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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之我见

时间:2022-10-13 08:14:30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之我见,本文共7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之我见

篇1: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之我见

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是改革开放形势下人、财、物大流动所带来的“副产品”,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这一现象造就了当前城市中的特殊群体――进城务工人员群体。如何对进城务工人员实行严密有效管理,已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一个突出难点问题。虽然各级政府部门长期以来都在进行不懈的探索与研究,但这个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此,笔者结合自己从事工作的体会,借鉴各地政府部门管理进城务工人员一些好的做法与经验,就当前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谈些粗浅看法。

一、进城务工人员现状

我县是一个新兴的沿海县,经济发展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较内地相比有明显的优势,导致大量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经济尚不发达地区的人们纷纷来我县“淘金”。据统计,截止今年8月30日,全县登记在册的进城务工人员总数达5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5.7个百分点,从事务工、经商、服务行业及投靠亲友的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前四位。这些进城务工人员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不少人因受其自身素质影响,自控力差、受约束少等特点,加上社会涉罪诱因增多及市县与农村之间生活方式的冲撞等外界因素作用下,已逐渐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经查相关报表,自以来,进城务工人员作案一直占我县刑事发案总数的30%以上,、全县共抓获外来流窜犯罪分子532名,占抓获案犯总数的27%左右。从我县进城务工人员的总体构成来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有相对固定的职业和较稳定的生活基础,这类人占大多数(约为70-80%)。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携老带小全家外出,从事务工、务农、经商、服务业等,他们以勤劳致富为目标,遵纪守法,安心、积极工作,有的已在象山工作、生活多年,人称为“守法型”的进城务工人员。

第二类来自江西、湖南、安徽、四川等经济不发达地区,盲目来我县找活干的进城务工人员。这些人大多由于受文化、技能等因素的制约,从事本地人所不愿干、不肯干的脏、苦、累、差、险等活,收入少,待遇低,稳定性差,一旦失业或一时找不到工作,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这与他们抱着发财致富目的来象山打工的愿望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其中一部分人看到当地人生活富裕,心理失衡,又染上高消费、游手好闲的恶习,就极易产生非法攫取财富的动机,往往容易犯罪。

第三类是无身份证件、无固定住所、无职业的“三无”盲流人员,一般以打零工、捡破烂、乞讨等为业,寄住于简易的出租房、桥洞、涵洞及废弃的房子内,甚至露宿街头。这些人往往极力逃避公安派出所的掌握与控制,大多流离于我们日常管理的视线之外,极有可能进行偷、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因而是一个严重影响当地治安稳定的“灰色群体”。

第四类是混杂在进城务工人员之中的.极少数职业型犯罪分子,这些人中或有前科、或是惯犯、或有重案负身。他们没有职业或以某种临时职业为掩护,唯一靠各种侵财等犯罪活动为谋生手段,获取钱财,作案手段一般具有一定代表性和专业性。这些人大多有一套逃避政府部门打击的对策,往往采取跳跃式作案,即甲地居住,乙地作案,丙地销赃,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给侦查工作带来困难。

二、当前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主要原因

经过多年来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的运行和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难点也逐渐显现,有的已成为制约管理功能发挥的“瓶颈”和障碍。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客观原因。随着社会发展城乡差别、地区差别拉大,社会成员间的贫富差距拉大,使具有强烈的谋求财富和成功欲望的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大量涌入城市,追求更新、更好的生活。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人、财、物的大量流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尽量减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这又为进城务工人员流入城市创造了条件。此外城市建设中大量的脏、苦、累的工作,城市人口不愿意做,也大多为外来劳动力承担起来。从而使人口流动特别是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大中城市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二)、进城务工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是内在原因。人员的流动多是落后地区的人口流入发达地区,而落后地区的人口相对发达地区人口来说,其受教育程度、综合素质较低,“一穷二白”,从而在为满足个人生存需要寻找生存空间的租房、求职就业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只能聚居在居住条件、生活条件差的城乡结合部,从事城市居民生活需要,而城市人口又不愿意干的脏、苦、累的工作,子女入学、入托也要受到“不公正”待遇,得不到解决。同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当经济上处于较低阶层的进城务工人员受到物欲诱惑和刺激时,发财致富心切,心理易出现失衡,当一部分人的欲望通过正常途径又得不到满足时,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管理工作长期滞后是重要原因。一是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上立法滞后,对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疏导、服务、教育等社会配套机制不完善,宏观上没有形成总体的把握和控制,使进城务工人员流动处于半盲目无序状态;二是微观的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机制不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管理方法、措施滞后,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没有完全纳入基层政权组织中来,措施不力,管理力量薄弱,用工、租房等关键环节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落脚、谋生容易,使得城市中的进城务工人员无序大幅增加;三是各管理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统一协调和沟通,各类资料信息、人员力量不能共享,重复劳动造成了大量时间、人员、精力的浪费,使原本就薄弱的管理力量在现实管理中更加力不从心,现有措施难以落实,管理失控;四是从管理部门自身工作看,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只重视管理而忽视保护、服务,使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公安机关中存在侦查办案效率不高,案件久拖未结;少数基层干警接待进城务工人员或执法办案中对进城务工人员“冷、硬、横、推”,激化矛盾的现象,形成了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教育、培训工作薄弱。进城务工人员相对于当地居民而言是弱势群体,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本来就受教育程度低,一部分人法制观念差,道德水准不高,需要不断加强素质、法制教育。目前,我们各级管理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文化、法制、道德教育工作没有跟上,进城务工人员生存和发展的一些基本权利长期有意或无意地被忽视,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由于认识和实践等多方面的原因,党群组织在联系进城务工人员、服务进城务工人员、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团结进城务工人员方面做的工作还不多,进城务工人员工作是当前党群工作的薄弱环节。

三、强化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的对策

进城务工人员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单单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的工作,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均有责任做好工作,共青团组织对此责无旁贷,进城务工人员也要积极参与其中。为使进城务工人员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针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试提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的对策思路。笔者认为,应以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着力点,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人为本,积极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群体。

1、关注“存在”:充分认识外来务工人员带来的双重影响。一方面,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权、利益分配权、教育权等要予以尊重和维护。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外来务工人员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管理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与日俱增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带来了系列社会问题:外来人员流动性大,层次复杂,管理困难,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工作受挫、生活艰苦、心态失衡等因素也可能会诱发歪风邪气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我们必须辩证地、全面地看待外来务工人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减少矛盾,促进我县的三个文明建设。

2、关注“思想”: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呼声。通过走访、座谈了解,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有四大心愿:一是希望有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建议政府或企业对长期在本辖区工作的外来人员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优惠待遇。二是希望参加有针对性的文化技能培训,能在工作的同时多学本领,练好技术。三是希望有平等、友好的交流与沟通,形成务工人员与企业主相互信赖、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四是希望得到社会尊重,承认其应有的社会地位,保护其合法的劳动权益。

(二)理顺体制,加强协调,依法履行政府管理职能。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坚持“政府牵头,公安为主,各方配合,综合治理”原则,各地都相应成立由政府一名负责人任组长,综治委、公安、劳动、民政、计生、城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进城务工人员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地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设立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办公室,严格考核,明确责任,落实经费,配足人员,有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管理实效。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点抓好登记、发证、管理等各项工作环节,切实形成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重点抓,暂口协管员、居(村)委干部协助抓,楼群看护员、暂口信息员共同抓,房东、业主各自抓,隐蔽力量帮助抓的多层次、实体化的暂口管理组织网络。

(三)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扬勇于开拓、大胆实践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最大程度地发挥管理效能,并把各种管理经验不断地完善和推广。

1、端正思想,强化服务。进城务工人员群体一方面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也对当地社会安定局面造成较大冲击。如何认识这一问题至关重要。本地人与进城务工人员的差距,实际上反映了一种城乡差别、东西部差别,这正是我们国家所要逐渐消除的。大量农村进城务工经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种趋势不可逆转,是正确方向。所以,各部门在工作实践中,要化管理为服务。作为共青团组织,更要强调这点,要把进城务工人员作为进城务工人员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关注他们的现状,营造服务氛围,协助培养技能,推动维护权益,提高文化生活质量,促进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到当地社会,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2、提高素质,帮助成才。进城务工人员主流是好的,他们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有实践的磨炼,有强烈的创业渴望和创造潜能。对于一些素质不高,易出现犯罪倾向的进城务工人员,加强学习教育,促进其提高素质,更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共青团组织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把市民行为规范、公安法律知识、计划生育政策、劳动安全生产等知识进行宣讲。其次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接受基础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获取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实施对进城务工人员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营造有利于外来务工人员成长成才的社会氛围。要继续开展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的评选等活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确立起“以作为求地位”的务实观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要加强对外业务工人员的正面宣传,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唤起全社会对外业务工群体的关注,并能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他们,在相互之间形成一种平等相待、友好相处、共建家园的良好氛围。要对部分思想等方面素质较好的进城务工人员,单位或有关部门应及时推荐并吸纳到党、团组织中业,从而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政治地位,增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教育的感染力。

3、活跃文化,推进文明。注重在进城务工人员中构建健康、积极、文明的打工文化氛围,以增强他们对第二故乡的认同和热爱。要通过建立形式多样的文化阵地,丰富进城务工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组建、扶持创建各种形式的进城务工人员社团,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施展才华提供舞台;依托各类媒体开展“打工文化”塑造活动,反映进城务工人员的心声,展示他们的风采,促进交流,增进认同。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要发挥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作用,积极参与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企业的创建,使文明社会的建立离不开进城务工人员的参与。

(四)树立为进城务工人员服务意识,保障他们合法权益。政府职能部门要放下架子,切实为进城务工人员多办实事好事,开展经常性的法制、道德、文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对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处理,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问题,使进城务工人员切实感到政府的关心和重视,提高对政府的信任度。同时要积极探索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建立党组织,把分散的党员纳入党组织中来,达到进城务工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目的。公、检、法、司和各执法部门当前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保护力度正在加大。共青团组织要依托正在开展的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和青少年维权中心,及时便捷地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上的实际困难。另外,开展志愿服务热线,组建进城务工人员法律工作者志愿服务团,推进“平安打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维权工作,使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科技意识,加快进城务工人员计算机管理步伐。要充分利用电脑网络作用,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信息管理,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能力。目前,我们要加快完善计算机管理网络建设,并可以将娱乐业、房屋中介、劳务中介等与进城务工人员关系密切的作业纳入电脑信息管理网络中,随时将进城务工人员的动态信息反馈至政府部门的信息中心,使之很好地为我服务。

篇2: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机制探讨论文

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机制探讨论文

摘要:在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中,进城务工人员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在各行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朽的贡献。然而,当前进城务工人员在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与参与社会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我们予以关注。本文基于当前的城乡二元格局和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分析了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状况及其原因,探讨了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对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展开了论述。

关键词:社会保障机制;城乡保障体系;户籍制度;社保宣传

当前,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的脚步越来越快,第二、三产业得到了飞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到了城镇,加入到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劳动力队伍中。由此,城镇中的农村务工人员比例大大增加,引发了一些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性问题。尤其是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工作,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有序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

一、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状况及其原因分析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它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会体系,是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保障的一种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应该是覆盖全社会的一种保障制度。但是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状况却不容乐观,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善。

1.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状况。进城务工人员游离于城乡社保体系的边缘,且自身参保意识薄弱,这是当前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的基本状况。

1.1游离于城乡社保体系的边缘。进城务工人员有着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农村户口,在农村还有着耕地作为最后的保障;一方面,他们进城务工,在城镇工作,为城镇人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且有些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住房等。由于身份的特殊性,进城务工人员也成为了城乡保障体系的边缘人。

1.2自身参保意识薄弱。同时,进城务工人员中,很多人都是有雇主却没有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未曾为其提供社会保险,而他们本身的社保意识比较薄弱,认为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可靠的收入,即便没有社会保障,也是能够接受的。这样一来,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方面就存在着一些欠缺,需要我们多加关注。

2.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存在的原因。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在于城乡二元发展格局的存在和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压力大、就业竞争力弱两个层面。

2.1城乡二元发展格局。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来看,城镇、农村二元发展格局形成,农村社会保障尚处于试点阶段,因此农民进入城镇务工,究竟应该是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是应该进入城镇社会保障网络,依然没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构建过程中,农民工是否可以归入灵活就业人员群体,还没有明确的答案。因而,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难以得到政策优抚。同时,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户籍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进城务工人员虽然在城镇中落脚,却因为其本身的农村户口而难以参与社会保障。

2.2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压力大,就业竞争力弱。进城务工人员通常受教育程度不高,在当前我国就业紧张的形势下,他们对于工作的要求并不高,在工资高低和有无社保两方面,通常会选择前者,注重待遇水平,忽略了企业提供的社会保险。

二、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机制构建的必要性

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城乡保障体系衔接的`需要,同时也是缓解城镇社保压力,缓解人口老龄化困境的需要。

1.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中共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进城务工人员作为当前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了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构建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机制,是落实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的重要途径。

2.城乡保障体系衔接的需要。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及改革一直沿袭的是以城乡属性进行分类的做法,并且从整体上来说对城镇居民是既全面又慷慨,而农村居民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至今仍然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制以外。当前进城务工人员的双重身份使其在城乡保障体系中处于边缘状态。为了合理衔接,使这部分农民告别土地,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居民,做好城镇化建设工作,就需要给这部分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逐步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网络中,使这一部分人彻底告别土地,结束时城时乡的“两栖”生活。

3.缓解城镇社保压力。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突出,城镇社会保障面临着较大的压力。而进城务工人员参与社会保障,会经历一个比较长的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期限,这个期限会成为一个缓冲期,对人口老龄化造成的城镇社保压力予以缓解。

三、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

构建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机制,需要从根本上改革户籍制度,完善法律法规,促进社保宣传。

1.改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可以说是当前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存在的根本与社会保障机制构建的关键。自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这一现象实际上已经打破了城乡二元的就业格局。但是目前我国的户籍制度对农村户口人员的限制使这个已经打破的城乡二元格局依旧存在。这使得已经进城就业的农民仍然只能是“农民工”,无法享受城镇职工的各种待遇。因此,户籍制度以及由此衍生的劳动用工制度成为当前农民工进入城镇保障网络的头号障碍。为此,应该对户籍制度进行变更,在承认现有户籍制度的合理性的基础上承认并保留了由现存户籍制度所带来的城乡二元分割以及由此带来的城乡居民在就业、住房、医疗等各方面的社会福利的差别。在此前提下,通过改变户籍身份,进而进入城镇系统,也理所当然地进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

2.完善法律法规。当前,要想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保权利,就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予以保护,予以规定。尤其是需要完善劳动法,对企事业单位,应该强制要求其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社会保障,使其能够获得同城镇户口职工同等的待遇。

3.促进社保宣传。进城务工人员的受教育程度较低,对于社保的了解也不足,因此要想构建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还需要多做宣传,提高认识,以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使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能够了解到社会保障的必要性,能够了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争取自己的社保利益。四、结语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对于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是需要相关部门着重研究与探索的。以上我们仅提出了几点建议,更多的政策与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方法还需要不断地在实践中摸索,改进。

参考文献:

[1]骆勇.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下的城乡社保一体化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

[2]程云蕾.宏观调控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困境的政策援助[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02).

[3]尹徐念.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基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视角[J].海派经济学,2015(02).

[4]罗小琴,桂江丰.流动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的行为及成因分析[J].人口与发展,(06).

[5]谢凡,申鹏.基于内部分化视角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5).

篇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汇报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汇报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汇报材料

市教育局

**市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从深入推进教育公平,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出发,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放宽入学手续,减免学习费用,拨付专项经费,多渠道、多形式地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宁就学创设公平的政策环境,切实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

一、全面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利

我市始终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全市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已形成市、区、校三级工作网络,做到了全市覆盖,不留空白。我们要求全市各区应对区域内未来一段时期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的变化情况,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流入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在此基础上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通过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挖掘公办学校接纳潜力,逐步提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对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密集、就学压力较大的区,应未雨绸缪,提前规划,通过新建、扩建、改造、置换等形式,有效扩大公办学校办学规模,为区域内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就学提供足够的公办学位,切实保障他们的义务教育权利。

,适逢“金猪宝宝”入学高峰来临,加之今年我市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做了相应调整,给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位保障带来了巨大压力。结合今年招生形势的变化,我局于今年5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各区要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各校起始年级接收随迁子女人数不得低于去年”的要求。同时,将今年随迁子女招生政策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设立服务与咨询电话,随时接听群众来电咨询,及时回复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局长信箱、“12345”的各类来信,解释相关政策,化解群众投诉,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及时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各区也想方设法,在执行省市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满足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区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就事先根据去年接纳规模,为随迁子女预留出义务教育学位;**区在公办学位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班级、扩大班额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区将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公告,通过“电脑派位”的形式化解入学矛盾。

据统计,年我市共接纳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5万人,比上年度增加约4000人,其中小学生5.6万人,初中生1.9万人,有97.5%的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就读。各区除1至2所热点学校不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外,其它所有学校均敞开大门全方位接纳,个别学校接纳比例已逾90%。全市现有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3所,在校生近2千人,占全市接纳总数的2.5%。

二、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宁参加升学考试

我市自以来,就将随迁子女在宁享受同城待遇,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并接受高中教育纳入工作范畴,在每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均明确规定:“在**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非**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在**市继续升学,报名、考试、录取与所在区的**市户籍的考生相同。”据统计,2013年在我市参加中考并被录取的外地学生有5747人,其中普通高中录取2578人,职技类学校录取3169人,占全市中考录取总人数的12.8%,另有552名应届初中毕业外地学生回原籍继续学习。

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13年起,凡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随迁子女,均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江苏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参加江苏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与江苏籍考生一样,须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符合高考报名资格要求,享受与江苏籍考生同等的录取政策。我市严格按照省里要求,做好外地考生的报名组织、资格审查、考试实施、招生录取等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非江苏籍考生,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考生回原籍参加普通高考提供便利条件。据统计,2013年我市参加普通高考的外省学生有99人,从今年报名情况看,参加普通高考的外省学生将达到473人。

三、深入推进“三同教育”

我市早在就提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三同教育”,即“同城待遇、同班学习、同步发展”的教育模式。在教育收费上,随迁子女与本市户籍学生一样,享受免杂费、免课本费、免借读费、免作业本费的同城待遇。另外,我市还在入学分班、评奖评优、入队入团、考试毕业等各个方面均做到一视同仁,不断为随迁子女创设公平的教育环境。各区学校在平时的工作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用爱心施以教育,用真情感动学生,坚持做到对随迁子女多一些关心和鼓励,多一些辅导与帮助,多一些家校间沟通,多一些心理疏导和安慰。有的学校针对随迁子女学习底子薄、学习能力弱、学习习惯差的特点,注重抓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实施“重平时、重过程、重细节”的管理策略,采取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教学行为;有的学校通过开展本市学生与外地学生“手拉手”、“一帮一”的结对帮扶活动,有效地帮助外地学生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校园生活,提高学习成绩;有的学校开展了“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的.新“三好”教育;有的学校通过成立“扶困助学基金”,发动在校师生帮助家庭困难的外地学生定校服、定中餐、定牛奶,形成了良好的校园互助氛围;还有学校专门为外地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开阔眼界,增长见识。通过各种校园活动的开展,不仅保证了每位随迁子女在宁“有学上”,而且还努力让他们“上好学”,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关注随迁子女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于跟随父母频繁流动,陌生的环境、城乡生活的巨大差异和自身能力的不足,使得这些孩子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内向、胆小多疑、孤独自闭、自我评价消极、合作意识差等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我市各级学校在实施教学工作的同时,不忘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许多学校开设了诸如“阳光小屋”、“知心姐姐”的心理咨询室,帮助学生打开心结,排解困惑;部分学校通过开展自信心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等系列活动,为外地学生创设展示自我、寻找成功、体验快乐、提高自信的平台。通过不同活动的开展,拉近了师生间、学生间的距离,也让每位学生都有发挥自己才能和特长的机会,从而缓解学生压力,促进健康成长。

为了给随迁子女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家庭教育能力,促进学生、教师、家长三方的和谐互动,我市将随迁子女的家长教育也纳入工作范围。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或开办“家长学校”,通过定期培训,帮助学生家长提高思想认识,找准角色定位,明确自身在家庭教育中应该履行的职责,为其树立正确的亲子观、教育观,培养合理的教育方式,提高教育能力和水平,按照孩子的成长规律和社会需要施以教育,解决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市**区开展的“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区开展的“争创文明学习家庭”评比等一系列活动,均在当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效地改善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家庭教育水平。

五、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我市坚持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在校生人数,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自20起,我市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对接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公办中小学实行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20元/人?学年、初中生180元/人?学年。此项工作实施以来,已累计向全市公办中小学下达经费近7000余万元,较好地缓解了公办学校经费不足的矛盾。同时,我市每年还安排部分专项经费,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奖励,帮助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年以来已陆续投入700万元资金。另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还不定期向我市下达部分奖励资金用于改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状况。2013年至今,我市已下达省、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共计1016万元,惠及我市13个区400余所学校,为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六、帮助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提档升级

近年来,我市通过财力帮扶、设备更新、师资培养等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我局坚持以“零租金”的形式,为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配备课桌椅、计算机、多媒体等教育教学设备,至今已先后投入600余万元,(www.fwsir.Com)仅2013年,我市就投入40万元帮助现有3所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部分区还利用本地区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公办校舍,以较低的价格租给办学者作为教学场地,帮助他们改善校园环境。同时,我们针对这些学校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高的情况,要求各区必须将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教育教学纳入本区工作范围,做到统一管理、同步进行,通过几年的“传、帮、带”,有效地提高了这些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对教育质量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我市必将按照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当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认真研究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为随迁子女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教育服务的新政策、新措施,把**建设成为一座优质、公平、均衡、开放的教育名城。

篇4: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工会调研报告

省总办公室:

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务工农民的权益维护已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们认为,妥善解决好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全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且也关系到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农民问题的重要内容。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我们分赴县(市、区)、市直企、事业进行督导,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深入基层和农民工当中,通过走访、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实地调研。现将调查结果报上。

一、我市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

止目前,我市共有进城务工人员21000人,加入工会的有8204人,入会率为39;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有4046人,占总人数的19。我市的进城务工人员绝大多数就业于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中,主要从事建筑、采矿、运输等体力型劳动和餐饮、娱乐、家政等服务性行业。其中,有13000人从业于建筑、采矿业,占62;5000人就职于餐饮、宾馆、商业零售、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占23.8;近2500人从事棉花、蕃茄、脱水菜、籽瓜等农副产品加工业,占11.9;就业于交通运输、仓储业的有500人,占2.3。职工队伍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职工队伍年轻化。我市进城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年龄从16岁到60岁不等,45岁以下占88,平均年龄为27.8。其中男性占55.8,女性占44.2,男性多于女性。

第二,进城务工人员文化技术水平偏低。进城务工人员小学文化程度占5.3,初中文化程度约占81.4,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约占13.3。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劳动熟练程度不高,文化技术水平偏低,绝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

第三,职工来源市场化,人员流动快。进城务工人员多由企业招聘,随来随走,流动性大。职工就业无长期打算,随意性强。据调查,有48的农民工没有固定工作,平均就业在7个月。3个月以下占12,4-6个月占31,6-10个月占31,10个月以上占26。

第四,职工工资低,工作时间长。调查显示,职工月工资在600元以上的占23.4,收入400元的占63.6,收入400以下的占11.7,而且,大批餐饮小企业员工的工资仅300至400元;职工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的占的45.5,8-10小时及以上的占51。特别是中小型餐饮企业员工经常是超时加班,但不给加班费,有的甚至克扣拖欠员工工资。

二、问题及原因

(一)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对农民工的“身份”限制依然存在。由于长期形成的历史原因,在城镇有对农民工实行限制性现象:一是限制就业。某些企事业单位有限制使用农民工的岗位。二是半开放限制。部分企业采取“先本地、后外地,先城镇、后农村”的限制性做法,减少了农民进城就业的机会。我市在就业岗位、子女入学、廉租房租住等方面尚存在着限制农民工的现象,把多数有进城就业意愿的农民工挡在了城市门槛之外。

(二)社会维权机制还不完善,对农民工的权益侵害比较严重。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惯性影响,劳动管理部门及维权组织网络和职能还没有完全覆盖和拓展到农民工和个体私营企业;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主不愿建立工会组织,认为成立工会组织是给自己设了门槛;部分农民工对加入工会认识不到位;再加上农民工维权的能力低、手段少;工会在维权中没有手段,显得力不从心等因素,使得损害农民工正当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安全、生存条件差。个别企业及雇主对从事苦险工作的农民工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措施,致使工伤事件时有发生。二是劳动强度大,收入无保证。个别雇主随意延长农民工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个别雇主拖欠、减发、扣罚其工资。大部分农民工工作时间每天都在8小时以上,没有节假日、星期天,却很少得到超时补助、加班补助、假日补助。从劳动保障部门、法院收到的投诉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较普遍,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个体私营企业。三是不愿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部分企业及商户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只是“口头协议”或“一边倒合同”。农民工只有单方面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益。四是个别雇主违规制定劳动管理制度。个别企业制定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只体现企业单方面的意志,成为对职工的惩罚规定。

(三)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对农民进城务工构成障碍。国家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无论是合同工、临时工、小时工,都有实行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可是有81.5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88以上的人未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还处在宣传启动时期。企业不愿缴纳“三金”,主要原因是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开支。外部原因是部门强制力度不够,社会舆论压力不足。

(四)农民进城务工有组织的

少、受培训的少,工作稳定性差、就业竞争力弱。20以前我市每年通过劳动部门输出的农民工仅1000人左右,通过各级各类组织有序输出的农民工约占5%,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血缘、地缘、人缘关系自发、结伴外出打工。有明确目的、固定岗位的约占15%,大部分农民工在不同城市不同企业间频繁流动。农民工自发输出、短暂输出带来的无序性、盲目性、不稳定性、不连续性,造成外出打工成本高、收益小、风险大、规模小。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市尚未形成健全的劳务输出信息网络和完善的劳务输出服务体系。二是我市劳务输出组织数量少、实力弱。

三、对策与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资料显示,全市55%以上的人口在农村,全市50%以上的劳动力在农村,其中有70%的农村劳动力有待转移。基本市情和实际情况说明,只有解放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强化农业、稳定农村,才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只有平等友好地善待农民工,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才能真正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因此,党和政府必须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

(二)最大限度的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由于农民工进城后他们都是个自为主,呈散兵游勇状,政策、法律意识都很淡薄,他们工作时间长,工资收入低,根本享受不到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究其解决问题的根源,要积极动员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以行业为重点,以社区为重心,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进工会。加入了工会,可以改变其弱势群体的状况,在规范劳动工资、劳动合同纠纷问题中,就可以依《工会法》由工会组织出面进行协商,由工会组织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比个人自我维护更加有利。同时,使民工流动有序化,既有利于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进城务工人员输入地的工会组织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工会的领导和管理,与进城务工人员输出地的工会组织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使进城务工人员工会成为组织严密的网络。没有在输出地加入工会的进城务工人员,可以在工作单位、社区申请加入工会。

(三)要加大力度不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素质。一是各级工会组织要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短期培训。许多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人阶级意识、工会意识和维权意识都比较淡薄。不少人还处在从农民向工人阶级转变的过程中;有些人不知道工会组织的性质和职能,不知道工会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么忍气吞声,要么找老板个人私了,不懂得依靠工会组织和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培训,积极向他们宣传《工会法》的重要意义,将农民工维权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农民工撑起一把权益保护伞。二是对农民工开展专业技能、文化、法制、精神文明等方面的素质培训,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让他们掌握了科技文化知识,才能平等的进入劳动力市场进行竞争。

(四)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要主动与政府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贸部门取得联系,做好“三方协调”机制,对农民工开展社会调查、技能培训、政策落实,做到执政为民、立党为公,为农民工办实事。完善劳动安全,失业、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二是农民工输出地要主动与用工地党政工组织取得联系,建立关系,互通信息,争取对方在农民工管理和维权工作上的支持。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农民工输入地司法机构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必要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加大惩处侵权行为力度。组织有关部门对侵权行为严重的企业或雇主依法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五是要特别完善有关保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权、劳动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为进城务工人员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篇5:关注进城务工人员暑期社会调查活动总结

今年暑假我很荣幸的参与了我们学院暑期实践的重点团队。我们的主题是关注进城务工人员的人际交往关系。我们的实践分为三部分:问卷调查,工地实践,与工人联欢。

七月12号,我们社会实践的第一天,我们来到苏北市场那边做问卷调查。让我们很感动的是那些叔叔阿姨都很配合,即使有些年纪大一点的不认字的人,他们甚至愿意听我们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然后再完成问卷。因而半天我们就完成了调查。下午半天我们将数据整理出来,形成了总汇。

七月13号,真正的考验来了,我们要去工地,真刀实枪的干活。我生平第一次以一个劳动工人身份走进了工地与可爱农民工们进行了一次亲密接触,那层久违情感从进入工地伊始就被触发。亲切熟悉的热情和父辈汗水以及钢筋黄砖混泥土告诉我:此刻我属于这里。上午,我们的工作是拆钢管并把它们运到上面堆起来。说干就干,我们一字排开,挨个传递,我们配合的天衣无缝。我们的高效率让那些师傅们看的很开心,不住的夸奖我们。中场休息咯,我们去找师傅们聊天。师傅们很憨厚,更多时候他们愿意以笑容来达,他们笑眯着为我们示范,他们笑眯着给我们指点,他们笑眯着在一起聊天。他们没什么可以计较与争辩,因为他们与世无争最大愿望莫过于家庭平安健康和今年能多带点钱回去。下午,我们换了工种,两人一根大概五米的长钢管,将它们从下面抬上来,我们走的是临时搭的木板,晃悠悠的,有客家小吊桥的感觉。就这样一直扛啊抗,我们搬完了一大堆钢管。回去的时候大家都累趴了,吃饭的激情都没了。

七月14号,实践的最后一天,我们与工人叔叔们办了一个小型的纳凉晚会。大家各展身手,歌声飘扬,掌声不断,工人叔叔们也很积极参与到我们中间来,与我们共歌。最后,照相机将我们的笑脸印刻。

三天的实践很快过去了,然而留下的却是可以让我们受益终身的东西。我以“善用专业知识,增加社会经验,提高实践能力,丰富暑假生活”为宗旨,利用假期参加这次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从社会实践中检验自我。这次的社会实践收获不少。

一.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经过第一天的卷面调查让我认识很多的人。如何与别人沟通好,这门技术是需要长期的练习的。以前实践的机会不多,使我与别人对话时不会应变,会使谈话时有冷场,这是很尴尬的。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更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这样你才能更好的做好工作。

二. 在社会实践中以及以后的工作中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如果你没有踏出那一步,那你永远走不出去。

三. 在社会中要克服自己胆怯的心态。自己觉得困难挺多的、缺乏社会经验等种种原因往往使自己觉得自己很渺小,自己懦弱就这样表露出来。例如在工地上搬钢管的时候,我们都很累,但没有一个人说出来,因为一旦说出口,我们就胆怯了。所以应该尝试着克服自己内心的退缩。战胜自我,只有征服自己才能征服世界。有勇气面对是关键,如某个名人所说:“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 8090不是懒散的一代,我们有我们独特的风采。

篇6: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状况的调查报告

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状况的调查报告

在××城镇经济迅速发展的背后,活跃着一支特殊的群体?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据不完全统计,××现有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5万余人。她们勤劳本份、任劳任怨,默默挥酒着汗水和青春,有的还要背负起家庭生活、老人赡养、子女上学的重担。由于就业形势严峻,自身文化技能素质较低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她们收入偏低,劳动时间过长,权益得不到保障。然而我们决不能忽视她们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以及作为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和不可剥离的组成部分,对其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而对工会组织提出的新的课题和任务。对她们生存状况的思考,心理问题的研究,情感世界的沟通,就业环境的改善,合法权益的维护,无疑是当前工会组织一项重要而迫切的政治任务。

为全面掌握我市外来女性务工人员的权益现状,近期,××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在部分国有或国有控股、集体、私营、外资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涉及工业、美容、服装、印刷、商贸、餐饮的企业和行业,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对女性进城务工人员进行访谈,召开4个座谈会和567名女性进城务工人员进行的抽样问卷调查。我市工会组织在维护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权益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看到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不容乐观,尤其是在劳动时间、工资报酬、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方面问题突出。从已有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为调查报告积累了第一手素材。

做法与成效

近几年来,××市总工会在外来女性务工人员权益维护上,积极探索,务求实效,做了大量工作,树立了工会女职工组织依法维权的良好形象。

一、源头维护,奠定保护外来女性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基础

1、把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作为全会一项重点工作。近年来,××市总工会认真落实全总、省总要求,对外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党政部门的支持配合,对内成立进城务工人员入会工作小组,并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形成全方位、大力度的工作态势,推动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并在华建公司等中介组织,采取签名入会的方法,组织了3000多名进城务工人员加入了工会。在××装饰城工会联合会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吸收1400多名进城务工人员入会。还组建首家劳务公司工会,80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目前我市已有12万多名进城务工人员加入了工会组织,其中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约3万人,占我市进城务工人员的25%,较好地实现了源头维护的组织保证。

2、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扩大保障外来女性务工人员权益的覆盖面。××市总工会按照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成立了“进城务工人员入会工作领导小组”,把企业是否吸收进城务工人员入会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针对实际,探索在劳动力市场、劳务公司等中介组织中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建立工会组织的途径和方法,吸纳进城务工人员。与此同时,还积极参与劳动保障、建设部门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成立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3、积极探索在小企业中开展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工作。如我市江鲜一条街有许多特色餐饮企业,外来女服务员是员工主体,润州区总工会组织一条街联合工会与餐饮行业协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协议,为保护外来女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上下协同,形成保护外来女性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环境

1、增强女职工自身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在参加今年市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上,市总工会特别提出,将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维护问题建议纳入到修改后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市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中予以明确。并能使这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真正关心、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女职工有效维权形式,推动女职工权益突出问题的解决,使女职工维权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道路。形成保护外来女性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2、建立外来务工女职工流动学校。我市所辖的丹阳市现有外来务工女职工达2.314万人。为了切实维护好外来务工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丹阳市总认真办好四件实事:一是办好外来务工女职工健康教育流动学校。聘请市妇幼保健院三名医师,开设女职工保健知识和妇女病防治讲座。二是将外来务工女职工的妇女病普查列入全市妇女病普查范围。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在组织妇女病普查时不可忽略外来务工女职工,尤其是非公企业女职工工作示范单位要带头做好这项工作。三是在签订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协议时,对外来务工女职工要一视同仁,特别是外来务工女职工较多的企业要有相当比例的外来务工女职工参加职代会,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自身的特殊利益。四是把特困外来务工女职工纳入市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和镇困难职工援助站帮扶对象,给予法律援助和经济资助。

3、为外来务工人员办实事。××市总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和阵地优势,为外来务工人员办实事、解难事。一是将外来务工人员列入送温暖工作范畴,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中叫响“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二是五一期间,××市总工会职工艺术团赴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重点工程建设工地,为进城务工人员慰问演出,专门举办进城务工人员电影专场,受到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热烈欢迎。外来务工人员凭会员证,在各类工会活动阵地文娱活动,均可享受到一定比例的优惠服务。丹阳市飞达集团公司,拥有员工3000人,95%为本地或外地农民工。该公司管理上是“外地本地一家人”的理念,外地农民工与本地职工同等待遇,夫妻分居的,只要到公司来工作,该公司提供条件,享受分房;公司内专门建了小学,解决农民工子女的读书入学问题;外地农民工只要有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样可以与本地职工一样担任领导职务。三是开设女职工维权热线,热心接听电话,接待来信来访,为外来女性务工人员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在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许多进城务工人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知道到工会寻求援助。

4、推动享受同城待遇。江苏天工集团每年评选一次××市以外的“百佳外来员工”,先进员工每月增加50元工资,去年当选的员工每人还获得了一台21寸彩电。在提干、发展党员等问题上,当地人与外地人也一视同仁,目前40%的党员和50%的企业管理人员是外地人。公司规定,凡是外地的车间主任以上干部的父母,分别达到60岁和55岁的,公司每月寄60?80元的补贴给他们,以感谢他们的子女为企业发展做出的贡献。

三、宣传教育,提高外来女性务工人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1、加强普法宣传。一是在开展女职工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中。我们边检查,边将女职工法律知识普及活动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检查活动相结合,发放了1500本《女职工权益法律知识读本》,将维权知识送到广大外来女性务工人员手中,帮助她们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面向用人单位和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现场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和与新闻媒体互动等多种形式,向各用人单位广泛宣传江苏省“一办法五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张贴《农民工维权知识宣传提纲》,发放维权手册、政策指南、求职须知等多种有效方式,帮助农民工明确自己的劳动保障权利和义务,以及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2、送法到工地。我们与司法局联合编印了1万多册《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手册》,并通过街头咨询、送法到工地等形式广为散发。先后两次联合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和劳动部门的同志,组织大规模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接受500多名职工的法律咨询。有效地维护和增强了外来女性务工人员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为了使外来务工人员对自身合法权益有个清楚的了解,市建设局建立职工权益告知制度,把“一办法五条例”中与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条款分解为“12个是否”,即是否签定了劳动合同,是否按时发放工资等,并公布了投诉渠道和投诉电话。目前,在全市300多个建筑工地,到处都可以看到这种职工权益告知牌,有效地维护和增强了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外来女性务工人员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3、为提高进城务工人员职业素质,作为我市今年职工素质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总工会职工学校为进城务工人员免费举办了计算机应用、电工基础等培训班。以利于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素质和择业能力。

问题与成因

一、临时工普遍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较低。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来说,能够为其提供劳动权利保障的就是劳动用工合同,但一些企业认为务工人员来去自由,没必要签订合同,企业也少一些责任和束缚,当用工单位与外来女性务工人员之间发生劳动纠纷时,外来女性务工人员的权益常常因没有签订用工合同而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在被调查者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273人、签订企业内部协议的162人、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132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国有企业占56.8%,非公企业仅有11.4%。招用“临时工”并规定试用期满后看表现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多数非公企业的普遍做法。试用期过长并借试用期频繁更换员工的现象在一些中小餐饮企业非常普遍。致使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在打工过程中的一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加班加点严重,休息休假权得不到保障。《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然而调查显示,567位女职工中,每天工作时间在9小时以上的达211人,占37.21%,有的每月只有1-2个休息日,餐饮、服装、美容等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加班加点现象严重,少数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甚至长期无休息日。与此同时,部分企业并没有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一些企业采取计件工资制,节假日、休息日和加班工资被无形剥夺,这类情况在调查中占54%。工作时间超长、休息休假权难保障侵害了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

三、工资待遇低,基本社会保障问题普遍缺失。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时间超长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劳动报酬。从调查情况看,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月收入690元以下的298人,占52.56%;690?1500元213人,占37.57%;1500元以上的58人,仅占10.23%。如果扣除收入中加班加点的部分,那么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将会大幅度上升。另外,与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紧密相连,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率也很低。在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住房这六项社会保障中,调查中发现,只有少部分企业为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中的一两项保险。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渴望能够与城里人一样享有社会保障。在企业与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雇佣过程中,双方在很大程度上都存在着短期行为,只有少数企业能按照人性化的管理来考虑她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大部分企业受利益的驱动,在对劳动数量及质量做出明确规定的同时,简单的确定了所应给付报酬的数额,社会保障问题根本不予考虑。还有一些企业规定,服务满三年或更长时间才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存在明显的隐患。

四、“特殊保护”落实难。落后的传统观念和薄弱的卫生保健意识,特别是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障条件,严重影响制约着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健康。她们大部分人不注意“四期保护”(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也没有条件做妇科病检查,平时生病也很少去医院就医。在调查中了解到,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怀孕后经企业说服或要求务工者打申请报告“主动”回家休息的60人,占被调查者的35.93%;留在单位的61人,占被调查者的36.53%。从城市生育保险上看,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是边缘群体,缺乏社会医疗保险和救济。相当一部分企业在合同快到期时发现怀孕的,往往不再与其续约。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依然存在,占被调查人数30%。女职工“四期保护”普遍难以落实,致使女工一旦生育便遭辞退或无奈地主动离开企业,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调查还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不发放劳保用品,40%以上的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没有享受过劳保用品。在个别私营企业里,粉尘污染严重,劳动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女工们甚至连个口罩都没有,她们的劳动保护状况令人担忧,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常常严重受损。

五、就业竞争能力差。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多数文化程度不高,被调查的567人中,初中以下329人,占58.02%;高中148人,占26.1%;大专以上90人,占15.87%。且技能单一,加之农村长期以来以农为本的保守就业观念以及农村女性在长期相对封闭的生活环境中所形成的思维惯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能成为打工族中的体力劳动者,从事技术层次较低、劳动强度较大的`工种,收获的也是微薄的工资,由于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大多存在文化较低、年龄偏大、技能不高、竞争能力不强等特点,致使一些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以牺牲个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来保住工作,即使较低的工资、较高的劳动强度,还愿意承担。

建议与对策

应该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将日趋复杂,维护包括劳动权益在内的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在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一些单位,她们的生活、学习和生产条件相对比较差,虽给予了密切关注,但工会女职工工作还存在盲点,我们在努力维护其各项权益的同时,需把工作重点放到维护她们在劳动报酬和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益上。为更好地维护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注重源头参与维护。各级工会、妇联组织要积极努力,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人大、政协两会提交维护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提案和议案,参与法律法规修改,并就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开展调研,推动地方出台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定期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覆行情况,使维护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工作有进一步的法律保障。

二、注重特殊群体权益维护。针对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维护问题相对突出的实际,各级工会、妇联组织要给予密切关注,努力把维权工作重点放到维护她们在劳动报酬和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益上。根据调查,在工会、妇联组织健全的企业,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状况普遍较好,反之,就不容乐观。因此,要加强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畅通维权渠道。建议劳动仲裁部门对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作为特殊问题特殊解决;妇联组织采取送法上门、公布投诉热线、在社区建立维权服务中心或咨询服务站等形式,畅通维权渠道;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或女工委员,以利于代表和维护女工权益。

三、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对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应纳入各级政府的规划之中。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专题讲座、法律心理咨询等途径,对外来女性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劳动技能、法律、卫生、保健、婚姻家庭、现代文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一是搞好上岗前的培训。各级劳动、农转办和妇联组织在对女性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的同时,把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作为重要内容,使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在务工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二是突出抓好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后的教育。依托社区学校组织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定期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在女性进城务工人员中开展“比学习,比技能”竞赛活动,激发她们的学习热情,提高她们适应岗位需求的能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权益提供保障,一是加快小城镇城市化进程,使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就地转化为城市居民,鼓励大、中城市适当放宽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户籍管理标准,给予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创业典型以优先落户的优惠政策。二是各部门要将维护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作为今后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把优先解决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权益问题作为一相重要工作纳入日程,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方式解决。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采取分层分类、优先解决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等方法,尽快将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医疗、养老、工伤、生育方面的保险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五、加大惩戒力度。现行法律法规对损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惩戒无力,是导致妇女就业受歧视的一个主要原因。只有适当扩大和健全法律责任的运用范围,增加用人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侵害妇女劳动权益所应承担的责任的具体规定,明确其不履行法定职责所应承担责任和行政赔偿责任,“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才能使其不敢冒犯法律”。

篇7: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案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方针,我校将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使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在收费、教育教学管理、入队入团、评优奖励、学籍管理、升学考试、招生录取和困难补助等方面与学校其他学生一视同仁,努力保证每个孩子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二、入学对象

6周岁以上,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招生范围内务工的农民子女。

三、入学办法

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在流入地的.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的由原籍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入学通知制度。为方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每学期开学前半个月,在我校校门和学区范围内,张贴《入学通知书》。

2、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特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文化学习、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平等对待。建立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家庭联系制度,对每个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建立起家校联系卡,使学校、教师、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增强双方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注意优化学校教育环境,学校师生尊重、关爱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使他们愿意、乐意学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生动、活泼的发展。

3、困难学生助学制度。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一对一结对子”等活动,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以切实减轻农民工子女教育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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