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市多项社保待遇水平将提高,本文共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成都市多项社保待遇水平将提高
从6月7日起,成都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成都市多项社保待遇水平随之提高。
据了解,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市社保局印发了《关于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
度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
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对于201月1日至年6月6日期间已经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我们的经办系统会自动进行核算,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不过,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待遇与此次调整无关,将在7月底之前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标准将在四川省的政策发布后执行。
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
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此外,2017年度内发生住院、失业、工伤等,其相关社保待遇计发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
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方面,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基本医保待遇提高的是封顶线,也就是说每个人到年底报销的总额不能超过这个上限,因此个人每次报账的水平不受影响。”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明年生小孩的生育津贴比今年会高一些
在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因此,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这次市平工资调整后,单位职工今年度缴费金额将会增长,因此明年生小孩享受到的生育津贴比今年会高一些。但今年的生育津贴与企业上年度的缴费水平有关,所以不受此次调整影响。”
在失业保险待遇方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均有提高
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D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D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D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成都市多项社保待遇水平将提高]
篇2:广州多项社保待遇的调整情况
快来看看广州多项社保待遇的调整情况
每年7月1日进入新的社保年度,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险种中除生育保险外,其余险种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待遇变化。
广州市人社局公布广州职工养老、农转居养老保险,以及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等多项社保待遇的调整情况,快来看看都有什么变化吧!
养老保险(城镇职工) 死亡抚恤金增幅6.53%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缴费年限各有不同,进入新社保年度后的待遇调整视具体情况而定。
但由于退休、在职职工的死亡抚恤金是和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直接关联,所以随着在岗职工月平工资的上涨,该项福利也得到上调。
比如,社保年度的广州市月平工资为5808元,到了社保年度,广州在岗职工月平工资达到了6187元。因此在此基础上乘以3倍、6倍的各项补助,也就从原来的5808×3=17424元,提升到了6187×3=18561元。依此类推。
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 丧葬补助也得到提高
农转居人员的养老待遇其实与职工养老保险雷同。随着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高而增高。该群体的丧葬补助费、抚恤金,也同样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的发放方式调整。计算公式一致。
职工医保 大病补助上限涨48%
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上限是按照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广州上年度职工年平工资为69696元,在此基础上乘以6倍,职工医保报销上限为418176元。的广州上年度职工年平工资达到了74245元,在此基础上乘以6倍即是44547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往的社保年度中,职工大病补助的上限为15万元,今年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收入的3倍。这一调整又将大病补助支付限额提升到74245X3=222735元,进一步提升了职工医保大病保障的报销额度。
失业保险 失业期间身故丧葬补助提升
5月1日起,广州上调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1550元增加至1895元。按最低工资标准80%计算的失业保险金也就相应提升到了 1895X0.8=1516元。在进入新社保年度后,失业人员如在失业期间身故,其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则同样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工资的3倍、6倍进行核算。因此,进入新社保年度后,这方面待遇也有一定的提升。
工伤保险 工亡补助上浮近4万元
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以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标准,也在逐年增加。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该项指数则提升到了28844元每年,因此,工亡待遇一项,从53.91万元提升到了57.688万元。工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则是以广州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计算,该项目补助由上年度的34848元提升至37122元。
篇3:缴费基数下月上调 3089元社保待遇将提高
缴费基数下月上调 3089元社保待遇将提高
7月1日起,我省将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现行的2899元提高到3089元,上限则从14496元提高到15446元。这意味着,今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缴费基数下限提至3089元
个人每月多缴15.2元
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算账】
某企业一直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为职工小张缴纳养老保险。下限调高后,小张个人每月须缴纳247.1元(3089元×8%),比之前231.9元(2899元×8%)多缴纳15.2元。
企业多缴的部分大于个人。下限调高后,企业每月须为小张缴纳617.8元(3089元×20%),比之前(2899×20%=579.8元)多缴纳38元。
【提醒】
考虑到部分地区私营企业占比较大,低收入人群数量较大,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900元确定;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550元确定。
缴费基数上限提至15446元
个人月多缴76元
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
【算账】
某企业一直按照最高缴费基数为职工小李缴纳社会保险。上限调高后,小李个人每月须缴纳1235.7元(15446元×8%),比之前(14496×8%=1159.7元)多缴纳76元。
企业缴费也会上调。上限调高后,企业每月须为小李缴纳3089.2元(15446元×20%),比之前(14496×20%=2899.2元)多缴纳190元。
【提醒】
我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数确定有关政策,对突破省规定的'缴费工资上下限的将扣减省级调剂金。
企退人员基础养老金
从4832元上调为5149元
7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
基础养老金在退休人员领取的退休金中占据重要的一块,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高,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喜讯,
缴费基数应该“实打实”
企业拖欠超6个月列入黑名单
企业应按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最低缴费基数)为基数参保缴费。职工可根据企业代扣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算一算缴费基数是不是“实打实”。
【算账】
专家举例,职工某月工资条上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了160元,按照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8%来计算,该职工的缴费基数为160÷8%,算出是元。职工就可比较出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之间有没有差距。
从今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二个月以内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费二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属于较严重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一般失信行为,主管地税机关可以对欠费单位采取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等方式。欠费金额较大的,可以告知用人单位的工会、主管部门及劳动者。对较严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经主管地税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认定后,可以采取催缴通告等方式在社会新闻媒体、自办媒体等公开告示,并可以报同级信用管理机构,分别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黑名单。凡是进入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将在今后经营、银行信贷等方面受到极大影响。
热点追问
奖金补贴等是否计入基数?
很多职工对缴费基数的概念模棱两可,记者邀专家进行详解。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12月最低基数=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职工、挂档人员最低缴费基数
月最高基数=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专家介绍,首先要明确三个概念,即“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最低基数”、“月最高基数”。国家规定,职工应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缴费工资基数。国家规定,月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鉴于每个职工的“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尽相同。国家又作出规定,“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通俗地讲,就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缴费。
篇4:深圳多项社保缴费标准将提高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元/月,3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实施后,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新标准执行。深圳市社保局昨日提醒,参保单位、参保人应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与此相关的多项社保缴费标准也将提高。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工资分别不得低于186元/天(2030元÷21.75天×200%)和280元/天(2030元÷21.75天×300%)。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因此,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最低不得低于426.63元/月(2030元/月×21%),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3%,即60.9元/月(2030元/月×3%)。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最低月工资的80%,深圳最低月工资为1808元,为此20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调整为1446元。
篇5:乌鲁木齐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力争
我区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力争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2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将加强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善医保筹资机制,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
按照规定,2015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9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68元,自治区各级财政补助122元。同时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据了解,我区通过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力争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按照“新医改”有关要求,我区将全面推进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自治区人社厅要求,已开展此项工作的统筹地区需要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有关政策,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指导和监管作用。未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的统筹地区要尽快组织、认真测算并制定方案,同时做好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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