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新准则下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分析(共8篇),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篇1:新准则下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分析
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是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然而新准则一发布,对会计人员有什么新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要求呢,让给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论文吧。
摘要: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是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新准则发布,对会计人员来讲不仅是对已有会计专业知识的更新,更是要求改变原有会计制度下较少运用职业判断的思维方式,提高对会计准则运用的职业判断能力。会计职业判断的认识及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途径,做了一些思考和阐述。
关键词:职业判断能力;思考;新准则
1 问题的提出
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主要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业务处理过程中,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对会计事项应采取的原则、程序、方法等方面进行选择的能力。
在学习新会计准则内容的过程中,会计人员可以体会到:在原来以制度为主体的会计核算体系下,习惯于按章操作完成会计核算工作的思维方式已不能适应会计准则改革的现实。新准则下会计业务处理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相当多的内容要求通过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解决具体的会计处理问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是新形势下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大多数会计人员只处在核算层次,不具备达到准确进行职业判断的水平。而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经济事项日益增多,如何准确的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的价值和当期损益等财务状况,提高本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等是会计人员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这不仅需要通过学习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更需要通过实践培养独立思考、准确判断的能力。
2 影响会计职业判断的客观因素
从客观因素分析:
首先,是会计法律、法规及其制度的影响。
(1)它是规范会计行为,进行会计职业判断的准绳。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职业判断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不能超越其限制的范围。
(2)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改革是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必然发展,它的理念、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都是前所未有的创新,会计人员应转变理念、思维方式,改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这一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整体全面素质,适应新形式发展的需要。
其次,是会计主体管理层的影响。新准则体系的原则导向属性,为会计信息造假者提供了更多空间,这对新准则的贯彻实施提出了挑战。
3 影响会计职业判断的主观因素
从主观因素分析:
第一,是会计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及其职业经验的影响。同一会计业务,由于技术和能力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实务操作。对复杂的`会计业务作出合理而公允的判断,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更要有敏锐、准确的职业判断,是综合素质的反映。第二,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的影响。会计准则赋予会计人员的灵活性越大,就越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三,理论联系实践,重视案例剖析。经济的发展使得会计人员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是不断发展的,通过案例剖析的实践性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培养职业判断能力。第四,学习和掌握相关经济法律知识。
篇2:新准则下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分析
由于新会计准则体系广泛采用谨慎性原则、公允价值计量以及经济业务处理的复杂化,在经济业务处理的过程中,要求会计人员对会计政策进行明智的选择、对不确定的事项作出合理的估计。
4.1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职业判断能力的养成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提高,首先在于会计人员自身要有紧迫感。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下,会计人员光靠原有的知识结构将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会计工作需要,因此,会计人员应该更新观念,树立职业判断的意识,提高对职业判断能力的认识,并在会计工作实践中有意识地积累经验。
4.2 提高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真实、公允是会计职业判断的基本原则。我国应加大会计职业道德宣传的力度,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账”;建立以社会舆论和诚信档案制度为基本形式的社会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法律支持和保障体系,促使会计人员从他律走向自律,真实、公允地进行会计选择。
4.3 树立自主、终身学习的观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业务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会计人员只有通过持续、终身的学习,培养起职业判断能力,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4.4 积极参与会计实践,积累从业经验
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形成的,是通过长期的会计实践、在充分熟悉会计业务处理的基础上,逐步积累经验而不断提升的。会计人员只有通过会计实践活动,积累从业经验,才能提升会计执行能力,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综上所述,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逐步全面施行,企业在会计政策方面的自主权增大了,需要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因此,会计人员不能墨守成规,而应当创新思维,从观念上充分认识到培养职业判断能力的重要性,有意识地加强专业理论和新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会计实践活动,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
篇3:新准则下所得税处理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关键,是掌握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如何计算的,在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中,多种情况都做了不同程度的举例与解释。但是,如果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实质理解不够透彻,有可能感觉比较难理解,所以本文就其中关键的几点来谈谈自己的理解。
1、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条件。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会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包括资产的计税基础大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小于负债的账面价值两种情况。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包括资产的计税基础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大于负债的账面价值两种情况。
2、进一步理解,就是当会计利润大于税法利润时,会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会计利润小于税法利润时,会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会计利润与税法利润的差额即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3、结合以上两点,分三步即可计算出本期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1)计算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税法利润×所得税税率
(2)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3)计算本期所得税费用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综上所属,笔者将其概括为“一、二、三”法迅速掌握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所得税处理。“一”即所得税的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二”即确定暂时性差异是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三”即分三个步骤来核算所得税费用。具体操作举例说明如下:
某生产型上市公司(下称甲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如下:
(1)甲公司所得税率为33%;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49.5万元,其中存货项目余额29.7万元,未弥补亏损项目余额19.8万元。
(2)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10万元,因违反合同支付违约金30万元(可在税前抵扣),工资及相关附加超过计税标准60万元;上述收入或支出已全部用现金结算完毕。
(3)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年初减值准备为0),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其计税基础小50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元,使存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年初余额90万元减少到年末的20万元。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抵扣。
(4)年末计提产品保修费用40万元,计入营业费用,预计负债余额为40万元。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在实际发生时可以在税前抵扣。
(5)至末止尚有60万元亏损没有弥补,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9.8万元。
(6)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计算甲公司应交所得税。
(2)计算20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3)计算年所得税费用,并进行账务处理。
笔者采用“一、二、三”法来完成甲公司的所得税处理。
解题思路:
“一”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所以甲公司的所得税处理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二”确定暂时性差异是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上述事项中,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存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提产品保修费形成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尚未弥补的亏损,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三”分三个步骤来核算所得税费用
1、20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利润总额500-国债利息收入20+违法经营罚款10+工资超标60+计提固定资产减值50-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计提保修费40)-弥补亏损60]×33%=[570-60]×33%=510×33%=168.3(万元)
2、计算2005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①固定资产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固定资产项目的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50×33%=16.5(万元)
②存货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存货项目的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20×33%=6.6(万元)
③预计负债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预计负债项目的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40×33%=13.2(万元)
④弥补亏损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亏损弥补项目的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0×33%=0(万元)
⑤2005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固定资产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16.5+存货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6.6+预计负债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13.2+弥补亏损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0=36.3(万元)
3、计算年所得税费用
2007年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168.3+(0-0)-(36.3-49.5)=168.3+0-(-13.2)=181.5(万元)
甲公司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是:
借:所得税181.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68.3
递延所得税资产13.2
用以上“一、二、三”法,可迅速解决企业实际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篇4:新准则下重要性概念探讨论文
新准则下重要性概念探讨论文
摘 要:对于重要性概念的研究,无论是对会计审计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来说都是一个永不过期的课题。基于新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条件下对重要性概念,重要性的标准等进行了论述,并且提出了一些看法。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重要性水平;标准
1 重要性概念的涵义:多角度分析
1、1 法律上的重要性概念
重要性概念定义最早见于法律条文中,早在1933年的证券法405规则中说道其定义为“那些一个普通的谨慎投资者在购买股票前应当被公道告知的事实”。而后,根据美国的判例法(1976年,美国最高法院在Tsc Industriesv,Northeway Inc.)对重要性的界定,以为其定义为“假如遗漏的事实对于一个理性的股东在决定如何投票是以为其很重要这一点存在实质性可能,则其就是重要”。且给出了“实质性可能”的标准,即对某事实或信息来说,若当事人加以隐瞒或进行不当陈述,必须能够产生误导他人的效果,这样才可为重要情况。
1.2 会计上的重要性概念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谈到重要性指出“假如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所作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定义为“重要性是指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就具有重要性”。可见新会计准则对重要性的描述完全鉴戒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
1.3 审计中的重要性概念
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1987年10月公布的《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重要性定义为“信息的错报或漏报足以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策,该信息就具有重要性”。此定义同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关于会计中重要性的定义;我国在《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1221号――审计重要性》第3条“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定。假如一项错误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
综上所述,无论是法律上、会计上还是审计上。固然出发点略有区别,但大体界定相似,都是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定义重要性。而实际工作中,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都是各个方面的。例如股东、债权人、政府部分、中介分析机构、客户等。也许某项信息对股东来说是不具有重要性的,但对其信息使用者来说具有重要性,这时利益发生了冲突,而且这些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不能简单的加总。换句话说基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到底应该以谁的需求为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我们所使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这一说法主要是为了涵盖所有的相关利益者。而实际上,我们主要应以投资者的需求和利益来衡量,其他人的需求在有条件的时候适当照顾。这样的选择有两点好处。其一,投资者的利益具有可加性;其二,投资者的利益具有可衡量性。投资者是会计报表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这样的选择也符合治理学中的“二八法规”。
2 重要性概念的标准:会计与审计、定性与定量
重要性标准的确认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是,不能因此就以为重要性没有标准,在理论上客观标准应该是存在的,只是人们还没有通过复杂的现象加以熟悉,从而找到影响重要性的各种具体因素,无法判定重要性的正确界限。这正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求平衡点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由于影响供需变化的因素很多,要通过计算正确找到这一点,作出供求计划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不可能的。
在实践工作中,人们常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重要性标准加以描述。
2、1 会计上重要性的标准
在会计核算中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本钱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本钱。
2、11 定量标准
当某一会计事项发生额达到一定数目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则应将其作为具有重要性的会计事项处理。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重要性标准的应用随处可见。例如:分部报告编制考虑重要性。如:分部的分部收人(资产)占所有分部收进的10%或以上;报告分部的对外交易收人合计额占合并总收进或企业总收进的比重未达到75%的,应当将其他的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直到该比例达到75%。在本钱控制中・存货治理的ABC法,本钱会计中,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用度的分配上采用的不计产品本钱法。在产品按消耗原材料用度计价法,按完工产品本钱法等都可视为重要性要求的灵活运用。
2、1、2 定性标准
会计事项一发生就可能对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则属于具有重要性的会计事项。在实务中由于重要与否是相对的并非尽对,因此定性标准比定量标准更难操纵,一般采用列举的方式来表述重要性的定性标准。 2、2 审计上重要性的标准
审计上重要性的标准指重要性水平,即指会计报表中被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确认。
2、2、1 定量标准
数目主要是指金额的大小。重要性水平是针对错报金额大小而言的,它是个经验值,注册会计师只能通过职业判定确定重要性水平。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8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表露)认定层次的重要性。
其一,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通常选择一个恰当的基准,再选用适当的百分比乘以该基准,从而得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在实务中,很多汇总性财务数据可作为确定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基准,如总资产、销售收进、净资产、净利润等;但适当的百分比到底是多少,世界各国审计准则均没有作出规定。根据国外的一些数据,以资产总额为判定基础的,重要性比例定为O,5%~1%,即1%以上的错误为重要性错误,0.5%以下的错误为不重要错报,0.5%与1%之间为审计职员的判定弹性范围;以营业收进为判定基础的,重要性水平为0.5%―1%;以税前净利润为判定基础的,重要性为5%―10%;以净资产为判定基础的,重要性水平定为1%。一般说来,按总资产比例计算的方法适用于金融保险或其他资产大而利润小的企业;按收人比例计算的方法适用于微利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按税前净利润比例计算的方法适用于利润比较稳定、回报率较公道的企业。一般使用的具体方法是固定比率法、变动比率法。
其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称为“可容忍错报”,可容忍错报的确定以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初步评估为基础。它是在不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确定的可接受的最大错报。国内一般事务所采取的是分配法,国际上很多采用不分配的方法如百分比法、比例法等。
2、2、2 定性标准
定性即要求先按错报、漏报的性质来判定重要性水平。有些错报从数目上看并不重要,但由于其性质恶劣,如舞弊行为也应判为重要。注册会计师在判定错报的性质时应当考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错报对遵守债务契约和其他合同要求的影响程度,例如:公司与银行签订一项长期借款合同,规定公司的营运资金不低于100万,假如低于100万,就要求企业清偿债务。即使一个很小的.漏报,也能造成公司的长期借款变成活动负债,并且要求立即偿还,可见这种情况下漏报的重要性;错报对收益趋势的影响。由盈利到亏损或由亏损转为盈利等影响到使用者的判定;错报对增加治理层报酬的影响程度。例如,治理层通过错报来达到有关奖金或其他激励政策规定的要求,从而增加其报酬;
3 重要性概念的再思考
3、1 会计上,对重要性概念的再熟悉
其一,根据重要性原则,要求大量的职业判定。主观上要求会计职员进步自己的素质,而客观上为财务报表的窗饰提供了空间。会计信息的列报和表露应该是信息提供者与其使用者多方博弈的均衡,不应以信息提供者的意志为转移。但实际上,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往往重要性的判定主动权把握在信息提供者手中。不管怎样,笔者以为其最低的底线应为使一个正常的人在相同的情况下运用重要性原则对同一事物的判定时,结果相似。
其二,根据重要性原则,来决定表露的形式和程度。哪些应当表露,哪些不应当表露?哪些在表内表露,哪些在表外表露?哪些单独表露,哪些合并表露?在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营业外收进与营业外本钱”的综合列示的方式,而按具体项目列示,如:资产减值损失、非活动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样突出了重要性,给财务报表使用者更清楚的信息。但是仍存在一些题目。例如,三大期间用度具体包括些什么?财务用度中利息是多少?信息使用者在做分析时常会用到的一个指标为息税前利润(EBIT),用它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成果,但往往利息这个数据是无法在表中获得的。有时附注中也难查询得到,而这个信息明明很重要。
其三,假如决定在表外表露信息,那表外表露的顺序应当怎样?这也应在重要性原则的指导下完成。固然新会计准则列示了一些顺序表露,但十分宽泛,具体事项上缺乏指南。根据“顺序效应”理论,不同的表露顺序(先说正面的、好的信息,后说差的、负面的信息还是反过来呢?或者兼而有之呢?)对信息使用者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3、2 审计上,对重要性水平的再熟悉
一般来说,对重要性水平的研究,基本都是对审计准则的解释为出发点和回宿点来进行的,其主要用于财务报表审计中而鲜有用于其他审计领域。审计重要性水平是审计理论中的重要概念,而审计理论应该能够指导所有的审计活动,这就决定了其不仅适用于财务审计,而且适用于所有可能的审计类型。例如经济责任审计、环境审计等。
3、3 重要性概念是一个不断逼近真实的过程
所谓重要是指一个界限。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不确定性,要精确地对一个企业经济活动的大量业务结果进行衡量、分类是很不大可能的,考虑到本钱效益原则,要求会计资料尽对精确也是不经济的,因而要确定会计资料的一个精确性水平,即重要性界限。也就是说重要性是对真实经济业务的一个精细程度的反映。随着计算机网络和会计软件的开发和普遍使用,会计职员素质不断进步,使得重要性的量的界限越来越窄,其精确度在不断的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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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会计新收入准则下建筑安装经济新特点分析论文
企业会计新收入准则下建筑安装经济新特点分析论文
摘要: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 我国的产业类型不断升级, 企业业务模式不断创新, 新兴行业越来越多, 业务模式也越来越复杂, 收入确认的复杂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 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现有实务的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 财政部于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新收入准则的修订, 将对众多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对建筑安装行业的影响尤其深远。文章从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展开, 结合建筑安装行业的实际情况, 分析了其对建筑安装行业的影响。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 建筑安装行业; 变化; 影响;
我国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是发布的, 距今已超过十年, 财政部此次首次对收入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 并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我国收入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 使得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一致, 同时新收入准则对我国收入核算的传统理念产生的影响是具有颠覆性的, 对具体行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深远的。
1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1.1 统一收入确认模式
新收入准则统一了收入确认模式, 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 对于以上业务类型, 原准则采用多种收入确认方法, 因不同合同的划分界线不是十分清晰, 可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财务报表的列报也有较大的影响。例如建筑安装行业常见的PPP项目, 在建设过程中, 建造方因提供了建设服务需要按照建造合同确认收入, 那么在运营期间是执行收入准则还是继续使用建造合同准则, 无法进行明确的划分, 在实务中经常陷入两难境地, 新收入准则比较好地解决了此类问题。
1.2 改变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原准则强调企业应当在如下情况下确认收入: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但在实务中往往很难判断, 从而给企业财务人员在确认收入时点方面增加了难度, 新收入准则推陈出新, 将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为控制权转移, 即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也就是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新准则同时对企业何时确认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提供了五个基本条件, 从而更加合理地、更加科学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全过程。
1.3 明确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 首先要对合同进行评估, 以识别合同中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然后根据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再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 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最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同时还提供了“五步法”模型, 来分解确认收入, 提供了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来合理估计单独售价, 新收入准则对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进行会计计量, 更加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实质。
1.4 明确规定特定交易 (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方法
对于特定的交易 (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 新收入准则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如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区分主要责任人的总额法和代理人的净额法、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预收销售商品款、收取无须退回的初始费等, 对于以上这些特殊交易规定了明确的确认方法, 能够更好地指导财务人员的实务操作, 更具有实用性。
2 新收入准则对建筑安装行业的影响
2.1 改变了建筑安装企业对收入确认的时段或时点, 收入确认的进度可能改变
根据原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建造合同的结果如果能够可靠估计的, 企业就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但是新收入准则统一了收入确认模型, 即不再区分建造合同收入和其他一般现行收入, 新准则按照客户取得对商品的控制权来确认收入, 确认方式的'改变, 可能导致收入确认的进度加快或推迟。下面以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
月, A建筑安装公司与B客户签订合同, 为B客户装修一栋办公楼并安装一部电梯, 合同总金额为300万元, 预计合同总成本为240万元, 其中包括电梯的采购成本40万元。年12月电梯运达施工现场并经B客户验收, B客户已取得对电梯的控制权, 但是根据装修进度, 预计至3月才会安装该电梯。截至2017年12月31日, A公司累计发生成本100万元, 其中包括电梯采购成本40万元, 假定该装修服务 (包括安装电梯) 是一个单项履约义务 (办公楼装修和电梯安装不可明确区分) , 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A公司是主要责任人, 但不参与电梯的设计和制造, A公司按实际发生成本比例确定履约进度。本例中, 根据新收入确认准则, A公司的履约进度为 (100-40) / (240-40) =30%, 2017年12月31日应确认收入= (300-40) ×30%+40=118万元, 应确认成本= (240-40) ×30%+40=100万元, 但是根据原建造合同准则, 因根据装修进度, A公司预计至203月才会安装电梯, 那么根据完工百分比法, 2017年12月31日, A公司不应确认收入。由此可见, 因为新收入准则改变了收入确认的时点, 导致了A公司提前确认了收入。
2.2 引入新的估计与判断, 对建筑安装行业收入确认的金额或时点产生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过程中, 涉及多项估计与判断, 如建筑安装行业中普遍存在的提前完成工程的奖励款或激励款, 在新准则中应当是认定为纳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对于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来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这就可能对该部分估计数提早确认收入, 而原建造合同准则中是在奖励款或激励款最终确定时才确认收入, 相比新收入准则, 可能存在延后确认收入的情况, 同时, 因为涉及估计和判断, 确认收入的金额也可能与建造合同准则确认的收入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
2.3 新准则收入确认方式的改变, 对建筑安装行业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造合同准则是20发布的, 至今已逾十年, 建安行业的会计人员一直遵循着完工百分比法的核算方法, 新收入准则的颁布, 颠覆了一代会计人对收入确认的传统做法, 用现代流行语来说真可谓是“秒杀”了一代会计人, 因为新会计准则与原建造合同准则的收入确认模式完全不一样了, 各位会计人员要一切从头再来, 重新学习收入确认、计量和披露的相关知识, 这也印证了“活到老学到老”的古语, 这将对建筑安装行业的会计人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建筑安装行业的财务人员必须及早学习起来, 研究起来, 不断武装自己,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 才能跟上不断更新的会计知识和税收政策的步伐, 从而顺利做好新旧收入准则的衔接过渡工作。
3 结论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 新收入准则的颁布与实施, 其意义重大而深远。新收入准则基于合同确认收入, 这必将促使建筑安装企业强化合同意识, 加强合同管理, 进一步规范建筑安装行业的发展, 从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地更加成熟和完善;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后, 建筑安装企业能够获得更高质量的收入信息, 但为了能够达到这一目的, 必然会促使企业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 并及时充分地沟通相关交易的业务模式、核算情况及交易条款等, 这都将有力地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从而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管理者、股东等投资人、银行等债权人、供应商与客户、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等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准确、更及时的经济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1]田丰.新收入准则统一企业收入确认模型[N].财会信报, 2017-07-24.
[2]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变化及影响[J].中国总会计师, 2017 (8) :13.
[3]谢智勇、史淑霞.新旧收入准则的比较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 2017 (9) :105.
篇6: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从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新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相对于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企业会计准则DD应用指南》附录DD“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
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实施新准则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开办费的帐务处理。这样不仅简化了会计核算,更准确反映了会计信息。对筹建期间的界定,房地产企业应该以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止较为妥当。
篇7:新企业融资准则下如何加强企业融资管理论文
新企业融资准则下如何加强企业融资管理论文
摘 要:本文依据融资在企业正常运营发展中的重要担保作用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对新企业融资准则下如何加强融资管理的科学策略探讨,对规避企业融资风险、开辟企业融资的新渠道、新境界有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企业融资;融资管理;准则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06-0083-01
一、融资对企业资本构成的深刻影响
融资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操作环节,其运行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方向与快速提升进程。从经济发展的宏观角度开看,企业的健康融资发展则反映出其对社会丰富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效能。由此可见企业融资活动担负着企业经济宏观调控、微观指导的重要职能,我们只有适应企业发展环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并遵循宏观与微观的社会经济环境与金融市场的变化特点,才能使企业适当规避融资经营风险,追逐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实现,并达到高效、持续、稳定的综合发展。
二、企业融资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经营种类的不同、投资项目的不同、建设规模的不同导致其融资渠道的建设资源千差万别,虽然有的企业融资规模较大,但却从来没有与银行之间发生过真正的融资业务行为,企业管理者甚至不清楚他们的贷款主要办理银行实际上就是其融资渠道的首选对象。目前企业融资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虽然重视对银行类融资渠道行为的储备,却忽视了对商业融资渠道的拓展及储备;对外部融资的渠道方式储备较重视,却忽略了对内部融资渠道的合理储备;只片面的重视眼前短浅的融资渠道储备却忽略了长远、全方位的融资渠道储备;仅在资金短缺时才想起储备,在资金较充裕富足时却忽略融资渠道储备;对融资渠道的储备仅停留在口头说教或凭空想象层面,却始终没有付出实际行动、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切实的开展融资资源投入建设,没有建立具体的融资拓展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实施一定的财务安排;在资源的储备进程中不能重点强化、突出优势或依据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作出正确的融资决策等。
三、强化融资管理,促进企业适应新融资准则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依托商业银行及担保机构,丰富开展服务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
依据中小企业的运营特点笔者认为,依托商业银行及担保机构丰富开展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能充分体现服务原则下的强化融资管理优势。在实践管理中我们应充分遵循市场经济及合理调控风险的原则,主力从资金与技术管理入手,强化对中小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人性化融资服务的创新变革,将贷款风险具体划分给参贷银行。同时进出口银行应根据中小企业的发展实际,充分支持那些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管理透明、企业发展逐步壮大的民营企业及建设成熟的集体企业。另外我们还应综合中小企业的经营业务特点,促进其积极深入的改造与创新,并建立体现其业务特色的借贷信用评估等级及科学的业务流程、风险运营控制,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从而建立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使中小企业在健康、持续的发展中构建自成一脉的独特信贷文化。
(二)强化监管,注重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的细化明确
相关融资监管部门应针对企业的融资管理、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管理做制度层面的细化规定,从而有力的规范其再融资行为。排除在融资的比例上给予一定的限制外,我们还应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应用目标、具体用途、间隔时间等指标给予明确规定。例如在产生首次融资之后,上市公司相隔多长时间后开展第二次融资,这一时间间隔应至少在三年以上;倘若没有发生重大的收购行为,则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额度应高于首次公开发行的现实规模等。只有通过以上细化制度的制定,我们才能切实引导上市公司规范的开展融资行为,并合理满足其融资需求,以实现对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保护,并最终达到融资方与投资者共赢的良性发展效果。在这种良性的激励之下,股市才会呈现勃勃生机,给更多的上市公司与投资方营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开辟融资新渠道,推进企业直接融资的整体发展
综观我国各大企业的融资环境及发展特点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经营市场中以直接融资形式存在的比例不足10%,在整个金融体系之中,开展间接的银行融资成为我国企业融资的主体方式。这种现象虽然规范了融资行为,而一旦市场风险全面集中于银行,那么这种一头偏重、间接融资的不合理金融结构便会进一步扩大市场风险,并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可以说缺乏有效的直接融资是导致我国债券市场相对滞后发展的主要原因。在融资渠道发展较成熟的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其债券的融资比例要远远高于股票的融资比例,而我国投入发行的债权企业却仅仅为同期发行股票筹资额度的40%。由此不难看出加快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促进直接融资的整体发展策略势在必行。负债率低、质地优良的公司不在少数,因此我们只有切实促进这部分公司发行属于自己的债券,全面开辟其创新的、直接的筹资渠道,深化改革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其融资发展策略,促进公司、企业财务成本的降低,才能使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强化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实现更高、更快、更强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总之,在新企业融资标准下,我们只有夯实基础建设,加快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强化监管,规范融资市场秩序,细化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制度规范,开辟企业直接融资,发行公司债券的全新境界,才能最终为各类民族企业营造规范、健康、良好、持续的融资环境,促进他们规避市场风险,实现又好、又快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元海华.企业融资管理及风险防范[J].商业融资..
篇8:企业会计新准则的构架分析及实施
企业会计新准则的构架分析及实施
一、新准则基本构架分析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相比较,无论是适用范围、无形资产的定义、还是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披露均有不同程度的修订和变化。从整体构架来看,新准则内容较现行准则结构更加严谨、内容更加科学和规范,它预示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走向成熟化和国际化。
1、适用的范围界定更明确。现行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但同时规定,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这样在范围界定的表述上前后就有了矛盾。新准则明确规定本准则不包括商誉,商誉在企业合并相关准则中规定,同时还规定矿区权益和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也不得适用本准则,应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
2、无形资产的定义更加简单明了。现行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新准则给定的定义,简单明了,既点明了无形资产必须是企业的资产(企业拥有或控制),又界定了无形资产是可辨认资产,同时又强调了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非货币性资产的本质。
3、无形资产确认标准富有操作性。新准则在无形资产的确认上较现行准则更富有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1)新准则明确了达到无形资产可辨认性的两个标准,为会计人员进行无形资产的确认提供具体的、富有操作意义的政策依据。(2)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时,规定“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为会计人员职业判断提供政策依据。(3)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从根本上改变了现行准则“一刀切”的办法,界定研究开发费用“两阶段确认法”:企业在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在开发阶段的支出要求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这样不仅使无形资产实务操作有章可循,而且从根本上解决研发费用在资本化和费用化之间“无序游离”的问题。(4)新增加了“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内容。
4、无形资产计量规定更加科学、精确。新准则对无形资产计量分别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两章内容进行表述,与现行准则相比,计量规定不仅操作性强,而且更加精确到位。(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计量内容更加具体化,强调必须是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对超过正常信用期限购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以购入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规定可以将一部分资本化之外,其余的应在信用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如此处理充分体现该无形资产的融资性质。(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明确了“两阶段核算法”,研究阶段的支出费用化,并且对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时记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新准则将企业研发支出分阶段处理,既允许研究阶段支出费用化又允许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既遵循了稳健性原则又更好地体现了配比原则、真实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而且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协调一致。(3)对于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取消了现行准则“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规定,既考虑了需要,也考虑了可能,避免了现行准则引发的许多难题。(4)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分别不同的来源按照相应准则的规定内容来确定其初始计量。(5)新准则分别规定了两类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同时又规定其摊销的起止时点、摊销方法的选择依据、应摊销金额的确定、摊销费用的具体归属。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明确规定不应摊销,应运用稳健性的原则,进行减值测试。(6)对于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取消了现行准则“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的内容。(7)无形资产的减值,要求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在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规定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5、无形资产披露的信息量更为宽泛。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披露内容较现行准则更为宽泛,除了现行准则披露内容外,新准则还增加了:(1)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披露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2)对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披露。(3)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金额等情况。(4)记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等内容。这样便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企业无形资产会计内容有比较全面
的了解,也便于管理层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有效地管理。
二、新准则实施研究
在经济高速发展、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无形资产作为企业一项特殊资产,不仅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而且也是反映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经济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无形资产的重要作用比任何时代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地核算和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资产管理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资产的管理应是双重的,不仅需要制订完善的准则制度,而且更需要将准则制度具体落实,并且其实施比制订更为重要。所以,目前,准则已经制定颁布了,是否能起到规范效应,关键取决于落实。
1、深刻理解企业会计准则与时俱进的特点。本次颁发的38个具体准则,无论是准则体系、还是准则内容,均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它的制定和实施是非常重要和及时的。颁布和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不仅是健全和完善企业会计法规体系的需要,而且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既是我国会计工作的需要,也是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实现会计国际协调的需要。它充分体现了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也表明我国会计制度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水平。它不仅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块里程碑,而且更是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见证。
2、全面理解企业会计准则多元化的理念。市场经济区别于计划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多元化,多元化意味着企业经营环境是多样的,经营形式是多样的,会计主体是多样的,会计核算对象是多样的,会计核算方法也绝非是单一的。从本次38个具体准则的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准则除了满足会计信息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和明晰性的原则外,更重要的是将多元化的会计理念渗透其中,其主要表现在:从整体来看,既体现向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又非全盘照搬,同时还不失中国特色;从内容上看,38项具体准则,除了基本准则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实质性修改、补充和完善外,其余的具体准则涉及领域从过去偏重工商企业扩展到涉足金融、保险、房地产、农业等众多领域,覆盖了各类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从其计量基础来看,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坚持历史成本计价的前提下,在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中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
3、正确运用新准则赋予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权力。与现行准则相比,无形资产新准则给了会计人员更多的选择权,如:要求会计人员根据给定标准判断可辨认资产;对企业自行研发项目,要求对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进行认定并分别采取不同的核算方法;要求对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判断进而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要求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要求对以资产交换产生的无形资产,根据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分别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等。会计实践证明:选择权的增多和选择空间的加大,可能会出现不同的会计人员对相同的会计交易或事项做出不同的判断和估计,最终产生不同的会计信息,并且只有正确运用职业判断才能得到较为准确的会计信息,所以,新准则的实施更需要会计人员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
4、正确运用稳健性的原则。无形资产新准则,无论是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还是对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以及披露等规定,处处体现谨慎性原则,如此规定非常必要,因为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最大特点是将会面临众多的不确定因素,当企业面临不确定因素时,为增强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保持适当的谨慎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如果在超出不确定性范围时,通过任意设置各种秘密准备,以达到低估资产、低估收益、或隐匿净资产和收益为目的的做法,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或者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为达到自身相关利益的目的,选择有利于企业自身的会计政策,属于误用谨慎性原则。无论是滥用谨慎性原则还是误用谨慎性原则,均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且会损害国家、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所以,执行无形资产新准则要求企业更应该正确运用谨慎性原则,全面提高会计行为选择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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