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戒具的解析与规制论文,本文共13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戒具的解析与规制论文
戒具的解析与规制论文
一、戒具的概念
戒具,又称警戒具,是指用于预防和制止监狱罪犯中某些危险行为发生的专门工具。依据现行法规,监狱使用的戒具包括手铐、脚镣、警绳等。
二、戒具使用的法律特征
1.使用戒具,是指监狱为了执行刑罚,对管理的相对人——罪犯,因其不履行其法定义务,或对监狱安全秩序以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可能构成危害或罪犯本身正处于或将处于某种危害状态下,而依法强制采取的一种临时性人身约束和限制措施,使用戒具是狱政管理的辅助手段,也体现了刑罚的强制性和暴力性。
2.使用戒具,重在预防和制止危险,而不是为了惩罚罪犯,根据我国相关立法规定,以及从戒具的构造和使用来看,戒具是旨在防御,而不是对罪犯处罚的刑具。《监狱法》规定对罪犯处罚只有警告、记过、禁闭三种,明确将使用戒具排除在对罪犯惩罚的范围之外,体现了使用戒具的“非处分性”或“非惩罚性”。
3.使用戒具,是国家赋予监狱民警的一项权力,也是一种依职权行使的监狱管理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主动性的特点。虽然其和治安处罚中使用警械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相似之处,但其带有明显的刑事司法行为性质,如罪犯对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异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不能诉求司法审查解决。
4.使用戒具,是一种严格羁束行为,法律原则规定了对罪犯使用戒具的适用范围、条件、种类、程序、方法等,监狱机关和民警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必须严格受法律约束,只能严格依法实施,但监狱对罪犯适用戒具的种类和期限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权。
5.使用戒具,是一种即时直接强制措施。是监狱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在穷尽其他办法,但仍不能达到目的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国家刑罚执行权力的有效运转和监狱的安全稳定,依照国家法律,对罪犯人身当场采取的一种约束和限制措施。
三、我国戒具使用中的问题
(一)戒具使用的法律性质模糊
对罪犯使用戒具,是刑罚执行的一部分,究其法律属性,众说纷纭,有的基于刑罚执行是由法院发动的这一现实,认为刑罚执行是一种司法行为,刑罚执行权也隶属司法权,这是我国法律界长期以来主流观点;此外,《国家赔偿法》把发生在监狱机关的国家赔偿列入刑事赔偿,《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也规定监狱行为是授权刑事司法行为,这也为“司法权说”提供了法律依据支撑。有的认为法院作出判决是司法行为,但执行司法判决是行政行为,刑罚执行工作的性质属于行政活动,具有行政性质。还有的认为刑罚执行权本质属性是司法权和行政权相结合的强制权,兼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两重属性,刑罚执行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司法行政行为”。
(二)戒具种类的不确定
严格来讲,戒具属于警械的一种,具体归为约束性警械范畴。但涉及戒具的种类和范围,目前各种观点并不一致。有的认为包括统一制式的手铐、脚镣和警绳,有的认为主要包括手铐和脚镣,1994年颁布的《监狱法》对戒具的种类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现在对戒具的最全面、最权威的规定应为1982年公安部颁布的《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其55条规定:戒具包括手铐、脚镣、警绳,但由《细则》系原公安部制定,且等级效力不高,监狱在刑罚执行工作中一般不援用此法;此外,法律对戒具规格、重量、使用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既造成了基层民警使用上的困惑,也极可能侵害罪犯利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型戒具也不断出现,其种类和性能等方面也有所发展,如约束衣、塑料手铐、电子镣铐等,但当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进行规定。
(三)法律依据冲突
首先,使用戒具条件情形不完全一致。在《细则》56条中,规定了使用手铐和脚镣的三个条件,在《监狱法》45条中,规定了可以使用戒具的四种情形,前法的规定具体明确,也更有可操作性;后法立法规格高,但却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原则性,如什么是暴力行为、危险行为以及什么是危险行为消失都没有明确具体内容,法律规定的不详尽,导致监狱民警在很多时候只能依靠经验和习惯来判断罪犯是否符合使用戒具条件,民警的自由裁量权无法受到约束,也容易产生滥用权力的法律责任。其次,适用时间期限的条款冲突。《细则》规定:使用戒具的时间,除死刑待执行的犯人外,一般为七天,最长不超过十五天。而《监狱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使用戒具的期限,只是将危险情形消失作为停止使用戒具的条件,使用戒具的期限的长短完全取决于罪犯的危险行为是否消失,执行期限可以理解为既可低于7天,也可高于15天。《监狱法》是部门法律,是新法,《细则》是部门规章,是旧法,按照法律位阶效力来说,对戒具的适用时间期限应当依照《监狱法》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尚被许多人尤其是检察机关诟病质疑。
(四)审批使用程序缺损
首先,审批使用程序规定简单。《监狱法》没有对戒具使用的程序作出规定,实际参照《细则》规定:即对犯人使用戒具,必须经监狱、劳改队主管领导批准。遇有犯人行凶制止无效等特殊情况时,应先加戴戒具,然后补报审批手续。但综观《细则》规定的程序,其操作流程、期限、步骤等仍不甚详尽,难以适应当前执法工作的要求。其次,审批使用重实体,轻程序。在对罪犯使用戒具的过程中,个别监狱民警甚至监狱领导存在忽视程序的思维,忽视程序的作用,把程序当作可有可无的东西,或认为程序的事可以变通或以后补正。缺乏程序的制约保障,执法行为很难公平公正,极可能对罪犯的权利带来侵害。再次,审批使用缺乏制约。对罪犯使用戒具的审批,目前缺乏事前制约措施,监狱一般通常的做法是:先由监区(或分监区)将罪犯违规事实和证据材料上报到狱政管理科并提出处理建议,再由狱政管理科审核后报分管副监狱长签字生效。在审批过程中,缺乏检察机关和监狱纪检部门的监督和制约,也没有作为中立“第三方”部门参与对事实的调查和认定,有失公正和公平。
(五)法律救济途径缺损
首先,申诉⑤没有实质意义。罪犯对被使用戒具不服,可以提出申诉,但是这种申诉没有法律依据,“我国目前的申诉制度虽然能为罪犯提供法律救济,但其并不是正式的法律制度。”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这种申诉的性质、范围、程序、步骤、时限予以规定,在使用时比较混乱,其本质只是一种申辩和异议反映,类似于信访,救济的效率不高,对保护罪犯权益没有大的意义。其次,复议权利无法行使。目前一般将狱政管理行为视为司法行为,监狱非行政机关,罪犯也不是适格的'行政相对人,所以,罪犯无法按照《行政复议法》提出行政复议来予以自我救济。再次,排斥法院司法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虽然“保护人是国家关心的事项,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但现行法律已明确否认罪犯通过司法诉讼救济的可能性。
四、我国戒具制度规范与完善的思考
(一)依法增加戒具的种类、明确戒具的适用条件
目前监狱所使用的戒具主要有手铐、脚镣、警绳等,其物理性和约束性较强,使用中容易对罪犯的人身造成损害,侵害罪犯权利,建议国家在修改《监狱法》或制定《监狱法实施细则》时,可以考虑将对身体致害性小,如约束带、电子镣铐等列入戒具范围。鉴于我国戒具的使用范围和条件规定比较原则,在实践中难以把握和操作的情况,迫切需要对《监狱法》45条的规定的其他危险行为概念予以司法解释,明确使用戒具的范围和条件,以健全完善民警的执法标准,明确执法依据,确保监狱的安全和秩序。
(二)规范使用程序、制约民警权力的滥用
为避免监狱使用戒具的公权力的过度扩张和保护罪犯合法权益,应当通过立法完善以下使用戒具的程序:(1)启动程序:监狱机关在刑罚执行工作中,为制止罪犯违法行为、防止罪犯危险行为、避免危害行为发生或扩大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使用戒具。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监狱机关不得对罪犯使用戒具。(2)督促催告程序:监狱机关作出使用戒具决定前,应当事先督促催告罪犯应当履行义务,停止违法行为,经督促催告,罪犯现实危险性消除的,可以不再使用戒具。(3)陈述和申辩:应当允许罪犯的陈述和申辩;监狱机关必须充分听取罪犯的意见,对罪犯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罪犯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监狱机关应当采纳并中止执行,不因罪犯的申辩加重对罪犯的处罚。(4)审批程序:使用戒具前须向监狱机关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因情况紧急需当场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事后立即报告,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5)执行程序:由具有执法权的两名以上监狱民警行使,必须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和据以执行的经批准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必须载明使用戒具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制作现场笔录,由监狱执行民警和被执行的罪犯签字确认。(6)告知程序:应当场告知罪犯使用戒具的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7)解除程序:使用戒具后,罪犯停止违法行为或现实危险性消除,以及使用期限届满的,应当解除戒具。
五、谨慎使用戒具,防止过度侵害
对戒具的使用应以科学、合理、有效为纬,确保监狱安全和秩序;以依法、适当、文明为经,保障罪犯人权,尽可能采取克制和慎重的态度。具体而言,对罪犯使用戒具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法定原则:按照《立法法》规定精神,对罪犯使用戒具的条件和情形必须由法律设定,应当通过法律来明确戒具的性质,种类和规格,使用条件、范围和期限等,以及戒具的审批程序、执行程序、解除程序和救济程序等。完善严密的法律依据,可以使监狱民警依法正确使用戒具,确保监狱安全和秩序、体现刑罚的严肃性,又能防止民警滥用权力、保障罪犯合法权益。
2.适当原则:对罪犯存在可以同时使用强制措施或规劝说服教育的两种可能性时,或可能适用数种不同强度的强制措施时,监狱应选用对罪犯损害最轻的的手段和方法;实施强制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害明显与其追究的目的不相适应的,应停止使用戒具。
3、比例原则:使用戒具前,应当对监狱的公共安全利益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进行权衡比较,两者之间必须合比例或相称,只有在公共利益大于或等于罪犯个人利益损害时,而且强制措施手段是必须的,具有不可代替性,才可以使用戒具。
篇2:规制与经济学理论综述论文
规制与经济学理论综述论文
不论是帕累托最优还是卡尔多―希克斯效率,都反映了对效率的追求,关心的是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至于如何在社会整体之间进行分配,则并不关心。但是,分配的不公平往往导致社会矛盾的计划,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社会效率的改进。非经济性目标的规制,力图实现分配正义。第二个目标是家长主义,它本质上是对个人自由的彻底干预,政府可能并不相信公民具有辨别是非或者有效保护自己权利的能力,因而施加了许多规制,如规定开车必须系安全带、限制吸烟等等。一些臭名昭彰的行为的确有害于个人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具有负外部性。但是怎么干预才是正当的呢?是否专家更能够了解他人的真实情况,并作出更好的福利改进?家长主义不论结果好坏,在一定程度上与个人的自由是相背离的,有学者就认为,家长主义的规制,很容易导致专制主义。
有学者提出某些人,尤其年轻人,并不能够对自身的发展进行有效的构建,所以需要采用规制对其利益进行维护。奥格斯认为,将家长主义建立在反对个人主义的观点之上,很难具有确定性,并没有说清楚何种干预是正当的,只有证明个人能力存在严重的缺陷,才具有干预的正当性,但这样的交易成本太高,如对某一行业的限制,则会导致具有辨别能力的个体被剥夺做出选择的权利。规制的经济性目标主要包括垄断、公共产品、外部性、信息问题、协调一致问题和市场例外条件与宏观经济考量。针对外部性问题,奥格斯提出,外部性的解决,要考虑交易成本的问题,一个外部性会引发资源的错误配置,但行政手段可能成本过高,高于社会收益,因为这个原因,很多小问题就被忽略了,但这些问题累积起来,就是一个很大的成本。传统的经济学总是假设信息是完全的,但很明显,这样的情况从来都不存在,私人只能处理他们能够获取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理性的选择,并且是效用最大化的选择,这一假定是市场模式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人类行为受制于有先理性,个人处理信息的能力是极其有限的,人们也曾经试图构建一个决策模型以求实习效用最大化,但是这十分困难。协调一致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如交通规制,如此多的主体参与到交通当中,对我们大部分人来说,靠右还是靠左行驶,并不是一个大问题,我们只关心别人是否也和我们一样。规制的正当性根基正是在于“它不是强迫人们去做他们并不原因的事情,而是通过强制人们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还有一个有待讨论的规制领域,也就是宏观经济。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比如通货膨胀,无论对于什么政治体制来说,这都是必须控制的。对通胀率的控制,可以通过对合同和利率进行管制,现金的持有量应该降低,这样,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这种调整措施的行政成本是很大的。奥格斯进一步指出,通货膨胀导致的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增加了投资风险,投资额会减少,通胀也使得私人和企业更加难以区分引发价格上涨的两种原因,一种是特定商品或服务的供给和需求的变化,一种是一般的通货膨胀,即使这个问题不出现,市场中的决策者也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轻松地配置资源以满足供给和需求的变化,且这种无效率将一直持续。
奥格斯对经济规制的手段,提出了很多见解。我着重分析价格控制手段。奥格斯将价格控制分为两类:一是普通的竞争市场中的'价格控制,二是非竞争性市场中针对垄断性企业实施的价格控制。前者的目标主要是实现分配正义,让低收入者负担得起某些商品,或者控制通货膨胀。后者主要针对的是公用事业部门,这些部门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是无法产生充分的价格竞争的。当价格管制是基于分配正义的目标时,首先,我们假定,竞争性的市场中,价格反映的是边际成本,但这高于了低收入者的支付能力,并且低收入者必须购买这些生活品,那么能否利用价格控制保障这部分人的供应?由于还存在着种种规制工具,比如财政补贴。经济研究认为,价格控制是最低效的控制方式,实行一个地域市场自然价格的价格上限,将意味着某些供应商无法从中获得利润,因此产品的生产和供应都将有一定程度的减少,随后市场后出现供应不足的情况。供求关系的基本作用不能通过一部法律来消除。奥格斯对租金管制进行了研究,他发现,“公平租金”存在很高的行政成本,虽然它保护了既有承租人的利益,尤其是那些长期承租人的利益,但是,它也带来了很多不良后果,比如,私人出租房屋的规模持续减少。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的减少为“公平租金”创造了更大的需求,法律要求评估者在假定不存在供应紧缺的前提下决定租金,更是加剧了这一恶性循环。
篇3:社会自我规制与行政法任务分析论文
社会自我规制与行政法任务分析论文
摘要::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遵从依法治国的原则来推动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其中行政机构承当的责任以及所开展的行政工作对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行政机构所面临的社会问题大大增加,这为规章制度以及行政法规的完善造成了巨大的难题。为此,本文首先就社会自我规制概念以及法理基础进行阐述,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新时期社会行政法的新任务。
关键词::行政任务;行政权力;自我规制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云计算等科技技术的发展与创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了显著成果,但与之相应的问题也在不断增多,一味的依靠政府力量是难以处理解决的。为此,国家的政府应构建有效的规制模式,对市场、企业、组织群体以及个人纳入规制模式中,实行多方面的相互协调,为社会的发展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在提高个人群的自认主体力量同时,要大力推进自我规制的建设,而这首先要做的便是在行政法中明确各类主体所承担的责任,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司法规范的重要性予以重视,这是促进社会、企业、组织群体以及个人自我规制建设的重要环节;行政法规的改进与完善,并协调好与司法规范间的关系;在社会范围内开展的自我规制建设需要注重两个方面,一个是法律的重要性,一个是社会自我规范意识的提升。因此,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同时,不仅要对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与改进,同时还要提升行政、司法等相关机构的治理能力,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的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一、社会自我规制的概念
社会自我规制主要是通过社会私人主体的自律行为,直接或间接实现行为规制目的的方式,用以辅助国家治理公共问题。国家在构建相关规制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两点:要通过协助、诱导方式来完成四人主体自我规制的目标,要根据所实施的规制来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我国行政机构在开展行政工作时,社会自我规制的应用是最为常用且有效的手段,但无论是设计食品安全、建筑质量、生态环保还是网络治理等问题,都需要行政机构在法治层面上对行为规范与评价规范的构架、认知以及运作等方面尽心进行专业性的填充,而在这一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便是风险的认知与控制,而这也是推动社会自我规制发展的重点、难点。但是社会自我规制的推进相比于其他法定规制、政府规制等等,具有一个重要的优势,它更接近于市场,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接地气,这样带来的好处便是高效的调动知识与专家,方式更为柔和且适应性强。相比于其他规制,社会自我规制对于企业组织来说负担更轻,可以说这是一个企业或者行业内部的责任义务、忠诚、荣誉的集中体现;对于国家而言,该种规制的推定成本更低,推行方式更加便捷,政府在其中仅起着着协调与补充的作用,这大大减少了政府的人力与财力的负担,因此社会自我规制的推行也是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之一,而节省出来的人力与资金,政府便可以同来法律框架的构建与完善上,从而大大提升了规制的效率。
二、社会自我规制的法理基础
相比于法定规制、政府规制等其它规制,并在自律的前提下,国家在社会自我规制中仅起着的协调与补充的作用,不再是规制者的地位,也无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社会私人主体,仅通过社会私人主体的自律行为,直接或间接实现行为规制目的的方式,这里的私人主体可以指个人,也可指组织、群体或者是企业,这种方式更像是一种无形的调节方式,通过产业内部的相关规范与制度进行自我规制。本文认为在法理研究时要特别关注诺内特与塞尔兹尼克的回应型法理论、托依布纳的反身法理论以及规制理论的新发展等。
三、行政法的新任务
在新时期下,行政任务所涉及的方面变得多元化,且形式也变的多种多样,如通过私人、市场机制、组织构建以及责任自我承担的方式来开展行政工作,而不是仅由国家独自面临社会中出现的问题。但相应的,无论是哪种形式,都需要国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保证行政任务的品质以及功能要求。由此可知,行政法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找出不同的规制方式,并通过有效的方式来规避直接干预社会系统所带来的问题。另外,行政法还需要平衡政府规制以及社会知我规制两者间的关系,这便需要注重社会自我规制的必要性与负担承载量问题以及规制方式多样化两方面,这两个方面协同运作完成公共任务,才能很好的实现新任务目标。
[参考文献]
[1]陈昭.新时期社会的自我规制与行政法的任务[J].法制博览,(13):228.
[2]高秦伟.社会自我规制与行政法的任务[J].中国法学,(05):73-98.
[3]于立深.多元行政任务下的行政机关自我规制[J].当代法学,,28(01):12-20.
篇4:美学与景观设计关联解析论文
美学与景观设计关联解析论文
景观设计与现代美学的渊源
在人类历史上,任何设计和艺术都是分不开的,美国的汤姆林逊在其20世纪的园林景观设计中-始于艺术,也在开篇就提到“在整个西方世界的历史上,园林设计的精髓表现在对同时期艺术、哲学和美学的理解”。意大利文艺复兴之后西方园林有着天翻地覆的变化,从圆厅别墅巴西利卡,从法国凡尔赛宫到英国画家园林都是当时社会、经济、艺术、绘画、雕塑等的间接体现。其中更是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很大程度上每个时期的艺术风格决定了当时园林景观的设计手法和表现形式。从同时期的艺术风格中获取灵感也不失为当时景观设计的一大灵感来源。各个时期的景观园林设计都受到了当时美学思潮的影响。当代国外的'景观设计中多可找到绘画上的抽象主义,印象派,后现代主义,结构主义等思潮影响的痕迹。而我国的景观设计也与国画、书法等有着不解之缘。例如我国古代名园至今仍是旅游胜地的拙政园即使明朝画家文徽明为王献臣设计的一处私家园林,处处体现着国画之美艺术之精粹。要想充分认识乃至理解一个成功的景观设计必须先了解设计年代的文化背景、艺术背景、社会背景、人文背景等等,没有一个成功的景观设计师是一个毫无艺术修养,孤陋寡闻的白丁。那些已经成名的景观设计大家无不是对多种学科涉猎广泛,造诣颇深的。
现代艺术影响下的景观设计
现代艺术对景观设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是艺术观念上的影响,其次是艺术形式语言的影响。自莫奈的印象派产生以后,西方艺术的模式和标准不断受到挑战,同时艺术家呼吁的要以自由的精神投入艺术创作成为西方艺术发展的根本驱动力。最后,单一的标准被推翻,“多元”成为艺术的核心观念。各种艺术思潮层出不穷,抽象表现主义、波普艺术、极少主义、观念艺术等都在不同方面拓展当代艺术的内涵。在新的艺术观念的推动下,新的景观艺术观念也得到了发展,相应的新的景观形式语言也开始在园林设计上的得到不断的应用。
低碳美学下景观设计的实际案例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世界大环境的不断恶化,低碳已成为越来越多人提出的观点和关注所在。从北京奥运到上海世博近几年国内景观设计一直围绕着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进行。如何让自然做功,如何让景观设计既保持现代美学的特点又符合当代低碳环保的概念,对于当下的设计师而言是一重大问题。在这一问题上俞孔坚大师无疑是国内低碳景观的代表人物和领军人物。从稻田大学到世博会后滩公园等都是一个个低碳美学景观设计的代表佳作。尽可能地保持原有状态最少地进行人工干预,使设计施工中释放最少的二氧化碳。以生态为目标的景观设计和低碳环保的城市湿地设计是近几年来的主旋律。在这些方面俞孔坚从切身体会到身体力行,一个个成功的案例使得低碳艺术美学成为影响当下景观设计的主要因素。当代城市的景观设计已不仅局限于美,而且要实用要让设计说话要让自然做功。使景观设计不仅仅是纸上谈兵的空口号,而是真正作为城市的环保系统和城市名片的VI系统成为现代生活中的主角。
结语
无论我们是否承认,景观设计和现代艺术美学之间都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现代艺术的发展和改革对景观设计的表现形式和手法有着深远的影响。千百年的现实告诉我们,现代美学是景观设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参考是明灯。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毫无艺术修养和感觉的设计师设计出的景观设计是怎样的,我们也无从证实一个毫无美感的景观场所是多么的晦涩无味。我们知道艺术虽然不是景观设计的全部但是它是灵魂是生命,它给予景观设计以无限的想象空间。一个优秀的景观设计师必然会从多方面考量其功能、形式、美感等等,综合各方面的调研做出合理的判断和设计,最终形成出色的设计方案。
篇5:叙事的疑问与解析的论文
关于叙事的疑问与解析的论文
研究大众文化的学者大抵有两类,一类是带有开拓性的思想家,诸如威廉斯、霍尔等;另一类是深化型的学者,他们往往是把一些其他领域的文化理论或哲学思想引入大众文化研究,进而推进某个问题的研究。美国学者伯杰就属于后一类。
伯杰在大众文化和传播学方面可谓著作等身,其中《通俗文化、传媒和日常生活中的叙事》(以下简称《叙事》),是他一本力作。伯杰认为,叙事现象无处不在,从襁褓之中的摇篮曲,到孩提时代的童话歌谣,再到电影、广告甚至日记,叙事乃是一种强有力的表达方式。我们也许时时处处遭遇到叙事却未曾觉知,恰如布莱希特所言, 司空见惯之物往往视而不见。所以,忘却叙事不足为奇。
不过,文学理论家则热衷于叙事的思考,所以虚构文学的叙事学研究沛然勃兴,种种叙事理论成为二十世纪西方的一个丰富思想资源。当然,乐于待在“象牙塔”里的论理叙事的人,并不觉得寂寞和孤独。不过,像伯杰这样深切关怀日常生活和大众文化的人,却总想着如何将这一思想资源引向文化研究。《叙事》便是这一努力的结晶。全书分为两大部分,前半部着力于对西方文学理论中叙事理论的整理与廓清,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陈见,到本世纪八十年代的新说,从神话学、诗学理论,到结构主义和叙事学,论述活泼,视野开阔,既有总结又有批判,可谓新见迭出。后半部分则创造性地将叙事理论用于对各种通俗文化体裁和媒介形式的分析,读来颇有启发性。
倘使说虚构文学的叙事现象较为集中和统一的话,那么,在通俗文化、传媒和日常生活中,叙事五花八门,纷繁复杂。将叙事理论引入广泛的文化研究,伯杰批判地改造了普罗普和结构主义的叙事理论,结合传播理论,创立了一个传媒叙事的五要素分析模式。这五个要素是:作品(文本)、艺术家、社会、观众和媒体。透过这个分析模式, 大众文化中的各种题材形式的叙事问题分析,便有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在《叙事》一书中,伯杰关注的问题集中在题材的叙事特征,叙事形式,叙事内容的解读方法等方面。比如,他仔细分析了漫画、广告、电影、电视、广播剧和种种日常生活的叙事形式,一方面注意总结这些叙事形式的独特性,另一方面又以一些典范性的个案分析,来解析不同题材叙事的意识形态。书中对苹果电脑公司的“麦金托什品牌”广告分析犹见功力。作者将一则广告的叙事形式和内容纳入美国文化的语境中,透过广告中不同形象的叙事及其互文关系的比较,揭示了苹果与IBM的商业战争。对广播剧《星球大战》的叙事分析,则是建立在对文学原作和广播剧本的比较基础之上,作者强调广播剧的.特殊叙事形式,除了叙事语言之外,各种声音效果的加入强化了叙事的功能。
《叙事》一书贯穿了作者鲜明的批判立场。电视等媒介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作者深切关注的问题。伯杰认为电视像“真菌”一样不动声色地侵害了美国社会。于是,这些非文学的叙事形式的传播效果便成为《叙事》一书的焦点。美国传媒的叙事往往充满了性与暴力,它正在改变亚里士多德传统的艺术模仿生活的信念。伯杰发问道:“现在,生活是不是开始模仿艺术呢?”这个严肃的主题在其他一些西方思想家那里也反复鸣响(阿多诺,波德里亚等)。所以,大众文化中这些看似自然而合理的叙事形式,其实背后暗含着许多值得深究的问题。在伯杰看来,每个人都生活在叙事之中,“我们都是作家和剧作家,而我们的生活亦即重演,这就是文本。”不过,这文本并非无可质疑的。伯杰告诫说:我们曾以为读、听和看故事不过是用来“消遣”,其实这些叙事绝不这样简单!
篇6:室内设计与环保关联解析论文
室内设计与环保关联解析论文
一直以来,观赏性植物的培育和运用得到了很大发展,无论在公共场所还是在住宅社区,摆放观赏性植物都已成为一种时尚,因此,植物是现代室内设计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元素。然而,植物在室内摆放和选择上是有一定讲究的,如摆放得好或选择得当,就可以达到既实用又大方的效果,而且可以给室内增添生机和美感,所以,选择室内植物要考虑其特性和形状,如万年青、富贵竹是直立形状的,只能落地摆放,而紫露草、吊竹梅等为葡萄形状,可以吊式摆放,其他的植物,如冷水花、豆瓣绿等体型较小,则可用作案头或架上摆放。也有很多室内观赏性植物可以组合摆放在一起,能够更充分地发挥出各自的特色和优势,达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但组合摆放时一般把高而直立的植物放在最后面,灌木状的植物放在中间,悬挂状的植物挂在最前面,使它们有层次感;此外,植物的色彩也比较讲究,如色彩鲜艳的植物红枫、变叶木以及形状独特的景天科、金桔、珊瑚樱等只适合单独放置才能突出其特点和优势,因此,如果根据植物的高度、形状、颜色等进行合理的摆放和选择,就会得到很好的协调效果。选择室内植物时还要考虑室内的温度和湿度,一般情况下,室内的湿温度要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但由于室内有家具,要保持一定的湿度比较困难,自己适当安排好。室内植物对光线的照射也很讲究,各种不同的植物对光照的要求不同,起居室、卧室的光线一般比较充足,适合很多室内植物的生长,但不能让光线直射,否则植物就会受到伤害。
室内设计与水管质量的关系
室内设计也包括对水管的布置,即水管是室内设计的一部分。在室内设计时,首先开始设计的是怎么布置水管的位置,选择什么样的水管,水管的材料一旦质量不好,在使用过程中就会出现漏水、渗水现象,特别是暗装水管发生漏水时,就需要挖开封闭的水管寻找漏水地方,挖开后的墙体就会受到破坏,修复后也很难恢复原样,这样就会破坏室内设计的整体效果,所以,选择室内设计所用的水管质量非常重要,选择不好会使整个室内设计受到一定破坏。另外,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安全和健康问题是现代人最重视的两个方面,饮用水的质量、水管的安全性成为现代人关注的焦点。实际上,自来水公司生产出合乎生活标准的饮用水是通过输水管道输送到千家万户,以满足人们每天的饮水需要,但传统的输水管道都是采用金属材料,而金属材料容易生锈、腐蚀、渗漏等,就会产生二次污染,长期以来,终端的饮用水质量就得不到保障,如镀锌钢管,一旦镀锌钢管里的铁与空气或水中氧气发生化学反应,管道里面和外面都会生锈,生锈后就会产生各种微生物,污染管道中的`自来水,这些污染后的自来水中带有大量细菌,会像一双无形的杀手,时刻威胁人们的健康,因此,室内设计一定要考虑各种水管的性能、工程成本、使用寿命等。当今,国内盛行的铝塑复合管,这种材质具有金属管道和塑料管道的优点,使用寿命较长,一般为50年,很适合室内设计中的水管材料,在众多材料中占首位。
室内设计与通风和照明的关系
室内设计必须考虑室内的通风、照明等因素,如果通风和光线设计得不好,就会影响到整个室内的环境。室内设计对通风设计的合理与否是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最好、最有效办法就是通风换气,有利于室内有害气体的散发和排出,以有效减少有害污染物在室内的积聚,提高室内空气质量,保证人们生活在健康的环境里。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种形式,如建筑物采用自然通风,设计时应考虑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通风,增加室内的通风换气量;如采用机械通风(即采用空调通风系统)设计时应保证有足够的新风量和室内风系统的平衡,而室内通风设计应不低于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另外,阳光可以照明、取暖、杀毒,甚至可以用来发电。阳光作为照明的一种也有其地位和用处,合理地利用阳光使室内更加健康和美丽。现代灯具不断地更新换代,室内设计的创新应该与现代照明技术的运用相结合,传统的豪华型吊灯应加以更新和改造,才能在现代室内设计中获得新的生命。
室内设计与装修材料的关系
装修材料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室内设计的质量和档次,也关系到人的健康,而人的健康与日常生活、居住环境息息相关,所以,装修材料的选择是室内设计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现代人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因此采用无毒、无污染、减少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的装修材料,可保证居住室内的环保。从装修设计上来说,如更换绿色电器,选购一些无污染、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制成家具等。然而,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当今的市场也出现了很多漂亮的材料,人们在使用这些材料时应慎重,不能因为好看而污染了室内环境。选择材料时,要参考环保系数值,同时还要根据个人装修的喜好来定,例如在地面材料的选择上,木材更适合用于休息区域;瓷砖、大理石等冷材料可应用于客厅区域;墙面涂料的处理上因空间功能的需要而设计出不同的颜色,如天蓝、蓝、绿色更适合休息与思考,较为适合卧室和书房的墙面,黄色、米色等较为中性的暖色则适用于客厅、餐厅等白天活动的区域;吊顶的材料主要应强调空间的独立性,所以不要过分装饰、夸张;窗帘布艺的选择更要看重与窗户造型、家具的色彩、风格上的协调性等。
结语
总之,室内设计和环保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两者不可分割,缺一不可。室内设计离不开环保,离开了环保的室内设计是不完美的设计,而有了环保设计的室内设计,才是符合现代人生活居住条件,满足现代人健康生活需要的设计。因此,现代室内设计与环保要求能否同时满足人们的需要,需要当代设计师深入思考并共同努力。
篇7:自然垄断及行业改革的思辩与法律规制论文
自然垄断及行业改革的思辩与法律规制论文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垄断理论在不断变化,自然垄断行业也在不断的改革。中国正在经历一场大范围的自然垄断产业改革。从自然垄断产生与发展的理论角度讲,我国目前分拆的改革模式并不科学。自然垄断行业的健康发展关键取决合理地法律规制。
[关键词]:自然垄断 自然垄断行业 分拆模式 法律规制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e theory of natural monopoly continually changes and the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are also continually reformed. China is experiencing a wide-ranging reformation in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From the eyes of Theory on natural monopoly coming and development, it is not scientific to simply take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apart.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depends on the reasonable governance under laws.
[key word]: natural monopoly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parting-model governance
虽然我国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对自然垄断中的一些行业进行了改革,但从改革取得的现阶段成果来看,其并不令人满意。社会各界要求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全面改革的呼声仍然与日俱涨。中国自然垄断行业需要改革,但它必须是一场理性的改革。因此,我们必须全面认识自然垄断。
一、自然垄断的概述
〈一〉自然垄断的定义
自然垄断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在现代这种情况引起的垄断已不多见。而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则与规模经济紧密相连,指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者更多的.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给一种物品或者劳务,如果相关产量范围存在规模经济时自然垄断就产生了。 但到上个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对自然垄断的认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982年,鲍莫尔(Baumol)、潘泽(Panzar)和威利格(Willig)用部分可加性(subadditivity,又译为次可加性、劣可加性)重新定义了自然垄断 。假设在某个行业中有X种不同产品,Y个生产厂商,其中任何一个企业可以生产任何一种或者多种产品。如果单一企业生产所有各种产品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之和,该行业的成本就是部分可加的。如果在所有有关的产量上企业的成本都是部分可加的,该行业就是自然垄断的。换言之,即使平均成本上升,只要单一企业生产所有产品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之和,由单一企业垄断市场的社会成本依然最小,该行业就是自然垄断行业。平均成本下降是自然垄断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 新定义扩大了自然垄断的范围,它不仅包括传统的自然垄断即强自然垄断,还包括了所谓的弱自然垄断。
现代法学一般认为: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 法学上的自然垄断概念不仅涵摄了经济学上自然垄断的内容,还突出了现代竞争法的精髓。这是社会进步的客观反映。
〈二〉自然垄断的理论基础
经济学理论基础。西方自然垄断理论从产生到发展大概经历了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成本次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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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专体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解析教学改革论文
中专体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解析教学改革论文
以往的教育想法,大都把知识的传授作为主要目的,授课还是将课堂、老师、书本作为中心,侧重于知识的讲解而忽略了学生能力的养成。目前伴随教育改变逐步加强,考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终身体育思想在学校体育中慢慢有了一定位置。试从不同的视野对学校体育课程的体系,授课方式,授课点评方法等多角度进行讨论和选择,讨论中专体育教学的改变和创新工作。
一、我国中专体育教学发展的背景
我国中专院校的体育教学改革一直没有非常明确的目标,即使发现了在体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然而没有恰当的理论作为引导。刚开始重点是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教学模式作为模板进行改革,但是因为我国人体素质相比于西方国家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因此这个改革计划最终失败。在不停的摸索中,我国渐渐找到适合我国国情发展需要的教学方式,我国中专院校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体育教学模式。但是因为对学生的培养目标与具体的措施出现了失误,最终结果是改变后的教学过于对理论讲解,忽视了实践性。中专院校的体育教学中缺少将人作为根本的教学理念,教学模板与评价太过于单一化。这些问题的结果最终使得体育教学改革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中专院校的体育教学总是在强调改变,由于在具体的操作中却缺少有效的办法,最终使改革走向样式。
二、中专体育教学的状况
(一)体育授课目的模糊
现如今,一些中专院校的体育教学依然把学生的体育成绩来衡量老师教学质量的指标,而忽视了学生对于体育锻炼有关知识、方法和技巧的理解掌握,忽视了学生的兴趣和强身键体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在体育教学过程中,老师对体育教学的目的模糊,使得每个学校的授课侧重点都不一样,因而导致了教学成果难以实现最终目标。
(二)体育授课缺少创新
许多中专学校在体育教学中依然坚持将老师作为中心,而忽略了学生在课堂上的主要地位,导致体育教学呆板化、硬性化程度加重,再加上体育教学手段简单、教学内容与时代脱节,使得体育学习气氛缺乏浓厚感,从而抑制了学生的开创性思考与学习爱好的培养,这样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也抑制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与自觉性。
(三)体育授课方式不先进
最近几年来,致力于中专体育授课的高等学历老师人数不断增加,老师的整体综合素质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他们仍然坚持将陈旧的教学理念作为指导,其教学大纲与方法都比较落后。在教学过程中,大体上使用了“传授式”落后教学方法,主要培养学生学习技术,对学生心理健康不做研究、忽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学习爱好培养。
(四)体育成绩方式衡量标准单一
现在,许多中专学校在学生成绩的考核上,主要通过学生的竞技技巧与运动成绩作为考核内容,而这单一的考核策略忽视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并不能完全表现出学生的体质发展情况,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学生参加体育积极性与自觉性。
三、中专体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的思考
(一)改变课程体系,努力适应社会
学校与社会是密切相关的,学校培养的人是社会的人,要达到社会的标准,要能与社会相适应。假如不管社会现实,那么培养出来的人的合格率一定很低。以后的社会将会是一个高速发展,效率高,节奏快,优胜劣汰的社会。在这样社会下,每个社会成员都面对着非常严峻的考验。人的`心理承受能力高低将决定其能否生存与发展。学校体育必须在提高学生自我完善身心的能力和意识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要想做到这点,必须改革现在的课程制度体系,设立涵盖竞技体育、健身体育、娱乐休闲体育等具有涉及面比较广的体育课程制度体系。采用适当的竞技体育来养成学生的竞争思维,使用科学的体育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健康观,提高健身技巧,用丰富欢快的娱乐与休闲体育消除精神紧张,丰富课外文化生活。让学生充分体验到体育乐趣的同时,对理论教学进行加强,采用学术报告、图书展览、电子传媒等手段,充分提高体育信息输出的数量和质量,更有效地传播体育文化,在学校打造良好的体育环境。这些都有利于加深学生对体育的解读,有利于加强学生对体育的热爱,有助于学生体育习惯的培养,这样会使我们的课程服务与社会需要相适应。
(二)明确体育改革的观念
终身体育是最近几年来流行于国内外教育界的一种新的理念,在体育界已达成一个共识。这种理念的提出对学校体育的授课内容、授课方式、授课组织等都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但是还没有达到一个特殊的教学方式,有待于我们研究。就目前的形式来看,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应以体育课堂教学为突破口。学校体育课的意义,在于对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以及为社会培养体质健康的人才的需要。所以,体育授课要打破以运动技术教学为主的传统体系,树立以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健康为重点目的,对体育文化知识进行关注、卫生知识的讲解,和身体锻炼有效结合,形成体育、卫生保健教育相结合的新的体系。在完成目的的讲解过程中,还应当关注情感一些问题,让学生充分享受到体育带来的乐趣,形成终身体育的思想。增加体育思想和提升体育能力。
四、中专体育授课考察方式的改变和革新
体育授课首先要知道考试主要目的是为了促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体育训练,这样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以及养成学生创新意识能力。所以,体育教学必须关注考核方法的改变和创新,而正确的考核办法应该重视考核过程的科学性、公平性,除了要学生熟知体育知识、还要对运动技能等内容进行考察,还要添加一些学生可以自选的项目、动作等形式的考察内容,来激励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也对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培养体育学习的兴趣,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建立终身体育的思想。
五、结束语
体育授课改变和革新是时代的需要,现在的课程模式和教学方法存在缺点,在素质教育的大方针下,树立体育改革的意识,要大胆创新,让学校体育向着有趣、轻松、活泼、娱乐身心的方面去发展,促进学生积极自觉地学习体育知识。健身体系要发展,各种体育模式必须要建立,新的授课模式要经过实践反复验证。体育老师自身素质和思想观念必须与时俱进。只有这样,学校体育才会有新的发展空间,才能与素质教育的发展相适应,这样才会符合当代社会的需要。
作者:吴广宇 单位: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参考文献
[1]董顺波.中专体育教学中应重视学生素质教育[J].当代体育科技,,(35):173-175.
[2]胡加辉.中专体育教学改革对策研究[J].运动,,(08):68-69.
篇9:绿色设计与生态环境关联解析论文
绿色设计与生态环境关联解析论文
生态环境对设计的影响
“生态学”一词“Ecology”源于希腊文,由“Oikos”(意为“住所”、“住宅”“、环境”)和“logos”(意为“话”、“言语”)组成,合起来意思是“住所的研究”,所以这门学科原本就是侧重于环境的作用的。实际上,生态学起源于人口的研究,人也是生物之一,于是人类生态学的诞生是顺理成章的事。—般地说,设计的生态环境可以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围绕着设计主体并对其设计行为发生作用的那部分自然物,便是设计生态自然环境。设计生态社会环境情况较为复杂,它是指影响设计主体及其设计行为,并使之感受其力量而力求与之相结合的那部分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这些交互作用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体现为纷繁复杂的多种形态,诸如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伦理关系、家庭关系、文化关系等等。这种种关系也可以称为设计生态社会环境诸因素。在不同的情况下,它们对设计发生着不同的作用。现代设计生态环境构成了一个有机建构的框架,现代设计的种种展示、表演、动作、嬗变,都在这个框架中实现和完成。这个设计生态环境框架有着许许多多变动的结合点,例如生态平衡、人类生存空间、人类关系网、医学与保健、战争与和平等等,它们都会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和制约现代设计。
自然环境与因地制宜
自然环境成了一些设计师的`灵感之源,当代有建筑师在构想未来的理想建筑时,把目光转向了人类从那里诞生的大自然,提出了“生态建筑”或者称“仿生城市”的设想。中国古代建筑主要样式木构建筑的成型和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有些学者曾经指出,中国古代文化的发源地在黄河中下游及迤南一带,当地盛产的木材,就成为构筑房屋的主要材料。这样以木构柱梁为承重骨架,以其他材料作围护物的木构架建筑体系,就逐渐发展起来并成为中国建筑的主流。关于中国古代文化发源地的全面认识,现在学术界还在探讨,自然环境对木构建筑形制的制约作用,是很有道理的。丰富的木材资源,宽阔平坦的中原地域,都是造成以宫室寺观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鲜明特征及重要自然环境因素,这些特征有形制高大、平面展列、装饰华丽和飞檐翘角等。绿色设计,生态先行。近年来,可持续性设计理念在全球建筑行业逐渐普及。发达国家在规划城市与建筑的时候都是生态先行,提出战略性环境总评估。例如:日本的设计都是路让河,而不是河让路,不会为了修路而去改河道;哪些不宜盖楼的地方,就空出来种树或者建花园,海边的建筑一般都会留出出风口,让海风可以吹进城市,使城市不会太闷热,此外在海边还会建设富有自然的公共休闲场地。生态环境问题是“全球问题”,设计一定要顺其自然,因地制宜,并且讲究美学,达到美与和谐统一。
社会环境中的设计
当下,社会环境随之变化,人们往往在设计的过程中被自己所创造出来的人工制品所包围着,被自己的同类的群体所包围着,沉浸、纠缠在种种社会关系之中,所以社会环境被人们更加直接地感觉到,经济、政治、法律、宗教、文化、风俗等往往是直接地对设计发生作用。设计生态社会,设计要从外部环境,主要是从社会环境中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动力以及原料、技术和手段,例如物资、人力、知识、信息等,而这些东西并不是超时空的存在,而是在一定时代历史社会环境里的现实的存在。农业社会环境里生活的人没有可能设计航天飞机,偏远山区的人不会去设计信息密集型工业产品,电脑设计技术只会出现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里,和平环境里的设计师们不可能以主体力量投入军用品的设计。人们总是在特定时代的社会环境所限定的条件下从事文化活动,设计师也总是在有关设计的诸种社会环境因素所构成的限定条件下行动。设计师不能随心所欲,他对社会环境的某种偏离有时是可能的,但那正是在遵从社会环境的制约这一基础之上着手设计的。所以说设计师应当遵从社会环境发展规律,切实进行设计活动。
总结
从绿色设计生态环境的各个方面来看,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社会环境,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往往协同对设计发生作用。这在上面的分析中实际上已经可以看出。有些成功的设计正是认识到设计的力量和效应与环境的关系,自觉地与环境相联系而完成的。一个有典型价值的例子是全球性的“贝内通”(UnitedColorsofBenetton)广告设计。这些服装广告设计并不着眼于服饰展示,而是关注当代人类生态环境的方方面面:环境污染,艾滋病,民主与和平,战争,自然灾害,种族平等与和睦,难民问题,等等。设计师从特殊的视角选择内容并给以特殊的摄影艺术处理,比如充塞画面的无数个大小、形状一致的十字架,不同肤色的三个小女孩快乐地向观众吐舌头……别出心裁的创意,统一的图式原则,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持久的思维穿透力,使这些关注全球热点的广告受到世界范围的关注,从而达到促销贝内通品牌服装的目的。最后,环境一直都是对人类行为举止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力,环境也对现代设计发生过和正在发生着的事情影响着,设计师们同时也受环境的渗透、唤醒、激发,会在自己的所有设计中自觉不自觉地打上生态环境的印记,而且会在自己的作品中直接或间接的表达生态问题,来传达自己对生态环境的感知和理解。
篇10:解析环境污染应急平台与开发论文
解析环境污染应急平台与开发论文
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管理系统主要完成平台日常的管理工作,由风险源管理子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子系统、应急预案管理子系统、应急知识库管理子系统及平台管理子系统构成。风险源管理子系统主要完成企业环境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风险源申报、管理、识别、分级等功能构成。各企业可登录平台企业端进行本企业的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申报,平台依据区域特征污染物识别区分方法、理化特性、扩散规律等对风险源进行识别与分级,并在政府端对区域内所有风险源进行统一管理和统计分析,并在GIS地图上进行标注。应急资源管理子系统提供应急救援专家信息、救援队伍信息、救援保障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公安机构、消防机构、运输保障机构、通信保障机构)、技术支持机构(包括气象部门信息,水文等监测部门信息等)、疏散目的地管理等信息。应急预案管理子系统实现各级政府及各企业预案的增加、删除、查询、编辑、预览、发布、组织评审等功能,还可查询敏感区域内的受体在典型污染物质泄漏时进行规避疏散的路线方案等。同时在这些预案库的基础上提供预案启动条件,以界定事件发生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应急知识库管理子系统可实现化学品特性及事故处置方法、安全防护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等标准规范信息的查询、修改等。系统还将各种危化品及环境污染事故组织成案例库,供应急时查询相似案例,或日常用来进行应急人员的培训。平台管理子系统可对用户实施严格的身份认证与权限管理,统一管理用户信息和权限,分级分层管理各类数据。
应急接报管理系统还可查询历史报警事件,跟进每一个警情的处理进度等。风险动态模拟仿真及快速评价系统集成了危险品泄漏、火灾及爆炸模型,并针对煤化工产业区主要特征污染物,建立了大气环境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及快速评价系统,可进行基于GIS的大气环境风场及浓度场模拟。这些模拟结果可预测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受影响严重的区域,指导需要疏散及规避的受体,为政府进行应急决策提供重要的支持及评价。应急决策支持系统包括案例匹配子系统、智能方案生成子系统。在应急状态下,决策系统首先会查询系统案例库,看是否有与之相匹配的案例,查询结果会按照相似度排列,由决策人员根据相似度选择一个最为接近的案例,调用其应急方案,快速展开应急工作。若没有合适的案例,智能方案生成系统则根据动态模拟仿真的结果,匹配应急预案,生成应急救援方案,包括事件处置及资源调配等。决策者还可以利用GIS空间分析技术,确定最佳救援路线,确定需要疏散的人群范围及疏散目的地及路线,并且根据实时监测信息及模拟预警信息预测事件的发展,及时调整决策方案。应急评估与总结系统应急评估与总结系统主要工作于事件应急的.阶段性工作之后,包括应急总结分析子系统、应急预案评价子系统、救援案例管理子系统。可在应急结束后,回放应急过程中的决策及处置救援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并且对应急中使用的预案进行评价及修改,将本次应急事件作为案例加入系统案例库中以供后续应急参考。
系统结构以B/S为主,兼顾C/S(复杂科学计算等),采用面向对象的JAVA语言,客户端采用JSP技术和支持远程异步调用的AJAX技术,服务器端采用Servlet+Hibernate。另外,系统以XML作为数据交换的中间介质,屏蔽了数据源格式差异,在不影响现有部门系统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实现了不同应急系统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并且不增加原有业务系统的复杂度[7]。系统采用WEBGIS技术作为应用支撑,建立了基于GIS的风险源识别监控、应急救援网络系统,有助于环保部门及时了解、掌握风险源状况,有效地对风险源实施监控及预警、对各敏感受体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整个系统由基础服务支撑平台、数据库系统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平台和公众信息服务平台4层框架结构组成,基础服务支撑平台系统的技术设计是否合理、先进,决定着整个业务系统的适应性、扩展性和可维护性,以及决定了系统随业务变化能否长期正常运行和使用。数据库系统平台实现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地理信息数据库用来存储系统所需的地理信息,包括属性数据及空间数据,如污染源的分布、城市行政区划、交通网等图层数据集。业务数据库存储大量的属性数据及文档数据、模型数据,如应急处理处置方法、环境污染案例、各级应急预案及大气污染扩散等模型等。综合应用系统平台不仅可以进行事发前的日常管理,如风险源、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资源及平台系统的管理;当突发事件发生时,进行在线监测预警,事故接报管理,启动应急预案,动态生成优化的事故处置方案和资源调配方案,给应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事故应急结束后还能提供事件的总结评估及预案和案例的评估管理。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包括申报登记、站、信息发布等。在日常管理中企业可通过网站进行风险源申报登记,以方便政府进行统一的识别监管。当应急事件发生时政府可通过站、短消息平台等进行应急预警消息的发布;应急结束后,发布应急结束等善后信息。该平台目前已试用于煤化工产业集聚区,运行效果良好,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平台结合应急资源管理、风险模拟预警、辅助决策分析、GIS空间分析等技术,以科学化、可视化、网络化的方法,为突发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和处理处置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数据基础和决策支持,并服务于日常环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平台易部署,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可维护性及可扩展性,可在整体上提高化工区域抵御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另外,平台还预留了与安监、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及专业救援队伍等多方面单位的接口,很容易整合现有的各级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统一的事故救援指挥体系,有助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引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从被动应付型向主动保障型战略转变。
篇11:公路工程计量与变更管理方法解析论文
公路工程计量与变更管理方法解析论文
摘要:公路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且设计建设和保养周期长,具有随时改变的动态性的工程。出于上述原因,在修筑公路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工程计量方面的各种问题,文章试图明晰公路工程变更的具体含义和相关内容,及工程变更对施工造价的的影响,与此同时,对公路建设时发生的工程计量和变更的有关问题做具体分析工作,针对性地给出有关解决方案,以便于参建各方掌控工程实际进展情况。
关键词:公路工程;工程变更;计量;管理
公路施工项目一般都具有比较大的施工规模,以及较为漫长的施工周期,工程技术难度大,所需的人力、物力、资源较多,因此从项目正式立项、设计、施工,再到工程完工后的正式运营与后期养护,公路工程项目的所耗费用往往以动态变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费用的变化幅度也比较大。另一方面,伴随着我国各行业经济快速发展,公路施工技术与社会环境也相应发生改变,由于公路设计思维的转型和有关物价的上涨,导致公路施工投资控制变得更加复杂,实际的工程决算和概算出现明显差距,出现大量超概问题,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路施工的进度和公路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如何有效遏制公路施工费用的超概问题,已经成了公路施工领域的主要难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深入研究公路工程中计量和公路工程变更,具有比较重要的实践价值。
1工程计量与工程变更的意义
公路工程计量,指的是在公路施工环节,监理方对承包方施工进度的确定,业主依据承包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依照有关合同向承包方支付有关费用。工程计量关乎承包方的切身利益,是整个公路工程付款的大前提。公路工程的计量与变更都是公路施工中的关键环节,从施工开始到完工交付,工程计量与变更都贯穿始终。所以工程计量工作必须由专业的计量管理人员来进行,不然工程计量很容易出现差错,进而直接影响到承包方的工程款项交付,与此同时,也会影响项目整体的收益。因此工程计量工作是公路工程管理领域必不可少的环节。
2公路工程中计量工作与变更工作的管理分析
2.1公路工程计量工作管理措施
公路工程计量管理合理有序的开展,直接关系到整体工程项目的完成度和工程进度,同时也与工程业主和施工方的收益息息相关。以下是提升公路工程计量工作水平的若干可行性方案。(1)增强对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工程参与方的契约。当公路工程中标时,承包方应当仔细检查工程合同,查出不利于工程公平有序进行的条款,并与业主协商,以免在实际施工与计量环节发生互相推脱、扯皮的问题。与此同时,施工方应当注重工程计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践行合同的理念,以促进工程双方互利共赢。(2)对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施工规定了然于胸。强化计量图纸的检查复审工作,仔细统计设计图纸上的工程量,以此当作日后管理工程计量的重要参考。此外还应当确保工程图纸的精确可靠,如果发现施工现场的工程量和图纸所示的不相符,应当立即反馈给设计单位,确保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图纸进行。(3)细化工程计量支付方案,仔细完成公路施工每一项工程环节的有关预算,确保在建设公路时,可以按时支付每一项完工的工程进度,以确保有足够的项目经费来支付整体的公路建设规划。
2.2工程变更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1)工程变更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公路工程造价受决策环节的直接影响,并且工程决策还对之后的各环节造价预算有很大的影响。公路施工的决策投资环节影响工程造价预算的主因在于:公路工程施工规模、施工标准、施工场地和施工技术以及设施方案等,这些因素让业主在正式确立公路工程项目时,要对公路工程的使用效果、工程质量、社会影响和使用寿命等方面进行深入详细的分析评估,进而给出科学有效的决策,保证投入资源的有效分配,制定最理想的投资计划,以避免在实际建设环节出现的工程变更和投入成本的上升。(2)设计阶段的控制措施。在规划项目通过工程决策正式立项之后,项目则进入了勘察设计阶段,该环节是掌控工程预算的主要环节,直接影响着日后工程的周期、成本、建设水平和完工后的实际收益。在各类工程变更中,设计变更是最主要的一种,同时也是合同造价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所以提前准备好设计勘察环节期间应对工程变更的应对方案就显得十分重要。有关方面可从以下角度入手:第一,强化勘探设计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如果在施工环节由于勘察设计原因出现变更,那么需针对性扣除勘探设计费用。第二,注意设计环节的有关信息收集分析工作,设计方应仔细调研工程环境。和业主积极沟通,确保设计工作的可靠性,以防止由于信息不详细、调研不充分、沟通不到位而频繁出现设计变更问题,导致工程造价失控。(3)招投标阶段的控制措施。有关方面应当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引起足够关注,招标文件是掌控造价的核心因素,是公路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以及实际施工环节的总领文件。文件之中与工程计价直接挂钩的有关条例款项,是管理工程造价的核心依据,因此这些条例必须保证明确无误,不能出现模棱两可的现象。另外还应当强化合同管理工作,所有种类的工程变更都应当以施工合同为基础。合同之中应当确认工程发生变更的有关规则、变更审查、变更前后的造价评估过程、工程出现违约的有关处理方案等等。如果施工合同条例不准确明晰,就会给结算造成大量的'灰色地带。除此以外还应当执行严格的工程设计图纸会审机制。(4)施工阶段的控制措施。第一,应当严格落实工程变更的有关规则,变更应当严格符合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只有出现以下情况时,方可考虑工程变更:原有的设计方案无法确保实现有关功能;工程方案出现设计漏洞和失误;施工现场不能达到工程要求,必须做出工程变更否则无法顺利施工。第二,强化工程变更的权限管控工作,严格依照有关步骤进行,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都能够依据自己的合理要求,依照现实中的工程状况,提出变更请求,依照合同规定的变更流程,变更请求应当由业主认可,随后监理方向施工方做出变更指示,施工方应当遵守实行。如果没有来自监理方的指示,施工方不能做出工程变更。第三,应当强化工程签证表的监督管理工作。表上应当写清楚有关事实根据,真实全方位地展现变更始末。
3结束语
经过上述有关总结分析,可知完成公路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有关方面应当注意组织、资金、技术和合同等各个影响因素,任何一项影响因素没有管理好,都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完工质量,并且会严重影响公路工程的施工进度,有关各方将会陷入无止境的互相推脱和责备之中,因此必须在公路工程立项之初,就需联合各方面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细化施工合同的有关条例,不留灰色地带,在立项阶段、招标阶段和设计、施工阶段,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合同条例,积极协商,出现问题应当互通有无,不能单方面擅自改动,否则将极大影响公路工程的施工完成度。只有全面做好这些方面的统筹管理,方可确保在不拖延工期的前提下,切实保证施工各方的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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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志.浅析高速公路合同计量变更管理[J].四川水泥,(0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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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段海军.全寿命周期视角下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变更管理[J].福建交通科技,(01):154.
[5]高新.从业主角度谈京杭运河徐扬段续建二期工程扬州段整治工程中变更管理的几点体会[J].江西建材,(08):219.
篇12:室内设计与生态设计关联解析论文
室内设计与生态设计关联解析论文
室内设计中的生态文明的体现
早期生态设计主要看家具、饰品等产品的材料是否环保,是否采用自然原生态的原料。而现在,人们发现设计中的环保、生态因素还只是在后期成品上可以看到,这不够深刻,应该是在整个设计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充分利用绿色概念,甚至利用电脑辅助设计以节省草稿纸张。于是,后期生态设计的总体原则注重的是全方位地关注、保护环境,尽量使用当地材料以减少运输中的能源消耗,产品包装要可以全部回收再利用以减少垃圾的产生和资源的浪费等一些要求和规定相继问世。
生态文明与生态设计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
首先,以人的健康为中心,追求环保利益最大化。一个优秀的设计方案通常能够给人带来快乐、轻松的氛围,符合人们的审美需求,减少物理、化学等因素对生活环境的污染,给人们一个安全的居住办公生活环境。
在建筑与室内环境空间设计中,设计师要秉承生态、自然的设计理念,才能创造出和谐的空间环境氛围。例如一件完美的古典主义的雕塑作品,其设计比例协调、造型优美,具有丰富的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是完整的视觉艺术,这样的雕塑艺术品应该被放到艺术氛围浓厚的环境中,若被放置在高速公路边的草坪上,就无法使其凸显艺术价值。因此,设计者应具备环境空间的整体意识。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例子,这些都是由设计者缺乏环境整体意识而造成的。
建筑室内设计与景观设计的一体化趋势从根本上体现了设计师对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认识。例如日本埼玉县空中森林广场,它以榉树这种植物景观取代了那种以建筑广场道路为主的市中心公共景观,改变了日本人的观念,与传统的枯山水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广场由周围的各种设施和通道相互连接,在承受大量人流的同时,还在其中设置了大草坪和木质座椅等,使广场成为游客的休息场所。这里既是供人们休闲歇息的地方,又是娱乐的中心,形成了两个具有相反意义命题的共存与平衡。所有的一切是明显人工化的痕迹,又是自然提炼升华,是自然的形与象似是而非的`结合,激起了人的思考和联想。这些优秀的设计值得中国的设计师学习与借鉴,即在不破坏原有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全方位地考虑空间的功能。
目前,中国的室内设计的生态化和整体化还处在初级阶段,设计者应尊重自然,充分发挥想象力,运用更多、更好的设计形式和方法,充分展现生态文明、生态设计、室内设计三者之间密切的联系。生态是室内环境中的生态,它离不开设计,而环境又影响其生态化的实现,对环境的尊重是生态设计的首要前提。设计者在强调设计的功能性与装饰性的同时也应该结合大环境进行系统生态性的设计,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其完整性与协调性,使得设计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篇13:浅析自由与秩序:信息主权法律规制的价值博弈论文
浅析自由与秩序:信息主权法律规制的价值博弈论文
一、问题提出: 信息的自由流动与信息控管之间的张力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高新信息技术,推动电子邮件、博客、微博、微信等信息流动新形式层出不穷,信息流动方式的分散化、信息传播主体多元化促成信息流动量日益加快。影响信息传播与主权关系复杂的因素是多样的,如国家间意识形态、政治经济体制、利益诉求与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差异。国家与公民在信息空间中的互动关系,因双方对信息技术的不同主张而异于现实空间中的互动关系。面对高新信息技术的崛起,国家和公民的立场和主张并不完全一致。公民主张信息是自由流动的,而国家倾向于对信息进行控制、管理和共享,国家和公民之间的矛盾因双方的不同主张在信息空间中被凸显。
第一,国家主张利用信息技术控制、管理和共享信息。信息技术似乎给每个公民戴上了“居盖斯之戒”,但事实上,信息技术使国家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大为提高,1982 年美国16 个政府部门共拥有35 亿份美国公民的档案文件。国家能够实现对信息的控制、管理和共享,其中需借助的重要手段便是强制性技术。国家从信息技术中获益,也越来越依赖信息技术,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强制性技术。以信息监控技术为代表,国家通过卫星系统、远程监控照相技术、电子定位设备、血液呼吸监控设备、生化监控设备、电子指纹、声音鉴别系统等监督个人信息或商业信息。 对于一种整体的强制性技术系统来说,强制性技术的变化创建一个更复杂的指挥、控制、通讯、智能和武器系统,并能使其具有更广泛的跨国性和国际互联性特征。
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并不能够成为国家强化对内主权的证据,高新信息技术提升国家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能力的同时,也为非国家行为体和公民获取日益增多的信息提供了便利。第二,公民主张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自由流动。由于信息技术为信息的自由传播提供了技术条件,公民顺势成为信息传播的主体之一,国家对信息的控制、管理和共享能力因此受到冲击。高新信息技术开辟了一个社会公众控制信息的新时代,信息正逐渐从公共领域转移到私有领域,以前在公共领域的信息可以免费得到,现在私有领域必须有足够的费用才能得到。
信息技术成为了公民之间信息交流的中介,无论是来自一国内的亦或国界外的信息在公民之间频繁交流。即便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强制性技术,并不能必然地加强国家对信息控管的能力,这是源于: 在国际上,其他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同样能够获得相关强制性技术。信息的高效传播促使信息空间日益突破国家地理边界的限制,卷入全球通讯系统并成为其组成部分,冲击了国家控制、管理信息跨国界流动的能力; 在一国内,国家使用相关强制性技术受到来自诸如人民主权说等政治学说的挑战。信息监控技术的广泛利用明显加强了国家对信息的控管能力,却忽略了公民更清晰地感受到国家对信息控管的事实。国家对信息流动新形式进行管理举步维艰,尤其以信息安全问题为代表。第三,信息主权有助于调和信息自由流动与信息控管之间的张力。国家行使主权的`方式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存在差异,且国家行使主权的客观能力与主观需求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因此需要将国家行使主权的能力进一步细化,具体包括能力、对内自治、对外自治和主观自治。 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提升了信息跨国流动的效率,对信息空间中国家能力及其对内、对外自治和主观自治产生了影响。由于国家和公民面对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各自的主张存在一定的张力,因此,信息技术对主权的影响是模糊不清的: 一是国家利用信息技术应用于强制性技术,以信息监控技术为代表,提升了控管信息流动的技术条件; 二是在国际上,国家即便将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应用于强制性技术,也可能面临其他国家掌握该项技术的风险; 三是在一国内,国家在领土主权的范围内,面临着公民借助信息技术不断突破国家对信息控管的趋势; 四是信息技术与强制性技术的结合,表面上符合传统主权理论的要求,却使其难以获得公民的普遍认同。
可见,信息技术与强制性技术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这不代表公民维护信息权利的能力提高,也不意味国家控管信息能力的强化。事实上,公民和国家对信息自由流动与控管的范围和程度均受到限制,这源于在越来越一体化的全球政治、经济和信息技术体系中,国家和公民仅仅是巨大链条上的一环。信息技术为公民获取、使用和传播信息提供便利,却未改变连接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民主机制。信息技术无法改变既有的国内政治制度和国际政治关系,也无法创立一种国家垄断或公民肆意妄为的信息控管机制。
二、信息主权的法律规制: 连接信息主权的政治现实与道德追求
为了应对信息的自由流动与信息管制之间矛盾,主权理论被丰富、发展为信息主权,将国家行使信息主权的能力进行分类,足以发现信息主权本身并非一种任意妄为的权力。国家控管信息的边界、公民信息自由的维度、国内外信息纠纷如何解决和信息主权的正当性事由等一系列问题均需要探讨。信息主权的法律规制需要法律规则与信息技术相匹配,既要对信息空间中权力博弈的政治现实进行考量,同时也应秉持着法律规制本身追求的道德追求。
( 一) 信息主权的政治现实
信息主权是信息时代主权的自然延伸,根源于社会分工,以此为基础形成的物质基础和心理依托成为其存续事由。霍布斯、洛克、卢梭等古典政治哲学家均假设了社会契约,以此为理论前提来证明主权的来源。社会契约论即便在推理、论证方面甚是缜密,却无法掩盖其理论假设的本质。正如涂尔干指出“社会契约的概念在今天已经不堪一击”。信息主权的出现亦是顺应信息时代的潮流,其产生是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通过社会分工而形成的。在物质层面,基于掌握的力量、财富、声望、权威等资源差异,信息主权是人类在信息空间中对主权依赖的结果,有助于信息空间良好秩序的形成。在心理层面,信息主权是由习惯生成的,受到本国公民和国际社会的认同。因对信息资源控管的非对称化,而形成人们对信息主权的认同,并逐渐转变为因习惯而产生的认同。
同时,由于个人反抗既有秩序的成本很高,挑战信息主权的几率较低,对信息主权认同的心理因素成为信息主权维系的重要因素。尽管主权本身并不是某种具体的权力或权利,但其内核却是权力和权利的复合。权力表征着一个行为体对于另一个行为体施加影响的可能性信息主权是主权在信息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当信息主权作为不受约束的权力并肆意妄为时,造成“赤裸”生命的可能是不容忽视的。在一国具有管辖权的信息空间内,控管信息的权力促使国家能够发布政策,而公民必须遵守政策,继而接受以“命令-服从”为特征,“信息权力-信息权利”线形格局的政治现实。信息主权一旦进入国际信息空间中,随即失去了“命令-服从”的权力结构特征。通过追溯信息主权的形成历程,并分析信息主权的对内、对外面向,足以发现信息主权的政治现实是无涉价值或法律的,具有非社会契约性、非绝对性的特征。
三、结论
围绕着“自由”与“秩序”两种法的价值,对信息主权进行法律规制乃是题中之义。通过比较美、英、法为代表的相对宽松的规制模式与德、韩为代表的相对严格的规制模式,发现各国在处理信息的自由流动与信息控管关系的两种态度,或强调自由或强调秩序,体现出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在各国信息权力( 利) 立法中的博弈关系。以信息权力( 利) 立法作为信息主权法律规制的起点,因吸收自由与秩序两种法的价值,拉近了信息主权的政治现实与道德追求之间的间隙,有效弱化了信息的自由流动与信息控管之间的张力,在维持信息空间中良好秩序的同时,为信息的自由流动提供了必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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