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编辑华先生,家住湖南路永丰大厦二楼,近日他发现,楼下老胡家的门面房又换了店主,原来的服装店换了家古旧书店,这倒很适老华的味口,他时不时到书店转转,这样,就跟书店老板认识了。老板姓林,东北人,为人豪爽,也很健谈。时间久了,两人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成了朋友。
湖南路门面房的租金很贵,一年起码十二万元。今年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湖南路商家的生意也不如往年。房东老胡要跟林老板续签租房协议,并要求预付半年租金。林老板说眼下手头紧,等下半年七月份,将全年租金一并付清。
老胡是个仔细人,他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他见林老板不付定金,便不愿租房。后来,林老板请出老华作担保人,这样才把协议签下来。上面写明,如若林某不付租金,每月一万元租金由担保人华先生垫付。三人签字画押,公证后生效。
几个月过去了,华先生见楼下书店没开门。从门缝里看进去,只见林老板跟几个伙计在打包装书。华先生暗暗吃惊,敲门进去细问。林老板说,这些书销不出去,要退回出版社另换新书。对此,华先生也没放在心上。
几天后,林老板不见了踪影,欠下五万元房租,转到了担保人头上。华先生与老胡相识,但交情不深。再说,老胡是个锱铢必较的角色。他一纸诉状,将华先生告上的法庭,要他支付五万元房租。
华先生望着法院传票和那份担保协议,不由感慨万千。唉,编了一辈子军,写了一辈子字,今日方才真正识得这“担保”的“保”字。古人英明呀,造字时,以“呆”“人”为“保”,说来说去,只有呆子才会去当保人啊。
这则笑话故事,借分拆“保”字的字形,说出了“知人知面不知心”的道理,劝世人交友要谨慎,以防上当受骗。
《小故事里的生活道理——呆人作保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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