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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经验交流:国家司法考试选择题提分方法

时间:2022-05-22 01:22:18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司法考试经验交流:国家司法考试选择题提分方法(共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司法考试经验交流:国家司法考试选择题提分方法

篇1:司法考试经验交流:国家司法考试选择题提分方法

其实,考官在设置选项之时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参照于某种规律,这种潜在规律多半发端于设计选项的目的。这些规律往往也利用人类思维中某些常见的弱点,比如说在逻辑判断与推理中常犯的错误等等。例如,干扰项与正确项常常会部分相同,部分不同,这样才能考察考生是否是完全掌握了知识点。再例如,在选项中考官有时会不自觉地设置一个正确项,然而又设置一个与此正确项内容截然相反的错误项,让考生在两者中进行取舍。而此时我们往往能借助一些选项之间逻辑关系的帮助,缩小选择的范围或确立选择的方向。排除法,是选择时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

遵循以上思路,通过对选择题选项之间关系的研究,笔者提出如下规律供考生参考。

1.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内容相近或类似,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内容相近、相似而存在同时成立的可能,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2.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存在承接、递进关系,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具有承接、递进关系可能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例)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第32题/单选题

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答案为B.本题中选项C与D之间存在承接关系,倘若认为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则甲国应詹某的请求行使外交保护权成为可能,所以CD两项首先应予以排除,

备考资料

而依常理可知甲国公民詹某即使要寻求外交保护,也不可能向乙国提出请求,故又排除A项。

3.单项选择题中,一旦出现一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则正确选项往往由这两个对立选项中产生。

在司考试题的单选题中,常常出现这样的出题格局:4个选项中往往有一对选项内容对立,这是考官为了测试考生记忆、理解准确程度而特意设制的,殊不知却往往给了我们以缩小选择范围的帮助。这两个互相对立的选项有时在语序上相似,有时部分内容相同,从语法结构上容易判断出来。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内容对立,则正确选项往往从AB中择一产生。(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

4.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若存在两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从两对对立项中分别选择一个选项作为正确选项。

这是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考官对正确选项数目最为明显的提示。若四个待选选项结成了两对对立项,则两个正确答案多从两对对立项中分别择一产生。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互相对立,CD互相对立,则两个正确选项往往须从AB组以及CD组中分别择一产生。当然,这规则也存在例外情况。

5.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如果存在一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而其他两项不存在内容对立的情况,那么在此对立两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项。

6.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项之间存在承接关系或递进关系,即数个选项能同时成立,则往往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应一同入选。例在ABCD四个待选项中,ABC三个选项间存在承接、递进关系,能同时成立,若A正确,则ABC一同应选。

7.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如果存在两对互近项或类似项,而这两对选项内容对立,则其中一对互近或类似项为正确选项。

如果试题中存在两对互近项、类似项,其中一个选项正确,则与之类似或相近的另一个选项则多半也是正确项。当然与这一对互近项、类似项对立的另一对互近项、类似项则为错误选项。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两项内容相近、类似,CD两项内容相近、类似,而AB组与CD组内容对立。那么若A正确,则AB应选;若C正确,则CD应选。

8.在单项选择题中,如果4个选项存在部分内容相同的情况,则互相之间相同点最多的选项最有可能为正确选项。当然,此规则存在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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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司法考试司法考试: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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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识记水平类:

这是选择题中的低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再认能力、判断是非能力和比较能力,主要题型有:

1.组合型:2.填空型:

方法:以上两种题型的解题方法大致类似。可先将含有明显错误的选项予以排除,那么,剩下的选项就必定是正确的选项。

3.判断型:

特点:此题型要求学生对基础知识作出“是”或“不是”的判断,主要用于考查学生对理论是非的判断能力。

考生只要记住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观点等基础知识就能正确回答出来。

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联系起来,用记住的知识去挑选正确的题肢。

4.比较型:

特点:此题型的题干是两个认识对象。题肢对题干中两个认识对象进行比较后的回答。考生只要记住所学的基础知识,就能正确进行比较,并从比较中识别各个认识对象的特征。其形式常用“不同点是”“相同点是”或“区别是”“联系是”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

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逐一比较,凡符合题干要求的,就是正确题肢。

二.理解水平类:

这是选择题中中等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理解能力、逻思维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等,

备考资料

主要题型有:

1.内涵型:

特点:此题型的题干内容多是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或基本观点,题肢是对题干的理解,它不仅要求考生了解基础知识,还要求考生理解基础知识,把握基础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形式多用“下列理解正确的有”“应当这样认识”“是指”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

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一一对照,看它们在内涵上是否一致。内涵与题干一致,就是正确题肢。

2.发散型:

特点:此题型要求题肢对题干的内容作多侧面、多角度的理解或说明,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理解的能力、分析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其形式常用“正确的是”等词语把题肢与题干联接起来。

方法:凡是与题干有关的正确题肢都可以入选。

3.因果型:

特点:此题型要求考生回答知识之间的因果关系。题干是“果”,题肢是“因”,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其形式一般用“由于”“因为”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

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看题肢是否正确回答了题干要求回答的原因。

三.运用水平类:

这是选择题中的高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主要用于考查考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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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司法考试经验交流:七招搞定司法考试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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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高分必备:七招搞定司法考试选择题

目前,从题型上看司法考试题目分为两大类,一是客观题(选择题),二是主观题(卷四论述和案例),

客观题部分现时司法考试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单项选择:这是送分题,千万不要手软,一般要拿分85% 以上。

2.多项选择:这是一个大项。答错一个即前功尽弃,故要求在60% 左右。

3.不定项选择:基础知识要掌握住。

下面就由小编教您“七招搞定司法考试选择题”:

1.答题顺序,一般我们主张考生从头答起,这样也体现了考试的规律,即先易后难的出题思路,但是现在考试人员往往在开头给你出一两个难题,对于这种题目要采用排除法,选出一个合适或者说自己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因为刚开始答的是单选题,因此,答案也较容易得出正确地答案。另外,从时间安排上,要掌握先紧后松的答题策略。在改变答题顺序,也有人主张从尾做起。这是对每一大项(单选题、多项选择等)而言。“考试最重要的是心理”,由于大多数的应试者都是按常规从头到尾答题,故出题者会把难题放在开头或者中间,使考生的心理在开始立即崩溃,刚培养的自信心理就被冲垮了,

备考资料

而我从尾到头答题反而觉得挺轻松。因为就算难题在后面,我都有了心理准备,越往前就越觉得心情舒畅。但是这种方法,要和平时的训练结合在一起,否则,如果临场突然采用,势必会适得其反。

2.充分利用开始考试前的时间,这是指听录音磁带讲解考生须知以及考场纪律的一段时间。我们有些人往往循规蹈矩地听着这些没用的东西,因为这些你应该在考试前已经知道,不需要在这时才去了解。我会利用这15分钟的黄金时间,不动声色的打开试卷,马上阅读。

3.用铅笔直接在题目试卷上作各种标记。因为这些题目试卷(不是答题卡)考场收回后只是放在本省,不上交司法部,故不用担心在试卷上写东西有什么后果(答题卡上当然不行了!)。如使用排除法可把某些选项直接排除,就可以打一大的“×”以示根本不用考虑,这样复查时省却不必要的时间。

4.当遇到四个选项都不认识时,我就会固定地选“B ”,因为曾经看英文版一本书- 如何考TOEFL (美国人写的),里面提到当你不认识时候,往往选“B ”就是最佳选择。我曾经在高考、TOEFL 、全国四级、六级英语考试中使用过,屡建奇功。

5.珍惜自己的第一感觉。有些人的坏习惯是:复查时发现问题就随便立即更改,有的还改两三次,事后会发现自己弄巧反绌。

6.一定不要提前交卷,做完试题没事,即使检查了两遍之后,也不要提前交卷,剩下时间你可以充分发挥……呵呵,你懂得……

7、考前一定要注意网上或培训班信息,特别是卷一,很多辅导学校其实已经拿到了考点甚至部分考题,如果你得不到就去“裸考”肯定吃亏了,你想想有的人考了450分以上,卷一考了130分甚至140分以上,你想想他能够完全靠实力取得吗?鬼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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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家司法考试备考方法

一、整理司法考试复习笔记很重要:

整理复习笔记是要让知识从繁而杂转化成少而精,把厚厚的一本书变成薄薄的几张纸,把难以理解的术语转化成自己容易看懂的说法,把容易混淆或不易记忆的知识点改写成比较醒目的图示,不同的图示,最好用不同的颜色的笔,这样也可以挺高你阅读的兴趣,总之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法,只要整理出自己容易复习的笔记就可以了。有了系统的复习笔记,就能统揽全局、迅速把握重点难点以及内在联系,系统复习笔记是学习的备忘录,它为考前复习提供了很有使用价值的资料。

二、制定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复习计划使知识再现、解题更熟练,

按计划办事就会使生活和学习有规律,逐渐就会形成条件反射,生活和学习似乎达到了一种“自动”的境界。一切都要按自己订的复习计划来学习,相信你复习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慢慢适应这种生活,直至到司法考试的时候,带着自己的信心去考试。

三、司法考试复习看书法:

司法考试可靠的经验一般是看书三遍。第一遍是“看”,着重于细细地看,全面地理解,尽量别留疑问,只要你理解透了,背起来才容易。第二遍是“背”,背你在看的过程中,觉得可能出考题的内容,你应该知道拿到一本书让你去考别人时,你该怎样出题。第三遍是“默背”。意思是“回忆”。整个一本书,从头到尾都讲了哪些内容,如果有困难的话,可自己列一个简单的提纲,看着提纲去想,遇到困难时再翻书看看,这样就记得比较牢固。

篇5:司法考试经验交流:国家司法考试成功在于坚持和方法

第一,如何合理安排工作与复习时间,我是在没有辞职的情况下进行司法考试准备工作的,因为我需要生存,需要工资,所以不能辞职。我想对与我有同样处境的考生们一点建议,其实工作和复习是不矛盾的,当然也要看你是参加什幺工作,首先你的工作不能经常加班,其次周末都有休息,再次上班工作不能完全占你8小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我想即使你不辞职,也能跟我一样通过司法考试。

第二,必须要相信自己。失败是成功之母,一次考试的不通过千万不要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司法考试通过的考生许多都是经历了二次p甚至三次p四次的考试,我也不例外,我毕业,当年没有参加司法考试,第一次考试,考试前抱有必通过的信心,可结果却只有348分;当时查到成绩时我很失望,但是我没有绝望,我当时就对自己说:“失败也是经验的积累,只有坚持才能胜利,遗憾也是一种美”;正式依靠这种信念,我才能在司考复习考试过程中始终坚持相信自己,继而通过司法考试。

第三,选择好的教材和网站、论坛。司法考试网站可以看看考试大网,此网站的确对考试很有帮助o一方面免费提供很多资料o另一方面为大家商讨疑难问题提供了一个平台;每天花上一个小时,对你的考试非常有益,

备考资料

第四o合理确定复习计划。我本人虽然没有从事法律行业的工作o但是我从来没有放弃过法律的复习,没有放弃过法律论文的阅读,没有放弃过法律论坛的灌水与讨论,司法考试现在越来越重视理论,而理论的积累完全在平时,所以根据经验,建议打算参加司法考试的学员从现在开始要求自己每天阅读一篇民法理论和刑法理论的文章,把握文章的精要,把握文章的思路,此对于第四卷论述题非常有用;然后从三月份开始可以进入考试准备阶段。

第五,学习方法当然也很重要。我个人的学习方法就是每天给自己安排进度,根据大纲进行安排,每天晚上复习的内容在睡觉前闭目再回想一遍,如果回想过程中没有记住某个知识点或对其产生模糊,立刻打开灯查找相关内容熟悉;此方法在我考试生涯中一直适用,我个人认为非常有效。

以上就是我复习司法考试的心得,其实有一份耕耘,才会有一份收获,大家一定要坚信这一点,只要坚信这点你一定会通过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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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家司法考试各卷冲刺复习及提分技巧

卷一

纵观历年司考,个人认为卷一不存在难度问题,考生之所以本卷未得高分,原因在于被本卷的广度难倒。而对付这种“广在天边,细如针尖”的司考题,我们的备考也要针锋相对,那就是针对此部分的重点部门法的重点法条要结合真题的出题习惯,关注每一法条中的中心部分和词句,反复记忆与理解,对一些小的部门法,主要是快速多遍的加以阅读,力争达到头脑中有所印象。卷一这部分有一些相对容易拿分的得分点,如法制史部分、国际公法大部分、国际私法全部、国际经济法大部分等等,这部分应着重复习,力争不过多失分。法理学部分,法的本体部分无疑是重点,要结合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对法的基本概念加以深度理解,最好能将三大本卷一法理学中法的本体部分过几遍。关于宪法、组织法等,考生主要是争取多过重点法条,另外,历年真题把该部分的重点差不多都考到了,可以把真题仔细过几遍。至于可能只有1、2分的小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如果你其他重点部分已经差不多的话,不妨可以过几遍,否则,应该舍弃,而把有限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可能考到并且分值较多的部分。相对其他几卷,卷一还还算好拿分的,不会有太多的那种弯弯绕类型的考题,所以,建议考生在最后冲刺的时间段内,应当争取将卷一部分复习好,力争按考试拿到120分的标准要求自己,要相信自己,只要对此部分加大复习投入量,你会有所收获的,从考试策略上说,高分考生认为卷一如果能拿分较高的话,其余几卷压力就会小很多。

卷二

刑法部分,此阶段应重点复习刑罚论部分以及分则重点罪名部分。刑罚论部分没难度,记准就可以了(注意呦,卷四肯定用得上!),分则部分,重点罪名要快速多遍,主要注意力放在各罪名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见到一个犯罪事实和行为,只要你能达到可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分则你就复习的差不多了,至于犯罪论部分,老实说,刑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前辈泰斗们关于某些问题还未探讨清楚呢!我们只要掌握基础知识,能顺利通过考生也就可以了。刑诉及行诉,是卷二拿分的重点,这部分没什么难的,只要你反复做真题,反复熟悉法条,相信你分数不会差(注意呦,这部分卷四也会考到的!),没拿到分,只能说明你对程序没记住、没看到。行政法方面,关注法条和历年真题即可。

卷三

民诉是本阶段重点突击部分(尤其是在修改后的民诉法正式施行的情况下),法条和历年真题的记忆演练应当是复习的主要内容。实体法方面,也主要是法条和真题的复习,重点是合同法,公司法,合伙法、侵权法、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等,也主要是集中看法条和做真题练习。如果有时间,广度上也可注意其他法律法规。

卷四

1、首先卷四在练习的时候一定要真的做,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或只是简单列列提纲,要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出来,你会发现有时候自己的表达是非常需要提高的。

2、临近考试重点把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背诵一下,这样就会有更多的理论基础来拓宽答题思路。

3、多看看论述题的讲义,找一找解题的思路,只有对的解题思路才能让答案更加准确条理。

4、卷四第一题可以按照网上总结的解题步骤进行:摆理论,讲联系,抄材料,喊口号。

5、平时练习可以按照考试的要求有意识的控制一下时间,卷四不需要预留时间检查,应该看看怎样分配时间才比较合理,不至于最后时间不够或者字迹潦草卷面不够整洁,整洁的卷面也是给自己增加印象分、提高分数的关键。

篇7:国家司法考试各卷冲刺备考及提分技巧

【卷一】

纵观历年司考,个人认为卷一不存在难度问题,考生之所以本卷未得高分,原因在于被本卷的广度难倒。而对付这种“广在天边,细如针尖”的司考题,我们的备考也要针锋相对,那就是针对此部分的重点部门法的重点法条要结合真题的出题习惯,关注每一法条中的中心部分和词句,反复记忆与理解,对一些小的部门法,主要是快速多遍的加以阅读,力争达到头脑中有所印象。

卷一这部分有一些相对容易拿分的得分点,如法制史部分、国际公法大部分、国际私法全部、国际经济法大部分等等,这部分应着重复习,力争不过多失分。法理学部分,法的本体部分无疑是重点,要结合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对法的基本概念加以深度理解,最好能将三大本卷一法理学中法的本体部分过几遍。

关于宪法、组织法等,考生主要是争取多过重点法条,另外,历年真题把该部分的重点差不多都考到了,可以把真题仔细过几遍。至于可能只有1、2分的小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如果你其他重点部分已经差不多的话,不妨可以过几遍,否则,应该舍弃,而把有限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可能考到并且分值较多的部分。个人感觉这部分听一下考试吧的冲刺串讲班效果不错,很有含金量。尤其是女杨帆老师,对于考点和命题走向的把握绝对是很准很准!

相对其他几卷,卷一还还算好拿分的,不会有太多的那种弯弯绕类型的考题,所以,建议考生在最后冲刺的时间段内,应当争取将卷一部分复习好,力争按考试拿到120分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要不相信自己,只要对此部分加大复习投入量,你会有所收获的,从考试策略上说,高分考生认为卷一如果能拿分较高的话,其余几卷压力就会小很多。考试吧的老师认为,只要有一些法律基础,并多多少少进行过相应练习的考生,后三卷平均每卷80分不成问题。是想,如果你的卷一能够拿到120分,那么后三卷平均80分,120+80*3=360,过了!

【卷二】

刑法部分,此阶段应重点复习刑罚论部分以及分则重点罪名部分。刑罚论部分没难度,记准就可以了(注意呦,卷四肯定用得上!),分则部分,重点罪名要快速多遍,主要注意力放在各罪名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见到一个犯罪事实和行为,只要你能达到可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分则你就复习的差不多了,至于犯罪论部分,老实说,刑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前辈泰斗们关于某些问题还未探讨清楚呢!我们只要掌握基础知识,能顺利通过考生也就可以了。考试吧的陈永生老师,绝对是刑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陈老师授课条理清晰、认真细腻,听了他的讲课,刑法不再枯燥无味,有意思多了!

刑诉及行诉,是卷二拿分的重点,这部分没什么难的,只要你反复做真题,反复熟悉法条,相信你分数不会差(注意呦,这部分卷四也会考到的!),没拿到分,只能说明你对程序没记住、没看到。行政法方面,关注法条和历年真题即可(当然,之前如果听了吴鹏老师的课绝对会有用的,如果此时感觉没底也就不必再过多纠缠了)。

【卷三】

民诉是本阶段重点突击部分(尤其是在修改后的民诉法正式施行的情况下),法条和历年真题的记忆演练应当是复习的主要内容。考试吧戴鹏老师的课绝对有必要听一下。实体法方面,也主要是法条和真题的复习,重点是合同法,公司法,合伙法、侵权法、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等,也主要是集中看法条和做真题练习。如果有时间,广度上也可注意其他法律法规。

【卷四】

1、首先卷四在练习的时候一定要真的做,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或只是简单列列提纲,要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出来,你会发现有时候自己的表达是非常需要提高的。

2、临近考试重点把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背诵一下,这样就会有更多的理论基础来拓宽答题思路。

3、多看看论述题的讲义,找一找解题的思路,只有对的解题思路才能让答案更加准确条理。

4、卷四第一题可以按照网上总结的解题步骤进行:摆理论,讲联系,抄材料,喊口号。

5、平时练习可以按照考试的要求有意识的控制一下时间,卷四不需要预留时间检查,应该看看怎样分配时间才比较合理,不至于最后时间不够或者字迹潦草卷面不够整洁,整洁的卷面也是给自己增加印象分、提高分数的关键。

篇8: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经验交流:教材+计划+资料

1、要有明确的目标;这里的目标不是一个简单的通过司考或者说考过360分,而是整个司考复习流程的每一阶段你该怎么入手,尽管我们说很难精确到每一天的每一个小时,但是你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大目标和各阶段的细化目标,否则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往往很小!

2、要有详细的计划;只有在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制定出详细的实施计划,这样的目标实现才会变成有章可循,否则就是无头的苍蝇,最终的结果可能事倍功半或者徒劳无功!

3、要立即采取行动;当你有了明确目标和详细计划的时候,也就是说你在思想这一层面已经梳理的比较清晰了,那么紧接着就是采取大量的行动,一个成功者永远是比对手多做一下的人,司法考试360分的通过率总体而言是遵守28定律的(这几年通过360分的人大约是20%)所以在此我大胆的告诉你,只要你采取的有效行动达到了20%的范围之内甚至更高,那么等待你的就是成功!

4、要修正你的行动;有时候我们埋头苦干的时候发现自己确实努力了,但是收效甚微,这个时候怎么办?唯一的答案是赶紧修正自己的行动,适当调整自己的目标和计划,让自己的行动、目标、计划更科学,

一、司法考试介绍:

司法考试包括四卷,前三卷客观题,有单选、多选、不定项选三种题型,内容覆盖了所有法律学科。第四卷主观题,由案例题和论述题组成。卷四基本上前期不用准备。

司法考试总分为600分,每卷150分,共四卷,过360分即通过。

卷一,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法理,法制史,宪法,经济法,三国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卷二,刑法、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卷三,民法、商法、民诉

下面是进入实战了。

二、司考要复习多久?

看过这样一个标准,有效学习时间800小时。以这个标准算,每天复习8小时,需要100天。也看到学法网论坛上很多人说战线不要拉得太长,准备3个月即可,否则后面会乏力。这种说法也有道理。如果你有良好的基础,有好的学习方法,3个月准备时间足够了。但是我要说的是对于大部分考生来说,基础都不行,加上人都是有惰性的,如果作为一个新手,想一次通过司考,仅仅3个月准备恐怕凶多吉少。而且这3个月是每天学习8小时以上的。个人意见是根据自己情况,复习时间增加到1000小时+,全天备考的同学4月份就要进入状态了,在职的朋友参考这个时间做安排,

备考资料

多说一句,如果你认为自己零基础,那要在1000小时的基础上至少再加250小时。1200小时左右的学习时间,足够你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考生了。

三、司法考试备考资料

1.三大本(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共三册,共2200页)。三大本是必备的复习资料。虽然论坛上很多人说三大本内容太多,晦涩难懂,没有重点,可以只当字典。我也觉得三大本难读,看的人想睡,看完就像没看一样。不看三大本能过么?能。仅仅靠讲义通过的都很多。那三大本是不是可以不看?我只能说,如果你想一次通过,必须看。为什么必须看呢?你想想,司法部的教材你不看,司法部会让你好过么?尤其是卷一,几乎任何一个机构的教材都是罩不住卷一的,除了三大本。当然卷2卷3部分的阅读,可以适当取舍。比如三大本民法写的不怎样,可以不看,用其它书代替。

如何使用教材

①一套教材拿来用,你都不要幻想能一劳永逸,肯定是要自己花很多心血去做笔记和资料整合的;

②选定一套,反复看,强化记忆记忆再记忆;

③先逐行逐句看,再看自划的重点,再自我串联来看;

④通过前后知识点对比做到知识系统化、清晰化;

⑤之后就要通过做题等方式打乱你原先的框架结构,模糊-清晰-模糊-清晰,经过这个过程才会达到运用自如,灵活运用知识点;

⑥有争议的问题原则上以三大本教材为准,除非教材与法律条文明显违背;

⑦司法考试是应试教育,看教材,誓必会花费你大量时间,所以,对一些偏法条类科目,你完全可以以法条为重。

2.录音、讲义。录音是必须要听的,并且是极其重要的,录音是否听好了,直接决定你的成败。网络课程和讲义足够了,名师研究司考的时间比你多的多,听他们的授课精华,可以让你少走很多弯路。但是仅仅迷信录音,无疑是自取灭亡。

3.法条:怎样使用法条

①先看目录几遍,熟悉框架结构;

②应当做到“重点常识化”。法规记忆到一定程度就会达到这种境界,比如,对从事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考生来讲,上诉期、公告送达期限等只是常识性东西,但是如果问及逮捕最长可几日、需要哪个部门审批等问题就不一定清楚了。这个主要原因就是记忆熟悉到一定程度了。

③“难点明确化”。假设一本厚厚的法规看过一遍还是全新的没有任何记号,到第二轮复习时,难道你再把法规全部重看一遍?这是不可能的。建议第一轮复习把重点划出来,我们这指的重点,是指常识性知识以外的需要记忆的知识,第二轮复习时将这些重点中你遗忘的或者可能会遗忘的知识做新的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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