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315消费者维权案例,本文共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315消费者维权案例
关注315维权,省工商局发布消费侵权10案例,下面大学网为你整理出来,欢迎查看。
1.电信公司乱收费
【事由】2月16日,内黄县消费者钱先生反映,其手机被某电信公司开通了三个不明收费项目,导致其手机停机,要求取消三项收费,退还由此产生的费用,恢复其手机正常使用并赔礼道歉。
【维权】经调查,钱先生三个收费项目中有一个是自己定制的,另外两个是该电信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开通的,已产生费用120元。经调解,电信公司取消两个擅自开通的收费项目,退还所收费用并赔礼道歉。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强制交易违法行为另案查处。
2.扒鸡超过保质期
【事由】9月3日,郑州消费者淡先生在某大型超市购买了7袋扒鸡,共750元,食用后感觉身体不适,后发现该扒鸡已超过保质期半个月。次日,淡先生到中原分局航西工商所申诉,要求超市赔礼道歉并“退一赔十”。
【维权】工商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超市销售的该品牌扒鸡确实存在过期销售情况,当场扣留了过期扒鸡9袋。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该超市处以没收所扣扒鸡,罚款3000元,并责令该超市给予消费者10倍价款的赔偿。
3.电动车售后起纠纷
【事由】月12日,消费者杨先生以2300元的价格在舞阳县某电动车行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使用两个月后,发现该车充电时显示器显示不正常,且电瓶使用时间较短、动力不足,于是要求商家为其更换电瓶,商家不同意,杨先生遂向12315申诉。
【维权】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车行销售人员对该电动车进行了现场充电检测,认定确属电瓶质量问题。由于杨先生购买该电动车仅两个月,未超过商品三包期限,经调解,车行同意为杨先生免费更换一组新的电瓶。
4.皮鞋赠品“三包”纠纷
【事由】年1月9日,开封市民赵先生在鼓楼区某品牌专卖店购买了一双价值495元的皮鞋,并获赠一双同等价值的皮鞋。赵先生获赠的皮鞋穿了两个月后出现断底,要求商家调换,商家以赠品不在“三包”范围为由,不予调换,赵先生无奈之下到鼓楼工商分局12315中心申诉。
【维权】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以促销方式提供的奖品、赠品,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承担的修理、更换、重做等责任。经工商人员调解,专卖店同意为赵先生免费调换一双同等价值皮鞋。
5.劣质肥致麦田减产
【事由】2012年5月14日,杞县官庄农民黄某等人反映通许县化肥经销商陈某销往杞县官庄的磷肥存在质量问题,使用该化肥的小麦麦苗发生大面积死亡,施肥小麦近百亩。
【维权】经核实,黄某所述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随即对陈某未销售的磷肥进行了就地封存和抽样,经开封市土肥站化验,认定该磷肥质量不合格。经调解,陈某同意一次性赔偿杞县农民黄某等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工商部门还对陈某作了相应处罚。
6.再造发动机当原厂卖
【事由】2012年12月27日,车主李某诉称其所购汽车2012年10月28日在G4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后被拖到信阳该品牌汽车服务站进行修理,修理时李某要求更换原厂发动机,并按原厂发动机的价格(127800元)付了款,后来发现更换的发动机不是原厂机,而是无锡某公司生产的再造机。
【维权】执法人员前往江苏无锡进行调查,结果证明李某所述属实。经调解,由汽车服务站为李某更换新的原厂发动机,并赔付李某误工费3.8万元。
7.婚纱摄影推脱问题
【事由】2012年10月17日,裴女士诉称,其在洛阳市老城区某婚纱摄影店花4000元拍了40张婚纱照,取照片时发现有十几张照片存在镜头穿帮、衣服破洞等问题,店方多次推脱不予修复。
【维权】经调查,证实裴女士所述情况属实。经调解,该婚纱摄影店向裴女士道歉,赔偿其元误工费,并对问题照片进行修补。
8.婚庆酒席不退定金
【事由】2012年12月18日,洛阳李女士申诉称其在某酒店交了1000元定金预订了婚宴酒席,婚宴日期临近时店方告知当日不能为其提供酒席,并且拒绝退还定金,也不愿意赔偿给其造成的损失。
【维权】经调查,李女士申诉情况属实,最终店方向李女士赔礼道歉,退还定金1000元,赔偿违约金1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1500元。
9.安宽带强制捆绑套餐
【事由】2012年8月10日,商水县舒庄乡的邵先生称,其去商水县舒庄乡某营业厅办理宽带业务时,工作人员要求必须捆绑他们的66元手机套餐,并且至少要一次办理两年的宽带,否则不予办理。
【维权】经调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对该运营商网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该网店按邵先生的合理要求办理了宽带业务。
10.新买汽车有问题
【事由】2012年9月6日,周口市韩先生在某品牌4S店买了一部新车,提车时发现挡风玻璃膜破损,要求换车,但店方不同意,遂向周口市12315申诉。
【维权】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韩先生申诉情况属实,其要求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等规定。经调解,店方最终为消费者更换新车。
[315消费者维权案例]
篇2:315消费维权案例
去年5月底,购房者陈小姐前往上东国际营销中心购房。在现场她相中一房,但由于其名下另一物业正在交易,需三个月方能筹足首期款,故提出“先支付定金,三个月内支付首期款。
陷阱1 口头承诺问题
【案例回放】:去年5月底,购房者陈小姐前往上东国际营销中心购房。在现场她相中一房,但由于其名下另一物业正在交易,需三个月方能筹足首期款,故提出“先支付定金,三个月内支付首期款”要求。
“当时,对方表示没问题,可以协商。”陈小姐介绍,她当时曾一度提出要在《认购书》上注明“三个月的付首期款”要求,不过销售人员以“这个没问题”为由不注明。
然而,数天后事情发生突变。商家称时间无法延长,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交首期款,根据《认购书》条款定金不予退还。
【律师点评】:口头承诺在消费中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此口头承诺进行了录音,否则,只有将此口头承诺的条款写进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消费者在购房时,万不可被口头承诺所迷惑,只有白纸黑字在合同中注明额外约定,这样才能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
【延伸解读】:房地产消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看房、买房、收房到入住时间跨度长,消费者如果没有树立很好的消费权益意识,很容易因轻信口头承诺而吃哑巴亏。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吃哑巴亏现象多出现于交易前期。如新房市场,售楼员承诺送物业费、学位和优惠,最后以“上级未批准”搪塞购房者;而在二手市场则更常见,许多交易常因业主没有履行承诺而终止。
因此,消费者在置业过程中,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陷阱2 收楼质量问题
【案例回放】:末,东莞某楼盘业主陆续收到收楼通知书。
“起初是开开心心去收楼,结果收楼时很气愤,不知道楼盘是怎么通过质量检收的。”业主黎先生表示,房子多处出现漏水和空鼓现象。“明明有质量问题,还让业主去收楼。”
据了解,近10户业主在收楼日拒绝收楼,并要求开发商整改并赔偿损失。
最后,开发商经过一个多月整改才使问题房屋通过业主“考核”,不过赔偿事宜则不了了之。
【律师点评】:商品房交付时应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如果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同时应及时发函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证件并且要求逾期交楼的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出示文件或者文件不齐,业主千万不要领钥匙。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领了钥匙就等同于收楼。在未看房前就被要求先签相关文件的,即便文件齐全,业主也应尽量在收楼文件中注明“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延伸解读】:在住房消费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对建筑知识和收楼流程不了解,常出现收楼后纠纷事件。
据了解,收楼纠纷主要有延期交楼、收楼证件不齐、建筑质量差和赔偿不明等问题。如去年南城某楼盘因收楼证件不齐遭业主拒绝收楼,最终开发商因延期交楼而赔偿业主损失;还有鸿福路某楼盘因精装房质量不过关,在业主使用两年后进行局部重新装修。
“收楼是住宅消费的最后环节,因此业主要多留心眼,千万不要盲目签收。”业内人士李先生表示,收楼要慎之又慎,以免无法讨回合理权益。
陷阱3 定金问题
【案例回放】:多年前,某楼盘采用未建先售的方面筹集资金,结果不少业主因苦等两三年后退订。
“当时那里就是一片空地,商家拿着图纸卖房,大家全凭感觉来买房。”周先生表示,之所以会买,是因为提前内部预定可以享受特惠,有些人甚至一次付款。
然而,事隔三年多后,许多买家已经按捺不住了。“不少人去找商家退房,这过程太艰辛了。”周先生,都是托关系去退房的。“商家不但退款拖拉,而且没有补偿利息,这投资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律师点评】:近年来,购房者遭遇“定金”陷阱的纠纷时见报端。
许多时候是商家不守诚信在前,用定金设套骗取消费者钱财。还有是各自对法律认识不清,自行设定交易规则,购房者在交定金后反悔而形成纠纷。
对于商家要不要退定金问题,要根据文字协议而定,如果是商家口头承诺则无效。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开发商存在欺骗或欺诈行为。
此外,在交定金的时候,要将具体的对方的义务条款写清楚,以免定金最后打水飘。
【延伸解读】: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作为置业第一步的“落订”屡现纠纷事件。
“定金纠纷无论在新房市场,还是二手房市场都常见。”某中介张小姐表示,定金纠纷的成因很多,如商家欺诈、业主反悔、政策调整和行情逆转等都可能出现定金纠纷,因此消费者置业前,一定要对所购买物业进行了解,不宜随意出手,否则很容易引发纠纷。
篇3:315维权作文:315消费者权益
315维权作文:315消费者权益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为此我们将有关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内容做了一些整合,希望能给广大消费者一些有用的启示。
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我国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联以后,在1988年正式提出以纪念315为主题,在这之前86、87年3月15日都曾举行过,但那时候没有明确提出来纪念。直到近年,消费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才让这个节日在中国真正的浮出水面。对于假冒农资,我国长期以来一直给予严厉痛击。3.15就是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日子。但是,3.15打假只能说是打假的一个缩影,在农资打假方面国家有很多相应政策,而最有影响的就是初,国家工商总局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执法工作正式命名为“红盾护农”行动。20,针对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假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国家领导人对农资打假问题更是坚定不移。年4月1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湖南省衡阳市生产经营劣质化肥问题,第二天,国务院总理就此事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直接查处并公布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对全国化肥市场立即部署一次普遍检查。
据不完全统计,在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中,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各类农资市场达3.82万家;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案件31389件,案值4.4亿元,其中种子案件4953件、案值5334.51万,化肥案件14922件、案值25353.80万元,农药案件7022件、案值8689.22万元。通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2.56亿元。
为打击假冒农药、化肥等农资,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2017年,农业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行动包括:(一)召开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二)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三)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活动。(四)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五)组织开展农资知识竞赛活动。(六)组织开展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
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重点,是吊销一批严重违法经营者的执照,净化农资市场主体;扶持一批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龙头农资经销企业做大做强,使农资市场秩序初步达到规范。
篇4: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生在消费群体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但是,在我们日常消费中多多少少碰到一些侵权行为。为了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建设大学生和谐校园生活,引导我院及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到来之际,我部特举办消费者维权日系列活动。
二、活动主题: 消费者维权日系列活动 三、主办单位: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科
承办单位: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生活服务部
四、活动时间:3月12日——3月16日
五、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六、活动内容:活动一:消费者维权知识竞赛
活动安排:
1. 在院内召开生活委员会议宣传,下发报名表。由各二级学院生活服务部同仁在各自院内代为宣传。
2. 统计好报名情况后,给参赛人员邮箱发送竞赛题库。
3. 3月15日(周六)晚上,在信息工程学院0105、0205教室举行比赛(笔试)。试卷内含选择题和简答题。
4. 比赛完毕后对试卷进行统一整理,评判,确定获奖人员。
奖项设置:
一等奖: 一名
二等奖: 四名
三等将: 五名
优胜奖: 若干
活动二:维权日签名活动
活动流程策划:
1. 以倡导大学生消费维权为目的制作宣传横幅。
2. 在大学生广场华表前布置签名场地。
3. 进行签名活动并请同学们做问卷调查。
4. 活动结束后清理场地并收集号问卷调查。
活动三:维权小知识微博抢答
活动时间:3月14日——3月16日
活动安排:在活动期间,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官方腾讯、会在活动时间内发表关于维权小知识的有奖竞答微博,全校同学只要是在腾讯、上转发加@湖北民族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就有机会获得精美奖品。获奖与否由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结合微博内容进行评选。
七、活动预算:证书 10元
横幅 70元
笔记本 30元
共计 100元
篇5: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生在消费群体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但是,在我们日常消费中多多少少碰到一些侵权行为。为了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建设大学生和谐校园生活,引导我院及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到来之际,我部特举办消费者维权日系列活动。
二、活动主题: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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