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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产品加工业与税收----对行唐县蜜枣加工行业的调查与分析
农产品加工业与税收----对行唐县蜜枣加工行业的调查与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节奏,市场经济飞跃发展,农村经济逐渐形成行业规模,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税收收入的提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行唐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省级贫困县,经济不发达,税源匮乏,然而该县大部分地方税收来源于农村,由于农作物市场价格较低,经济一直处于低调。近几年来该县审时度势,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发“两红一白”产业,并作为振兴行唐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来抓。“两红一白”指的是红枣、红薯和牛奶。据调查红枣种植在该县历史悠久,以个大肉厚色红味浓被人喜欢,是枣农的铁杆庄稼。红薯加工是近几年开发的出口贸易产品,加工工艺简单且效益不错。奶牛养殖近几年发展很快,以该县独羊岗乡一带为主辐射全县,据资料显示,行唐奶牛养殖量在全国领先。因而三大产业成为振兴行唐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蜜枣加工行业,由于其加工工艺简单,季节性生产周期短见效快,越来越多的枣农从事蜜枣加工业生产,产品在中外市场占据一定的位置,它的兴衰直接影响着行唐经济的发展,地方税收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前在蜜枣加工行业税收征管上存在着不少问题,是影响蜜枣税收的不力因素。那么如何有效地加强蜜枣行业的税收征管?让农村行业经济为地方税收做出更大的贡献。现结合笔者对蜜枣加工行业与税收情况的调查作一简单分析。
一、蜜枣加工行业现状及特点
(一)蜜枣加工是行唐县“两红一白”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于农业发展,围绕农业产品青枣搞初级加工,集中在农村,手工作业。枣树种植主要集中在行唐县北部山区,其中,九口子乡是行唐枣树种植最多的一个乡,也是蜜枣加工、红枣生产的主要集散地。九口子乡地处行唐县北部山区,总面积132.4平方公里,管辖36个行政村,总人口15000多人。该乡多年来,大力发展枣树种植、酸枣嫁接生产及蜜枣加工业。近几年来,逐渐形成了以红枣种植为龙头,蜜枣加工为主的产业模式。加工业户最多时达140多户,生产人数达到3000多人。自以来,此项收入成为九口子乡经济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占该乡总地税收入的30%以上。
(二)蜜枣加工行业,加工工艺简单,季节性明显,经营不稳定,经营户经常变更,有的时干时停,有的不断地转让,今年搞加工,明年就可能不搞加工。属家庭作坊式的,家家户户都能生产加工的行业。蜜枣加工只需一口锅,在青枣没有裂纹时,收购,去核,划皮,清洗,熬熟,烘干即可。
(三)生产的盲目性和无组织性导致产品供不应求和供大于求。蜜枣生产加工户不是根据市场的需求而生产,而是有多大的资金就搞多大的生产,生产的多,市场需求量大,产品供不应求,加工户就有利可图,如果不考虑市场需求下年盲目扩大再生产,导致下年产品过多,市场需求量减少,供大于求,产品积压卖不出去,业户就可能赔钱。
(四)近年来,随着蜜枣加工业的发展,蜜枣加工业的.税收征管也成为税务部门工作的重点。由于此行业加工工艺简单,成本低廉,利润可观,所以税款的征收工作一直比较顺利,大部分加工业户都能够按照税务部门的定额积极缴纳税款。以来,该行业出现了税收征收难的局面,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蜜枣加工业户盲目生产,违反市场经济规律,造成产品供求矛盾。,九口子乡蜜枣加工业户有80户,每户生产量较大,赢利一万元左右,产品供不应求。20部分业户和没有加工的业户在没有调查市场变化的情况下,盲目上马,扩大加工生产规模,致使年蜜枣加工业户达到140多户,再加上部分业户为了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囤积居奇,以待以后销售高价,造成2002年产品积压,销售不出去,产品大于需求。使得蜜枣加工业户对应缴纳的税款出现抵触情绪。二是对税收政策的错误理解。片面强调个人所得税应当在其所有的产品销售完毕后进行缴纳;用今年的所得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五)当前蜜枣加工业户行业税收征管状况由于九口子乡的蜜枣加工业是一种家庭作坊式的加工行业,其生产方式是由几户或几个人合伙集中收购,集中加工,边加工,边销售,生产销售周期短,季节性强,根据这些特点,地税局对该行业按临时从事生产经营业户进行税款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37条之规定,对其应纳的税款实行定额征收,并限期
篇2:农产品加工业与税收--对行唐县蜜枣加工行业的调查与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节奏,市场经济飞跃发展,农村经济逐渐形成行业规模,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税收收入的提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行唐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省级贫困县,经济不发达,税源匮乏,然而该县大部分地方税收来源于农村,由于农作物市场价格较低,经济一直处于低调。近几年来该县审时度势,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发“两红一白”产业,并作为振兴行唐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来抓。“两红一白”指的是红枣、红薯和牛奶。据调查红枣种植在该县历史悠久,以个大肉厚色红味浓被人喜欢,是枣农的铁杆庄稼。红薯加工是近几年开发的出口贸易产品,加工工艺简单且效益不错。奶牛养殖近几年发展很快,以该县独羊岗乡一带为主辐射全县,据资料显示,行唐奶牛养殖量在全国领先。因而三大产业成为振兴行唐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蜜枣加工行业,由于其加工工艺简单,季节性生产周期短见效快,越来越多的枣农从事蜜枣加工业生产,产品在中外市场占据一定的位置,它的兴衰直接影响着行唐经济的发展,地方税收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前在蜜枣加工行业税收征管上存在着不少问题,是影响蜜枣税收的不力因素。那么如何有效地加强蜜枣行业的税收征管?让农村行业经济为地方税收做出更大的贡献。现结合笔者对蜜枣加工行业与税收情况的调查作一简单分析。
一、蜜枣加工行业现状及特点
(一)蜜枣加工是行唐县“两红一白”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于农业发展,围绕农业产品青枣搞初级加工,集中在农村,手工作业。枣树种植主要集中在行唐县北部山区,其中,九口子乡是行唐枣树种植最多的一个乡,也是蜜枣加工、红枣生产的主要集散地。九口子乡地处行唐县北部山区,总面积132.4平方公里,管辖36个行政村,总人口15000多人。该乡多年来,大力发展枣树种植、酸枣嫁接生产及蜜枣加工业。近几年来,逐渐形成了以红枣种植为龙头,蜜枣加工为主的产业模式。加工业户最多时达140多户,生产人数达到3000多人。自20以来,此项收入成为九口子乡经济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占该乡总地税收入的30%以上。
(二)蜜枣加工行业,加工工艺简单,季节性明显,经营不稳定,经营户经常变更,有的时干时停,有的不断地转让,今年搞加工,明年就可能不搞加工。属家庭作坊式的,家家户户都能生产加工的行业。蜜枣加工只需一口锅,在青枣没有裂纹时,收购,去核,划皮,清洗,熬熟,烘干即可。
(三)生产的盲目性和无组织性导致产品供不应求和供大于求。蜜枣生产加工户不是根据市场的需求而生产,而是有多大的资金就搞多大的生产,生产的多,市场需求量大,产品供不应求,加工户就有利可图,如果不考虑市场需求下年盲目扩大再生产,导致下年产品过多,市场需求量减少,供大于求,产品积压卖不出去,业户就可能赔钱。
(四)近年来,随着蜜枣加工业的发展,蜜枣加工业的税收征管也成为税务部门工作的重点。由于此行业加工工艺简单,成本低廉,利润可观,所以税款的征收工作一直比较顺利,大部分加工业户都能够按照税务部门的定额积极缴纳税款。2002年以来,该行业出现了税收征收难的局面,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蜜枣加工业户盲目生产,违反市场经济规律,造成产品供求矛盾。20,九口子乡蜜枣加工业户有80户,每户生产量较大,赢利一万元左右,产品供不应求。2002年部分业户和没有加工的业户在没有调查市场变化的情况下,盲目上马,扩大加工生产规模,致使2002年蜜枣加工业户达到140多户,再加上部分业户为了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囤积居奇,以待以后销售高价,造成2002年产品积压,销售不出去,产品大于需求。使得蜜枣加工业户对应缴纳的税款出现抵触情绪。
二是对税收政策的错误理解。片面强调个人所得税应当在其所有的产品销售完毕后进行缴纳;用今年的所得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五)当前蜜枣加工业户行业税收征管状况
由于九口子乡的蜜枣加工业是一种家庭作坊式的加工行业,其生产方式是由几户或几个人合伙集中收购,集中加工,边加工,边销售,生产销售周期短,季节性强,根据这些特点,地税局对该行业按临时从事生产经营业户进行税款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37条之规定,对其应纳的税款实行定额征收,并限期缴纳。这样就不存在蜜枣加工业户提出的纳税期限以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7条规定,对该行业进行了调查测算,即对加工蜜枣的“锅”进行测算,平均一个生产周期,一口锅,销售收入大约在10万元左右,其成本费用大约9万元,利润可达一万元。据此计算每口锅,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左右,为了响应县政府支持蜜枣加工业发展的号召,扶持该行业发展,并考虑到不可预计的有关费用,地税部门对该行业进行了税收照顾,对每口锅定额征收税款2500元。
二、行唐县地税局据以上情况及特点对该行业订立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蜜枣加工行业管理办法。对从事蜜枣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到经营结束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停业登记,税务机关进行登录。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所辖范围内经营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业主姓名、从业人数、生产经营场所、生产设备(锅)数量等。按其生产周期为一个纳税期间计算纳税,。确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征收定额由县局征管科、税政科和主管税务所按照《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根据纳税人生产的设备(锅)进行测算核定。从事蜜枣加工、销售的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确定的征收定额积极主动的缴纳税款,并索取完税凭证。从事蜜枣加工、销售的纳税人,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补缴税款,并处罚款或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措施。
如,行唐县地税局对该行业进行了四个阶段的征管工作:第一阶段,主要向纳税人宣传有关税收政策,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由纳税人自行缴纳税款。第二阶段,主要是税款催缴阶段,由税务所对未缴纳的业户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第三阶段为重点清查阶段,对拒不缴纳税款的业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四阶段,主要是总结分析,找出该行业增减收原因及生产经营情况,明确下一年度重点和工作目标。
三、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
(一)据蜜枣加工业的征管经验制订了关于农产品加工生产的具体办法:蜜枣加工、粉制品加工、奶厅、奶站。使得农产品加工行业逐步合法化、规范化。
(二)农产品加工行业户多,面广,零星,生产场地隐蔽分散,纳税意识差,定额测定难,税负不均,容易产生矛盾。如:20清理蜜枣行业税收时,九口子乡上连庄村何进国,拒不缴税,税务人员采取扣押措施时,何进国之妻妹阻止扣押车辆,谩骂、殴打税警室干警。税警室干警对其强制带离现场,才把扣押商品运走。何进国为逃避纳税,在地税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后,多次到省局、市局上访,鼓动其他蜜枣加工户串联闹事。4月14日在省拍卖行第三拍卖厅依法公开拍卖了其扣押商品,拍卖竟价以8200元的价格成交,扣除税款、滞纳金等费用后,尚余5023.75元。4月17日将其余款交给何进国时,他拒不接受,至今还没有处理。
四、对改进农产品加工税收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1、加大税收法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板报,文艺活动等方式开展税法宣传,有针对性地对农产品加工行业集中辅导讲解有关方面的税法知识,帮助纳税户规范各项涉税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增大公开办税力度。将纳税户的纳税情况用书或纸的形式向社会定期公开,让纳税户缴明白税,放心税,融洽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
3、搞好村委会代征工作,发挥协税、护税网络作用。
4、继续开发适合农产品加工行业的新征管软件,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5、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帮助农产品加工业户找市场,提供有用的信息,扶持农户生产,加大自身服务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办税环境。
6、加大处罚力度。充分利用稽查局、税警室的作用,加大对偷、抗、逃税的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办理税收事项的业户按税收征管法进行严肃处理。抓偷抗税的典型,对一些态度蛮横,拒不缴纳,带头闹事的坚决不手软,由稽查,税警部门严查严办,并公开暴光,增强震慑力。
篇3: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调查与思考
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带动者、市场开拓者和营运中心,内联千家万户,外接国内外市场,具有开拓市场、增加附加值、提供全程服务等综合功能。一个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既能带动一种或几种农产品的综合开发,又能促进当地的劳动就业和农副产品的转化增值。近日,为全面掌握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情况,县委农工委组织专人对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供各位领导参阅,不足之处请指正。
一、基本情况
(一)产业分布情况。据统计,全县共有156家(以下所涉及企业数字均为正常生产的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其中甘薯加工企业56家,米面加工企业42家,酒葡萄加工企业12家,饲料加工企业10家,果品加工企业6家,乳制品加工企业4家,畜禽产品加工、豆制品加工及其他加工企业26家,这些企业充分依托我县农业主导产业的资源优势布局,初步形成了特色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如蛤泊乡、木井乡、卢龙镇一带的薯制品加工,刘田庄镇、蛤泊乡、县工业园区范围内的酒葡萄加工,印庄乡、双望镇的饮料和果蔬加工,县城副食品加工,刘田庄一带的畜禽、乳品加工,205国道沿线的米面加工等。
(二)经营规模情况。20xx年,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89566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3319万元,实现利税3548万元。其中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达27家,20xx年实现产值42786万元,占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产值的48,实现工业增加值5253万元,占总增加值的39,实现利税1481万元,占总利税的42。
(三)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到目前,全县已有高成食品有限公司、华新食品厂、光友薯业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其中香格里拉(秦皇岛)葡萄酒有限公司、大天龙食品有限公司、金豆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了国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些企业注册的“香格里拉”、“奥星”、“皇威”等7个商标被评为国家或省级著名商标。永平牧业有限公司和环增蛋鸡养殖有限公司带动发展的生产基地获省级无公害生产基地称号。
(四)主要经济成份构成。我县156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均为个体私营企业,其中外资独资企业4家,即红堡(秦皇岛)葡萄酿酒有限公司、高成食品有限公司、龙泉食品有限公司和大湖果汁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2家,即大天龙食品有限公司、鑫马腾祥食品有限公司;内资企业151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规模不大,带动能力不强
就全县来讲,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已达156家,但其规模较小,辐射范围不宽,虽然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其带动能力明显不强,无法带领更大范围农业和更多的农民进入国内国际大市场,无法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向纵深发展。我县156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年创产值还不到9亿元,平均每家仅为577万元,这种不大不强的局面,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更延缓了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的进程。
(二)从事农产品粗加工的多,精深加工的少
我县蛋鸡养殖业虽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所产鲜蛋基本上用于群众直接消费或外运,没有一家鲜蛋加工企业;蔬菜加工上,我县仅有春平酱菜厂和蛤泊酱菜厂,而且规模较小,我县的蔬菜大部分仍还只是筐装、袋提、草绳捆。
(三)精品名牌少,知名度不高
现代市场是知名品牌的市场,虽然近年来我县也产生了像“一奇”、“香格里拉”、“秦康”等农产品品牌,但无论从品牌质量,还是从知名度上,整体来说还不算高。如甘薯粉丝是我县的一大特色产品,并已经有“一奇”、“十八里”等20余个品牌在有关部门注册,但获省级以上商标仅有2个,许多品牌还未能被消费者认识,甚至有部分小企业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在市场上鱼目混珠,同时,有部分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大量使用木薯淀粉,使产品质量较以前有所下降,品牌也受到一定影响。
(四)加工技术与设备落后,产品质量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
我县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偏低,还停步于传统的手工和简单的机械生产,生产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传统工艺和生产设备的限制,深层次加工的数量比重小,多层次开发的产品少,产品质量较低,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消费市场的需求,而且受资金投入及企业主自身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创新能力不强,生产加工能力与水平整体上还不能得到较快的提高。
三、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我县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尤其是农业重点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面对国内外市场的竞争,我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尤还显得势单力薄,产品销路不太顺畅,效益不够高。因此,亟需做大做强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尽快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
(一)要高起点谋划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
首先,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要立足于全面开展和利用县域资源优势。我县甘薯、酒葡萄、猪、禽、蛋、果、蔬和淡水鱼等资源都很丰富,只有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条件,将农产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才能真正收到好的成效。其次,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要适应市场需求。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膳食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因此,必须立足我县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食品工业整体质量和发展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的食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第三,农产品加工发展要结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要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我县工业化的重点之一,进行合理布局,既要防止新的`雷同,又要避免分散、低效的“乡村工业”格局。
(二)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身建设
一是培育和壮大品牌。引导企业树立做大做强品牌的意识,帮助他们积极主动地与重点院校、科研机构挂钩,在提高产品品质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农产品品牌注册和名优品牌创建工作。二是明确发展方向。要根据国内外食品工业发展和农产品消费结构变化的趋势,坚持市场导向,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同调整区域生产布局、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小城镇和扩大内需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三是要加强科技攻关。要注重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在企业建立强有力的科技研发体系,把高科技与农产品加工工艺、农产品加工装备紧密结合,致力于多层次、深层次开发生产。同时,加强技术引进、科技攻关、科技创新,提高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从而提高农产品加工业整体素质。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生产绿色、环保、无污染、安全的农产品。五是要善于搞好企业内部管理。要抓好内部责任制,加强目标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和经济核算。
(三)要营造宽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农产品加工、流通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经常深入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为他们排忧解难,出谋划策;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积极为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确立一批重点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并挂牌予以保护,同时要着手试行并逐步健全推广“绿色110”制度;要向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公布报警电话及责任人姓名,实行重点保护。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偷、扒、抢、盗和假冒伪劣产品坑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加强对“三乱”的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让农民敢于、勇于放手调结构促发展。
(四)要抓好项目管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要充分发挥我县农产品资源优势,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引进项目、技术、人才;要逐步完善县、乡农产品加工项目库,完备项目前期工作,增强招商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继续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产业规划,联系资源条件,有针对性开展产业招商和链条招商,千方百计引进大龙头,洋龙头,名龙头,对重点龙头企业要鼓励实行贸、工、农、技结合,积极为企业销售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它们的辐射带动作用。
(五)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给予财税政策扶持。对全县重点龙头企业,可在财力和政策允许的权限内给予一定年限的税费减免。二是在信贷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部门应按照上级精神,继续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龙头企业。三是在投资政策上支持龙头企业。各级农业、林业、水利开发资金,商品基地、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都要重点向龙头企业或与龙头企业相关的支柱产业、农产品基地投放。要通过政府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来降低农业生产者的成本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从而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竞争力。四是在科技政策上扶持龙头企业。对与龙头企业相关的农产品和加工制品的生产技术,要给予科研攻关支持和技术推广服务。
(六)要努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一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采取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重点推进经营模式由“公司+农户”向“公司+中介组织+农户”转变;鼓励龙头企业在与农户签定合同订单中充实最低保护价,在种子、资金、技术等方面向农户提供无偿或低偿等系列化服务,为基础农户贷款提供担保等内容,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二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发展和壮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鼓励科技人员、农村经济能人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各龙头企业要结合各自的产业特点,积极创办合作经济组织或协助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辐射带动能力。三要加快行业协会建设。农口各部门要牵头负责建立行业协会、商品协会等中介组织,争取让每一条主导产业都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发挥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价格协调、利益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篇4:泰国农产品加工业考察与启示
泰国农产品加工业考察与启示
根据中一泰农业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安排,受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国际合作司的委托,9月7日至9月11日,由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加工所所长沈瑾率中国农产品加工考察代表团赴泰国考察.
作 者:陈海军 李延云 作者单位: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100125 刊 名: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业 英文刊名:APPLIED ENGINEERING TECHNOLOGY 年,卷(期): “”(10) 分类号: 关键词:篇5:对我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调查
对我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调查
龙头企业何以难成“龙头”―对我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调查 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结构调整是基础,发展龙头企业是关键。近几年来,我县龙头企业发展较快,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增收,扩充了农村经济总量,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但是,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龙头”效应还不明显,龙头企业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我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现状,积极探索入世后农业竞争加剧背景下我县龙头企业的发展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状:不成“龙头”的龙头企业 近几年来,随着县委、县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1+5”工程的逐步实施,以开发本地资源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发展,并初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经营机制。但由于龙头企业的龙头效应不强,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协调机制还不完善,产业化经营的一些环节还处于游离状态,龙头企业尚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龙头”。 (一)有龙头企业,但规模小,“龙头”功能不强。仅从产值来看,如果把我县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龙头企业,全县目前已发展到174家,形成了竹木制品、葛食品、肉类食品、茶叶等几大类农产品加工企业,这些企业实现产值7亿多元。其中竹木制品加工企业发展迅速,产值100万元以上的竹木制品加工企业已达140多家;葛食品加工企业已发展4家,新上了“竹乡”、“庆发”、“凌氏”三家企业;茶叶加工企业发展缓慢,目前全县有一定影响的茶叶加工企业有4家,注重品牌建设的新上企业有鸬鹚渡镇的金山茶厂,另外3家分别为雪峰山茶厂、天问茶厂和仙圣山茶厂;肉类食品加工企业仍以“腊大哥”、“牛魔王”、“桃花江土鸡”为代表;粮食加工企业有品牌影响的有“贡民”米业和修山面业公司。虽然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数量大,但企业个体规模小,产品类同,作为龙头企业所应具备的引导生产的导向功能、占领市场的拓展功能、加工增值的开发功能、扶持基地的服务功能、联结农户的带动功能均不强。 (二)有品牌,但品牌效应不明显。目前,全县共有54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了产品商标,并打造出了系列农产品品牌,如“春秋”凉席、“探坦”葛食品系列、“竹乡”葛食品系列、“贡民”米业、“ 腾”牛肉系列、“腊大哥”中猪系列,“乡里红”粉丝、“美人窝”茶叶、“桃花江”土鸡等品牌。“牛魔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奶凇迸H庀盗锌发了30多个品种,被国家内贸局授予“中国肉类食品十佳放心品牌”;“春秋”凉席获得了湖南第四届农博会金奖;罗家坪竹胶板厂的“新花”牌竹胶板被评为省级名牌;南方国立阳光木业生产的“华春”牌产品获得了中国环保产品标志认证。同时,一些企业为做强品牌,积极与科研机构和院校联姻,聘请技术人才,加大产品科技含量,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扩大了品牌的知名度。如桃花江葛食品有限公司高薪聘请2名教授,年薪达7万元,与湖南农大、天津营养研究院进行了联姻,保证了产品质量和生产的稳定,提升了品牌形象。虽然我县农产品品牌多,但我县的这些品牌大部分只在县内或市内有一定名气,市外或省外的知名度不高,主要是由于生产规模小,精深加工不够,品牌宣传受资金的制约,因而仍未打造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的品牌。 (三)有基地,但缺乏稳定性和规范性。我县有以石牛江、牛田、高桥、灰山港、浮邱山等为主的'优质商品粮基地10万余亩,以修山、石牛江、武潭等地为主的葛基地5000亩,优质茶叶基地400多亩,竹资源更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县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与这些基地农民结成了利益联结关系,如“贡民”米业去年与农户签定8000亩优质稻收购合同,其中80%已兑现;桃花江葛食品有限公司去年10月实现资产重组后,今年与基地30户农户签订了300亩葛根收购协议;金山茶厂“美人窝”茶叶建设了100亩规范化栽培良种茶园;雪峰山茶厂形成了200亩优质茶园;“牛魔王”投入30多万元用于更新品种、提供种牛等基地建设,与栗山河、乍埠等10多个乡镇、200多户农户签订了1000多头牛的收购订单。但总体来看,企业与基地农户的联结缺乏稳定合理的有效机制,基地与企业没有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双方义务和权利不明确或无规范措施,有单方面违约或毁约现象,如去年发展优质水稻订单农业6万亩,收购时,优质稻市场价高于合同收购价,一部分农民便将稻谷卖给粮贩子。特别是作为我县“1+5”工程重要产业链的葛产业、中猪产业、土鸡产业和薯企业,企业与基地的联结和合作显得十分松散,如灰山港葛食品厂前两年由于从农民手中收购的葛根利用率低,品种达不到要求,造成一方面葛根卖不出,另一方面葛食品厂收购原材料困难,企业和农户均未获取较大的利益。 (四)有市场,但市场份额小。一方面,我县农产品具有“桃花江”这一大品牌效应,又适应市场的需求,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可挖;另一方面,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外地设立了近300个销售窗口,建设了一支近600人的专业销售队伍,建立了一定的市场网络,部分农产品加工品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有的农产品加工品还打入了国际市场,如“春秋”牌凉席在浙江、长沙、深圳等地一些大型超市十分热销,在一般凉席仅为90元的情况下,这一凉席销售价达到每床200元以上,该厂产品去年还出口到东南亚和韩国等一些国家,今年出口的订单已占该厂产量的一半,达7500床;“牛魔王”建立了企业网站,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产品信息,收到了阿联酉等一些阿拉伯国家每月订购10吨产品的订单。但由于我县农产品加工规模小,有市场而无产品,加上精深加工企业少,加工粗糙,附加值不高,在市场竞争中缺乏竞争力,难以取得大的市场份额,如葛产业的龙头企业桃花江葛食品有限公司也只在安徽、北京、山东和省内的长沙占有一些市场;“春秋”凉席的出口也是以广西的一家企业为中介,而不是直接占领国际市场;“牛魔王”收到的产品出口订单,由于实际加工能力有限而保证不了客户的订购需求。 问题:内困外扰的组合 目前,发展水平低、规模小、产品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已成为阻碍我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的“瓶颈”。导致这种局面,既有企业自身内部因素的制约,又有外部环境的影响。 (一)缺乏发展的先进观念,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削弱了全县的整体竞争力。一方面有些投资者原始积累少,观念保守,在投资方向上求取回报的心理十分迫切,注重收效快的项目,看到哪个项目赚钱快就向哪个项目投资,缺乏深入的市场调查和分析,造成重复建设。另一方面,政府考虑的重点是税收,部门考虑的重点是利益,缺乏对行业的规范和管理,缺乏对企业和行业发展的长远性考虑,因而既使资源有优势、市场有需求,但同类企业过多而且分散经营,个体规模偏小,反而削弱了全县某一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为搞活企业,不少企业不惜以降低产品价格为代价,造成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最终步入恶性循环,如竹木胶板产业就是一个教训深刻的例子。竹胶板在刚发展时,售价高的每立方米达到4000多元,去年降到2480元;木胶板从的每张120元,降到去年的60多元。 (二)缺乏发展的融资渠道,限制了企业的规模扩大。目前,财政对龙头企业投入和银信部门对龙头企业支持非常有限,特别是对企业启动的各种扶持都非常小,尤其是很难争取到作为主渠道的银信部门的支持,加上企业自身吸纳民间资本能力不强,投入主要是依靠企业的自身积累。由于缺乏对科技创新、扩大市场和基地建设的投入,企业生产规模难以扩大,企业档次难以提升,不少企业仍停留在小打小闹的基础上。如“贡民”米业去年在接洽一浙江老板时,老板要求订购每月4个火车皮的产品,但“贡民”米业生产设备仍是1992年的设备,加工能力达不到老板的要求,致使一大笔生意白白流失。由于资金的缺乏,大多数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远小于设计生产能力,桃花江葛食品公司设计生产能力为5000吨,实际生产只有1500吨;牛魔王食品责任有限公司设计生产能力可创产值3000万元,而去年实现产值仅120万元;“春秋”凉席由于资金匮乏,规模小,年产值仅100多万元,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产品在外地商场销售时,每床凉席还需缴纳28元的税款,实际上造成了税收流失到了县外。 (三)缺乏发展的优秀人才,制约了企业的创新。企业的管理、科研、营销等各个环节和领域,都需要优秀的人才作保障,而我县的现实是大部分企业的投资者就是管理者、技术工和销售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市场营运水平都非常低,制约了管理创新、工艺创新、科技创新和营销手段的创新。桃花江葛食品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前由于技术不过关,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生产的60吨葛奶被全部倒掉。我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营销方面就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营销策划人员,大都是老方法、老套路,在外面找市场靠关系,本县消费靠“带着感情”。 (四)缺乏发展的良好环境,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当前,我县软环境还存在部门收费过高、服务少、税赋不公和企业周边环境不优等问题。一些部门仍然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倾向,收费标准中就高不就低,企业负担很重;一些地方的社会治安欠佳,社会闲荡人员敲诈外地客商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水口山乡就发生过社会闲荡人员敲诈外地司机的事件;带黑社会性质人员欺诈外地来桃办厂的客商,或恶意到企业挑衅滋事;当地政府和社会治安机构未能依法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极坏地影响了桃江形象,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投资者的创业热情,动摇了创业者把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心。 建议:发展与提高并重 推动我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应立足我县农业资源和企业现状的实际,坚持以“发展与提高并重”为原则,对粮食、肉类及其他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发展为主,对竹木产业、葛产业应以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档次为主。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给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包括从资金、生产、技术、信息、销售等方面提供支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和宽松的环境;另一方面要规范行业管理,企业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按照现代企业的模式运作,全面提高经营管理的水平,走现代企业的发展之路。 (一)制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规划。以突出特色、做大做强为原则,按产业分类明确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短期、中期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扶持现有龙头企业发展的重点,在此基础上制定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规划。 (二)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加强产品质量体系建设。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逐步实施,我县不少龙头企业的产品难以进入国内国际市场,这是入世后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因此要尽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规范行业管理。一是加快标准体制建设,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企业产品标准,并力争通过ISO9000系列及相当水平的质量体系认证。二是加快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通过与农业科技示范区、外向型农业开发区相结合,建设安全、优质、出口创汇农产品基地。三是实行准入制度,从规模、资金、技术等方面制定标准,严格控制新上同类产品加工企业,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积极扩大外贸出口,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入WTO后,一方面,外国农产品会大量引入我国,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环境也会大为改善,龙头企业应充分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等农产品加工品的出口创汇,并针对国际市场的变化,不断扩大出口空间。要对重点龙头企业赋予进出口经营权,优先安排出口配额,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建立窗口,拓宽对外联系和销售渠道,提高企业的产品档次,增加龙头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要把本土龙头企业的发展与引进外商投资同等对待,在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在财税政策上扶持。对认定的龙头企业,在本地政府权限内给予一定年限的企业所得税、农村特产税减免,并尽可能给予其他税费方面的必要减免。二是在贷款政策上扶持。我县许多龙头加工企业因缺乏资金,无力上项目、扩规模,自身势力难以增强,也不能让农户得到更多的实惠。建议设立农业产业化项目专项贷款,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和壮大,由县财政贴息,企业分期偿还。三是在投资政策上支持龙头企业。利用农业、林业、水利开发资金和商品粮基地、农业综合开发、“星火计划”等专项资金向重点龙头企业或与龙头企业相关的农产品基地投放,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竞争力。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创造条件,利用债卷、股票等筹资。四是在外经外贸政策上扶持龙头企业。加大在农产品加工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将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列入招商引资的项目范围,扩大利用外资,发展龙头“三资”企业。五是在科技政策上扶持。对与龙头企业相关的农产品加工制品的生产技术,给予科研攻关支持和技术推广服务。六是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软环境的优化关键在治理,对存在的问题,要以铁的手腕整治,该处理的处理,该整改的整改,以起到震摄作用。同时,建议聘请企业负责人代表为软环境监督员,加强对有关部门、乡镇软环境治理工作的监督,由县优办组织,每月召集监督员召开一次软环境评议会。 (五)建立健全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利益机制和经营机制。为保证龙头企业获取稳定的原料和货源,解决企业与生产基地、农户之间松散的不稳定的单独买卖关系问题,要以经济利益为纽带,把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紧密联系在一起,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按照自愿互利、扶持基地、服务农户的原则,龙头企业可以通过帮助改善生产基地的生产条件、发放预付定金、贴息贷款、生产扶持金,内销种苗、饲料,提供生产资料、技术服务,包销产品部分利润返还等多种途径,扶持原料基地和农户的生产。另外,通过政府补一点、龙头企业拿一点、从基地农户的销售收入中提一点等筹资渠道,建立风险基金,搞好自我保护,当基地农户的产品在市场价格下滑时予以补贴,使生产者有利可图。这样既可避免农户生产的剧烈波动,又可有效地防止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大起大落。同时,利用合同契约或股份合作章程等方式,明确产加销各方的权利义务。当市场价格下滑时,龙头企业应按照保护价收购基地农户的产品,不应拒绝收购;当市场价格上涨时,基地农户也应按协议价格向龙头企业交售农副产品,不应拒售。 (六)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品牌效应。实施品牌战略,要以宣传开路、质量取胜。一是要依靠科技创新,建立强有力的科技研发体系。把生物工程等高科技与农产品加工工业、农产品加工装备紧密结合,加强技术引进、科技攻关,致力于多角度、深层次开发生产,提高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二是要加强品牌炒作。由县里有关部门评定我县“十大名牌产品”,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广告等宣传媒介,积极对外推荐和宣传。企业要借助农博会、营销会等各种宣传平台,扩大产品宣传面,提高我县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篇6:砂石料行业税收调查与征管建议思考
关于砂石料行业税收调查与征管建议思考
房县,古称“房陵”,最高海拔2485.6米,最低海拔180米,高差悬殊,年均降雨量914mm,无霜期223天。全县辖20个乡镇、50万人,国土总面积5110平方公里,是湖北省第一大县,素称“千里房县”。
该县地势西高东低,南陡北缓,中为河谷平坝,境内平坝、丘陵占17.1,二高山占44.4,高山区占38.5。以青峰断裂带为界,北部山地海拔在800―1000米之间,山脉走向一般是东西、东北或东南向,坡度一般在10°―50°之间,山背开阔,山顶垣状,其间有河谷盆地零星分布,共有大小河流1261条,南河、堵河、官山河等4大水系纵横交错。因而砂石料行业承包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较为分散,这给税务机关在管理上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笔者针对砂石料行业的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就砂石料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综述如下:
一、砂石料行业现状
1、经营类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砂石料经营行业按经营规模和购销业务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工利用农忙之季在河流周围进行砂石料筛选,直接销售给买主或销售给运输车主,再有车主销售。这类经营规模较小,销售对象单一,购销业务简单,一般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场地,无财务核算;另一类是砂石料经营业户领取《营业执照》,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卖断某一河流,在房县境内开采、加工、销售砂料、石料的单位和个人。这类经营规模较大,购货渠道遍布县内,与房地产企业、公路段、预制构建厂等单位建立了比较稳定的.业务关系。根据业务需求,按照商定的数量、品质、价格、送货时间、运输方式,由供货人将砂石料送达指定的地点,不承担货物运输费用,不开具发票,购销业务一次完成;货物购销大多实行现金结算,少数以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账簿凭证中不能反映资金流向。
2、生产的方式。砂石料生产流程比较简单。一类是办理了《营业执照》,靠山取石料,完全依靠机械成型来完成,具有生产周期短、速度快、产量大的特点。县内共有5家生产,其中有2家长年累月的生产,另3家每年之中只生产2个月,砂石料主要用于公路泥青铺石。另一类来源于河流,直接进行砂石料筛选。砂石料在筛选中具体分4级,石籽、粗砂、精细砂、面砂。
3、砂石料市场作用和前景。一是公路越修越宽阔。“十.五”期间,房县着力优化交通运输环境。目前,全县公路总里程2654.1公里,比十五初增加1200多公里,实现GBM工程220.3公里。新增、提高等级公路872公里。二级路252.6公里,三级路369.82公里,四级水泥路280公里,去年,共争取项目11个,下达投资计划2.3亿元,完成国家投资1.46亿元。新修县乡两级公路配套桥梁46座2240.22米。全县20个乡(镇)、场的302个行政村全部通了公路,随着柳树桠隧道的上马、209国道、305省道改造、杜阳路改线等重点项目。二是楼房越盖越多。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突出招商论英雄,县内房地产的开发商注册10几家和各乡、城镇30个建筑施工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安居工程”的推动,不但提高居民住房条件,仅县城滨河花园将就有600套住宅房。今年,县内启动县城第三次总体规划修编;完成2至3个重点集镇与10至15个县定点村规划修编;完成房陵商城、马南河治理、“人和路”、外环路等一批建设项目与小区建设规划编制,大兴水利建设,“沼气”等项目工程。三是电站越建越多。加快三里坪、瓦房坪二级、老渡口、柳园铺等41座电站建设步伐,确保柳园路、魏家湾、阴峪河二级等10座电站建成投产。
二、砂石料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购销情况掌握不准。由于砂石料行业税源分散,而且因为是“靠山吃山”、“靠河取财”,税源流动性很强。而且砂石料行业的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居多、成份复杂,有的利用社会上“混混”,转嫁经营承包、转包形式多样,财务核算账证不全,甚至是现金交易,根本就没有帐,加之砂石料行业供货对象的特殊性,不使用发票,给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
2、征税主体不明。砂石料行业经营流程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合同签订。购进环节由于单笔业务收购量小、货源不稳定等原因,大多为口头协议;二是销售难以取证。大多数是运输车主挣往返途中的台班(运费),没有固定的车主。农用车、汽车车主按路程,砂料的质量收取每吨价位差费用也不一致,在销售中扮演第三者,核查时含糊其词。三是不开具发票。农民工或承包经营者,直接卖给运输车主,当场谈价,当场付款。再有运输车主将砂石料卖给的有关单位或私人,通过现金结账。少数企业由于实行承包经营,账簿凭证中没有反映资金流向,全部作“应收账款”处理。
3、财务核算不健全。砂石料经营者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销售产品不开具发票,平时销售给企业砂石料,收入也不入帐。而另一方企业只通过内部往业账户(应收货款应付
篇7:砂石料行业税收调查与征管建议思考
关于砂石料行业税收调查与征管建议思考
房县,古称“房陵”,最高海拔2485.6米,最低海拔180米,高差悬殊,年均降雨量914mm,无霜期223天。全县辖20个乡镇、50万人,国土总面积5110平方公里,是湖北省第一大县,素称“千里房县”。
该县地势西高东低,南陡北缓,中为河谷平坝,境内平坝、丘陵占17.1,二高山占44.4,高山区占38.5。以青峰断裂带为界,北部山地海拔在800―1000米之间,山脉走向一般是东西、东北或东南向,坡度一般在10°―50°之间,山背开阔,山顶垣状,其间有河谷盆地零星分布,共有大小河流1261条,南河、堵河、官山河等4大水系纵横交错。因而砂石料行业承包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较为分散,这给税务机关在管理上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笔者针对砂石料行业的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就砂石料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综述如下:
一、砂石料行业现状
1、经营类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砂石料经营行业按经营规模和购销业务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工利用农忙之季在河流周围进行砂石料筛选,直接销售给买主或销售给运输车主,再有车主销售。这类经营规模较小,销售对象单一,购销业务简单,一般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场地,无财务核算;另一类是砂石料经营业户领取《营业执照》,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卖断某一河流,在房县境内开采、加工、销售砂料、石料的单位和个人。这类经营规模较大,购货渠道遍布县内,与房地产企业、公路段、预制构建厂等单位建立了比较稳定的业务关系。根据业务需求,按照商定的数量、品质、价格、送货时间、运输方式,由供货人将砂石料送达指定的地点,不承担货物运输费用,不开具发票,购销业务一次完成;货物购销大多实行现金结算,少数以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账簿凭证中不能反映资金流向。
2、生产的方式。砂石料生产流程比较简单。一类是办理了《营业执照》,靠山取石料,完全依靠机械成型来完成,具有生产周期短、速度快、产量大的特点。县内共有5家生产,其中有2家长年累月的生产,另3家每年之中只生产2个月,砂石料主要用于公路泥青铺石。另一类来源于河流,直接进行砂石料筛选。砂石料在筛选中具体分4级,石籽、粗砂、精细砂、面砂。
3、砂石料市场作用和前景。一是公路越修越宽阔。“十.五”期间,房县着力优化交通运输环境。目前,全县公路总里程2654.1公里,比十五初增加1200多公里,实现GBM工程220.3公里。新增、提高等级公路872公里。二级路252.6公里,三级路369.82公里,四级水泥路280公里,去年,共争取项目11个,下达投资计划2.3亿元,完成国家投资1.46亿元。新修县乡两级公路配套桥梁46座2240.22米。全县20个乡(镇)、场的302个行政村全部通了公路,随着柳树桠隧道的上马、209国道、305省道改造、杜阳路改线等重点项目。二是楼房越盖越多。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突出招商论英雄,县内房地产的开发商注册10几家和各乡、城镇30个建筑施工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安居工程”的推动,不但提高居民住房条件,仅县城滨河花园将就有600套住宅房。今年,县内启动县城第三次总体规划修编;完成2至3个重点集镇与10至15个县定点村规划修编;完成房陵商城、马南河治理、“人和路”、外环路等一批建设项目与小区建设规划编制,大兴水利建设,“沼气”等项目工程。三是电站越建越多。加快三里坪、瓦房坪二级、老渡口、柳园铺等41座电站建设步伐,确保柳园路、魏家湾、阴峪河二级等10座电站建成投产。
二、砂石料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购销情况掌握不准。由于砂石料行业税源分散,而且因为是“靠山吃山”、“靠河取财”,税源流动性很强。而且砂石料行业的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居多、成份复杂,有的利用社会上“混混”,转嫁经营承包、转包形式多样,财务核算账证不全,甚至是现金交易,根本就没有帐,加之砂石料行业供货对象的特殊性,不使用发票,给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
2、征税主体不明。砂石料行业经营流程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合同签订。购进环节由于单笔业务收购量小、货源不稳定等原因,大多为口头协议;二是销售难以取证。大多数是运输车主挣往返途中的台班(运费),没有固定的车主。农用车、汽车车主按路程,砂料的质量收取每吨价位差费用也不一致,在销售中扮演第三者,核查时含糊其词。三是不开具发票。农民工或承包经营者,直接卖给运输车主,当场谈价,当场付款。再有运输车主将砂石料卖给的有关单位或私人,通过现金结账。少数企业由于实行承包经营,账簿凭证中没有反映资金流向,全部作“应收账款”处理。
3、财务核算不健全。砂石料经营者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销售产品不开具发票,平时销售给企业砂石料,收入也不入帐。而另一方企业只通过内部往业账户(应收货款应付
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当交易发生,货款付清时就减少企业的应收账款,货款未付清就挂购货单位的应收账款。有时即使货款已付清,企业往往在账上也不作销售处理,隐藏收入。二是与购货方签订虚假的联营协议,当双方发生业务往来时就利用内部结算单代替发票,进行财务核算,以达到少交或不交税款的目的。三是会计核算不真实,财务不健全。砂石料经营者,通常建的是“流水帐”、“包包帐”,而且会计核算不健全,账目混乱,凭证、账簿残缺不齐,税务机关很难核实其真实收入。有的干脆不建帐,使税收难以核定,从而人为地增加税务部门管理的难度。
三、税务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税收政策的优惠,给砂石料纳税人造成盲区。由于起征点二次提高后,我县的个体纳税户数大幅度减少,也必将对个体税收征管产生巨大影响。同时砂石料经营者又不建账,其营业额是否达到起征点,税务机关就很难界定,认为是未达到起征点户,从而而造成税收征管的盲区。
2、日常管理、监控不严,给纳税人造成可乘之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起征点提高,一些个体工商户只需办证不需缴税,对于习惯边征收边管理税收管理员来说,势必削弱对砂石料纳税人的监控力度,甚至放弃对其税收管理,根本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主观上认为管理难度大,不愿意管。也从另一个侧面削弱了砂石料的纳税意识,给纳税人造成可乘之机。
3、部门管理、信息不畅,机制不新,给纳税人织编逃税之网。砂石料经营者在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取得买断河流砂石料经营权,工商注册等证件,以及有关单位和企业用砂石料数量,不能信息共享,明确信息不传递职责后果没有新的机制约束。导致纳税人有了逃税漏网之“鱼”。
四、加强税收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砂石料行业偷逃税收方式的隐蔽性、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巧妙性和税务管理的特点,笔者认为,应该多管齐下,多法并举,多头控管,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依法治税。一是税收政策宣传到位。利用电视媒体,广泛宣传,向纳税人发放《税法快递在行动专辑》,讲清税收政策,多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纳税辅导等全方位的服务,将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时贯彻到纳税人,并引导纳税人正确地进行财务核算,依法进行申报纳税,增强纳税意识,逐步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二是促进纳税人的纳税观念转变。加强正反典型的宣传,树立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观念,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逃税可耻的社会氛围;三是税务机关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既要坚决落实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又要坚决抵制变通税收政策干预税收执法的行为;既要坚持有税尽收,又要做到无税禁收;既要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2、从办证上明确征税主体。为了充分利用砂石料资源,建议国土资源局、工商部门等有关单位重新认定砂石料经营人的买断河流开采经营的《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一是确立经营人身份。对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等栏目,准确提供每月销售的情况。二是严把入门关。严格执行准入条件和审批手续,对那些不具备一开采能力的企业界和个人,依法拒之门外。三是鼓励身份置换。主要是鼓励生产者从个体身份置换成企业身份。成为正规、稳定的企业后,其机器设备、厂房、砂石料的堆放场地也会配套升级,财务账制也将逐步规范,企业控管难度系数将会缩小,税务部门更容易获取企业有关生产经营信息。
3、加强砂石料销售发票管理。充分发票控税功能,针对该行业特点,重点对建筑行业、公路交通、新建电站等有关单位使用的砂石料发票的使用范围进行监控。一是要提高索取发票的意识。即购买方属于企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应向出售方索取发票,国税机关应组织人员定期到企业或单位进行核实调查。二是要提高开具发票的意识。即购买方为城乡居民个人的,砂石料经营者应自行开具销售发票。
4、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完善监控网络。一是部门合作,信息监控,发挥团体作战。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人机结合。与国土资源局、公安经侦大队、地税、工商、交通、公路段、村村通建设指挥部、三里坪水电工程指挥部、银行等部门密切联系。二是定期定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近期砂石料办证情况和企业用料数量,反映砂石料经营销售情况,是否与经营者申报资料相符,明确上还有哪些失误?找出上的不足。三是对未达到起征点户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要强化纳税申报管理,随时监控税源变化,当其达到起征点时要及时调整定额。
5、加强建帐规范。按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额征收管理办法》,督促砂石料纳税人据实建账立制,对大户建立七本帐并有专业会计任职;对小户推行个体建账,辅导纳税人建简易账和粘贴账,能正确核算,保证税务机关有账可查。强化日常税收检查,将纳税人的账务情况与经营实况经常进行核对,对偷漏税的行为严肃处理,严厉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促进纳税人自觉规范账务。
6、加大评估的.力度。一是调查整理一套方案实施。先收集县内5大河流,确定7人是纳税人,拟查的经营信息资料,经营规模、砂石料储量,用保本测销法:测定费用额、核定毛利率、测算销售额,进行纵向、横向比对,及时发现异常现象,采取有效手段评估分析,提高评估质量,用证据、事实说服纳税人。二是强化现场评估。结合纳税人的核算情况,通过现场抽样、核实测算、就地评估等方法,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税收管理员应经常到现场进行回查核实,掌握纳税人的生产变动情况,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适时调整。三是横向、纵向比对分析。现行的建筑行业,水泥和砂石料是主要原料,在使用中水泥、砂石料占1:2或1:3的比例,可以通过县内几个大型水泥厂,了解年销售量和以及外县、市购进量,进行分析比对,确定砂石料年用总量。
7、规范文书管理。执法文书是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征收管理的依据。税务人员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正确地制作、使用征管文书。通过文书对税收征管各个环节征管活动的“显示屏”。它反映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对税务机关依法管理、依法征税、依法稽查、依法处罚的真实记录,起着征管执法的监督作用。为解决文书编号,审批程序,使用法律依据不准确,文书送达不严肃等不规范现象,税务文书由征管股统一制作,询问笔录,取证的证据和检查方法等资料汇总交征管股。
8、砂石料税收征管要打持久战。砂石料是我县税收征管的一个薄弱环节,此项与其相邻县滞后,刚刚起步,在调查中还没有一套很好的经验和可行办法。建议县局单独成立股室,单独考核,用1至2年时间进行规范和整顿。
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当交易发生,货款付清时就减少企业的应收账款,货款未付清就挂购货单位的应收账款。有时即使货款已付清,企业往往在账上也不作销售处理,隐藏收入。二是与购货方签订虚假的联营协议,当双方发生业务往来时就利用内部结算单代替发票,进行财务核算,以达到少交或不交税款的目的。三是会计核算不真实,财务不健全。砂石料经营者,通常建的是“流水帐”、“包包帐”,而且会计核算不健全,账目混乱,凭证、账簿残缺不齐,税务机关很难核实其真实收入。有的干脆不建帐,使税收难以核定,从而人为地增加税务部门管理的难度。
三、税务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税收政策的优惠,给砂石料纳税人造成盲区。由于起征点二次提高后,我县的个体纳税户数大幅度减少,也必将对个体税收征管产生巨大影响。同时砂石料经营者又不建账,其营业额是否达到起征点,税务机关就很难界定,认为是未达到起征点户,从而而造成税收征管的盲区。
2、日常管理、监控不严,给纳税人造成可乘之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起征点提高,一些个体工商户只需办证不需缴税,对于习惯边征收边管理税收管理员来说,势必削弱对砂石料纳税人的监控力度,甚至放弃对其税收管理,根本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主观上认为管理难度大,不愿意管。也从另一个侧面削弱了砂石料的纳税意识,给纳税人造成可乘之机。
3、部门管理、信息不畅,机制不新,给纳税人织编逃税之网。砂石料经营者在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取得买断河流砂石料经营权,工商注册等证件,以及有关单位和企业用砂石料数量,不能信息共享,明确信息不传递职责后果没有新的机制约束。导致纳税人有了逃税漏网之“鱼”。
四、加强税收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砂石料行业偷逃税收方式的隐蔽性、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巧妙性和税务管理的特点,笔者认为,应该多管齐下,多法并举,多头控管,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依法治税。一是税收政策宣传到位。利用电视媒体,广泛宣传,向纳税人发放《税法快递在行动专辑》,讲清税收政策,多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纳税辅导等全方位的服务,将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时贯彻到纳税人,并引导纳税人正确地进行财务核算,依法进行申报纳税,增强纳税意识,逐步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二是促进纳税人的纳税观念转变。加强正反典型的宣传,树立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观念,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逃税可耻的社会氛围;三是税务机关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既要坚决落实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又要坚决抵制变通税收政策干预税收执法的行为;既要坚持有税尽收,又要做到无税禁收;既要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2、从办证上明确征税主体。为了充分利用砂石料资源,建议国土资源局、工商部门等有关单位重新认定砂石料经营人的买断河流开采经营的《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一是确立经营人身份。对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等栏目,准确提供每月销售的情况。二是严把入门关。严格执行准入条件和审批手续,对那些不具备一开采能力的企业界和个人,依法拒之门外。三是鼓励身份置换。主要是鼓励生产者从个体身份置换成企业身份。成为正规、稳定的企业后,其机器设备、厂房、砂石料的堆放场地也会配套升级,财务账制也将逐步规范,企业控管难度系数将会缩小,税务部门更容易获取企业有关生产经营信息。
3、加强砂石料销售发票管理。充分发票控税功能,针对该行业特点,重点对建筑行业、公路交通、新建电站等有关单位使用的砂石料发票的使用范围进行监控。一是要提高索取发票的意识。即购买方属于企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应向出售方索取发票,国税机关应组织人员定期到企业或单位进行核实调查。二是要提高开具发票的意识。即购买方为城乡居民个人的,砂石料经营者应自行开具销售发票。
4、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完善监控网络。一是部门合作,信息监控,发挥团体作战。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人机结合。与国土资源局、公安经侦大队、地税、工商、交通、公路段、村村通建设指挥部、三里坪水电工程指挥部、银行等部门密切联系。二是定期定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近期砂石料办证情况和企业用料数量,反映砂石料经营销售情况,是否与经营者申报资料相符,明确上还有哪些失误?找出上的不足。三是对未达到起征点户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要强化纳税申报管理,随时监控税源变化,当其达到起征点时要及时调整定额。
5、加强建帐规范。按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额征收管理办法》,督促砂石料纳税人据实建账立制,对大户建立七本帐并有专业会计任职;对小户推行个体建账,辅导纳税人建简易账和粘贴账,能正确核算,保证税务机关有账可查。强化日常税收检查,将纳税人的账务情况与经营实况经常进行核对,对偷漏税的行为严肃处理,严厉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促进纳税人自觉规范账务。
6、加大评估的力度。一是调查整理一套方案实施。先收集县内5大河流,确定7人是纳税人,拟查的经营信息资料,经营规模、砂石料储量,用保本测销法:测定费用额、核定毛利率、测算销售额,进行纵向、横向比对,及时发现异常现象,采取有效手段评估分析,提高评估质量,用证据、事实说服纳税人。二是强化现场评估。结合纳税人的核算情况,通过现场抽样、核实测算、就地评估等方法,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税收管理员应经常到现场进行回查核实,掌握纳税人的生产变动情况,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适时调整。三是横向、纵向比对分析。现行的建筑行业,水泥和砂石料是主要原料,在使用中水泥、砂石料占1:2或1:3的比例,可以通过县内几个大型水泥厂,了解年销售量和以及外县、市购进量,进行分析比对,确定砂石料年用总量。
7、规范文书管理。执法文书是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征收管理的依据。税务人员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正确地制作、使用征管文书。通过文书对税收征管各个环节征管活动的“显示屏”。它反映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对税务机关依法管理、依法征税、依法稽查、依法处罚的真实记录,起着征管执法的监督作用。为解决文书编号,审批程序,使用法律依据不准确,文书送达不严肃等不规范现象,税务文书由征管股统一制作,询问笔录,取证的证据和检查方法等资料汇总交征管股。
8、砂石料税收征管要打持久战。砂石料是我县税收征管的一个薄弱环节,此项与其相邻县滞后,刚刚起步,在调查中还没有一套很好的经验和可行办法。建议县局单独成立股室,单独考核,用1至2年时间进行规范和整顿。
篇8: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公司口号
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公司口号
1、干果五谷精品,唯我****。
2、****,福泽万家。
3、天地精华,润出精品――****。
4、品食一刻值千金――****。
5、天赐精华,地予荣光(恩)。
6、****,您农产品的最佳选择。
7、萃取天地精华,成就滋润人生。
8、萃取大自然精华,来自乡旮旯人家。
9、自然,放心――****。
10、更营养更健康当然要选****。
11、****,真正发挥农产品的功能。
12、天华相伴,地润生活。
13、爽口,爽心――****。
14、天地之精华,只为滋润您的.身心。
15、****,时时交好运。
16、****,自然健康更出众。
17、采天地之精华,纳润土之芬芳。
18、****,好滋味。
19、****,生命的源泉。
20、取天地之精华,润万众之心田。
21、****,感动味蕾。
22、取自天然,食之健康。
23、****,口味纯正。
24、源自自然,自然美味。
25、天地精华,自然放心吃。
26、农产品嘛,就选****。
27、****食品好,吃了忘不了。
28、要健康就要****。
29、****,值的依赖。
30、物华天宝:指各种珍美的宝物。
31、****,五谷丰登。
32、分享****,分享健康快乐。
33、望****,品自然美味。
34、****香,心口如一品。
35、物华天宝,惠泽民众。
36、传承经典,引领食尚。
37、****――来自大自然的健康。
38、汇天地之灵气,润和谐之社会。
39、取之天地,惠于百姓(客户)。
40、****,打造自然的健康食品。
41、天华滋养,地润醇香。
42、****,享受天的华美。
43、五谷有情,****。
44、天地精华,滋润生命。
45、****,品质如金。
46、****,感谢大自然的恩赐。
47、豪情生天地,天地造华润。
48、分享大自然,你也可拥有。
49、****:自然精粹,造出精华。
50、快乐人生,****。
51、自然之道,美味之道,健康之道。
52、****,大自然的问候。
53、天华与人共享,地润与您分享。
54、民以食为天,地以绿为润。
55、老百姓放心的食品――****。
56、天华物宝,地润康泽。
57、中华精品,润泽天地。
58、****,健康作证。
59、****,自然有情。
60、****,生态乾坤。
61、****,人杰物宝。
62、取天地精华,吃自然健康。
63、取之天华,润我大地――****。
篇9: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公司口号
1、干果五谷精品,唯我。
2、,福泽万家。
3、天地精华,润出精品——。
4、品食一刻值千金——。
5、天赐精华,地予荣光(恩)。
6、,您农产品的选择。
7、萃取天地精华,成就滋润人生。
8、萃取大自然精华,来自乡旮旯人家。
9、自然,放心——。
10、更营养更健康当然要选。
11、,真正发挥农产品的功能。
12、天华相伴,地润生活。
13、爽口,爽心——。
14、天地之精华,只为滋润您的身心。
15、,时时交好运。
16、,自然健康更出众。
17、采天地之精华,纳润土之芬芳。
18、,好滋味。
19、,生命的源泉。
20、取天地之精华,润万众之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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