靠近一点,是从战  后、二次大战日本投降以后就已经在进行了。这并不是我的一种推想,不要说左翼,包  括自由主义作家当时都提出了“中国文艺向何处去”的问题。战后有一个“文艺重建”  的问题。中国文学会出现什么样的新格局,性质是什么样的,各种文学力量、派别在文  坛上建立起什么样的一种关系?围绕这些问题,形成了40年代后期的紧张关系。解放区  的文艺领导,在这个时期也开展许多活动,如对苏联文艺政策的介绍。在1948年和1949  年,苏联的许多文艺方面的文件,报告,像日丹诺夫的那些报告,苏共中央关于文艺问  题的决议等,都几乎同步地翻译过来,结集出版了。我原来以为195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  的《苏联文学艺术问题》是最初的译介,事实上不是。在解放前夕,解放区已经在为新  中国的文学(文化)政策做设计、准备工作了。现在虽然有专门研究解放区文艺的刊物、  学术机构,但在研究的观念和方法上存在很大问题。总是站立在“辩护”、“捍卫”的  立场上。这也影响到材料搜集上的视野。

钱:这是缺乏“史识”所致。没有自成一家的独立的文学史观,就没有穿透力、摄取  力,面对资料时就只有跟着最初形成的“前理解”(或思维定势)来了。

洪:史料的挖掘,究竟什么样的史料是重要的,会发生变化,和我们的观念有关系。8  0年代我看《文艺报》的时候,就不大注意有关通俗文学的部分,也很少注意《说说唱  唱》、《民间文艺》、《故事会》这类刊物。通俗文学在20世纪文学的地位等问题被重  新关注之后,才逐渐认识其中一些史料的价值。如解放初丁玲他们主编《文艺报》时,  召开过一个通俗小说家的座谈会,明确提出如何占领“小市民读者”这一块的问题。参  加的既有“旧通俗小说家”,也有赵树理这样的新通俗小说家。这反映了当时在吸纳、  改造“通俗小说”上的一种设想。但后来实际上没有完成这种设想。

钱:我们八九十年代以来文学实践中所遇到并引起争论的问题,实际上在以前的文学  探索中很多都触及过。说到通俗文学,我记得90年代听到一个观点,说“通俗文学就是  针对所有人的欲望”。当时激动得不得了,以为是前所未有的新思想。后来与苏州大学  研究通俗文学的专家徐斯年谈起来,他哈哈大笑,告诉我民国的时候谁谁谁就这样讲过  。当时我就感到,历史感、历史意识真是很重要。文学史家真是令人敬重。

洪老师,说到文学史研究,我看到李杨在评价您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时,认为90年  代以来,文学研究者算是为“外部研究”恢复了名誉(大意吧)。

洪:不知道他是在哪说的?所谓“外部研究”,近十多年来,许多人都在做,而且做得  很出色,如王晓明对现代社团、刊物的研究,陈平原对晚清小说的发表、作家身份、稿  酬制度的研究,孟悦对商务印书馆的研究,等等。李杨的评价,其实也包含了批评我的  成份,就是在“内部”上,文本分析上,下的功夫不够。这是存在的。当然,原先我还  是想做好的,也花了很多力气,但看来不怎么行。

钱:我认为您在内外两方面都下了不少的功夫。在当代一些艺术形式本身的问题上,  您就曾经做过专门研究。而像文化生产机制、当代文学精神气质的谱系,这些既是外部  的,但更是内部的。你无法想象一部没有内部把握的文学史研究将如何进行。成熟的文  学史家,应该有内外兼修、打通历史的硬功夫。从历史的眼光看,总能发现一些没有终  极答案的文学问题反复出现,而且它常常就是内部的。文学史的研究其实离不开具体的  文学内部问题的研究。

篇4:谈谈科学史研究中的方法问题

谈谈科学史研究中的方法问题

选题立项及文献资料搜集是科学史研究中最基本的工作,在掌握其基本要领的同时,注重对文献的'分析利用和研究方法,这对写好科学史论文十分重要.

作 者:陈久金 CHEN Jiu-jin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刊 名:广西民族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NATUR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6(4) 分类号:N09 关键词:科学史   方法论   选题   History of Science   Methodology   Choosing subjects  

篇5:中国近现代科学技术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中国近现代科学技术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中国近现代科学技术史的研究已引起国内外学界的重视,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但由于中国近现代的社会变革剧烈,史料极为零散,而且由于政治的、认识的或资料的原因,还存有不少研究相当薄弱的环节,更有不少研究成果由于受当时政治思潮的影响而出现偏颇。 中国近现代科学技术史的研究与一般科学技术史研究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其独特之处。作为历史研究的基本原则应当是一致的,这种原则的核心在于求实,还历史本来面目,其特殊性在于这一阶段社会变动复杂,而且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多的表现为西方科学的传播和技术的移植,这种传播和移植是在本国缺乏充分的'物质思想准备的背景下进行的,中国传统社会转型期所具有的历史与社会的惰性,造成了强烈的中西方文化冲突与被动的融合。

作 者:姜振寰  作者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06 刊 名:自然科学史研究  PKU英文刊名: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NATURAL SCIENCES 年,卷(期):2001 20(2) 分类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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