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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10-25 09:03:3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浅议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本文共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浅议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篇1:浅议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浅议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浅议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摘要]会计信息披露是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根本保证,是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的前提,本文对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证券市场 会计信息披露 监管机制

我国证券市场是随着我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设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证券市场还存在许多的问题,特别是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尤为突出。会计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有义务有责任公开、公正、客观地披露本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为投资者和相关者提供投资和决策依据。同时规范的信息披露,是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根本保证,也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前提。

一、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相当严重,有的公司不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录来披露会计信息的,而是根据领导人的意愿捏造会计数据,欺骗投资者;有的公司设置两套账,以逃避现实有关部门的监督等等。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司领导人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授意或强迫会计人员造假是主要原因,社会监督部门监督不力也为虚假信息流入社会创造了条件。

2.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为使财务报表清晰和易于理解,必须提供必需的重要资料。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均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要求做到内容完整。但从实际操作来看,许多上市公司未能做到,在信息披露中,对有利于本公司的'信息充分披露,而对本公司不利的则只字不提,或不作充分披露。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偿债能力披露不充分;分部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预测性会计信息的披露有待规范。

3.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这是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在时间上的要求。我国《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中期报告应于每个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的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报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上述规定的时间较长,不利于投资者及时得到信息,降低了信息的使用价值。对于信息需求者来说,间隔时间过长,在一定程度上就失去了时效性和可读性,变得毫无意义了。

二、加强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对策

1.完善相关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健全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抓紧上市公司会计规范的实施和修正工作,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会计规范体系,健全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我国股票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基础上需要对某些规则予以细化,以便于具体操作和执行。在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中考虑增加以下内容:非财务信息、表外信息、提供完善的预测性会计信息、提供真正有用的分部报告、不确定性信息内容以及研究和开发信息、重大投资项目信息、人力资源价值、环境会计信息等;要明确规定公司领导对会计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便为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提供法律依据;同时,政府机构要维护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对违反准则的行为要进行处罚,消除其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动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解决“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问题,形成以财产所有权分散化为前提的多元化所有权的产权结构和形成剩余索取权与控制管理权相分离的产权结构。二是扩大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三是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及相应的责任制度。四是扩充监事会的权力,强化监事会的职责。五是细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责任,明确规定违反诚信的法律责任。六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组织机构控制制度、财务记录控制制度、会计业务处理程序控制制度、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控制制度等。

其次,加强会计人员素质控制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首先,强化他们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审计工作指导思想,依法执业,照章行事,从根本上提高当好“经济警察”的主观自觉性。其次,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使他们的知识、技能不断更新、补充,提高其创造、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会计法》的学习,使他们知法懂法,依法工作。

3.健全监管体制,加强监管力度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逐步地将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权利收归证监会,使证监会成为惟一的权威监管机构;证监会可以会同财政部、中注协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年检等形式,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和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管,建立诚信档案,正对造假违规事件应遵照《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盈余操纵进行严厉惩处,真正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对于发现查清的违规案件要决不姑息处理要严、紧、狠,使违法者为此付出巨大代价,使整个市场引以为戒。必须从立法、执法上使造假者受到威慑,通过一切合法手段,提高造假者的造假成本,降低造假收益,彻底清除财务造假的土壤和气候。

4.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独立性

首先,应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剥夺上市公司自行聘任注册会计师的权利,改由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所需经费开支可以通过设立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基金的方式加以解决。消除政府官员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现象,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

其次,在注册会计师中应加强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使全体注册会计师铸造鲜明的道德之魂,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应该完善对其的考核制度,对注册会计师的业绩定期考核,对业绩不理想的注册会计师要加以限制,以年检等形式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事务所在职业质量方面进行抽查和监管。还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其形式可以采取课堂教学、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教育方式。

参考文献:

[1]刘丽娟。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9)。

[2]高乾。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管制的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5)。

篇2:我国会计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初探

当前,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股东及利益相关者为此深受其害,证券集团诉讼一度成为热门话题。我国会计信息披露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行政处罚上,而受害者希望通过证券民事诉讼得到赔偿的愿望在目前的法规中仍存在障碍。

一、证券市场上重大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处理情况

当前,会计造假案的处理结果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刑事处罚只是针对个别性质极其恶劣的人员。民事处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函[]56号对德阳案的答复“——经审理,判定东方公司承担债务后所清偿不足的部分,由德阳市会计师事务所在其证明金额内承担。”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此判例判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赔偿责任,引起了注册会计师(cpa)职业界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但是,此案件仅限于验资业务,无法扩展至cpa的会计报表审计业务。而德阳市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报告中作出了“担保属实,否则赔偿”的承诺,根据担保法一样可以得出这一结论。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对以后的验资纠纷也提出了指导意见,补充说明:“此外,即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虚假验资证明无特别注明,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的规定,亦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了《注册会计师法》对验资民事责任的规定。

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证券民事赔偿机制的有条件启动。但是根据《通知》,目前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不仅受理范围较窄,而且设有前置条件,即法院只受理和审理证券市场上已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因虚假陈述行为引发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案件,同时,《通知》未就是否可以进行集团诉讼、损失计算的方法等作出说明,因此可以认为,《通知》中有关前置条件的设定和来对诉讼形式作出规定,对受害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前置条件的存在使得中小投资者举证难题得到解决,省去了大动干戈地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法院在判决时可以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生效处罚决定的依据作为法律的证据,毕竟证监会在这些问题的调查取证上更具专业优势。因此,《通知》在目前的司法条件下也不失为一种过渡措施,同时也可以促进证监会提高工作效率。

二、现行法律责任体系有待完善之处

1.集团诉讼。《民事诉讼法》应当允许集团诉讼,《证券法》在规定民事责任时,可以对受害人的集团诉讼形式作出更具体的规定,这是首要条件。由于集团诉讼规则的复杂性,完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可以考虑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借鉴证券市场发达国家在证券集团诉讼方面做法的基础上,尽快拟订并颁布“证券集团诉讼试行规则”,并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少数几个有条件的法院受理全国范围内的证券集团诉讼,某一案件集全国的原告在某一特定的法院受理。集团律师费一般采用风险收费的办法收取,即律师接受集团代理时仅仅确定律师费的收费原则,但不预收律师费,诉讼获得收益后才从中收取律师费。在总结试行期经验的基础上,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委会将集团诉讼纳入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证券法》,并对诉讼地等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2.举证责任的划分。如何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证据的目的所在,这种因果关系一般的过程如下:管理层虚构会计信息→cpa未审计出导致虚假信息发布→受害人据此买人股票→虚假信息被揭露股票价格下跌。由于证据的专业性,原告负举证责任成本过高,并且现行法规对原告直接查阅cpa的工作底稿和发行人的会计账目均为不可行,所以此类侵权案应定性为特殊侵权案,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即原告负初级举证责任,证明他信赖了令人误解的财务报告,被告人(cpa)负次级举证责任,即主要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

篇3:聚焦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聚焦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国民经济全面迈向深入的步伐,以及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我国金融市场系统风险日益凸现的客观现实已经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其中的隐患之一就是上市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上不够彻底,中介审计机构操作上不规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不真实,经济泡沫成份严重。由于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严重损害着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严重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中呈现的问题,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利用企业间的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表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大多属集团型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还是经营范围等,大多处于一种复合形的多元架构。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关联企业均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往往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这些都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一个平台。在<<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发布之前,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内部关联企业的关系或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的关系,通过采取诸如买卖商品、转让资产、提供劳务等各种手段,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非实质性转移交易,粉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实施以后,对关联方交易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由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关系错综复杂,如果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大股东故意向中介监督机构隐瞒关联关系和关联方的交易,中介机构的审计又不深入,利用关联交易粉饰财务报告的`情况仍然存在。通过突击重组等方式,追求一种华而不实的短期逐利行为综观我国证券市场,每到年底,各家“T”类或准“T”类公司为避免停市摘牌厄运,利用各种形式的重组和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一锤子买卖”方式调节报表,扭亏为盈,涉险过关。据全景网络统计,――间至少有4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60起债务重组和资产股权转让,涉及金额80亿元,其中正是有一些公司企图利用债务重组和资产转让的“魔方”来一个蛇头虎尾,中报显示老“PT”企业全线扭亏,是否是一种巧合,笔者对此存在质疑。这种通过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等方式所获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并不是总能得到,由于主营业务没有实际成长,这些企业在业绩大幅提升一两年后,往往又出现大幅缩水的情况,投资者则因为只看重企业表面收益的增长而投资失败。统计表明,20市场涨幅最大的股票中,80%以上是资产重组股,许多公司尽管利润增加,股价上涨,但其主营业务利润并未同步增长,增长的来源主要靠非经常性收益支撑,中科创业、亿安科技事件浮出水面,凸现“泡沫重组”必然破灭的势头。

帐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

仔细阅读20以前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不难看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资产类项目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较直观的虚资产部分在许多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数额,有的公司高达千万余元,成为未来必须用盈利来消化的包袱。还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东西,即应收帐项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坏帐?存货中有多少滞销、甚至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中到底有多少与现实公允价值背离较远的部分,有多少已不能给企业带来可预见的经济效益但仍反映在报表上等等 ,往往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时虚实差别才显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遇到清算清盘时、重组时、改制时就会出现“大窟窿”的原因。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开或隐形占用配股资金,风险揭示不明

由于改制不彻底,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上市公司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就不足为怪了。猴王集团掏空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三九医药”大股东占用其配股资金超过25亿元,在上市公司中可谓管中窥豹,略见一斑。在挤占挪用的形式上,有直接的形式如通过内部融资、借贷,也有隐形的

[1] [2]

篇4: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论文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论文

【摘要】本文分析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指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完善对策:合理配置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外部监督管理体系;健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披露;治理对策

一、引言

上市企业的会计信息公布是企业、资产投入人、社会公众交流的平台,上市企业公布准确、实用、完善、适时的信息是所有资料使用人进行准确判断的第一步。如今,中国的会计消息公布标准尚未成熟,即使市场经济蒸蒸日上,可是如果会计消息虚假错误,那么对市场的有序运营务必产生波及。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浪潮中,会计消息和公司自身的效益切实相关,倘若公司领导者意在让会计消息公布的经济效果为自己所用,控制会计消息提供者一定会耗费部分支出而直接公布会计信息。本文旨在探究中国会计信息当前的公布情况,由此产生的有关问题及缘由,深入分析应对的措施和策略。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上市企业和其余种类的企业不一样,存在的市场环境竞争更为凶险,外加经理人的竞争环境和资本市场不统一,所以上市企业的组织构成有所欠缺,国有公司更为典型。由于在国有公司里,股份权力集中掌握在一家,外加资本流动受到约束,企业构成存在着效率低下、结构呆板的弊端。在如此境况中,股权比重较大的管理者没有办法获得高品质的会计消息,手持股权比重较轻的管理者即使掌握了高效的会计消息也没有办法充分发挥作用,因此造成会计消息质量更为低下。公司财务员工的工作是会计消息有误的另一主要原因。中国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不实公布的关键原因在于企业组织规章的不健全,为了保障公司可以公布准确、高效的会计消息,减少虚假消息发生概率,随后实施了外部监管制度。当前,中国信息监督管理机构基本依靠行政形式对信息真实性监管,可是从监管成效上来讲,此种方式没有明显的效果,虚假制造人无视法律法规的惩戒作用。在刑事和民事惩处欠缺的条件下,经理人市场尚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会计消息错误的情况屡有发生。在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足的情况下,市场监管者——政府就会以维护市场安全稳定为由,利用一些强制性手段强迫当事人披露更多的会计信息,但这也导致披露的会计信息失去其真实性。目前,在会计信息失真方面主要可以分为三种失真类型:技术性的失真、违法性的失真和规范性失真。这三种失真的存在,都使市场发展的真实性受到影响。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上市公司的利益驱动

因为部分标准的'出台,上市企业本着发行股票和公司上市的意图,放置股票有被摘牌的风险,领导者会操控会计利润水平,采用多种办法变革公司财务账目,利用失真的会计数据诱使投资人、债权人、供应商、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有关利益群体的配合,让不具备资格的企业取得配股条件,由此取得资产投入、借款钱数、税金降低等经济得利。

2、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乏规范性

即使《公司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证券法》的颁布对于金融市场行为有所控制,实施过程中也按照法律规定对上市企业公布混乱的会计消息进行处罚,可是上市企业会计消息公布缺乏规范的问题依旧频繁出现,基本体现在消息公布缺乏制度,这些都和有关的会计消息公布规则不完善有关。

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不健全

最近几年,尽管我国上市企业会计监管系统和监督标准都日益健全,可是政府监督管理的缺失,我国证监系统实力弱小,监督管理体制尚不成熟,规章与政策不一致的问题经常出现,这些都为公司肆意公布会计消息创造了可能性,造成会计消息错误的问题时有发生。

4、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

消息公布委托代理原则主张,委托人是经济资本的拥有者,对资源履行使用权和操控权的人是代理者。领导者和拥有人的目的不尽相同,领导者为了实现高额的效益,会伤害到拥有人的权益,所以,拥有人会主动和领导者签订合同,预先订立分红协议,促使经理人的收益和公司的利益相联系,将彼此的矛盾尽可能的降到最低,把彼此的利润融合在一起。上市企业对内监督的组织机构依次为股东、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财务经理等级别,对会计活动进行监控。上市企业对内管控机制是最根本的会计活动,高效的开展此项活动有益于公司遵章守法、良性运营,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可是,上市企业的对内监督控制标准缺失,无法合理的约束领导层的行为,是当前上市企业会计消息公布面临困境的缘由之一。

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完善对策

从当前的市场经济的运营情况来讲,中国现在的会计消息虚假现象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则,经理人追求利益的行为让会计消息质量大大下降。放眼当下,要想从根本上整肃会计消息虚假的问题,推动社会主义经济有序运行,就要把企业经理人的内在要求和市场经济的外在要素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市场环境的外在要求不容小觑。

1、合理配置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企业是失真消息发生、公布的起源,所以根据健全的对内管控体系合理限制公布会计消息的行为,有助于公司财务会计等运营消息的准确和真实,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政府举措的实行,促进公司各项运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升公司的经济实力。

2、完善外部监督管理体系

需将上市企业会计消息公布的监督管理划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中央管理的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第二个方面是金融证券交易场所;第三方面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下辖单位委派的专职监督人员。

3、健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

健全企业的对内管理体系,强化监督人对于公司领导者的熟悉,创立高效的会计消息公布载体。上市企业可以利用以下方法:(1)把上市公司的会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单独开展,不同领导分管,独自进行工作。(2)审计委员会充分行使自身权利。(3)构建董事会和领导者之间的长期契约委托代理关系,明确要求彼此的权、责、利明晰。(4)创立和健全有关员工的考核制度,重视会计基层工作,提升会计从业员工全方位的能力和素养。(5)上市企业要从根本上创建行之有效的会计消息公布机制,让企业的种种经济行为都有标准、有流程、有规章,保障会计消息披露的准确性。

五、结论

上市企业会计消息公布一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议题,从会计工作产生开始,随意公布失真会计消息的行为便屡禁不止。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上市企业会计消息的公布方法和监督管理都面临着更新和完善,会计消息公布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社会经济的迅猛进步催生了越来越多的信息需求人,这都对精准的会计消息公布提供了更高的要求。失真、落后的会计消息都会对社会诚实信用原则产生挑战,影响资本投入,乃至市场经济的紊乱。本文基于上市企业会计消息公布的原则,从各种层面研究和探讨上市企业会计消息公布的现象,分析中国金融市场上市企业会计消息公布虚假、错误、延后等原因,主要包括利润的驱使、监督的不利、上市企业对内管理结构紊乱等,提出通过健全法制建设、强化监督、优化对内管理机构等措施严防违法行为,从而保障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更好地服务国家的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1]侯增辉,朱颐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问题及分析——以深市133家上市公司为例[J].会计之友,(08).

[2]王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基于公司内部治理视角[J].经济研究导刊,2014(06).

[3]钟骏华,顾芳宇.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4(02).

[4]罗晓光,贾辉.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现状及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14(02).

[5]刘湘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与治理研究[J].中国外资,2014(01).

[6]耿永强,石小亮.浅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1).

[7]黄杰.浅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13(19).

[8]万经花,李璐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18).

[9]党丽萍.浅谈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3(17).

[10]缪斯.浅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其对策[J].现代会计,2013(04).

[11]王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基于公司内部治理视角[J].经济研究导刊,2014(06).

[12]谭相兴,田海霞.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及成因分析[J].现代商业,2013(06).

[13]闫然.广义经济学视角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研究[J].企业经济,(10).

篇5: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摘要:上市公司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而引起信息失真,必然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随着一些上市公司舞弊案的查处与披露,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成为证券市场无法回避的焦点之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能力,会计变为 “实时”而非事后反映各类交易,会计信息披露提供者与使用者的时空障碍也将消失。信息技术的日益先进,也将为会计信息披露多种计量基础进行编报并增加预测性数据创造可能。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失真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将逐步与国际接轨,银行和投资者的经营或投资理念,以及操作方式将发生变化,人们将越来越多地依据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做出贷款或投资决策,以及操作计划。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对行业监管、公司自身的稳定及市场的良性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外部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使信息需求者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盈利情况等信息,以便做出合理决策。本文拟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及原则入手,讨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及成因,继而提出有效对策。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及基本原则(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无论是在种类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是有差别的,通常情况下,卖方拥有较为完全的信息,而买方拥有的信息都不完全;经营者拥有较完全的内部信息,而投资者、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拥有的`信息都是不完全的。上市公司亦是如此。(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1、充分性原则。所谓充分披露原则是指为达到公正反映企业经济事项及其影响所必要的信息都应完整提供,并使使用者易于理解。充分披露的目的是满足使用者的决策需求,使提供的信息有助于使用者了解与决策,即对其决策是有用的。从这个目的出发,充分披露原则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会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即会计信息应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也就是说只要对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都应予以披露。无论对企业有利或不利都应予以披露,而且不仅仅只停留在披露对象的表面,还要进行深层次的披露。(2)会计信息披露的适当性。以信息提供方来看,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不能无限度地披露;从信息使用者来看,其使用信息的目的在于做出正确决策。因此,过多地披露信息,反而会使使用者无所适从,判断混乱,不便理解、掌握和接受,甚至还会产生误解判断会计信息披露是否恰当,应运用重要性原则。所谓重要性原则是指当会计信息被遗漏或错误表达时,可能使依赖该信息的人做出不适当的决策。根据此原则,对于重要的项目,应从详披露,并加以重点说明,对于次要项目则从略披露,做到主次分明,轻重有别,便于使用者有效使用。(3)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首先会计信息披露要易于使用者理解和掌握。可理解性是决策者和决策有用性的连结点,即信息是否对决策者的决策有用,它决定了决策者是否能了解该信息。其次,披露的会计信息应能满足各种使用者的共同要求,是一种通用目的信息,不可能满足每个使用者的各种具体决策需要。2、真实性原则。会计信息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所在。真实性要求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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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企业把影响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公开地、透明化地共享给信息的使用者即为会计信息披露。

披露的时机是不是及时,披露的内容是不是充分,披露双方是不是公平则关系到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

一、企业单位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研究

(一)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目的存在不明确情况

通常企业单位的经营者往往就是投资者,即经营权和所有权是同一的,所以不需向股东报送会计报表,只需向税务部门、贷款银行定期报送月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过审计的年报。

税务部门所关注的是各项应纳税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关注的是注册资本,而且其需要的会计信息相对较少,这种制度使企业管理当局容易忽视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重要性,导致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完整。

(二)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存在欠规范情况

我国会计法规对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了简化。

这将会导致会计核算的不规范。

此外,由于企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企业单位的业务不稳定,企业损益在时间序列分布上往往不平衡,以及各种环境因素的限制,使得披露出来的信息参差不齐,口径不一致,导致会计信息可比性较差。

(三)会计信息不真实的情况存在

会计信息存在披露不真实的情况,是现代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问题中危害最突出的一种,经营管理人员在利益驱动下,会安排会计工作人员披露不真实的会计统计信息,造成了财务管理的不真实现象的发生,误导了投资人的利益和投资方向,影响了企业的正面形象和信誉。

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表现形式是虚假的会计报告,虚假的项目价值统计或不披露有重大价值的信息。

(四)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相关性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企业领导者更重视局部经济效益情况,在会计信息统计披露中,主要依据是历史数据信息,对于信息的是否可靠,成为是否为会计信息统计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主要依据。

缺乏相关的联系。

目前企业在做账过程中主要采用手工方式或者财务管理软件,对于企业的特殊业务无法进行正常的信息统计和核算,财务部门之间使用的财务软件也各不相同,在信息交流和传输中造成不统一情况的发生,对于各个财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一致性造成的被动影响。

(五)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合理

现行企业单位会计信息披露基于历史数据,不能满足复杂的经济变化的需要,也无法满足社会发展对信息披露的客观要求。

企业单位会计业务的`不确定性要求企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应局限于传统会计报表的固定格式,而是应该围绕自身特点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科目的适当增减和合并,以充分合理地反映中企业单位会计的特殊事项。

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提升的措施

(一)外部审计方面

首先要完善审计制度和审计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需要立法部门将审计目标和会计目标、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使三者在统一整体中共存,且互不冲突。

除此之外,审计制度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和国际上的惯例接轨,使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同步发展。

其次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道德水平。

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就必须完善注册会计师的通过考试,而且考试的内容应更注重对应试人员综合能力的考核;在通过考试并成为注册会计师后应加强对其培训。

(二)政府监督方面

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规。

国家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从整体考虑,兼顾大局,使监管的整体作用发挥到最大,为企业单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加快和企业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要围绕企业单位的特点制定一些适合企业单位的会计披露政策。

适当借鉴国际经验,通过立法明确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加大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其次是要强化监管人员素质。

选拔人才时应任人为贤,在从业期间应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岗后培训和过程监控。

(三)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方面

首先要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通过制定合理的程序来组织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使不同岗位之间互相牵制,合理分工,突破企业单位所有者一人控制企业日工作的管理模式,以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同时要改进企业的人才选拔制度。

企业单位多数是家族企业,在选用人员的时候就要改变企业任人唯亲的观念,选择真正适合企业发展的人才。

其次是要不断提高财会工作人员素质。

要抓好会计人员素质的建设先要对企业单位贯彻财政部要求的会计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管理制度;对在岗会计人员制定业务能力考核的制度,实行优用劣汰制,提高财会队伍业务水平;培养复合型财会管理人才,使会计人员既懂会计知识,又能掌握现代化计算机技术在会计中的运用。

其三是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企业单位应围绕《会计法》《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制度,设置必要的账簿,编制会计凭证,并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制度要能准确、全面地体现企业经营成果,准确记录企业单位资产存量、现金流量情况,为银行、金融公司和其他债权人提供有关财务状况、资信等级的报告,同时能够准确地向政府的相关机构和税务机关提交各种报表和纳税申报资料。

三、结束语

综上,笔者主要分析了当前企业单位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如何加以改正。

从企业自身的发展来看,真正做到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化、透明化、公正化和充分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希望本文所谈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单位会计信息披露的高质量提升。

参考文献:

[1]李振林,王德广;浅谈人民银行会计信息质量保障机制建设[J].财政监督,2012年18期

[2]肖鹏,基于防范财政风险视角的中国政府会计改革探讨[J].会计研究,2011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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