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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视野下金融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时间:2023-09-05 09:22:0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城乡统筹视野下金融协调发展对策研究,本文共11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城乡统筹视野下金融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篇1:城乡统筹视野下金融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关键词】协调发展,对策,研究,金融,下,统筹,视野,城乡,

金融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金融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必然会带来在城乡之间配置差异性问题。我国城乡金融统筹协调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不协调

金融相关比率(FIR)是衡量金融发展水平最广泛的指标,一般用金融资产总额与GDP的比值来表示。从图1可以看出,1992年以前農村FIR处于缓升趋势,之后稍有回落徘徊,就一直处在比较稳定的状态,基本上都在100%以下。相比之下,城市FIR则处于一路上升趋势,从1978年的119.6%上升到的578.4%,由于股市低迷而有所下降。整体上,我国金融资产扩张迅速,但这种快速扩张主要发生在城市区域,農村金融化水平较低,二者相差4倍左右。按照戈德史密斯的标准,農村金融发展刚跨越初级阶段,而城市金融则已经步入中高级发展阶段,城市的金融发展水平远远领先于農村。

(二)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

由于農村金融发展中证券、保险等现代金融特点的交易比例很小,農村基础性金融资源主要以存贷款为主,这里就从存贷款的配置来反映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的统筹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城乡各项存贷款规模整体上都呈现上升趋势,但城市存贷款规模增长速度大于農村存贷款规模增长速度,城乡之间存贷款差距呈现出显著的“倒U型”变化。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之间的存款差距逐渐缩小到1988年的4.02倍,然后,从1989年开始扩大,到就达到8倍以上,最近几年一直稳定在8倍左右。城乡之间的贷款差距从最初的10.19倍下降到1993年的3.77倍,之后开始逐年拉大,到20二者之差已经达到11倍以上。从表1还可以看出,農村存款的增加幅度远远大于農村贷款的增加幅度,如年農村存款增加9620.4亿元,而贷款仅增加2541亿元,这说明大量的農村金融资源外流到城市,据黄季煜等人的估计,在1979-间,通过金融系统由農业流向工业和農村流向城市的资金总额分别高达14785亿元和10337亿元。从農户的角度说,他们以“净存款人”的身份为经济的其他部门贡献了自己的储蓄资源,但却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意愿的贷款。从金融机构角度说,尽管他们从農户那里吸收了越来越多的储蓄,但却难以有效实现储蓄资源向信贷资源的转换。農村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极大的限制。

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配置失衡还可以从信贷比率(金融机构贷款与GDP的比例,反映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情况)这个指标来反映,如表2所示。1978年農村贷款与農村GDP之比为0.13:1,即1个单位的農村GDP产出获得的信贷支持为0.13个单位,而同年城市贷款与城市GDP之比为0.70:1,即1个单位的城市GDP产出获得的信贷支持为0.70个单位,两者相差达5.21倍之多。尽管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有所缓和,但从1995年起差距显著拉大(6倍左右)。農村GDP在不断增加,但单位GDP产出获取的信贷支持却徘徊不前,一直没有突破0.3个单位。相比之下,城市单位GDP产出获取的信贷支持达到1.5左右。虽然農业部门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单位GDP所需信贷可能比城市二、三产业要低一些,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单位農村GDP获得信贷的支持明显偏低,農村的金融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

(三)城乡实体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

实体性金融资源包括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两大类。如表3所示,从金融机构体系来看,城市金融机构体系相对完善,已形成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消费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多种类、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从金融功能的要求而言,基本具备了发展金融所需要的各种机构载体。与城市相比,虽然農村金融组织表面上具备了農村信用社、農业银行、農业发展等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但在结构上还存在很大的缺陷,各类金融机构未能在支持農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国有银行在完成为工业化积聚资金的历史任务后,不断撤离農村,业务重点逐步向大中城市转移,唯一保留的農行也显示出较大的“城市化”倾向,县级行实行了严格的贷款权限控制,更多的贷款投向工业领域。農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作为主力军的農村信用社居于垄断地位,受体制与政策因素制约,農村信用社经营不善,削弱了其服务能力,经营中商业化倾向也比较严重。证券机构基本上与農村无关,農村保险市场极不发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消费公司等基本没有。近年来,随着邮政储蓄的转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農村金融机构的数量虽有一定的改观,但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服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根据银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中国農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2008年末,县及县以下平均每万名農村人口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仅为1.5个,而城市已经达到2个以上。机构网点≤1的乡镇有11885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

39%。全国尚有2751个镇(乡)未设任何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落后的中西部偏远農村(2303个,占83.7%)。这些農村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得不到任何金融服务而成为“盲区”,出现所谓的“金融空洞化”现象。

从金融工具体系来看,城市金融工具门类齐全,不仅包括存款、贷款、票据、信用证、信用卡、股票、债券等原生性金融工具,还包括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性金融工具。農村金融工具则相应单一,衍生性金融工具基本没有,而原生性的金融工具基本上以存、贷、汇“老三样”为主。因此,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实体性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配置是非常不均衡的。

三、我国城乡金融非协调发展的根源

从上可以看出,我国金融系统在金融资源的分配上表现出了明显的城市化倾向,在信贷配置中倾斜于城市非農业部门,農村金融发展滞后,農村金融机构只是动员農村储蓄以提供城市工业化资金的一个渠道,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这种状况依然没有完全改变。统计显示,城市占据了85%的金融资源,而广大農村只占15%左右,即使这15%左右的金融资源,真正投向農村的更是微乎其微。金融资源配置的“非農偏好”非常明显。城乡金融发展失调以及金融资源的低效率配置所产生的经济增长抑制效应和城乡收入差距效应是非常明显的,这已经被我们的实证研究所证明。政府行为(有形之手)与市场机制(无形之手)是影响资源配置的两种主要机制,有必要深刻分析它们在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而找到制约城乡金融协调发展背后的根源。

(一)政府行为的主导作用导致非协调性

中国的金融改革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其变迁路径完全体现了政府的意志。20世纪90年代以前,国家实行的是金融抑制政策,这一政策是内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推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为了配合这一战略,金融抑制的结果就是大量的金融剩余被外生的金融机构政策性地从農业抽向工业,从農村转移到城市。这一时期城乡金融资源配置是完全扭曲的。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政府为了化解国有金融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强化国有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发起了以企业化、商业化、股份化、市场化为特征的国有金融改革,使国有金融逐渐显露出按规模经济和利润最大化行事的“嫌贫爱富”的本性,大规模撤出農村。与此同时,国家已经注意到農村金融改革的滞后对農村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开始直接或间接地将金融资源引向農村。对農村金融政策从抑制逐渐转为支持,然而,原有制度变迁所产生的路径依赖以及政府过分谨慎所采取的国有金融资本主导農村金融市场的方式,使得这种金融支持政策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计划设立312家村镇银行,实际设立57家,大大低于政策的预期,掌控全国近2/3金融资源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并没有响应政策的号召,参与的热情非常低,3年多总共才设立18家。即使很多金融机构热情参与设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但其动机并非出于贷款监督效率的提高与盈利考虑,而是能够带来特许权价值。農村金融改革依然处于欲破待解的困局之中。“工业反哺農业,城市支持農村”的城乡金融协调政策落实需要更多的智慧与勇气。

(二)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加剧非协调性

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金融资源流向、流量和组合等均受利益驱动。金融资源的供给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金融资源向比较利益高的地区流动,这是市场经济过程中一个基本的普遍的现象。由于農业较之非農产业具有投资的长期性、经营的零散性以及高风险、低收益性等典型“弱质性”的产业特征,農村金融生态环境不理想,金融资源向城市集聚,经济效益显然要高于農村。因此,市场机制作用下,農村十分稀缺的金融资源大量外流是势所难免的。同时,市场机制下,更容易诱致金融机构的排斥行为。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是为了实现自己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规避风险采取的一种理性市场行为。金融机构通过在農村地区少设立网点(地理排斥),采取严格的风险评估手段(风险排斥),苛刻的信贷条件(条件排斥),较高浮动的信贷利率(价格排斥),以及差异化的营销手段(营销排斥)将“三農”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金融排斥的五个维度相互强化,不断累积,加上其他因素的合力影响,导致我国不少農村,特别是落后地区的農村陷入经济与金融的恶性循环之中。可见,市场机制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剧了農村金融资源的外流,政府的“输血”赶不上自身体系的“失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差距越来越大。

四、促进我国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的对策选择

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趋向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统筹。所以,必须将金融发展置于城乡统筹的视野下。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初级阶段的農村金融与中高级阶段的城市金融协调发展。在协调发展过程中,要将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既要体现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的积极引导作用。

(一)强化政府城乡金融统筹职能

在现有城乡经济金融差距的基础上,城乡金融发展要实现从失调到协调的转变,政府的作用依然不可或缺。但其作用的发挥不应是行政性干预,而是提供更多符合市场规律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首先,完善農村保障支持体系。在保障支持体系缺乏的状态下,農村金融机构难以抵御和分散由農业风险所引致的借贷风险。因此,引导金融支持農村,必须要求完善農业保险、担保基金、信用评级等農村保障支持体系。其次,综合协调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通过利率优惠、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措施,建立農村资金回流机制。再次,加强農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付体系、信息管理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等,降低金融机构开展農村金融业务的成本。最后,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应尽快落实国务院5月7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在農村地区积极组建和参股新型農村金融机构等,促进農村金融需求和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二)构建包容性的農村普惠金融体系

農村金融排斥是農村金融服务领域的市场失灵,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政府合理的干预是必要的。首先,政府应建立包容性的農村普惠金融体系,保障社会每个经济主体金融权利的平等。完整的金融体系应为包容性的,普遍惠及一切需要金融服务的社会群体,尤其应惠及于被传统金融体系所忽视的農村贫困群体。“嫌贫爱富”是金融的天性,无可非议,但政府要思考如何调动各类金融机构对農民融资的内在积极性和责任心,而且这种调动还必须是可持续的,讲效率的。当前,可以探索设立普惠金融服务基金,一方面强制要求所有正规金融机构都缴纳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1%至2%)作为普惠服务基金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则通过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引导更多的机构到贫困地区开展业务,为低收入農民提供支付得起的正规金融服务。其次,出台激励相容的法规政策,对金融机构在農村地区撤并与新设机构、新增存款投放比例做出相关规定,遏制農村资金的持续外流。

(三)建立有效的城乡金融联动机制

城乡金融机构之间也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实现城乡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城市金融机构和農村金融机构之间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参股、同业拆借等形式实现金融资源向農村流动。其次,城市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人才培训、宣传和信息服务等方式发挥对農村金融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最后,城市大型金融机构可以借鉴国际成功的运作经验,采取“连锁店”形式,按照统一的品牌,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流程,独立、专业的经营方式,设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还是有利可图的。

参考文献

[1]何广文,我国農村金融供求抑制及均衡供求的路径选择[J],中国農村信用合作,,(2).

[2]王修华,邱兆祥,農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与实证研究[J],经济学动态,,(2).

[3]王修华,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与优化设计[J],農业经济问题,,(8).

[4]洪正,新型農村金融机构改革可行吗——基于监督效率的视角的分析[J],经济研究,2011,(2).

[5]王修华,新農村建设中的金融排斥及破解思路[J],農业经济问题,,(7).

[6]王永龙,城乡金融的非均衡性及其后续效应[J],改革,2009,(10).

篇2:重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对策研究

重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对策研究

重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对策为:调整环境政策,实行城乡环境保护并重政策方针;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转移环境保护支付,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为农村的环境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突破城乡分隔,开展城乡统筹环境综合整治;转变发展方式,建立生态产业体系;引入绿色GDP理念,着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农村环境教育,提高农民环境保护意识.

作 者:王裕玲 WANG Yu-ling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重庆万州,404000 刊 名: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ONGQING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年,卷(期):2009 25(3) 分类号:X-01 关键词:城乡统筹   环境保护   对策  

篇3:“三农”视角下云南省城乡金融统筹发展研究

“三农”视角下云南省城乡金融统筹发展研究

摘要:该文分析了云南省城乡金融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了从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主体的能力与素养、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以及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等五个方面着手,实现城乡金融统筹发展。

关键词: 三农; 城乡金融; 统筹发展。

1 引言。

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是许多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历的一种经济现象,即使是发达国家,这一现象也会在特定时期内长期存在。但是,就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伴随经济市场化进程有着向城乡金融统筹发展转型的必然趋势,由此,发展中国家可通过金融体系改革实现城乡金融统筹发展,进而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最终实现农村经济增长和发展的目标。然而,在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中,农村经济相对城市经济来说发展严重滞后,农村金融资源作为所有资源中最重要、最稀缺并具有自配和配它功能的战略性资源,却长期遭遇种种掠夺: 国有商业银行的纷纷撤离、农村信用社的网点撤并、民间金融的受抑限制,导致农村金融出现了严重的结构性( 空间结构、主体结构与产品服务结构)与功能性( 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和基金等) 缺陷,即便自 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一直强调发展农村金融,但也难挡农村金融资源不断外流、供给不足和主体缺失之命运。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政策与实践范式上长期实行全国高度统一无差异的农村金融模式是直接原因,金融发展观念上的城乡分割、政府权利垄断和不相信民众是其根源。对于云南省而言,农村金融也逃脱不了上述命运,如果任其持续下去必将威胁和影响到整个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也可能是纸上谈兵。因此,本文以“三农”视角为切入点,以云南省城乡金融发展为研究对象,力图从理论和实践上构建起具有云南边疆民族特色的城乡金融统筹发展模式,以此破解“三农”发展难题,实现整个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2 云南省城乡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 1 云南省城乡金融供给状况。

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特别是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云南省城乡金融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金融的发展及其不均衡,金融资源不断向城市集聚。从机构体系看,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的省会城市,集中了大部分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在昆明设立了监管部门; 四大国有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本地银行、外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应俱全,这些金融机构构建了昆明市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为昆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支持。从存、贷款看, 年,云南省全省年末存款余额为 11 119 亿元,昆明市为 5 849亿元,昆明市存款余额为全省存款余额的 52. 6%,而 2009 年云南省全省贷款余额为 8 779 亿元,昆明市为 5 450 亿元,昆明市贷款余额占全省贷款余额的 62. 08%。而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来说,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而导致的金融机构撤并,部分地区出现了金融服务空白。以全省 15 个州市( 昆明市除外) 为例,2009 年与 年相比,共减少1 040 个金融机构营业网点; 全省 1 213 个乡镇中,金融服务缺失的乡镇有 122 个,占全省乡镇总数的10% ,共涉及 130 万人,18 个少数民族。即使有的乡镇有金融机构往往也只是有农村信用社或是邮政储蓄银行,而这些年的实践表明,邮政储蓄银行其业务往往取到“抽水机”的作用,相当大一部分资金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回流城市,进一步加剧城乡金融发展的不平衡。此外,云南省现有两家证券公司和 68家证券营业部,但其业务主要集中在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等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城市,其营业网点很少延伸到乡镇等农村地区,从而使得农村人口的投资渠道比较少; 而保险公司其业务绝大部分集中在城市,在农村其业务覆盖了一部分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虽然近年来保险公司相继开展了烤烟、林木、奶牛、能繁母猪等保险业务,但其业务往往属于政府主导型,缺乏应有的活力。从表 1 可以清楚看出,云南省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金融资源相对匮乏。

2. 2 云南省城乡金融需求状况。

2. 2. 1 云南省城镇金融需求。

自从 年国家实行稳健货币政策以来,金融市场资金供给普遍比较紧张,但还没有影响到云南省大中型企业的营运,调研中发现,70%左右的大中型企业资金相对比较宽裕( 房地产公司除外) 。对于城市居民来说,过去他们贷款的主要目的是购房,但现在国家对购房进行限制,购房贷款比较难以获得,但对于消费贷款等用于其他用途的贷款,还是比较容易获得。

2. 2. 2 云南省县域中小企业金融需求。

云南省县域中小企业以及乡村小企业营运资金都比较紧张,有的由于缺乏资金面临倒闭的风险。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中小企业 3 年期以上长期贷款基本不能够得到满足,只有 10% 的中小企业营运资金相对宽松,40% 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基本上处于正常状态,20% 的中小企业今年以来流动资金比较紧张,已经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转,20%的中小企业今年以来根本无法从银行贷到款项,面临倒闭的风险。

据调研结果分析,县域中小企业在过去三年内发生过借贷行为的比例为 71. 7%,借贷资金主要来源为农村信用社,占比高达 71%; 其次为农业银行,占比为 10%左右,从金融机构借不到款项的就只好转向民间借贷或是从小额贷款公司借贷。在上述借贷活动中,中小企业一般要有担保物、抵押物或是请担保公司担保方能借到款项,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急需资金。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县域中小企业有很大一部分是从事与农业相关的产业,这些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特征,而且他们面对的是不成熟的市场,市场波动性比较大,市场波动影响到这些企业的资金需求变化,同时市场价格的变化带来很大的风险,它们迫切需要建立相关农产品期货市场,以抵御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

篇4:从多维度统筹城乡发展的对策研究的论文

从多维度统筹城乡发展的对策研究的论文

摘要:正确认识城乡差距与城乡差别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提。我国城乡差距具有多维度性:深层次的政治维度的城乡差距以政府治理为核心;中间层次的经济维度的城乡差距以产业发展水平为代表;表层次的社会维度的城乡差距以公共产品资源配置为标志。从三者之间的关系看,城乡政治差距是导致城乡经济差距与城乡社会差距的源头,城乡经济差距是权力资源配置失衡的外在表现形式,城乡社会差距是城乡政治差距和城乡经济差距向社会福利领域延伸的结果。统筹城乡发展要从政治层面的城乡治理入手,经过以财政支农、工业哺农、城市助农为主体的城乡经济体制改革,最终实现以共享型经济增长理念支撑下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关键词:城乡差距;治理;产业;公共服务

一、城乡差距与城乡差别具有不同的内涵

城乡差距与城乡差别的内涵是完全不同的。集历史现象与社会现象于一体的城乡差距是一个国家基本社会制度框架内城乡关系走向的表现形式。一个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决定财富的分配原则,建立在城乡利益对立基础上的城乡差距扩大是资本主义制度下财富分配不公的必然结果。但对已有的城市与乡村而言,他们各自能够产出多少财富则是由各自的主业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而代表城乡主业生产力水平的是城乡工农业劳动生产率。如果一个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甚至达到了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状态,而且工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同样高的水平,此时,源自生产关系方面与源自生产力方面的城乡差距都消灭了,但城乡差别依然存在。由此看来,城乡差别另有自己的特定内涵。

所谓城乡差别是指城市与乡村之间在城乡生态景观、城乡主产业劳动方式、城乡居民的集聚方式、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方面的客观区别,它存在于任何阶级社会的各个国家中。各个国家正在努力消灭的是城乡差距,但不能消灭城乡差别。自城市诞生以来,城乡差别就存在,以后还将存在。以往我们常常讲的“消灭三大差别”,其实指的是“消灭三大差距”,或者说是在对城乡差别有误解的情况下喊出的口号。城乡差距是指在基本社会制度及其一系列衍生制度约束下由城乡主产业生产方式而决定的城乡发展水平的差距。通过这个界定可以看出,要消灭城乡差距,就必须既要消灭使城乡差距扩大的基本社会制度,又要使城乡主产业劳动生产率水平同步提高。

在对待城乡差距问题方面,还存在一个误区,即人们往往认为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在致力于缩小城乡差距并力图消灭城乡差距,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没有缩小城乡差距。在资本主义初期,城乡差距扩大的速度的确很快,城乡对立关系十分突出。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工业化与市场化的触角逐渐伸入到农村与农业,尽管主观上获取剩余价值,但客观上却缩小了工农差距与城乡差距。与社会主义国家相比,资本主义国家缩小城乡差距的行为是被动的,是因工业品的销售市场受到了落后农村、农业阻碍时才不得不去发展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缩小城乡差距的行为是主动的,是受基本社会制度价值取向影响而进行的提高农业生产力的行为。即使是这样,并不能表明社会主义国家在消灭城乡差距问题上不存在失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本身需要不断完善,这就使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中国仍然会出现城乡差距扩大的问题,以至于今天我们用“统筹城乡发展”来纠正过去城乡差距方面出现的失误。

二、城乡差距问题的层次性分析

分析城乡差距问题应从三个方面人手:一是系统的研究不同层次的城乡差距,二是揭示城乡差距的本质,三是明确导致城乡差距拉大的历史责任主体。

中国城乡差距包括城乡政治差距、城乡经济差距和城乡社会差距。城乡政治差距是最深层次的城乡差距,它决定着中间层次的城乡经济差距与表层次的城乡社会差距。通常状况下,人们只重视城乡收入差距这一城乡社会差距的研究,很少能从城乡经济差距与城乡社会差距背后挖掘出城乡政治差距。源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压力型政治体制在城市与农村的表现形式是命令式的城市治理与乡村治理。在压力型政治体制约束下由任命型城乡权力资源配置制度支撑的城乡治理差距越来越大,而这种城乡治理差距的产生原因恰恰是由于权力资源本身在城乡之间的严重不平衡配置,权力资源的不平衡又导致城乡之间经济资源的不平衡与社会公共产品资源的不平衡。这表明,城乡政治差距是城乡经济差距和城乡社会差距的根源。

政府在城乡差距扩大问题方面负有直接责任。政府是校正“市场失灵”的最后控制者,政府是战略政策与制度的主要供给者。就市场机制的作用而言,城乡差距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无疑是越来越大,政府校正市场机制的结果体现了政府的宏观调控绩效和政府的统筹能力。就政府制定的战略而言,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政府提出的,控制大城市发展的城市化方针是政府提出的;就政策与制度而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政府推出的,不平等的城乡产品交换制度、差别化城乡教育制度、不同的城乡社会福利制度、城市优先的资源配置制度等也都是政府制定并加以实施的。而这些战略的实施与制度的出台恰恰是导致城乡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 三、从多维度统筹城乡发展的对策建议

城乡差距问题是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表现形式,而化解这些深层次矛盾的最好办法是进行体制改革。为此,针对上述三个层次的城乡差距,提出了相应的三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

为从根本上剔除产生城乡差距的深层政治体制阻碍性因素,我们需要确定城乡治理体制变革的价值取向,该价值取向是变压力型治理体制为激励型治理体制;变权利约束型治理为权利给予型治理;变人治型治理为法治型治理。当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后,城乡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公正决策、公平决策才会在城市与农村的协同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才能在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城乡整体规划与城乡政府管制方面有所作为。面对日益严重的城乡环境污染问题,城乡各级政府应联合起来为城乡生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面对城市的`单纯空间扩张与农村耕地的不断减少之间的问题,迫切需要政府突破过去仅规划城市而不规划农村、仅规划工业布局而不规划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布局的工作思路,实现粮食安全前提下城乡规模结构与城乡空间结构之间的整体协调增长。

城乡政治体制改革引领下的城乡治理绩效的提高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所在,而深层经济体制改革则是统筹城乡协同发展的最核心内容。市场机制惯性作用下优质生产要素不断流出农村问题,需要统筹主体的政府干预机制在一定激励机制作用下强制性的实现优质生产要素流入农村,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优质生产要素短缺问题。统筹主体政府还要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在农业生产成为工业化整个链条中一个环节的基础上,发展精细农业、订单农业、生态农业、标准化农业。

缩小城乡经济差距的核心是缩小工农业发展差距,财政支农、工业反哺农业与城市支持农村只是发展农业的外部措施,农业要想真正成长为现代农业还必须有一系列新土地制度安排促进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其中,动态土地承包权确认制度就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为解决农村新生代农民被农村和城市双重边缘化问题,为适应农业规模经营的要求,我们主张改革以往政府单方面固定期限下的土地承包制度,代之以动态土地承包权确认制度和柔性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所谓动态土地承包权确认制度是指为适应农村新增人口组成的家庭也有土地供其承包而言的增量性动态土地承包权的确认制度。该制度是基于新生代农民在农村的生存问题而提出的,是化解新生代农民与老一代农民代际矛盾的新型制度安排。所谓柔性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是在合法、合理、自愿前提下,规范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非农户之间以及农户与集体组织之间发生的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制度。该制度解决了初始土地总承包权与后来土地分承包权之间的流转问题,它既可以使土地走向规模化经营,也可以因地制宜使土地走向分散化经营。

与城乡政治差距和城乡经济差距相比,城乡社会差距更突出也更复杂。城乡收入差距是城乡社会差距的集中表现形式,城乡收入差距又直接表现为城乡消费差距和城乡储蓄差距,间接表现为城乡教育差距、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和城乡社会保险差距。在这些形式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中,除城乡储蓄差距外,其余几个方面的城乡社会差距也都是关系着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然而,从农村居民的生存安全角度讲,消除城乡消费差距、培养城乡生态消费是缩小城乡社会差距的首要目标。城乡生态消费不仅是城乡循环经济的理性延伸与内在要求,而且也是城乡社会福利水平的最基本体现形式。所谓城乡生态消费是指良好的消费环境下基于自然人意义上的安全消费、适度消费与无污染性消费和基于法人意义上的节约型消费与可再利用型消费等的总称。消费水平的提高只是城乡居民在生活方面的福利改善结果,教育质量的提高与教育机会的均等才是城乡公民福利增进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志。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其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及医疗保障等其他社会福利状况。因此,实现城乡教育均等化显得格外重要。平衡城乡教育就要从彻底转变教育观念与科学评价教育绩效人手,在城乡基础教育投资体制下,实现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实现就业最大化指向下的城乡职业教育均衡,实现城乡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平等。为更好保障农民的健康,要在广大农村的县、乡、村充实或新建卫生院、卫生所,并配置一定数量的优质医疗资源,以缓解农村就医难的问题。

依据共享型经济增长的分配原则,城乡居民获得一致的社会保障特别是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险是统筹城乡社会协同发展的应有内容之一。面对中国“未富先老”的挑战,从现有国情出发,构建城乡统一的、较低水平的社会养老保险是切合实际的选择。为此,建议推行三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第一层为中央政府为城乡居民缴纳的社会养老基金,第二层是省级政府或家庭为老年人缴纳的社会养老基金,第三层的缴费主体是个人。鉴于当前的严重失业问题,建立涵盖农村体力型失业者、城镇知识型失业者与国企下岗型失业者在内的双层失业保险制度,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对此,要在《失业保险条例》基础上出台《失业保险法》,要明确法定失业保险缴费主体,要成立专门的“失业保险与创业指导所”,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向纵深发展。

篇5:我国农产品在城乡统筹背景下流通渠道创新研究

我国农产品在城乡统筹背景下流通渠道创新研究

我国农产品在城乡统筹背景下流通渠道创新研究

作者:刘瑜

内容摘要:本文就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问题进行探索,从农产品流通的一般性出发,提出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的必要性,发现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对农产品进行科学分类给出完整的创新方案。

关键词:农产品 流通渠道 商品化率创新

农产品流通始终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要内容,将会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农产品流通总量与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农产品流通的流量与流向的变化,而农产品流通能否高效实现产品价值则直接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化,从而影响农村日用工业品市场的繁荣程度,因此,农产品流通是农村商品流通的核心;另一方面,在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如何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日益增长的农村消费需要,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职称论文。

由于受到传统“重生产、轻流通”思想的影响,我国商品流通渠道、方式、体系建设一直处于落后的局面,农产品商品流通水平低于平均水平。在流通渠道方面,农产品流通渠道中渠道成员之间的资源占有不平衡,导致渠道间成员的依赖关系呈现出多种形态,从而影响流通渠道的效率,致使农产品流通的低效率、高成本;农产品流通渠道受农村基础设施的影响,如交通、通信、技术等落后,物流供应链建设和市场信息难以准确对接;农村流通渠道中介主体过多与发育滞后,产销流通链过长,每个流通环节的交易费用和交易时间严重超长,导致农产品流通的牛鞭效应,影响农产品的流通效能。同时,由于农产品生产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年普通性、多样性、变化性,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要。农产品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半径,提高了流通费用,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贱价销售,而在销地市场却供不应求。在新农村建设形式下,研究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创新问题,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价值,使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反馈,同时可以提升农村产业结构,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有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一般分析

农产品流通规模分析。农产品商品流通中,农产品物流占有重要位置。农产品物流数量大、品种多,这些农产品的70%-90%均要通过流通渠道进入全国消费市场,需要强大的流通渠道和完善的流通网络来实现农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农产品的商品化率。所谓农产品商品率即农产品总量中进入流通与交换的比例,商品化率的高低一方面决定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规模和效率,另一方面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又影响其商品化率的水平和速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的商品化率不断提高,截止底,东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达到了90%(顾二雄,),西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仅仅60%.

农产品商品化率与流通渠道效率的互动分析

农产品流通包括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和销售五大环节,流通渠道成员均为流通主体,流通产品的规模、质量和品种等是流通渠道的客体,各个环节的运行都将影响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农产品市场客体的发育成熟度实质上是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随着农村剩余产品的增多及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推动着农产品商品化率不断提高。同时,不同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顺序,基本上遵循需求弹性和渠道导向的原则。需求弹性大的产品先行商品化;需求弹性较小的农产品后行商品化。农产品商品化后要实现其价值必须有合适的流通渠道将其输向市场,不同品种农产品的商品化率还取决于该农产品后向关联产业的市场化程度。棉花、蚕茧的商品化率仅仅50%多,而粮油为80%,仅仅从需求弹性性质上难以解释,其主要原因在于两者的加工工业和流通渠道建设的差别上。渠道导向型的农产品的商品化率高达90%,而农户自身消费比例高的非渠道导向的农产品商品化率仅仅30%(王合庆、严建科,)。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问题的实证分析

流通渠道主体规模问题。作为流通主体进入市场、开拓市场、沟通供求关系,需要规模、质量、品牌以及各种营销手段,需要能够把握农产品的市场状况,显然分散、小规模、兼业化的农户往往不具备这样的实力和条件。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体主要是农户和进行农产品批发与零售的个体户,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企业依然较少。我国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单位进行,经营规模小,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为7.94亩,户均销售粮食为1047.34公斤、猪肉97.62公斤、禽蛋55.48公斤,是世界上“最小的农户”(艾云航,)。这种规模无论是农产品的生产还是流通均不具备抗风险的能力。

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流通渠道的组织化程度又可以理解为渠道系统化,任何一条流通渠道,都包括若干的渠道成员,这些成员合作完成商品的传递过程,而这些渠道成员之间的关系状况就表现为流通渠道的组织化。因此,流通渠道基本要素——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构成了渠道的组织形态,决定了其组织化程度。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成员数量众多,规模层次不齐,以小规模为主,且各自孤立,呈现低组织化程度,承担主要责任的农村经纪人组织规模较小。

流通渠道效率低。渠道效率是指一定量的渠道投资所带来的销售额和利润额。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可以从时间和空间角度进行研究,从时间继起的角度看流通效率用流通时间的长短来测算,从空间并存的角度看流通效率可以用流通的资源配置情况,即流通的半径和流通的费用来测算。首先,农村流通时间总体偏高。从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的流通时间比较来看,农产品的流通时间呈下降趋势,但是从绝对值上仍然处于高位,主要是由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中介成员过多,产销流通链条过长,且流通渠道各成员之间的配合不力引起的,每个流通环节都要耗费交易时间,所以流通时间长。其次,农产品的流通半径小。农产品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面普遍性、多样性、变化性的需求,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流通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求。这些特点限制了流通半径,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而在销地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上升的市场分割局面经常出现。

流通费用高与费用结构不合理并存。如图1、图2所示,农产品流通费用总量可以通过与其它非农产品流通费用的基本情况对比分析,流通费用的结构状况从运输费用、保管费用和管理费用三个主要方面占比情况测算。总量来看,农产品流通费用增长率较快,与其绝对额发生增长矛盾,属于偏快性低效率增长。如我国粮食产品的生产价格跟国际市场比较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但是他们在流通、外贸领域中至少增加了30%的成本;而对于非粮食类的生鲜农产品,中间渠道费用远远大于生产成本。结构对比可以说明,农产品流通费用中的运输费用和保管费用偏高,说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管理存在问题。

农产品流通渠道所依赖的物流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道路建设滞后。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村道路的70%以上属于路面宽7米以下、没有任何交通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或坑洼不平等各种隐患的乡村道路,在西部一些偏远的农村甚至没有公路建设。总体来讲,农村交通运输线路短少,农用专用线配备欠缺。二是农产品运力不足。首先是农村总运力不足,农村机动力运输量约占总运输量的20%;其次缺乏农业运输专用技术设备、技术装备落后。专用运输工具极为缺乏,致使一部分易腐产品积压在产地,造成20%的货物交付前腐烂变质。集装箱运输是一种较好的运输方式,适宜于农产品运输,但我国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无法大规模运用。三是储存条件不足。有些农产品从生产、采购到终端消费需要多次储存,以调节产需和供求平衡。目前,我国农业仓储容量不足,库点分布不合理、不科学、规模小,且仓型与机械设备水平低,储存方式与运输方式不适应,统一调度管理难度大。四是流通加工水平低、设施落后。农产品流通渠道中大多数产品需要进行整理、分级、分类、烘干、散热、消毒、防腐包装等处理,而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在这些方面的'作业能力不足。以烘干为例,国家每年收购的高水分原粮,利用干燥设备仅仅能够处理四分之一,大部分原粮依靠人工晾晒,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受天气等自然因素的制约,效率低下。

基于重庆市研究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模式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以及城市大中型连锁超市等新型零售业态的加盟,使农产品流通正逐渐培育起现代化方式,但是重庆市农村各个流通环节的主体组织化程度偏低、批发市场发育水平低的局面,抑制了农产品现代化流通的步伐。传统的农产品流通虽然已经实现了比较细致的分工,但是流通环节过多、规模偏小与农产品的自然属性不相称。因此,构建并完善农产品流通模式至关重要,对此重庆市进行了具体探索。

模式一:启动了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渠道模式。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新模式主要是采用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农超对接”方式,大中型流通参与农产品收购,或者直接建立基地并贴牌,同时通过消费需求信息指导农产品生产结构的调整,逐步实现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模式。全市“万村千乡”承办龙头企业通过基地直采、直建基地、贴牌销售、引导农民以物易物等方式,共收购价值5000多万元的农副产品;从20开始,组织开展各类“农商对接”推介洽谈会、网上农产品购销对接会,通过产销直接见面,达成各类意向成交金额11.6亿元,实际成交3.8亿元,深受农产品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欢迎。

模式二: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流通方式包括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是否完善。重庆市正在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立了农产品各种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如农产品价格交易库存以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为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化等提供了条件和基础保障;物流配送以及冷链中心的逐步完善,使得农产品的鲜活程度逐步提高,并与周边省市进行交通方面的接轨,如相互减免相关产品运输的路桥费等。

模式三:加强流通主体培育,促进了农村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多样化。农产品可以通过批发交易市场、农村经纪人和贩运大户等进行销售和流通,重庆市农产品流通中着重于各类方式和各种主体的培养,使农产品流通多样化,这样可以促进农产品销售。

据不完全统计,到年底,重庆市各类批发市场48家,交易额340亿元,较上年增长24.8%.全市各类农贸市场达到1500个左右,城市鲜活农产品消费的主渠道依然是农贸市场。同时,农村经纪人对重庆市农产品流通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这些经纪人主要来源于农村居民,专门从事农产品收购和长途贩运,全市各种农产品经纪人和贩运大户共达到31698户,某些地区的某些农产品销售中经纪人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R].中国合作经济,2004.8

2.万典武。对发展我国农村商品流通的五点看法[J].中国供销合作经济,.12

3.程国强。中国农产品贸易[J].管理世界,2005.10

4.丁声俊。以民为本统筹发展农村商品流通[J].中国供销合作社,2004.11

5.黎元生。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6.李飞。分销渠道设计与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7.李佐军。中国新农村建设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篇6:我国农产品在城乡统筹背景下流通渠道创新研究

内容摘要:本文就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问题进行探索,从农产品流通的一般性出发,提出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的必要性,发现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对农产品进行科学分类给出完整的创新方案。

关键词:农产品 流通渠道 商品化率创新

农产品流通始终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要内容,将会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农产品流通总量与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农产品流通的流量与流向的变化,而农产品流通能否高效实现产品价值则直接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化,从而影响农村日用工业品市场的繁荣程度,因此,农产品流通是农村商品流通的核心;另一方面,在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如何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日益增长的农村消费需要,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职称论文。

由于受到传统“重生产、轻流通”思想的影响,我国商品流通渠道、方式、体系建设一直处于落后的局面,农产品商品流通水平低于平均水平。在流通渠道方面,农产品流通渠道中渠道成员之间的资源占有不平衡,导致渠道间成员的依赖关系呈现出多种形态,从而影响流通渠道的效率,致使农产品流通的低效率、高成本;农产品流通渠道受农村基础设施的影响,如交通、通信、技术等落后,物流供应链建设和市场信息难以准确对接;农村流通渠道中介主体过多与发育滞后,产销流通链过长,每个流通环节的交易费用和交易时间严重超长,导致农产品流通的牛鞭效应,影响农产品的流通效能。同时,由于农产品生产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年普通性、多样性、变化性,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要。农产品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半径,提高了流通费用,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贱价销售,而在销地市场却供不应求。在新农村建设形式下,研究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创新问题,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价值,使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反馈,同时可以提升农村产业结构,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有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一般分析

农产品流通规模分析。农产品商品流通中,农产品物流占有重要位置。农产品物流数量大、品种多,这些农产品的70%-90%均要通过流通渠道进入全国消费市场,需要强大的流通渠道和完善的流通网络来实现农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农产品的商品化率。所谓农产品商品率即农产品总量中进入流通与交换的比例,商品化率的高低一方面决定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规模和效率,另一方面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又影响其商品化率的水平和速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的商品化率不断提高,截止20底,东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达到了90%(顾二雄,2007),西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仅仅60%。

农产品商品化率与流通渠道效率的互动分析

农产品流通包括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和销售五大环节,流通渠道成员均为流通主体,流通产品的规模、质量和品种等是流通渠道的客体,各个环节的运行都将影响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农产品市场客体的发育成熟度实质上是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随着农村剩余产品的增多及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推动着农产品商品化率不断提高。同时,不同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顺序,基本上遵循需求弹性和渠道导向的原则。需求弹性大的产品先行商品化;需求弹性较小的农产品后行商品化。农产品商品化后要实现其价值必须有合适的流通渠道将其输向市场,不同品种农产品的商品化率还取决于该农产品后向关联产业的市场化程度。棉花、蚕茧的商品化率仅仅50%多,而粮油为80%,仅仅从需求弹性性质上难以解释,其主要原因在于两者的加工工业和流通渠道建设的差别上。渠道导向型的农产品的商品化率高达90%,而农户自身消费比例高的非渠道导向的农产品商品化率仅仅30%(王合庆、严建科,2005)。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问题的实证分析

流通渠道主体规模问题。作为流通主体进入市场、开拓市场、沟通供求关系,需要规模、质量、品牌以及各种营销手段,需要能够把握农产品的市场状况,显然分散、小规模、兼业化的农户往往不具备这样的实力和条件。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体主要是农户和进行农产品批发与零售的个体户,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企业依然较少。我国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单位进行,经营规模小,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为7.94亩,户均销售粮食为1047.34公斤、猪肉97.62公斤、禽蛋55.48公斤,是世界上“最小的农户”(艾云航,2004)。这种规模无论是农产品的生产还是流通均不具备抗风险的能力。

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流通渠道的组织化程度又可以理解为渠道系统化,任何一条流通渠道,都包括若干的渠道成员,这些成员合作完成商品的传递过程,而这些渠道成员之间的关系状况就表现为流通渠道的组织化。因此,流通渠道基本要素——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构成了渠道的组织形态,决定了其组织化程度。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成员数量众多,规模层次不齐,以小规模为主,且各自孤立,呈现低组织化程度,承担主要责任的农村经纪人组织规模较小。

流通渠道效率低。渠道效率是指一定量的渠道投资所带来的销售额和利润额。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可以从时间和空间角度进行研究,从时间继起的角度看流通效率用流通时间的长短来测算,从空间并存的角度看流通效率可以用流通的资源配置情况,即流通的半径和流通的费用来测算。首先,农村流通时间总体偏高。从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的流通时间比较来看,农产品的流通时间呈下降趋势,但是从绝对值上仍然处于高位,主要是由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中介成员过多,产销流通链条过长,且流通渠道各成员之间的配合不力引起的,每个流通环节都要耗费交易时间,所以流通时间长。其次,农产品的流通半径小。农产品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面普遍性、多样性、变化性的需求,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流通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求。这些特点限制了流通半径,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而在销地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上升的市场分割局面经常出现。

流通费用高与费用结构不合理并存。如图1、图2所示,农产品流通费用总量可以通过与其它非农产品流通费用的基本情况对比分析,流通费用的结构状况从运输费用、保管费用和管理费用三个主要方面占比情况测算。总量来看,农产品流通费用增长率较快,与其绝对额发生增长矛盾,属于偏快性低效率增长。如我国粮食产品的生产价格跟国际市场比较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但是他们在流通、外贸领域中至少增加了30%的成本;而对于非粮食类的生鲜农产品,中间渠道费用远远大于生产成本。结构对比可以说明,农产品流通费用中的运输费用和保管费用偏高,说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管理存在问题。

农产品流通渠道所依赖的物流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道路建设滞后。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村道路的70%以上属于路面宽7米以下、没有任何交通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或坑洼不平等各种隐患的乡村道路,在西部一些偏远的农村甚至没有公路建设。总体来讲,农村交通运输线路短少,农用专用线配备欠缺。二是农产品运力不足。首先是农村总运力不足,农村机动力运输量约占总运输量的20%;其次缺乏农业运输专用技术设备、技术装备落后。专用运输工具极为缺乏,致使一部分易腐产品积压在产地,造成20%的货物交付前腐烂变质。集装箱运输是一种较好的运输方式,适宜于农产品运输,但我国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无法大规模运用。三是储存条件不足。有些农产品从生产、采购到终端消费需要多次储存,以调节产需和供求平衡。目前,我国农业仓储容量不足,库点分布不合理、不科学、规模小,且仓型与机械设备水平低,储存方式与运输方式不适应,统一调度管理难度大。四是流通加工水平低、设施落后。农产品流通渠道中大多数产品需要进行整理、分级、分类、烘干、散热、消毒、防腐包装等处理,而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在这些方面的作业能力不足。以烘干为例,国家每年收购的高水分原粮,利用干燥设备仅仅能够处理四分之一,大部分原粮依靠人工晾晒,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受天气等自然因素的制约,效率低下。

基于重庆市研究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模式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以及城市大中型连锁超市等新型零售业态的加盟,使农产品流通正逐渐培育起现代化方式,但是重庆市农村各个流通环节的主体组织化程度偏低、批发市场发育水平低的局面,抑制了农产品现代化流通的步伐。传统的农产品流通虽然已经实现了比较细致的分工,但是流通环节过多、规模偏小与农产品的自然属性不相称。因此,构建并完善农产品流通模式至关重要,对此重庆市进行了具体探索。

模式一:启动了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渠道模式。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新模式主要是采用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农超对接”方式,大中型流通参与农产品收购,或者直接建立基地并贴牌,同时通过消费需求信息指导农产品生产结构的调整,逐步实现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模式。2008年全市“万村千乡”承办龙头企业通过基地直采、直建基地、贴牌销售、引导农民以物易物等方式,共收购价值5000多万元的农副产品;从2008年开始,组织开展各类“农商对接”推介洽谈会、网上农产品购销对接会,通过产销直接见面,达成各类意向成交金额11.6亿元,实际成交3.8亿元,深受农产品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欢迎。

模式二: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流通方式包括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是否完善。重庆市正在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立了农产品各种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如农产品价格交易库存以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为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化等提供了条件和基础保障;物流配送以及冷链中心的逐步完善,使得农产品的鲜活程度逐步提高,并与周边省市进行交通方面的接轨,如相互减免相关产品运输的路桥费等。

模式三:加强流通主体培育,促进了农村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多样化。农产品可以通过批发交易市场、农村经纪人和贩运大户等进行销售和流通,重庆市农产品流通中着重于各类方式和各种主体的培养,使农产品流通多样化,这样可以促进农产品销售。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8年底,重庆市各类批发市场48家,交易额340亿元,较上年增长24.8%。全市各类农贸市场达到1500个左右,城市鲜活农产品消费的主渠道依然是农贸市场。同时,农村经纪人对重庆市农产品流通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这些经纪人主要来源于农村居民,专门从事农产品收购和长途贩运,全市各种农产品经纪人和贩运大户共达到31698户,某些地区的某些农产品销售中经纪人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R].中国合作经济,2004.8

2.万典武.对发展我国农村商品流通的五点看法[J].中国供销合作经济,2003.12

3.程国强.中国农产品贸易[J].管理世界,2005.10

4.丁声俊.以民为本统筹发展农村商品流通[J].中国供销合作社,2004.11

5.黎元生.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6.李飞.分销渠道设计与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7.李佐军.中国新农村建设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篇7:我国农产品在城乡统筹背景下流通渠道创新研究

我国农产品在城乡统筹背景下流通渠道创新研究

内容摘要:本文就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问题进行探索,从农产品流通的一般性出发,提出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的必要性,发现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对农产品进行科学分类给出完整的创新方案。

关键词:农产品 流通渠道 商品化率创新

农产品流通始终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要内容,将会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农产品流通总量与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农产品流通的流量与流向的变化,而农产品流通能否高效实现产品价值则直接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化,从而影响农村日用工业品市场的繁荣程度,因此,农产品流通是农村商品流通的核心;另一方面,在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如何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日益增长的农村消费需要,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职称论文。

由于受到传统“重生产、轻流通”思想的影响,我国商品流通渠道、方式、体系建设一直处于落后的局面,农产品商品流通水平低于平均水平。在流通渠道方面,农产品流通渠道中渠道成员之间的资源占有不平衡,导致渠道间成员的依赖关系呈现出多种形态,从而影响流通渠道的效率,致使农产品流通的低效率、高成本;农产品流通渠道受农村基础设施的影响,如交通、通信、技术等落后,物流供应链建设和市场信息难以准确对接;农村流通渠道中介主体过多与发育滞后,产销流通链过长,每个流通环节的交易费用和交易时间严重超长,导致农产品流通的牛鞭效应,影响农产品的流通效能。同时,由于农产品生产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年普通性、多样性、变化性,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要。农产品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半径,提高了流通费用,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贱价销售,而在销地市场却供不应求。在新农村建设形式下,研究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创新问题,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价值,使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反馈,同时可以提升农村产业结构,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有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一般分析

农产品流通规模分析。农产品商品流通中,农产品物流占有重要位置。农产品物流数量大、品种多,这些农产品的70%-90%均要通过流通渠道进入全国消费市场,需要强大的流通渠道和完善的流通网络来实现农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农产品的商品化率。所谓农产品商品率即农产品总量中进入流通与交换的比例,商品化率的高低一方面决定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规模和效率,另一方面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又影响其商品化率的水平和速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的商品化率不断提高,截止底,东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达到了90%(顾二雄,),西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仅仅60%。

农产品商品化率与流通渠道效率的互动分析

农产品流通包括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和销售五大环节,流通渠道成员均为流通主体,流通产品的规模、质量和品种等是流通渠道的客体,各个环节的运行都将影响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农产品市场客体的发育成熟度实质上是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随着农村剩余产品的增多及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推动着农产品商品化率不断提高。同时,不同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顺序,基本上遵循需求弹性和渠道导向的原则。需求弹性大的产品先行商品化;需求弹性较小的农产品后行商品化。农产品商品化后要实现其价值必须有合适的流通渠道将其输向市场,不同品种农产品的商品化率还取决于该农产品后向关联产业的市场化程度。棉花、蚕茧的商品化率仅仅50%多,而粮油为80%,仅仅从需求弹性性质上难以解释,其主要原因在于两者的加工工业和流通渠道建设的差别上。渠道导向型的农产品的商品化率高达90%,而农户自身消费比例高的非渠道导向的农产品商品化率仅仅30%(王合庆、严建科,)。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问题的实证分析

流通渠道主体规模问题。作为流通主体进入市场、开拓市场、沟通供求关系,需要规模、质量、品牌以及各种营销手段,需要能够把握农产品的市场状况,显然分散、小规模、兼业化的农户往往不具备这样的实力和条件。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体主要是农户和进行农产品批发与零售的个体户,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企业依然较少。我国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单位进行,经营规模小,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为7.94亩,户均销售粮食为1047.34公斤、猪肉97.62公斤、禽蛋55.48公斤,是世界上“最小的农户”(艾云航,)。这种规模无论是农产品的生产还是流通均不具备抗风险的能力。

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流通渠道的组织化程度又可以理解为渠道系统化,任何一条流通渠道,都包括若干的渠道成员,这些成员合作完成商品的传递过程,而这些渠道成员之间的关系状况就表现为流通渠道的组织化。因此,流通渠道基本要素——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构成了渠道的组织形态,决定了其组织化程度。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成员数量众多,规模层次不齐,以小规模为主,且各自孤立,呈现低组织化程度,承担主要责任的农村经纪人组织规模较小。

流通渠道效率低。渠道效率是指一定量的渠道投资所带来的销售额和利润额。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可以从时间和空间角度进行研究,从时间继起的角度看流通效率用流通时间的长短来测算,从空间并存的角度看流通效率可以用流通的资源配置情况,即流通的半径和流通的费用来测算。首先,农村流通时间总体偏高。从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的流通时间比较来看,农产品的流通时间呈下降趋势,但是从绝对值上仍然处于高位,主要是由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中介成员过多,产销流通链条过长,且流通渠道各成员之间的配合不力引起的,每个流通环节都要耗费交易时间,所以流通时间长。其次,农产品的流通半径小。农产品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面普遍性、多样性、变化性的需求,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流通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求。这些特点限制了流通半径,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而在销地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上升的市场分割局面经常出现。

流通费用高与费用结构不合理并存。如图1、图2所示,农产品流通费用总量可以通过与其它非农产品流通费用的基本情况对比分析,流通费用的结构状况从运输费用、保管费用和管理费用三个主要方面占比情况测算。总量来看,农产品流通费用增长率较快,与其绝对额发生增长矛盾,属于偏快性低效率增长。如我国粮食产品的生产价格跟国际市场比较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但是他们在流通、外贸领域中至少增加了30%的成本;而对于非粮食类的生鲜农产品,中间渠道费用远远大于生产成本。结构对比可以说明,农产品流通费用中的运输费用和保管费用偏高,说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管理存在问题。

篇8:基于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机制研究论文

基于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机制研究论文

论文摘要:自重庆市被确定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重庆市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改革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该文在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基础上,结合重庆城郊土地现状,以重庆城郊农村宅基地的确权机制设计为切入点,在此基础上着重探讨宅基地流转的市场机制。通过该机制的设计,盘活农村宅基地,加快城乡统筹进程。

论文关键词:关,键,词,宅基地,城乡统筹,住房置换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城镇建设用地日趋紧张,但我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土地政策成为城镇建设用地增量的瓶颈,土地供需矛盾不断加剧,严重影响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向城市聚集,尤其是城市近郊出现了一户多宅、无人住宅、“空心村”等现象,大量地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基于建设用地指标“空间置换、集约化利用”的思维,有的地区将零星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统一起来,将其置换到土地供需紧张的城镇化建设中,这既不违反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又很好地解决了城镇建设用地矛盾,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又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很好地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为充分发掘建设用地内部潜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段应碧认为要加大城市化进程就要降低农民转化成真正意义上市民的成本,可以考虑让进城民工把自己闲置或者废弃的宅基地交与政府,政府通过利益转化,使其能够将宅基地价值化,从而在城市能够买到自己的房屋。陈锡文认为应该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机制,在提高城镇对农村人口的聚集效应的同时,为逐步转变成市民的农民创造条件。董宏林等人认为农民向市民演进的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实施如宅基地等主要农村制度的创新。袁丰等人认为农村宅基地置换有效协调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间的矛盾,兼顾了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一、产权明晰是宅基地的流转的基础

要使宅基地进入市场流转实现真正的盘活,首先必须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建立明晰的宅基地权利范围和权利归属,使农村宅基地产权归属明晰,这是宅基地流转的前提与基础。

农村宅基地确权首先应进行宅基地的确权发证。本着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和充分尊重历史的态度,坚持“一户一宅”、“法定面积”及“统一丈量”的原则,结合重庆城郊的情况,可按照人均20至30平方米,其中一户3人及3人以下的按照3人计算,4人及4人以上的按照4人计算,作为颁发证书的面积。对于未超过法定人均住房面积的标准的农宅,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确权。对于农宅买卖及一户多宅的情况,在坚持“一户一宅”的同时,分情况维护确权前的合法交易。集体内部房屋买卖且用于自住自用的交易,宅基地随户迁移。城镇居民购买的“小产权房”,宅基地指标归属于原户主。城镇居民以外的非本集体人员购买的农宅,且用于自住自用的,其宅基地的指标由买卖方按比例分配。这三类买卖中房屋的价值及拆迁补偿都分配予确权前最后的买方。宅基地实际面积符合规定的则按实际面积统一登记,对于确权前多出来的部分及圈舍、井窖等配套房舍,登记面积和房屋性质,仅作为征地拆迁给予适当补偿的依据,不用于宅基地置换,土地分类为无产权宅基地。国土资源部门确权工作及登记完成之后统一向村民颁发《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并附注丈量及评估时的登记记录。

二、建立健全宅基地流转的市场机制,促进城乡统筹。

在宅基地确权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地设计市场机制让其进入市场进行流转,才能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加快城乡统筹的步伐。对于有意愿转成城市居民的农民,若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通过宅基地置换城市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置换的具体方法是:将农民农村房屋折算成“住房券”或者“房屋券”,农民进城买房,冲抵房款。

置换通常是指宅基地拥有人在政府政策引导下自愿进行的以土地换土地、以土地换住宅、以及以土地换现金的行为。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长期存在,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着重城市建设用地管理、轻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宅基地使用中普遍存在的利用粗放、布局混乱和闲置过剩等问题更为凸显。作为集约宅基地利用的有效措施,各地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宅基地置换运动。但是现行宅基地置换模式的全过程均由政府和中心村建设公司决定,农民缺乏知情权、选择权及话语权,只能被动参与。这种模式对农民的利益、意愿考虑不够,导致农民从中难以得到真正的实惠,直接危害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进行宅基地置换总的指导原则必须是“资金有保障,运作有监督,尊重百姓权益,加强公众参与。”

1。宅基地置换模式设计的原则

(1)置换机制必须以“和谐理念”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社会工程,政府有责任,各单位和组织有责任,每个社会成员也有责任。创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人与自然、人与经济、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与发展之间关系的和谐。因此,作为“和谐”理念在宅基地置换中的应用,主要是协调各个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寻求一种利益平衡机制。

纵观近几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发展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是处于劣势,农民个人的力量和利益则似乎更微不足道。所以,置换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农民根本利益为本。置换前,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给予农民置换方式的.选择以及置换后居住地点选择的自由,并充分考虑农民对置换差价支付的承受能力;置换后,还应高度重视农民的就业和保障问题,力争做到方便农民就业,使农民通过置换能够得到实惠,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总而言之,新的置换模式必须从农民利益出发,以让农民参与、让农民满意为重点,赋予农民充分的话语权。

(2)置换机制必须以政府正确引导为前提。首先,政府有必要介入宅基地置换过程。由于影响和制约城市郊区农村居住分布的原因非常复杂,如从历史的原因来分析,农村长期处于小农经济社会,分散的耕作方式导致了居住的分散;从现行的体制和政策来看,城乡经济社会的二元结构,也造成了农村人口流动、农民就业和教育以及公共财政的共享等多重壁垒。即使专门针对农村发展出台的“三农”政策,也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缺乏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等内容。特别是农村居住规划滞后且多变,缺乏连续性,造成“一年一个样,年年不一样”的局面,缺乏科学的发展观,偏重经济发展,导致农村社会发展滞后于工业化。另外,与城市建设用地的管理相比,政府在对农村居民住宅管理上则仅仅局限于农村宅基地审批。虽然导致目前郊区农村居住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然而,政府对农村居住分布形态布局管理功能的严重缺位无疑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宅基地置换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起应尽的职责。其次,宅基地的置换归根结底是农民居住形态的重新组合,而长时期以来,农民都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址建房,农民也有权利选择居住在城镇还是农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居住地的选择不仅仅是解决住房的问题,一方面,应与城市的布局和城市的整体规划同时考虑;另一方面,也应与就业、保障、教育以及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等同时考虑。也就是说,要改变传统的居住形态,政府的引导则必须具有全局性和系统性,以降低农民的居住成本,避免二次动迁。

(3)新置换机制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由于各地区间社会经济条件存在差异,许多地区目前还不具备宅基地置换的充分条件。因此,对于宅基地置换既不搞全区一哄而上、大干快上,也不按行政村整体置换、大拆大建,而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10~)循序渐进地演进。

2。置换模式创新的相关制度保证

(1)改变统一按户籍地建房的政策。在现行政策下,不同集体的农民只能在本集体的土地上申请建宅,这样各集体的农民住宅永远是分散的。为此,有必要打破宅基地分村审批制,建立全区(县)统一的农民宅基地审批机构,并从满足农民转移需要、减少人户分离矛盾出发,调整空间结构,解决异地安居问题。

(2)建立宅基地置换的标准和规范。首先,整个宅基地置换的流程必须规范并向农民公示;其次,宅基地置换中的各种契约、合同、通知必须规范;再次,对宅基地置换工作的监督、评估也需要规范,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心村建设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3)采取政策倾斜等措施,降低宅基地置换过程中农民集中居住的成本。应以让利形式吸引农民进城镇居住。如新居民点的基础设施不能全部计入农民所购房屋或申请宅基地的成本;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标准面积内的宅基用地,其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应不计入或不全部计入等。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具体可包括农民的养老、医疗及失地后不能就业的生活保障等。这些保障可以通过相应的保险方式来完成。保障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民集体在“流转”中的所得收益。同时,要完善财务透明、收支完全公开制度,建立起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等,多管齐下,使农民集体获得的土地流转收益真正为保障农民生活服务,确实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

3。宅基地置换机制的主要内容

重庆主城核心区和主城拓展区未来分为“都市化区域”和“都市化调整区域”。都市化调整区域的城郊农村宅基地的置换主要可以以两种形式进行:一种是通过将宅基地以“住房券”的方式置换都市化区域住宅;另一种方式是将农村房屋拆算成“房屋券”、农民进城买房、冲抵房款。

(1)住房券形式。这种方式是目前宅基地置换的主要方式,在浙江﹑天津﹑成都﹑上海等地都有进行。这种机制的主要操作要点为:第一,政府牵头,对建制镇或集中点进行统一规划,按照居住、农业、工业、商业等进行功能分区;第二,确定拆迁补偿方案,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的社区型住宅区。宅基地置换新建住房,应充分体现“等价等量”原则,以“双作价”方式进行置换。新建集中基地的住房设定三种价格标准:置换价(住房券)、优惠价、市场价。村民可享受置换价的安置面积为原宅基地合法建筑物补偿总价与新建基地安置价的比值。若村民原宅基地合法有效面积大于认定的安置面积,其差额以优惠价供给,超过合法有效面积部分以市场价供给;第三,对拆迁后集约出的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进行整理,部分复耕,部分用于发展工业,部分则予以征收、储备,以备出让;第四,通过农地流转、农地入股等方式,推动复耕农地向种田大户、农业经营合作社等集中;第五,发展特色工业,引导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宅基地置换流程图

(2)房屋券形式。这置换方式针对对象主要是那些有能力也有意愿转为城市居民的农民。这些农民也许早已经脱离农村,在城镇谋生,与农村关系微乎其微,但由于我国的户籍制度等原因,仍是农村户口,而且在农村留有宅基地。对于这类群体,若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就可通过宅基地置换城市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置换的具体方法和“住房券”交易制度大体相同:确定拆迁补偿方案后,根据原宅基地合法建筑物补偿总价与新建基地安置价的比值,村民以“房屋券”的形式拆算。这种“房屋券”可用于冲抵在城市购买住房资金。同时规定,拥有“房屋券”的农民在购置经济适用房时有优先权,保障农民权益。而且这类群体可享有城市户口和社保基金。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城市的吸引力,大部分人都愿意进城,可很多人却没有在城市的生存能力,必须对他们的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他们不会因为短视行为而导致在城市生活举步维艰。

4。对重庆城郊“退宅基地”进城农民所留下的宅基地所有权变更。

坚持保护耕地的原则,对于“退地”进城农民所留下的宅基地,转变为国有建设性用地,或者通过农村国土整治转变为国有耕地,土地性质依然是农业用地。具体机制设计如下:

(1)对于建有住房的宅基地的退出。在“退地”的同时连同住房一并退出,也可进行单纯的宅基地的退出。政府用“住房券”置换农村的宅基地。闲置的宅基地农户可进行“地票”交易。

(2)对于已出租或已将住房作为资产进行投资的农户在退地时。政府也同样用“住房券”置换农村宅基地,而由宅基地和住房作为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归属国家。

(3)对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对其进行市场估价折算成“住房券”。

(4)对“宅基证”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并由政府回收“宅基证”转换为“住房券”,即“以证换券”。

三、结语

在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紧张,农村宅基地的价值凸显出来。实行农村宅基地科学合理市场流转,可以缓解建设用地的压力,加快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而且可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参考文献

1 李加林,许继琴,李伟芳。等。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的时空特征分析[J]。地理学报,2007,62(4):437~447。

2 段应碧。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两大问题[J]。农村工作通讯,(9):1。

3 陈锡文。新农村建设大家谈[J]。山西农业,2007,(12):4。

4 董宏林,董雪原,黄亚玲。论实施农民转移与住房置换战略的保障:主要农村制度的创新[J]。经济研究导刊,,(15):42

5 袁丰。基于SCM的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宅基地置换研究[J]。资源科学,,31(8):1378。

6 赵维清。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问题分析[J]。土地经济,2009,(8):5~6

篇9:全球视野下我国社会体育学的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全球视野下我国社会体育学的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文章运用文献资料法,对现阶段全球体育社会学进行了分析,进一步论述了体育与社会政治、经济、新闻媒体的关系及体育全球化、体育组织等全球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热点和重点.提出今后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的发展趋势及对策,即瞄准社会变革前沿、重视实证研究扣加强方法学习的研究.

作 者:张乾 ZHANG Qian  作者单位: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中国,北京,100088 刊 名:科技信息 英文刊名: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年,卷(期):2009 “”(7) 分类号:G80 关键词:我国体育社会学   发展趋势   对策  

篇10:礼仪文化视野下的班级管理对策研究的论文

高职班级管理是高职院校最为基础的管理,是整个高职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班级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并进而影响到高职院校整体教育管理水平。为此,高职院校从建章立制到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等方面对高职班级管理给予了应有的重视,取得了一定的管理成效。但高职班级管理仍难尽如人意,学生上课迟到、旷课、玩手机等依然屡禁不止,难管理、管理难仍然是高职班级管理的现实问题。事实是,目前的高职班级管理比较集中在行政管理,较多地停留在制度层面的管理,这种管理当然必要,但它重在治标,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高职班级管理问题。如何让高职班级管理由“被管”走向学生自我管理,由他律走向自律,这是高职班级管理需要探究的现实问题。为此,本文试从礼仪文化视角对高职班级管理作一些探讨。

一、高职班级管理与礼仪文化教育的缺位

1.高职班级管理及其现实意义

高职班级管理是指高职院校的班级管理,简称为高职班级管理。高职班级管理包括班级学生管理、班级教育教学管理、班级活动管理,班级日常事务管理等。班级管理是高职院校的基础管理,是高职院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班级管理好了,建成良好的班集体,直接受益的是班集体的学生,好的班集体对学生的生活、学习及至学生个体的身心健康都会带来莫大的益处;间接受益的是高职院校,因为基层的班级管理好了,高职院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就有了成功的基础,它不仅会带来高职院校管理效益的提升,而且还会由此促进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因此,高职班级管理在高职教育中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高职班级管理现状分析

高职班级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现实中的高职班级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管理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1)管理模式比较单一,主要依靠行政、制度层面的管理,班级及班级内的学生处于“被管”状态,难以发挥班级和班级学生“自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学校层面一般由学生工作处作为指导全校的学生管理机构,班级配有班主任、辅导员,表面看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到位,但关系并未理顺,如班主任和辅导员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工作配合不够协调等。(3)学校的管理规章和班级学生管理制度趋于形式,学生违纪屡禁不止,如在一些高职院校学生上课迟到、旷课愈演愈烈,考试舞弊成为不争的现实,这些违纪带来的负面效应更是不容低估。(4)班级凝聚力不强,班级学生活动乏力。

3.班级管理中礼仪文化教育的缺位

高职班级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既有高职院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JournalofTianjinVocationalInstitute校管理体制、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同时也与高职班级管理者忽视以“礼”育人、以“礼”治班和对高职学生礼仪文化教育的缺失有关。如一些高职班主任或辅导员只知道用学校的规章制度约束学生、处罚学生,越处罚学生违纪越反弹,造成违纪屡禁不止,没有发挥“礼”的软实力育人作用。另一方面,学生对管理者、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缺少敬畏之心,对教师缺少最基本的尊敬等,这些显然与高职学生缺少基本的礼仪素养、高职班级管理中礼仪文化教育的缺位密切相关。

二、高职班级管理中礼仪文化教育缺位的现实原因

1.高职教育价值取向导致高职班级管理理念偏移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兼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高级技能型应用人才。在实际的办学中,由于职业技能的过于突出与被强化,高职院校普遍重视学生就业所需要的职业技能,淡化了学生个体品质、内在精神的塑造,忽视了把学生作为全面的社会人的培养,把高职教育变成了单纯的技能教育与谋生教育。在这种过强的职业导向的高职育人氛围的影响下,高职班级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发生了偏移。具体表现在:(1)高职管理者上至学校领导下至班主任和辅导员,都比较普遍地关注高职学生“技能”的培养,很少顾及学生个体内在品质和人文素养的培育,偏离了全面育人的教育方向。(2)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作为班级基层管理者的班主任和辅导员,普遍忽视高职学生的礼仪文化教育,礼仪文化课被边缘化,甚至一些高职院校的某些专业根本就没有礼仪文化类课程,礼仪文化育人几乎成为空谈。

2.高职学生自身礼仪文化素养严重匮乏

高职生大多属专科层次,相对普通高等院校入学录取分数比较低,而在实际的招生工作中,由于生源不足,实际录取分数线可能更低。由于进入高职学习前的文化基础比较差,他们的学习起点要比普通本科学校的学生低得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职学生礼仪文化的难度。另一方面,高职学生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心里容易产生强烈的失落感。特别是在刚入学阶段,许多高职生时常抱怨高职院校与自己理想中的大学相去甚远,但迫于形势又不得不进高职学习,在不情愿中开始了高职阶段的学习和生活。一些高职生往往喜欢自责、贬低自己,在潜意识中常有压抑和自卑的心理负担。这种心态使得一些高职学生精神极度空虚,礼仪行为不端,道德水平下滑。受基础教育阶段应试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影响,一些高职学生礼仪文化素养先天不足。在当下的基础教育阶段,教师的教学基本上是围着考试转,考什么老师就教什么,教师和学生主要精力大多花在应试科目上,礼仪文化类课程没有被纳入高考的范畴,自然不在被重视之列。或者说,在基础教育阶段基本上没有规范的礼仪文化教育。另一方面,高职学生礼仪文化素养先天不足,还与他们各自的家庭教育的影响有关。一些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只重视智育、成绩,忽视了家庭教育的德育功能、礼仪培养,使一些孩子逐渐养成“以自我为中心”“唯我独尊”的意识,而这种意识与礼仪的核心──尊重他人、关爱他人、严于律已是格格不入的。特别是一些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父母的溺爱骄纵,往往自律性很差,不良习气更多,更加缺乏基本的礼仪文化素养。

3.高职礼仪文化教育的严重缺位

如果说基础教育阶段的长期应试教育与不当家庭教育是造成高职学生礼仪文化先天不足的主要原因,那么高职教育自身礼仪教育的严重缺位则是高职学生礼仪文化素养缺失的现实原因。在高职教育阶段,受较强的职业技能育人导向影响。礼仪文化教育严重缺位,主要表现在:(1)礼仪文化教育类的课程日益被边缘化,甚至一些高职专业为了突出技能实训,礼仪课的课时一减再减,几至于无。(2)教师的礼仪课教育不到位。一些礼仪课教师由其他教育岗位转岗过来,其自身礼仪文化不够专业。同时,受高职教育大环境的影响,礼仪文化课不被重视,导致礼仪文化课教师不能专心于礼仪文化课的教学,常常是不得已为之,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3)班级管理者礼仪身教不到位。作为高职院校基层班级管理者的班主任和辅导员。其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重大影响,比如,班主任通知全班同学准时开班会,自己却姗姗来迟,如此怎能教好学生遵时守信。正是由于高职班级管理者自身不注意礼仪的身教作用,使他们在学生面前失去威信,管理乏力。

三、礼仪文化在高职班级管理中蕴含的现实价值

礼仪是指在历史、社会风俗等发展演变中逐渐形成的为人们认可和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礼仪究其实质是一种文化。中国的礼仪文化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礼仪思想和礼仪规范深入人心,形成了完整的伦理道德、生活行为准则。这个完整的伦理道德、生活行为规范就构成了“礼仪文化”。“礼仪文化”发展到今天融入不少现代元素,并在社会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高职班级管理中,礼仪文化所蕴含的现实价值不容低估。高职班级管理者只有认识到礼仪的内在价值,才能更好地发挥礼仪文化在高职班级管理中的效用。

1.礼仪文化教育有利于提升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

礼仪文化教育本质上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人格、塑造自我的一种自我素质提升教育。对高职学生来说,礼仪文化教育更是他们提升自我人文素养的现实需要。首先,礼仪文化教育可以弥补高职学生礼仪文化知识的先天不足,完善高职学生知识结构。通过礼仪文化教育,践行礼仪行为,逐渐自觉克服不明礼、不守礼、不文明行为习惯,提升个人文明素质,让高职学生不仅懂专业、长技能,而且能成为一个有文化素养的人。其次,礼仪文化教育有助于高职学生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礼仪对个人形象有一定的规范要求,高职学生按礼仪要求打造个人形象,可以提高自我认识、个人自信心,在尊重他人的同时,也赢得他人的尊重。再次,礼仪文化教育可以帮助高职学生逐步克服自卑心理,提高心理承受力,以良好的心理状态提高学习效率,以娴熟的礼仪知识和人际交往技巧创建和谐的人际交往氛围,并在人际交往中促进高职学生社会化,培养他们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2.礼仪文化教育有助于创建和谐班集体促进

高职班级管理首先,在班级开展礼仪文化教育,有利于融洽同学间的关系。随着礼仪文化知识的普及,班级同学人人知礼、识礼、用礼,用礼仪规范来处理同学间的关系,自然会促进班级同学间人际和谐。日常生活中,高职同学间的一些矛盾或纠纷,常常是由于一些学生不懂礼、不知敬人律已、不善于相互礼让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在高职学生中普及礼仪文化教育显得尤为必要。高职同学间的人际和谐是创建和谐班集体的基础。其次,礼仪文化教育有助于师生关系的和谐。师生关系是高职院校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之一。良好的师生关系,不仅有利于学生学习,而且还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高职学生融洽师生关系的最佳方式是用礼仪,以礼仪文化的正能量来铸就新型的高职师生关系,而师生关系的和谐又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高职班级管理。再次,礼仪文化教育有助于高职班级管理者与高职学生间关系的和谐。高职班级基层管理者班主任和辅导员受学校委派承担高职班级管理任务,高职学生自当尊重管理者的管理,尊重他们的工作,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当然高职班主任和辅导员也要尊重学生和合理诉求。高职班级管理者与高职学生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以礼相待,不仅关系和谐,班级管理也易见成效。

3.礼仪文化教育是高职班级管理由他律走向

自律的重要途径礼仪文化教育在创建和谐班级的同时,还会进一步让高职班级管理由他律走向自律,提高高职班级管理实效。这主要表现在:(1)礼仪文化教育会带来班级学生间的人际和谐和班级整体人际和谐,这就使得班级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并在推进中产生实质性的工作效益,而班级管理效益的彰显又反过来激励班级学生主动为班级管理服务,促进班级管理上水平。(2)通过礼仪文化教育,使得高职班级学生人人知礼、守礼,敬人律已,尊重教师的教学,尊重班主任和辅导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实现班级管理由他律走向自律,让高职学生由单纯被管到主动自我管理,达到高职班级管理的最佳状态。(3)通过礼仪文化教育增进高职班级同学间的融洽度和同学间的人际和谐,由此增强高职班级的凝聚力。班级凝聚力的提升,会增强高职学生自主接受班级管理的自觉性,实现班级管理由他律走向自律,促进高职院校班级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礼仪文化视野下的高职班级管理对策思考

高职班级管理单靠目前的行政和制度层面的管理显然不够,应在治标的同时,加强治本,只有标本兼治,才能取得高职班级管理的实效。在高职班级管理中,加入礼仪文化的元素,以礼仪文化治班,在管理中育人,在育人中实施有效管理,提高高职班级管理的软实力。结合高职班级管理的现实情况,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高职班级管理工作。

1.转变高职班级管理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转变高职班级管理理念应先从转变高职教育理念做起。高职教育本质上是培养人的教育活动,培养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高级技能型应用人才是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育人仍是高职教育根本所在。为此,高职班级管理者更要树立育人的管理理念,把育人始终放在高职班级管理工作的首位。针对目前高职班级管理中出现诸多违反“礼”的现象或因学生不知礼、不懂礼而出现的诸多违纪行为,班级管理者理应对高职学生加强礼仪文化教育,把礼仪文化教育纳入班级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高职院校的领导应高度重视高职学生的礼仪文化教育,从制度上给予政策支持与保障,重视礼仪文化育人环境的营造,重视相关礼仪活动的开展,重视礼仪文化课程的建设,使礼仪教育真正成为提升高职学生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承担班级基层管理的班主任、辅导员,在日常的班级管理中注重对学生的礼仪文化引领和示范,充分发挥礼仪文化在班级管理中的效用。

2.切实提升班级基层管理者的礼仪文化修养

高职班级基层管理者主要是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其中,班主任和辅导员是高职班级的直接管理者,他们的管理行为及在日常班级管理中的言行将直接影响到高职班级管理的成效。因此,提高高职班级管理应先提升班主任和辅导员自身的管理素质,包括礼仪文化素质。首先,在高职班主任、辅导员的选配上,既要注重他们对班级日常事务的处理能力,同时又要注重他们的礼仪文化育人能力,把那些具备“双能”(班级事务处理能力和礼仪文化育人能力)的优秀教师配备到班主任或辅导员岗位,这是做好高职班级管理的基础。其次,对班主任和辅导员加强礼仪文化培训,以提升他们的礼仪文化素质。在具体的培训安排上可根据工作情况分批次分阶段实施礼仪文化专题培训和礼仪行为实训,把礼仪文化培训作为班主任、辅导员上岗前的必修课。再次,把能否运用礼仪文化育人、运用礼仪文化治班作为对班主任、辅导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与班主任、辅导员的职称晋升、管理绩效和奖金等结合起来,以考核促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礼仪文化素质,以考核促进高职班级管理。

3.完善礼仪文化教育提高学生礼仪文化素质

高职学生礼仪文化知识先天不足,加强礼仪文化教育高职院校责无旁贷,必须将礼仪文化课列入高职人才培养计划,选派优秀的专业礼仪教师授课。在教学内容安排上注重传统与现代、基础性与专业性结合。对传统礼仪吸取“精华”,并与现代礼仪融合,使其更适合现代礼仪教育的需要。在教学方式上,注重礼仪文化理论知识与礼仪实践的结合。礼仪虽然是一门实践很强的学科,但礼仪所蕴含的道德内涵和深厚的文化意蕴要求礼仪教育必须注重相关的必要的理论讲授,让学生在运用礼仪规范时,能从内心理解明白为什么要做这些礼仪规范,将礼仪文化知识内化为素质,用礼仪规范外塑形象,内外兼修,提升境界。同时,将礼仪文化知识的学习与高职学生的日常生活、高职班级日常管理结合起来,礼仪知识只有与高职学生的日常生活结合,才能让学生入脑入心,运用自如。在此过程中,班主任、辅导员适时指导督促规范,将高职学生礼仪实践纳入班级日常管理范围,并加以推进,促使高职学生礼仪文化素质的提升。

4.礼仪治班,文化育人,内修外治,不断提升高职班级管理水平

礼仪治班,文化育人,是高职班级管理由他律走向自律的重要途径。为此,应着重做好三方面的工作。(1)礼仪治班,让校纪校规和班级各项管理制度融入礼仪教育,并通过礼仪教育,让高职学生对校纪校规和班级各项管理制度心存敬畏,自觉遵守。(2)文化育人,积极营造班级礼仪文化氛围。在班级文化建设中,可以教室为主要园地,优化班级礼仪文化育人环境。比如,可将教室布置成若干小区,设置礼仪知识园地,宣传礼仪文化知识;设置名人名言区,搜集古今中外关于文明礼仪的名人名言以引领学生做文明礼仪之人;设置社会上文明礼仪典型或班内礼仪之星专栏,让身边的礼仪典型教育人、鼓舞人。良好的班级礼仪文化不仅能陶冶高职学生的情感,而且对高职学生的礼仪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3)内修外治,不断提升班级管理水平。“内修”即通过学习、实践、践行礼仪,不断修练学生和管理者的礼仪文化修养。如不定期举办礼仪演讲、礼仪知识竞赛、礼仪情景剧、礼仪文明修身活动等,让学生在礼仪活动中学礼仪,在礼仪活动中讲礼仪、用礼仪,同时注重班级管理者礼仪素养的提升,在提升中给学生良好的礼仪示范和礼仪文化陶冶。班主任和辅导员对学生的违礼行为即时规范,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即时制止。通过内修外治,提升高职班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顾俊.加强高职礼仪教育提升班级文化建设[J].时代教育,(12).

[2]赵惠.关注高职礼仪教育建设和谐高班级[J].现代企业教育,(21).

[3]邵甫华.高职学生礼仪文化教育探究[J].科教导刊,(1).

[4]耿娜.高职生礼仪教育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

[5]徐秋梅.和谐社会视野下大学生礼仪修养提升的路径选择[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

作者:张守兴 单位:九江职业大学

篇11:和谐视野下高校双语教学团队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和谐视野下高校双语教学团队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合格优秀的`双语教学团队是双语教学质量提升的人力资源保障.基于教师和谐发展的观点,高校双语教学团队建设不仅对提高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以及双语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有利于双语教学师资队伍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本文主要针对高校双语教学团队建设存在的问题,从战略观、学习观、和谐发展观和系统观等角度加以审视、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设对策,从而促进高校双语教学与人才培养的和谐可续性发展.

作 者:刘艳娥  作者单位: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岳阳,414006 刊 名:当代教育论坛 英文刊名:FORUM ON CONTEMPORARY EDUCATION 年,卷(期):2009 “”(12) 分类号:G64 关键词:双语教学   教学团队   和谐发展   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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