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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

时间:2023-10-11 08:30:20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本文共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

篇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

最近,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我们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使各种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就是要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说到底,和谐社会就是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社会。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还要求实行法治。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人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因此,也可以说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法治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手段是民主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终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人民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社会和谐与否的最终决定性因素。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和最终利益的社会,才具有最深刻的群众基础。只有在人民支持和参与的前提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民主是和谐社会得以长期维持与维护的根本保证,是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与理想目标。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径。和谐社会是社会矛盾能够获得及时解决的.社会。在法治社会,法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严格地遵守法制,社会矛盾和冲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者减少,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可以减少矛盾,而且还在于可以有效地解决矛盾,使已经产生的纷争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从减少矛盾和解决矛盾这个意义上讲,法治就是达成和维系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与路径。

胡锦涛指出:“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就是要使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让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民主法治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需要民主法治的支持,需要以民主法治为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篇2:怎样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

怎样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提出,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更无从谈起。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的事业,没有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和谐社会建设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决贯彻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社会才能充满活力,人民群众才能主动地参加到和谐社会建设的事业中去,发挥聪明才智,积极贡献力量。

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让更多的人在法制的轨道上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合理地处理利益关系、调整利益格局,及时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发扬民主,充分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才能有效地防止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持社会的安宁;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使全体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才能为和谐社会建设创造出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稳步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首先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应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其次,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应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注重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制度建设。第三,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立法工作要体现民主的要求和人民的意志,制定和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规范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安定的法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下大力气解决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第四,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解决好选人用人问题;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妥善化解和处理社会矛盾的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及时应对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的机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任务的提出,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只有用民主的方式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运用法律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通过政府的有效运作更好地履行管理和调控的职能,才能使人民内部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使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从而逐步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篇3: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建和谐社会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建和谐社会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实现和加快十一五计划发展战略目标的保障,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这是由我国的法治理念性质所决定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和改变。我国社会要从人治走向法治,就必须实现由人治理念向法治理念的转变。为此,结合我县实情,我们认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建和谐社会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提高党委在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执政能力

1、创新执政理念。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体地位,坚持党的各项工作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巩固执政的合法性。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健全制度,推进法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树立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2、健全执政体制。发挥党委对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人大和政协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民主评议,推进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他们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巩固执政基础。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建立和完善党内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制定和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强化公务员的管理,巩固执政的组织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使基层党组织紧密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作用,扩大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完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和机制

1、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建立健全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度。

2、健全人民群众监督权力运行的机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方便群众监督。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加强信访工作,健全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实施对行政机关、政法机关的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完善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市政项目、政府投资和采购项目等的通报、报告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强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健全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工作机制,保证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有效实施监督。

3、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依法自治和保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丰富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形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支持工会组织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解决劳动争议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逐步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对行政机关职能争议的协调,探索试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适度分离。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劳动、就业、社区服务,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手段,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

2、完善民主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调研、论证、咨询、听证、公示等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和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完善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的工作制度。政府法制机构要全面承担起为政府决策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

3、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奖惩和保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畅通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息沟通渠道,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强化对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检查监督,建立健全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的监督制度,强化区政府对政府部门和街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四、提高政法工作和公正司法水平

1、创建和谐平安城市,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的刑事犯罪等各种犯罪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社会救助制度,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法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职业化高素质的政法队伍。

2、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健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加大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健全侦查、公诉、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以保障司法公正为目标,为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提供司法保障。

3、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在内的工作机构及相关管理制度、运作机制和执业纪律。积极发挥律师在政府决策中的'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五、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1、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强大作用。以宣传法治理念、倡导法治思想、弘扬法律文化为目标,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教育规划,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社会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知识,正确分析和评判有关法律行为,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树立尊重、信仰、维护法律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法治氛围。

2、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适应现代社会信息传输面广量大、快速高效的发展趋势,在利用口头、文献和传统媒体进行法律传播的同时,发展信息网络与声像、图文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的法律传播途径,丰富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坚持法律传播的真实性、针对性、适时性、实效性,发挥法律传播在促进经济建设、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运用法律传播活动的告知、劝告、揭露、实用等功能,树立是非标准示范,使公民从正面接受法律信息,了解法治发展动态,增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

3、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和机制。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法规,依法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工作目标管理制度、评估考核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任命、使用和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实现针对领导干部、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等不同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把握宣传方向,配置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开展各种专业法的义务宣传和普及教育。建立各类社会组织调动运用社会资源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健全规范运作的城市信用体系

1、开展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以依法行政和取信于民、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政府信用系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和监督机制,及时、准确、充分地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优化政务环境。依法推行行政问责制。按照健全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积极创建诚信商业圈。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制定市场诚信准则,维护诚信秩序。

2、建立健全以信用征信、信用评价、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系统。构建企业信息征集、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信用信息咨询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网络体系。发挥市场监管机构的作用,逐步实现部门监控信息的互通互联,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征信体系,塑造并褒奖诚实守信的企业典型。

3、建立健全咨询评估、会计审计、担保证明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信用系统。健全社会中介机构准入、退出制度和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记录、警示、公示制度,依法加强监管,规范整顿中介市场秩序。加快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设。

七、建设安全的社会发展环境

1、保障政治安定。依法打击破坏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管理,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

2、保障经济安全。保护各类产业的生产经营安全,健全与国际通行的产品标准体系、服务管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接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和其他无形资产的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危害经济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

3、保障生态安全。开展生态安全教育和生态法律法规的宣传。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防止自然资源的浪费。建立资源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对生态安全的监控体系,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种行为。加强对经济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安全预警机制,提高对突发性环境灾害的监控水平和处置能力,建设生态城区。

八、实现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和谐有序。

1、规范市场行为,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规范用工、交易、纳税等各种市场主体行为,从生产源头和流通环节上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行业和自然垄断行业的有效监管。

2、推进教育科学文化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推进和保障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有利于培养人才、吸引人才、高效配置人才资源、保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基层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服务能力。

3、加强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发挥基层党组织、综治机构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健全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关注的山林纠纷和城市建设中房屋拆迁等各种问题。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政府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篇4: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之术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之术

●现代和谐社会存在复杂的社会分工,更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组织、调节社会关系和调整人的行为,现代和谐社会所铺垫着的是一种浓郁的充满民主和科学精神的法治文化●现代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至少需要形成四种健全的社会机制,即利益表达机制、激励动力机制、整合平衡机制和利益救济机制。而促使和保障这四种机制正常启动和运行的最明确、最有力、最具体的手段就是法律 ●社会主义的本意就是它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是共同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是以公平正义精神为灵魂、为引领的社会。没有法律的调整和支撑,社会公平正义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实现和谐社会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小康社会应该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一个经过努力达到人的全面发展的新型社会。而小康社会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它是一个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充满活力的社会。因此,我们党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建设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的理想,古今中外许多思想家、政治家都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自己的政治理想,但他们所理解的和谐往往有不同的含义。我们今天所要建设的现代和谐社会与前人梦寐以求的和谐社会至少有以下区别:现代和谐社会是建立在大力发展生产力基础之上的,这是它的经济特征;现代和谐社会是在民主与科学基础上有效管理的社会,这是它的政治特征;现代和谐社会存在复杂的社会分工,有着丰富的人际关系,因此不能仅仅依靠道德伦理来维系人际关系,更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组织、调节社会关系和调整人的行为,现代和谐社会所铺垫着的是一种浓郁的充满民主和科学精神的法治文化,这是它的文化特征。正因为如此,古代和谐社会仅仅是理想甚至是“空中楼阁”的幻想,而现代和谐社会才是真正能付诸实现的美好蓝图。 现代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一般而言,构建和谐社会至少需要形成四种健全的社会机制,即利益表达机制、激励动力机制、整合平衡机制和利益救济机制。利益表达机制主要通过政治民主机制来实现,激励动力机制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实现,整合平衡机制主要通过政府管理机制来实现,而利益救济机制则主要通过司法保障机制来实现。而促使和保障这四种机制正常启动和运行的最明确、最有力、最具体的手段就是法律。 利益表达机制的主要法律形式应该是宪法及宪法性法律,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各阶层的地位和利益关系都在发生深刻变动,因此各种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愿望和要求需要充分表达,为此,要创造条件,开辟和疏通各种渠道反映他们的利益需求,并引导各种利益主体在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基础上解决利益矛盾和冲突。政治学中有一句名言:“所谓政治,就是民意的表达。”在我国,如何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政治资源和政治优势就成为政治领导人和立法机构必须经常考虑的问题,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等政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必须依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来规范。因此,体现利益表达机制的法律的最显著特点是充分反映和谐社会之中极其重要的主权在民原则,体现和谐社会中一切公权力应该具有的为民所授、为民所有的品质和精神。 激励动力机制的主要法律形式就是民法,它保障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要求人们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平等互利原则、等价有偿等原则从事经济社会活动,使得社会全体成员能在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中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和创造性,并按照贡献大小心安理得地公平地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当然,与之相辅相成的'机制则是惩治机制,对于一切危害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该予以处罚,从而使激励动力机制能更持久、更广泛、更正常地运行并发挥作用。体现激励动力机制作用的法律充分地反映了和谐社会公民自治的特点,使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资源无障碍地显现其作用,并使每个人的个体积极性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至于整合平衡机制除了宪法作为根本依据之外,最主要的法律形式应该是行政法,因为行政法除了监督和制约行政权的作用之外,其最经常、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加强政府和其他公共权力社会公共生活的管理,合法、合理地调节公民、法人和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利益分配和利益矛盾,例如利用税法,调节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利用社会保障法,保护全体社会成员,重点是保护那些需要帮助与救济的困难群体的基本利益。整合平衡机制的法律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它必须体现以人为本原则,体现权为民所用的人文情怀和价值,体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最佳互动与合作关系。 当公民的和谐关系受到威胁或遭到破坏,公民的合法权益被组织或者其他人侵害之时,利益救济机制就应该启动和运行,司法机关作为正义的保护神应该挺身而出,为实现社会正义而奋斗。利益救济机制的法律形式除了各类实体法之外,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在内的各类诉讼法。因此,各类诉讼制度都要体现公正和效率原则,从而使失衡的社会关系迅速得以修复,使失和的人际关系重新达到和谐状态。在现代文明社会,必须树立起司法权威,社会大众不仅在理智层面上认同并接受司法权威,而且在情感层面上尊重并信仰司法权威;在利益救济机制中,公民体会到的不仅是实体公正,而且享受到程序公正。 社会主义的本意就是它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是共同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是以公平正义精神为灵魂、为引领的社会。而法律恰恰就是人类的公平正义之术。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了-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报告,该报告称,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近十几年来最好的时期,与此同时,不能不看到,我国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仍十分严峻,例如农民失地和城市拆迁引起的社会矛盾依然存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就业局面依然面临长期困难,腐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可持续增长受到资源、能源和环境的严重制约等等。可以这样认为,我们目前在社会和谐方面也同时面临着改革开放以来新的严重挑战。如果这些问题拖延不决,势必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因此,要达到社会和谐,必须从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的角度进行科学谋划,正视以上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党中央已经明确把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特征视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特征,法治所要追求的理想目标就是社会和谐。没有法律的调整和支撑,社会公平正义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实现和谐社会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为此,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

篇5: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关于“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发表以后,引起了先进典型人物吴仁宝、许振超、宋鱼水的强烈共鸣。他们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早在1985年,江苏华西村就提出了“六爱”教育,即“爱党爱国爱集体、爱亲爱友爱自己”,并以此教育村民。江苏江阴市华西村原党委书记吴仁宝表示,华西人富了,始终做到“三不忘”:不忘国家、不忘集体、不忘左邻右舍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正因为华西村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所以推动了当地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和谐发展,推动了村民素质的普遍提高。他说:“今后,我们还要大力倡导‘八荣八耻’,更加努力建设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最近,山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活动。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桥吊队队长、党支部书记许振超说:“‘八荣八耻’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它的提出确实有很强的针对性。社会也好、企业也罢,‘风气正、事事成’‘风气不正、一事无成’。”青岛港集团公司近十几年来一直倡导“工人伟大、劳动光荣”,不断提高工人的地位,许振超认为,公司所倡导的“一心为民、造福职工”便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真切体现,社会要发展,只有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解决好,群众才能拿出干劲,全身心地投入到建设发展中去。

作为一名法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表示,“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不只是道德准则,更应成为每位法官的职业操守。“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提出有利于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同时在社会的发展中,深入研究违法乱纪的根源,从根本上杜绝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法官责无旁贷。

篇6: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

根据局党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近一段时间,我集中学习和自学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对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对当中的“执法为民”这一理念感触颇深,现就“执法为民”这点谈谈自己的一些心得。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

总的来说,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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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建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民主法治示范村汇报材料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先进事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十八

党课材料--浅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体会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心得

司法考试司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复习方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集锦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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