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本文共9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篇1: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1――3题: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请回答题。
1.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
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
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BCD
【考点】子公司
【解析】选项A错误。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财产、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因此,子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
选项B正确。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选项C、D正确。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该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董事
B.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D.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
【答案】AB
【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解析】选项A正确。《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据此可知,子公司若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不设董事会,任命一名执行董事。
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据此可知,法律并未禁止法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据此可知,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不须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据此可知,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受母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
3.关于子公司的财产性质、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等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甲公司,但由子公司独立使用
B.当子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甲公司仅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C.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D.子公司进行诉讼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答案】CD
【考点】子公司的财产性质、法律地位、法律责任
【解析】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财产、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4――6题: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以下题。
4.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想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可将其份额转让给王某,且不必事先告知赵某、李某
B.可经王某、赵某同意后,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
C.可主张发生其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向其他人要求立即退伙
D.可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
【答案】D
【考点】普通合伙人的退伙
【解析】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据此可知,张某将其份额转让给合伙人王某,虽不用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但应告知其他合伙人。
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据此可知,张某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不仅要经过王某、赵某的同意,还需要经过李某的同意。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5.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 )。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酒吧”。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D.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
【答案】B
【考点】合伙事务的执行
【解析】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A中,合伙人李某不同意,该决议未通过。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选项B中,停业装修整顿不属于《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因此,该决议有过半数合伙人通过即有效。
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选项D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D中,合伙人赵某不同意,该决议未通过。
6.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为改变经营结构扩大影响力,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
B.为改变资金流量不足情况,以酒吧不动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
C.为营造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师签约,约定音乐师每晚在酒吧表演2小时
D.为整顿员工工作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
【答案】CD
【考点】合伙事务的执行
【解析】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选项C、D中的事项不属于《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进行的事项。因此,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可以自主决定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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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第一章 公司法第一节 公司概论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基本类型 本公司与分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 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
第二节 公司法总论
公司法概说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的意义 公司住所的确定)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权利能力 公司的行为能力) 公司资本(公司资本的概念 资本三原则) 公司股份(股份的概念 股份的种类)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概念 公司债券的种类 公司债券的发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财务、会计(财务、会计制度的意义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 关于公司会计账册的禁止性规定) 公司的合并、分立(公司的合并 公司的分立) 公司的解散、清算(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的概念 公司解散的事由和效果 公司清算的程序) 《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适用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设立的立法体例 设立条件 设立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股权证书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 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经理 监事会(监事) 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变动(增加注册资本 减少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转化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 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管理 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设立条件 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经理 监事会 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股份发行 股份转让)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 股票上市程序 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第五节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设立的基本条件 设立程序)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解散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合伙的法律特征与分类
合伙的概念 合伙的法律特征 合伙的分类(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 一般合伙与隐名合伙 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有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申请人与登记机关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登记)
第三节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财产的概念与范围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第四节 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后果的承担 合伙事务的决定 竞业禁止
第五节 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与债务人的关系(合伙债务的性质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六节 入伙与退伙
入伙(入伙的条件与程序 入伙的后果) 退伙(退伙的类型 退伙的效力)
第七节 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的解散 合伙的清算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 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与企业成立)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投资人的'条件 投资人的权利 投资人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劳动管理与社会保障)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清算人的产生 通知与公告程序 清产偿债程序 财产清偿顺序 责任消灭制度 注销登记程序)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和种类(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与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设立合资企业的条件 设立合资企业的申请 设立合资企业的审批 设立合资企业的登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与要求 合营各方的出资期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合资企业的权力机构 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合资企业的计划 合资企业的产品销售 合资企业的财务与会计 合资企业的劳动管理)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与解散
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国家鼓励兴办的中外合作企业 设立中外合作企业的申请和审批 设立中外合作企业的登记)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与合作条件(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 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 合作各方的出资期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与议事规则(组织机构 议事规则)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收益分配和投资回收(合作企业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 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投资的回收)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和解散
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外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外资企业的设立 外资企业的变更)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 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期限) 外资企业的用地及其费用(外资企业用地的解决 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用) 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外资企业的物资购买 外资企业的产品销售 外资企业的财务与会计 外资企业职工的劳动管理)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五章 票据法
第一节 票据法概述
票据概述(票据的概念 票据的特征) 票据法的概念和特征(票据法的概念 票据法的特征) 票据法上的法律关系(票据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票据上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 非基本当事人) 票据的基础关系(原因关系 票据预约关系 资金关系)
第二节 票据权利和票据行为
票据权利概述(票据权利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权利的取得 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 票据权利的消灭 票据权利的瑕疵) 票据行为(票据行为的概念 票据行为的特征)
第三节 票据抗辨及补救
票据抗辩(票据抗辩的概念及种类 票据抗辩的限制) 票据丧失的补救(挂失止付 公示催告及诉讼)
第四节 汇票
汇票概述(汇票的概念和特征 汇票的种类 汇票当事人) 出票(出票行为 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认定 付款日期) 汇票的转让(背书转让 汇票质押 贴现) 承兑及票据保证(承兑 保证) 付款(付款的法律意义 付款的程序 付款损失) 追索权(追索权的法律性质及原因 追索的条件及程序 追索与再追索)
第五节 本票和支票
本票(本票的概念及特征 本票的出票 本票适用票据法的规定) 支票(支票概述 支票权利的主要内容 支票适用汇票规定的情况)
第六节 票据法上的法律责任
概说 票据法上的刑事责任(票据诈骗的犯罪 违法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犯罪) 票据法上的行政处罚 票据法上的民事责任
第六章 保险法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保险的概念 保险的特征) 保险法的概念、内容与原则(保险法的概念 保险法的内容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保险合同总论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强制保险合同与自愿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 单保险合同与复保险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与不足额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条款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险合同的形式 订立保险合同的说明和告知义务 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无效) 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保险合同变更的类型 保险合同变更的方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 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的履行(投保人的义务 保险人的义务 索赔和理赔 代位求偿权)
第三节 保险合同分论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责任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和内容 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 人寿保险合同 健康保险合同 伤害保险合同)
第四节 保险业法律制度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概述和特征 保险公司的设立 保险公司的变更、解散与清算 保险合同的分支机构和外国保险公司) 保险经营规则(保险经营原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维持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与资金营运限制)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规则)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机构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的内容 保险公司接管)
第七章 海商法
第一节 海商法概述
海商法的概念 海商法的性质
第二节 船舶与船员
船舶(船舶的概念 船舶登记与船舶国籍 船舶所有权与船舶抵押权 船舶优先权 法律适用) 船员(船员 船长)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概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承运人的责任 托运人的责任 货物的交付) 提单运输(提单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提单的签发 提单的内容 提单的种类)
第四节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概述(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 客票) 承运人的责任和权利(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基本责任及责任基础 承运人责任的免除或减轻 承运人的责任限额 承运人收取票款及行李费的权利 实际承运人的责任) 旅客的权利与义务(旅客的权利 旅客的义务) 诉讼时效
第五节 船舶租用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概念 定期租船合同格式) 光船租赁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概念 光船租赁合同的特点 光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六节 船舶碰撞
船舶碰撞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原则(无过失的船舶碰撞 过失的船舶碰撞) 船舶碰撞案件的诉讼时效与法律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适用)
第七节 海难救助
海难救助的种类 海难救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被救助的标的须为法律认可的救助标的 存在海上危险 救助必须是自愿的行为 救助要有效果) 救助合同(救助合同的种类 救助合同的订立 救助合同的变更 救助方的义务) 救助报酬的确定及分配(确定救助报酬应考虑的因素 救助报酬的减少或取消 救助报酬的承担与分配 担保的提供和救助款项的先行支付)
第八节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制度的概念及与单独海损的区别(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概念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共同海损成立的要件(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 海上危险必须是真实的 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和有效的 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和直接的)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 共同海损的费用) 共同海损的理算(共同海损理算的概念及理算所需文件 共同海损理算的法律依据及分摊请求权的时效 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的确定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 共同海损分摊金额的计算)
第九节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概述(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概念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单位责任限制的区别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规定的适用范围)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责任限制主体的种类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条件) 限制性债权与非限制性债权(限制性债权非限制性债权) 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关于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关于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非船救助人的责任限额 旅客人身伤亡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制基金的设立
第十节 海事诉讼
海事诉讼的概念及海事案件的专门管辖 海事诉讼的管辖(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海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海事请求保全 海事强制令 海事证据保全) 海事担保 海事诉讼中的送达 审判程序(船舶碰撞案件的证据保密制度 共同海损案件程序的简化 明确了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名义问题)
篇3:口技习题及答案解析
口技习题及答案解析
一、基础知识题
1、给加粗的字选择正确的注音,将它的字母填入括号内。
⑴ 便有妇人惊觉欠伸( )
A jué B jiào
⑵ 中间力拉崩倒之声( )
A jiān B jiàn
⑶ 宾客意少舒( )
A shào B shāo
⑷ 曳屋许许声( )
A xǔ B hǔ
⑸ 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
A jǐ B jī
⑹ 夫齁声起( )
A hān B hōu
⑺ 夫叱大儿声( )
A chì B chī
⑻ 满坐宾客无不伸颈,侧目( )
A jìng B jīng
⑼ 曳屋许许声( )
A yè B zhuài
⑽ 盆器倾侧( )
A qǐng B qīng
2、下边对句子加粗的词的解释,正确的,在括号里打√,错误的,改正过来,写在括号内。
⑴ 虽(虽然)人有百手 ( )
⑵ 会(适逢)宾客大宴(举行宴会) ( )
⑶ 但(但是)闻屏障中抚尺一下 ( )
⑷ 两股(大腿)战战 ( )
⑸ 不能名(说出)其一处 ( )
⑹ 几欲先走(行走) ( )
⑺ 当是(这)时,妇手拍儿声 ( )
⑻ 妇抚儿乳(吃奶) ( )
⑼ 中间(其中)力拉崩倒之声 ( )
⑽ 京中有善(擅长)口技者 ( )
3、下面语句与原文完全相同的是哪一句?将它的字母填入括号内。答( )
A、遥闻深巷中犬吠,便有妇人惊觉欠身,其夫呓语。
B、满座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
C、妇扶儿乳,儿含乳啼,妇拍儿呜之。
D、当是时,妇手拍儿声,口中呜声,儿含乳啼声,大儿初醒声,夫叱大儿声,一时齐发,众妙毕备
二、阅读测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练习:
忽一人大呼火起,夫起大呼,妇亦起大呼。两儿齐哭。俄而百千人大呼,百千儿哭,百千犬吠。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千齐作;又夹百千求求声,曳屋许许声,抢夺声,泼水声。凡所应有,无所不有。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也。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忽然抚尺一下,群响毕绝。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1、注音:
中间( ) 曳( )屋
2、对凡所应有,无所不有一句理解恰当的是( )。
A、所有能够模仿的,这里都有。
B、凡是别处有的,这里没有什么不具备的`。
C、一切应该有的声音,这里没有什么不具备的。
D、凡是应该有的,这里都有。
3、对中间力拉崩倒之声一句理解正确的是( )。
A、中间有人用力拉屋架,发出崩倒的声音。
B、中间有人用力推拉,发出房倒的声音。
C、其中夹杂有劈里拍拉屋倒塌的声音。
D、其中夹杂着崩倒的声音。
4、本文运用了正确描写和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法。写口技人的表演内容,属于( )描写;而宾客们的表情动作,属( )描写。宾客们几欲选走情形,烘托了口技艺人的 ( )
5、用‖给这段文字分层,标在原文处。
【参考答案】
一、基础知识题
1、⑴ A
⑵ B
⑶ A
⑷ B
⑸ B
⑹ B
⑺ A
⑻ B
⑼ A
⑽ B
2、⑴ 即使
⑵ √
⑶ 只
⑷ √
⑸ √
⑹ 跑
⑺ √
⑻ 喂奶
⑼ 夹杂
⑽ √
3、D
二、阅读测试题
1、jiàn yè
2、C
3、C
4、正面;侧面;技艺的高超
5、不能名其一处也。‖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 第一层写口技人摹仿深巷起火、救火的声音。第二层写宾客听摹仿时惊吓的种种表现。
篇4:清明以及习题答案解析
清 明
郭文斌
东走走西走走,东瞅瞅西瞅瞅,总是拿不定主意买谁家的纸。六月有些着急,说随便买上些算了。五月回头看了六月一眼,说,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五月的“不可不诚”还没有出口,六月抢先说,“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把旁边一个卖纸的给惹笑了,说,这么好听的句子,谁教你的?六月说,没人教,自己会的。哈,好一个自己会的,再背两句听听。
居身务期俭朴,教子要有义方。与肩挑贸易,勿占便宜;见贫苦亲邻,须多温恤。嫁女择佳婿,勿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计厚奁……
厚奁……厚奁……六月接不上来了。五月补道:见富贵而生谄容者,最可耻;遇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处世戒多言,言多必失。
五月背到这里,好多人围了上来,看戏的一样。五月有些紧张了,鼻梁上渗出汗来。六月见状,捏了五月的手,放大了音量:凡事当留余地,得意不宜再往。读书志在圣贤,非徒科第;为官心存君国,岂计身家。
接下来,姐弟二人就不知该干什么了。六月看五月,五月的脸蛋红扑扑的,熟透的柿子一样。五月看六月,六月的脸蛋也红扑扑的,也像熟透的柿子一样。
这是谁家的一对儿?一个女人问。
下次跟集时还来吗?
六月不知如何回答,看着五月。五月说不知道。
还来好吗?还到我们这个摊儿,我把我儿子带上,你背一下给他听,让他见识一下你们的学问,可以吗?
六月说,那要看我爹让不让来。
女人说,你爹一定让来呢。说着,转身刷刷刷地卷了一卷纸给六月,这卷纸送给你。
六月说不要钱?
女人说不要钱。
六月就接过了。
五月却说不行,爹说白拿人家的东西就是偷。
六月说,爹还说如果是人家允许的就不是偷。
五月想了想,也对,就默许了。
我赞助一把蜡烛。
谢谢大妈。
不用谢,下次我也把我儿子带上,让他长长见识。
你们这不是逼人舍散嘛,看来我也得赞助一把香。口气不好听,表情却十分的亲热。
谢谢叔叔。
还有两双手在往五月六月的口袋里装糖果。一边装一边说,人家祖先肯定烧过长香的。
二人抱着满满当当的两包东西,乐颠颠地回家。五月和六月没有想到,一出《朱子家训》会换来这么多东西。六月想,回去一定要再背几出来,爹让他背《弟子规》,他嫌太长了,看来得下决心背下来。总不能一直背《朱子家训》吧,五月说。六月就把五月想说的一句话给说出来了,六月说,咱们回去就背《弟子规》吧。五月说,你说爹让我们再来吗?六月说肯定让来,一次挣这么多东西,爹为啥不让来。五月说,你才说错了,得意不可再往,爹肯定又是这句话。五月说,不过没关系,就算爹不让我们下次到集上来,五月五马上就到,五月五爹总要让我们来买香料买花绳儿吧。六月说,谁能等到五月五,把人牙都等长了。五月说看把你急的。六月说如果一月有一个节就好了。五月说那你给咱们创造个节啊。六月说好吧,你说四月该设个啥节呢?五月说你说呢?六月说就设个“听背”节吧。六月说,就像正月唱大戏一样,一戏场的人都听咱们背经。可是,那该背多少经才能够啊。五月有些负担了。六月说,没关系啊,我们可以教地生、忙生、白云一起背啊,就像唱大戏,一人一出轮流上。五月就把目光开成一束花,送给六月。
上到山顶,二人坐下来歇息。六月望着远方说,你说姐夫是不是佳婿?五月问你什么意思?六月说,爹说,姐出嫁时,他啥礼都没要,那姐夫一定是佳婿了。五月就笑了。六月说,你出嫁时,是要“重聘”呢,还是要“佳婿”呢?五月就在六月的额头上点了一下,说,那你是要“淑女”呢,还是“厚奁”呢?六月说,我两个都要。惹得五月笑翻了天。
突然,六月说,我们今天只顾接着“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背了,把前面半截给忘了。语气里透着遗憾。五月说,是啊。六月说,下次一定要补给人家。五月说,是啊,爹说省下不该省的劲儿,也是偷。六月说,爹还说,该做的事不做,也是偷。五月说,对,做该做的,拿该拿的,就是“吉祥”——爹是怎么讲“如意”来着?六月说,爹说只有吉祥才能如意。五月说,爹好像还有个说法。六月说,好像是“就像天意”,只有合乎天意,才能如意。五月说,对对对,就是这么说的。六月说,但天意人怎么能够知道呢?五月说,爹说,经上说的,都合乎天意。六月说,那《朱子家训》是天意?五月说,当然啊,按爹的说法当然啊。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器具质而洁,瓦缶胜金玉;饮食约而精,园蔬胜珍馐。
二人情不自禁地又把全文背了一遍,和以前的感觉大不一样了。
因为它是天意。
(选自《清明》,有删改)
19.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父亲形象的特点。(4分)
20.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现手法及表达效果。(4分)
(1)你们这不是逼人舍散嘛,看来我也得赞助一把香。
(2)六月说,谁能等到五月五,把人牙都等长了。
21.请简要分析第5自然段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22.作品是怎样叙述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试题答案:
19.(1)信守经典、教子有方。(2)不贪财物,重人才。(3)不骄不躁、平和淡泊、节制谦让。(4)笃守诚信、敬天知命、顺应自然。(每条1分,共4分;如果考生答卷中作了分析,扣1分;表述意思对即可)
20.(4分)(1)明贬暗(实)褒。用与众不同的方式,表达了对两个孩子的喜爱之情。(2)夸张手法。写出了六月急于再次到集上来给大家背书的心思。注:答对一条得2分,两条4分;要点1分,分析1分;意思对即可。
21.(1)小说第5自然段刻画了五月、六月背完《朱子家训》后的动作和神态,凸显了两个孩子单纯朴实的品性和惹人喜爱的样貌,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生动。(2)承接上文背诵完《朱子家训》的情节,引出下文大家的问话。注:答对一点得2分,两点4分;意思对即可。
22.(1)没有强烈的冲突和波澜起伏的情节,而是以传统节日“清明”为背景,呈现出富有魅力的乡村风俗与人文风情,展示了一个别样的.乡土文化世界,寄寓了深厚的人文理想,富有韵味。
(2)小说从儿童的视角切入。以五月、六月的日常活动与心理感受贯穿始终,童年视角下纯真美好的童年情感、和谐融洽的人伦人际关系以及朴实无华的情感表达使其作品深具艺术魅力。
(3)独特的对话表达方式。以儿童与成人的发问与对话、儿童与儿童的对话以及儿童自我审问来展开。
(4)大量穿插《朱子家训》中的内容,在展开情节的同时,深化了小说的主题,蕴含着深刻的人文关怀。
(5)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场景转换,展开情节。注:答对一点得2分,任意答出三点即可;意思对即可。如答文化的古老和少年的崭新形成有意味的对比也可。
篇5:秋韵以及习题答案解析
秋韵
京华秋色,最先想到的总是香山红叶。曾记得满山如火如荼的壮观,在太阳下,那红色似乎在跳动,像火焰一样。二三友人,骑着小驴,笑语与得得蹄声相和,循着弯曲小道,在山里穿行。秋的丰富和幽静调和得匀匀的,向每个毛孔渗进来。后来驴没有了,路平坦得多了,可以痛快地一直走到半山。如果走的是双清这一边,一段山路后,上几个陡台阶,眼前会出现大片金黄,那是几棵大树,现在想来,也是银杏罢。满树茂密的叶子都黄透了,从树梢披散到地,黄得那样滋润,好像把秋天的丰收集聚在那里了。让人觉得,这才是秋天的基调。
今年秋到香山,人也到香山。满路车辆与行人,如同电影散场,或要举行大规模代表会。只好改道万安山,去寻秋意。山麓有一片黄栌,不甚茂密。法海寺废墟前石阶两旁,有两片暗红,也很寥落。废墟上有顺治年间的残碑,镌有不得砍伐、不得放牧的字样。乱草丛中,断石横卧,枯树枝壮举,露出灰蓝的天和不甚明亮的太阳。这似乎很有秋天的萧索气象了。然而,这不是我要寻找的秋的韵致。
有人说,该到圆明园去,西洋楼西北的一片树林,这时大概正染着红、黄两种富丽的颜色。可对我来说,不断地寻秋是太奢侈了,不能支出这时间,且待来年罢。家人说:来年人更多,你骑车的本领更差,也还是无由寻找到的。那就待来生罢,我说,大家一笑。
其实,我是注意今世的。清晨照例地散步,便是为了寻健康,没有什么浪温色彩。这一天,秋山深了,披着斜风细雨,照例走到临湖轩下小湖旁,忽然觉得景色这般奇妙,似乎我从未来到过这里。
小湖南面有一座小山,山与湖之间是一排高大的银杏树。几天不见,竟变成一座金黄屏障,遮住了山,映进了水。扇形叶子落了一地,铺满了绕湖的小径。似乎这金黄屏障向四周渗透,无限地扩大了。循路走去,湖东侧一片鲜红跳进眼帘。这样耀眼的红叶!不是黄栌,黄栌的红较暗;不是枫叶,枫叶的红较深。这红叶着了雨,远看鲜亮极了,近看时,是对称的长形叶子,地下也有不少,成了薄薄一层红毡。在小片鲜红和高大的金屏障之间,还有深浅不同的绿,深浅不同的褐、棕等丰富的颜色环抱着澄明的秋水。冷冷的几滴秋雨,更给整个景色添了几分朦胧,似乎除了眼前一切,还有别的蕴藏。
这是我要寻的秋的韵致么?秋天是有成绩的人生,绚烂多彩而肃穆庄严,似朦胧而实清明,充满了大彻大司的味道。
秋去冬来之时,意外收到一份讣告,是父亲的一位哲学友人故去了。讣告上除生卒年月外,只有一首遗诗。译出来是这等模样:
不要推却友爱,
不要延迟欢乐,
现在不悟,
便永迷惑,
在这里,
一切都有了着落。
我要寻找的秋韵,原来便在现在,在这里,在心头。
《秋韵》阅读练习题:
24、①作者在开头部分是怎样写秋天的萧索气象的?(3分)
②作者说这不是我要寻找的.秋的韵致,她要寻找的韵致是什么?(2分)
25、联系全文思考,作者写其实,我是注意今世的,她要注意今世的什么?(2分)
26、①作者把小湖周围的景色描绘得如诗如画,除湖以外,还写了哪些景象?(2分)
②写红叶,说既不是黄栌,又不是枫树,但又一直未点明是什么树的叶子,为什么?(2分)
③似乎除了眼前的一切,还有别的蕴藏,其意思是指什么?(2分)
27、下面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三项是(3分) ( )
A文中多次出现寻或寻找等词语,为的是启发读者领悟本文的主题思想。
B作者写秋的萧索,是为了说明不喜欢自然界的萧索的秋,以反衬对人生秋韵的兴趣。
C第四自然段对秋的工笔描绘,正是作者要寻找的秋的韵致。
D文末原来便在现在与第三段中句子我是注意今世的相照应。
E遗诗中的在这里,一切都有了着落是说秋韵找到了。
F作者要寻找的秋韵就是一个人晚年对人生积极的大彻大悟。
《秋韵》阅读答案:
24、答案①黄栌不甚茂密,石阶两旁有两片寥落的暗红,废墟残碑,断石横卧,灰蓝的天和不甚明亮的太阳。(3分)
②人生的某种大彻大悟。(2分)
(秋天的萧索气象主要在文章第一段;要寻找的秋的韵致是一种感悟,要注意最后几段的议论语句,注意原来便在现在,在这里,在心头这一总结性语句。)
25、答案:今生今世的积极的人生感悟。(2分)
(秋天的萧索,常使人想起晚年的凄凉。文章说,我是注意今世的,表现的是一种积极的态度,结合文章的内容与题旨,这即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
26、答案:①小山,银杏树,银杏树叶,红叶,绿、褐、棕色、秋雨。(2分)
②有意造成悬念,引起读者美的遐想。(2分)
③不仅眼前的秋景是朦胧美丽的,还蕴藏着像美的秋景一样的美丽人生。(2分)
27、答案ADF(3分)
(B项中没有不喜欢自然界的萧索的秋这种意思。C项不是作者要寻找的秋的韵致。E项,这两句是对前诗的总结,是说只要友好,旷达,就是理想人生。)
篇6:传递以及习题答案解析
传递
⑴夜色凄冷,阵阵江风袭来,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⑵一年前,她禁不住好友的怂恿,拿出所有的积蓄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生意本来红红火火,不料厨师的一次失误,导致两位顾客食物中毒。尽管她们第一时间为对方治疗,火锅店的声誉还是受到了影响,顾客开始越来越少。关键时刻,好友撤资,一走了之,她内心十分痛苦。
⑶风更大了,她走到自己的汽车前面,竟发现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趴在车前睡着了,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蛇皮口袋,看样子是捡废品的。
⑷她轻轻摇醒小男孩:“你怎么趴在这里睡觉?”男孩揉揉眼睛问:“阿姨,您丢东西了吗?”她下意识地一摸口袋,手机居然不见了!小男孩见状,拿出一部手机,笑着说:“这是您的吗?”原来,小男孩捡废品时,在汽车旁边发现了这部手机,为了物归原主,他耐心等待,竟睡着了。
⑸真是个好孩子!他要捡多少废品才能换一部手机?她非常感动,问道:“天晚了,你一个人在这儿不怕吗?”男孩笑着说:“没啥怕的,每天放学后我都来,为了赚学费呀!”
⑹原来,男孩的母亲是聋哑人,他还有一个妹妹,一家四口人的生活全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男孩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就利用放学的时间出来捡废品。她看了看他的蛇皮口袋,里面放着几个饮料瓶子。她忽然想起来,放在汽车后备箱里的空饮料瓶还在。她赶快从后备箱里搬出来,又找出车内散落的旧报纸和杂志,全倒在男孩的蛇皮口袋里。男孩开心地笑了。
⑺风停了,她感到了一阵温暖。不久,重拾希望的她关了原先的店,筹钱开了一家新的火锅店。从那时开始,不管生意好坏,她都坚持资助小男孩上学,直到他大学毕业。男孩能自食其力了,他走过很多地方,尝试过很多工作,不管收入如何,他都会拿出一笔钱打到她的账户中。她把那些钱又重新汇给男孩,并打电话告诉他不必这样做,因为她出资援助他,完全是因为他的善良,根本不求回报。
⑻又过了几年,因房子要拆迁,曾经红火的火锅店生意再次变得冷清,最艰难的时候她甚至付不起房租。正在她心急如焚之际,小城电视台的记者忽然跑来采访她。原来当地的小学收到一笔捐款,捐款人正是她。她沉思了片刻,很快就明白,这件事的幕后策划者一定是男孩。这条新闻播出后,很多人被她的善良感动了,宁肯绕很远的路,也要到她的店里来吃饭,火锅店的生意很快又好转起来。
⑼重新赚到钱的她,十分感激所有帮助过她的人,继续资助贫困孩子。每次捐款,她总写下那个男孩的名字。其实,对她和男孩来说,写谁的名字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他们手中,善心如一簇小小的火苗,正在悄悄传递,它无法照亮整个世界,却温暖了很多人的心。
(原文有改动)
22.请将“善心如一簇小小的火苗”这个句子,正确、工整地抄写在答题卡相应的方格中。(2分)
23.通读全文,根据下面提示找出表现“她”情感变化过程的词语。(2分)
十分痛苦 → ① → 重拾希望 → ② → 十分感激
24.选文中的小男孩是一个怎样的人?(3分)
25.第(6)段划线部分运用了哪种记叙顺序,有什么作用?(4分)
26.结合上下文说一说第⑺段“风停了,她感到了一阵温暖。”一句中加点词语“温暖”的含义。(2分)
27.分析结尾划线句“其实,对她和男孩来说,写谁的名字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他们手中,善心如一簇小小的火苗,正在悄悄传递,它无法照亮整个世界,却温暖了很多人的心。”在选文的结构和内容上的作用。(3分)
28.请结合选文的内容,谈一谈你读了本文之后的感受。(3分)
22.抄写正确、工整即可(2分)
23. ①非常感动(或感到温暖)(1分) ②心急如焚(1分)
24.善良
26.既指风停了,“她”的身体感到暖和,(1分)也指小男孩的善良、懂事使“她”内心倍感温暖。(或小男孩的乐观坚强使“她”深受鼓舞,重拾希望。)(1分)
27.总结全文,(1分)照应题目(或点题),(1分)点明善心的传递不昧)、懂事、勤劳、乐观、知恩图报、(答出三点即可)(3分)
25.插叙。(1分)交代了小男孩贫苦的家境和捡废品的原因,(1分)突出了小男孩懂事、善良、乐观的品质,(1分)为下文写“她”给男孩废品并资助他上学做铺垫。(1分) 人心这一主旨。(1分)
28.能联系选文(1分),谈感受(1分),语言连贯、通顺(1分)。
示例:小男孩因为善良,受到“她”的资助读完大学;“她”因为善良,火锅店的生意由冷清又好转起来。善良不仅温暖了别人也帮助了自己。
篇7:国际商法课后习题
国际商法课后习题
国际商法
1、当代理人未披露被代理人的存在,而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时,其法律后果在大陆法和英美法中有何差异?
(1)大陆法认为:如果代理人是以他个人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则无论代理人事先是否得到本人的授权,这个合同都将认为是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代理人必须对合同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原则上同第三人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联系。所以上述代理人未披露被代理人的存在,而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时,直接认定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代理人必须对合同负责。
(2)英美法认为:未披露代理关系的被代理人拥有一种以其自身名义并为自身利益收回由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的介入权。被代理人原则上可以直接取得该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无须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在订立一个转让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同时,第三方发现真正的被代理人后,拥有选择权,选择任何一方承担合同义务或对其中一方提起诉讼。
2、大陆法与英美法对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有何区别?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如何规定的?
(1)英美法采取“投邮主义”,即以书信、电报作出承诺时,承诺已经投邮,即生效。
(2)大陆法系国家在承诺何时生效的问题上采用到达主义,或称为送达主义。即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成立。
(3)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生效。”
3、试述合同履行中的抗辩制度与合同的保全制度。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制度指对抗他人请求自己为一定给付行为的权利。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
其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相应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其行使条件为:(1)同一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债务;(4)须双方的履行是可能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仅能阻碍对方的履行请求权,但不能消灭对方的请求权。
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的制度,是指当事人一方应先向他方给付,如发现他方财产于订约之后明显减少,有难为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恢复给付能力或未提供担保之前,得以拒绝给付的权利。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有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后履行抗辩的行使条件有:(1)必须是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必须存在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合同的保全是指合同之债的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不正当处分其权利和财产,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可以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的保护方法。大陆法和中国《合同法》规定保全制度分为: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
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追偿债务人到期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减少自身财产而妨害债权人债权实现是,依法享有的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减少自身财产的行为权利。
篇8:司法考试考前试题及答案解析
题目一: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
A、李某
B、李某和徐某
C、李某和该中心
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民诉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据此可知,本案适格的被告是徐某和李某。
题目二: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B、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C、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D、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必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才适用本公约。因此,如果该外国公司在中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的,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而不必根据《海牙送达公约》向国外送达。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据此可知,使领馆送达必须针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题目三: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母法、基础法,其他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依据,因而宪法规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
选项B说法错误。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法院不能直接适用宪法审理案件,故不存在宪法判例。
选项C说法正确。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有两大特点:一是调整的对象非常广泛,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二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通常总是国家或国家机关。因此,可以将宪法规范定义为:宪法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选项D说法正确。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这类规范中,权利于义务互为一体,表现其特殊的调整方式,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
题目四:经夏某申请,某县社保局作出认定,夏某晚上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属于工伤。夏某供职的公司认为其发生交通事故系醉酒所致,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认定。某县社保局向法院提交了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夏某住院的病案和夏某同事孙某的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夏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县社保局提供的证据均系书证
C、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系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D、如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据此可知,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社保局对夏某工伤的认定,夏某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是本案的第三人,可以主动参加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试听资料、鉴定意见、电子数据、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它可以以口头形式表现,也可以以书面方式呈现。据此可知,社保局提供的夏某同孙某的证言,应为证人证言而非书证。
选项C正确。审核认定证据的真实性包括:(一)证据形成的原因;(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据此,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属于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选项D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据此可知,若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那认定夏某工伤为证据不足,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
题目五:李某与保险代理人张某洽谈车辆保险事宜,谈妥后李某即与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并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向该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保费由保险公司向张某索赔
B、李某应当向张某索赔车辆损失
C、李某向保险公司补缴保费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D、待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李某可以获得赔偿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该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本题中,张某与李某已经就保险事宜达成协议,保险合同已经成立。
选项C错误。李某已经缴付了保费,是由于保险代理人张某的原因未交回公司,保险公司无权要求李某再补缴保费。
选项D错误。《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据此可知,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保险金是其应承担的责任,并不能以保险公司找不到张某追回保费为条件。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张某索赔。
题目六: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书证
D、物证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本题中,检察机关播放的录音录像是以音响、图像等动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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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司法考试《商法》模拟试题含答案
一、单选题
1、不属于商号登记类型的是:( C )
A.创设登记B.预登记C.放弃登记D.变更登记
2、我国商号选用的原则是:( A )
A.商号真实主义B.商号自由主义C.商号折中主义D.商号准则主义
3、商号权的法律性质是:( C )
A.财产权B.人身权C. 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D.知识产权
4、商法公法性最集中的表现是:( B )
A.商主体法定原则B.商事登记C.商主体资本确定D.商主体住所限定
5、我国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是:( C )
A.税务机关B.民政机关C.人民法院D.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多选题
1、商号的特征主要有:( ABC )
A.商号是商主体所使用的名称B.商号是商主体所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
C.商号是商主体用以表彰自己营业的名称D.商号具有保密性
2、商号中不得包含的内容和文字有:( ABCD )
A.社会团体名称B.国际组织名称C.部队番号D.数字
3、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种类有:( ABCD )
A.设立登记B.注销登记C.变更登记D.分公司登记
三、辨析题
1、商号也叫商业名称,其与企业名称、厂商名称是同义语。
错误。商号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商号仅指字号,从广义来看,商号与商业名称和商事名称是同义语,国内绝大多数学者持这种观点,个别学者甚至认为,商号与企业名称,厂商名称为同义语,鉴于企业乃商主体的主流形式,这种看法可以例解,但并不恰当。
2、商事登记本质上是一种公法性的法律行为。
答:正确。
商事登记,也成为商业登记,是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将其设立、变更或终止的事实记载于登记簿册,并予以公示的法律行为。商事登记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公法行为,是国家为了提高交易效率和维护交易安全,而利用公权力对商事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这其实是商法公法性的侧面反映。
四、简答题
1、简述商号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商号亦称商事名称、商业名称,是指商主体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
(二)特征:(1)商号是商主体所使用的名称;(2)商号是商主体从事上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3)商号是商主体用以表彰自己商业的名称。
2、简述商号与商标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区别:(1)商号以商主体自身为对象,而商标则是以商品或服务为对象,系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不仅区分不同商主体的商品或服务,而且区分同一商主体的不同商品或服务;(2)商号只能由文字构成,而商标则可以由文字、图形或其他组合构成。(3)商号登记采取强制主义,而商标登记则是自愿与强制相结合;(4)商号仅在登记机关行政管辖区内具有排他效力,而商标一经注册,在全国具有排他性。
(二)联系:商号与商标的功能具有相似之处,即均具有显着性,具有识别功能,均与商主体的信誉息息相关。
3、简述企业商号的选用规则。
(一)商号单一原则:要求商事主体在经营同一营业时,要使用同一商号。这一原则是现代商事活动发展的要求。保持商号的单一、稳定是市场交易安全的需要,各国基本上都遵从这一原则。
(二)商号选用的有关法律规定:(1)商号结构的法律规定:所谓商号结构,是指商号的组织成份和其各成份的组成顺序。商号的类型不同,商号的结构也不同。根据我国关于企业名称的有关规定,商号必须由文字构成,且应当具有显着特征;(2)商号选用的有关限制性规定:第一、商事主体不得使用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一些名称作为商号;第二、一个商事主体一般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第三、禁止以不正当目的使用商号;第四、商法主体设立分支机构的,商法主体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4、简述商事登记的概念和功能。
(一)概念:商事登记,亦称商业登记,是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将其设立、变更或终止的事实记载于登记簿册,并予以公示的法律行为。商事登记为一项重要的商法制度。
(二)功能
(1)确认商主体从事商业从事营业活动的合法性,维护其合法权益;(2)方便交易相对人识别商主体的信用情况,提高交易效率,维护交易安全;(3)便于国家对商主体进行必要的监管;(4)便于国家获取统计资料,事实必要的宏观调控。
5、简述商事登记的性质及其效力。
(一)性质:从本质上讲,商事登记是一种公法行为,是国家为了提高交易效率与维护交易安全,而利用公权力对商事活动进行的必要干预;这是商法公法性的一个侧面。
(二)效力:商事登记的一般效力可以归结为三种模式:1、商事登记是商法人取得法人资格的必备要件,德国、法国和瑞士采用该模式。2、商事登记仅取得特殊权利,荷兰采取该模式;3、商事登记系一切商主体取得合法身份的要件,我国就是采取该模式。
五、论述题:
1、论商号权的性质和内容。
(一)概念:商号权是指商事主体对其登记注册的商号在一定地域内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商号权的取得以登记为法定要件,商号非依法登记不得取得专有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二)主体:商号权的主体是依法取得商事主体资格的独立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从根本上说,商号是人们出于营利的目的而创设的一种有别于一般民事名称的特殊名称。不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都不得申请商号注册,成为商号权的主体。虽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但未取得独立的商事主体资格者,如公司的分支机构,也不能成为商号权的主体。
(三)商号权的客体:商号权的客体是依法核准注册的商号
(四)商号权的内容:(1)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指商号权人对自己登记的商号在法定范围内的专有使用的权利。商号权人在登记核定的范围内行使商号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经核准登记的商号权只归商号权人享有。(2)转让权:商号具有无形财产权的性质,可以转让。商号的转让须由让与方与受让方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转让商号,如未经核准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和交易秩序,法律规定,商号转让仅能与营业转让(包括部分营业转让)同时进行,或者在营业废止时进行。(3)许可权:许可权指的是商号权人通过签订商号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该登记商号的权利。商号许可使用合同应送主管部门备案。
2、试论商事登记的目的、范围和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完善。
商事登记,亦称商业登记,是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将其设立、变更或终止的事实记载于登记簿册,并予以公示的法律行为。
(一)目的:商事登记的基本目的在于为商事活动的参加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谋求确认。商事登记的主要法律效力在于富裕商事主体取得、变更活终止其商事权利能力或商事行为能力。
(二)范围:作为商主体必须登记的事项,商事登记事项的范围因商主体类型而异。如遇
这些事项发生变化,即应办理变更登记。我国尚无统一的商事登记法,不同主体的登记事项分散在多个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企业法人的登记事项有11项之多,即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以及《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分别规定了合伙企业与公司必须进行的商事登记事项。
(三)完善: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商事登记法,调整商事登记关系的法律散见于众多的民商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中。
与其他国家的商事登记制度相比,我国目前的工商登记制度具有一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已明显表现出商事登记普遍适用于一切营利主体(商主体)的统一特征。第二、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已经表现出对“企业”或“工商业”更趋近于现代商法对于“商业”的理解。
但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目前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事实上仍处于在不统一的单行法状态。一方面,有关商事登记的一般规则和普遍性规则尚未得到统一的归纳和抽象;另一方面,对不同类型商主体的登记注册和备案公示规定间又含有大量的重复和相悖之处。因此迫切要求尽快制定出一部适用于一切商事主体的商事登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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