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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及影响因素

时间:2022-07-07 23:01:4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及影响因素,本文共10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及影响因素

篇1: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及影响因素

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及影响因素

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及影响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就个体私营企业对国税贡献而言,近几年却成下降趋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为***万元,为***万元,为***万元,这充分说明国税宏观上对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支持。国税局征收的税种主要是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性质的个体私营企业税率为6%,商业性质的为4%。总体而言,可以说影响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多,为此,我们结合本县国税实际,简单就影响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作一些探讨。 1、财政体制影响。这是因为财政预算收支是经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法案,构成财政收入主体的税收收入又是以指令性计划即收入任务的形成,逐级下达给各级税务机关,而必须按时完成。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按经济税源设计的法定税收收入与收入任务之间必然形成很大的差距,这就把执法的税务机关置于两难境地,要么完不成任务,要么寅吃卯粮或卯吃寅粮。税务机关由于还同时受其他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如税务人员的素质、外部治税环境和执法的技术装备水平等等,反过来又影响了法定税收收入的`真实、准确性,从而反映到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管理时紧时松,这就必然或多或少影响了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 2、主观认识影响。长期以来,税务机关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客观公正的执法,实现最大限度的应收尽收。因为,不论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税法设计,归根结底都要落到税收收入与税务执法这一矛盾当中,而税务执法也必然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组织税收收入永远是税务机关的中心任务,加强税务执法是我们永恒的主题。虽然我们年年超额完成收入任务,队伍建设也取得了可喜成果,但也不能说这一主要矛盾已经缓解或彻底解决。之所以没有解决,是因为我们并没有把它作为矛盾来对待,对其对立性仍然缺乏足够的重视。更没有进一步探究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什么。长期以来,我们只把税务执法作为组织税收收入的一种手段来加以运用,而没有放到税收法制建设的高度来加以重视。由于过分地突出了税收收入职能,对尚处在发展中国家之列的我国来讲,各级政府对税收收入的需求渴望与经济税源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加上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税收收入任务下达的不科学性和执行中的刚性,使得税收收入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税务执法居于从属的次要地位,其结果是对税收法制建设的影响,或多或少存在执法不公,造成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就必然对市场经济造成冲击。事实充分表明,在税收领域,真正实现依法治税尚任重道远。 所以在税务工作中,应是税务执法决定税收收入,而不是税收收入决定税务执法,这样才能减少对经济的影响。这对我们做好税务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事业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后工作中政府以及各个执法部门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是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真正实现从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到以公正执行税收法律为中心的转变,寓组织收入于税务执法之中。虽然税收指导计划与实际经济税源之间必然存在着差距,但对于富裕地区来讲,通过公正执法,财政预算较好平衡。但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讲,恐怕财政预算就难以平衡了,这只能通过上级财政直至中央财政予以弥补。对此中央财政更应加强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对纳税人申报率、税款征期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等一系列执法质量指标进行重点考核。 二是牢固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因为税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任何党政机关及任何领导者的个人意志都不能凌驾于税收法律之上。但实际生活中除了以完成收入任务事关发票和稳定的大局之名而随意变通税法的情况外,还有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也对税务执法构成强大的干扰。来自这两方面的干预比其他任何方面的干预都要严重得多,以权代法的事例还时有发生。税法本身和执行税法的刚性也严重不足,税法至上的权威并未得到真正体现。 三是认真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确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平等地要求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我们平时经常提到执法必严而不是执法必公,严未必就公。因为严对某些对象也存在着宽与严的区别。因为不论哪个地方都有自己重点保护的骨干税源,而对个体私营经济这些小税源置之不理。 四是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效率,防止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以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当前,应着重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工作责任心和勤政意识。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让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加快计算机普及步伐和知识培训,提高干部工作效率和利用现代化工作手段的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以弥补人员数量限制征管质量的不足。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树立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观念。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建立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减少人治对个体经济发展的影响。

篇2: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及影响因素工作报告

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及影响因素工作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就个体私营企业对国税贡献而言,近几年却成下降趋势,20个体私营经济税收为***万元,20为***万元,20为***万元,这充分说明国税宏观上对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支持。国税局征收的税种主要是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性质的个体私营企业税率为6%,商业性质的为4%。总体而言,可以说影响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多,为此,我们结合本县国税实际,简单就影响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作一些探讨。

1、财政体制影响。这是因为财政预算收支是经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法案,构成财政收入主体的税收收入又是以指令性计划即收入任务的形成,逐级下达给各级税务机关,而必须按时完成。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按经济税源设计的法定税收收入与收入任务之间必然形成很大的差距,这就把执法的税务机关置于两难境地,要么完不成任务,要么“寅吃卯粮”或“卯吃寅粮”。税务机关由于还同时受其他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如税务人员的素质、外部治税环境和执法的.技术装备水平等等,反过来又影响了法定税收收入的真实、准确性,从而反映到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管理时紧时松,这就必然或多或少影响了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

2、主观认识影响。长期以来,税务机关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客观公正的执法,实现最大限度的应收尽收。因为,不论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税法设计,归根结底都要落到税收收入与税务执法这一矛盾当中,而税务执法也必然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组织税收收入永远是税务机关的中心任务,加强税务执法是我们永恒的主题。虽然我们年年超额完成收入任务,队伍建设也取得了可喜成果,但也不能说这一主要矛盾已经缓解或彻底解决。之所以没有解决,是因为我们并没有把它作为矛盾来对待,对其对立性仍然缺乏足够的重视。更没有进一步探究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什么。长期以来,我们只把税务执法作为组织税收收入的一种手段来加以运用,而没有放到税收法制建设的高度来加以重视。由于过分地突出了税收收入职能,对尚处在发展中国家之列的我国来讲,各级政府对税收收入的需求渴望与经济税源之间存在很大差距,滤布加上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税收收入任务下达的不科学性和执行中的刚性,使得税收收入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税务执法居于从属的次要地位,其结果是对税收法制建设的影响,或多或少存在执法不公,造成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就必然对市场经济造成冲击。事实充分表明,在税收领域,真正实现依法治税尚任重道远。

所以在税务工作中,应是税务执法决定税收收入,而不是税收收入决定税务执法,这样才能减少对经济的影响。这对我们做好税务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事业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压滤机滤布今后工作府以及各个执法部门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是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真正实现从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到以公正执行税收法律为中心的转变,寓组织收入于税务执法之中。虽然税收指导计划与实际经济税源之间必然存在着差距,但对于富裕地区来讲,通过公正执法,财政预算较好平衡。但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讲,恐怕财政预算就难以平衡了,这只能通过上级财政直至中央财政予以弥补。对此中央财政更应加强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对纳税人申报率、税款征期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等一系列执法质量指标进行重点考核。

二是牢固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因为税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任何党政机关及任何领导者的个人意志都不能凌驾于税收法律之上。但实际生活中除了以完成收入任务事关发票和稳定的大局之名而随意变通税法的情况外,还有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也对税务执法构成强大的干扰。来自这两方面的干预比其他任何方面的干预都要严重得多,以权代法的事例还时有发生。税法本身和执行税法的刚性也严重不足,税法至上的权威并未得到真正体现。

三是认真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确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平等地要求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我们平时经常提到“执法必严”而不是执法必公,严未必就“公”。因为严对某些对象也存在着宽与严的区别。因为不论哪个地方都有自己重点保护的“骨干税源”,而对个体私营经济这些小税源置之不理。

四是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效率,防止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以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当前,应着重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工作责任心和勤政意识。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让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加快计算机普及步伐和知识培训,提高干部工作效率和利用现代化工作手段的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以弥补人员数量限制征管质量的不足。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树立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观念。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建立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减少“人治”对个体经济发展的影响。

篇3:如何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精神文明建设

如何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精神文明建设

沙湾县工商局 郑建明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动社会进步,实现我国XX年远景目标规划的重要措施,也是保确保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其经济增长点作用的有力手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仅10余年时间,我县个体私营经济户数就增长了10多倍,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搞活市场流通,发展县域经济作出了不菲的贡献。

但不可否认,在个体私营发展中客观存在着日益滋长的拜金主义、利已主义、享乐主义。表现在经济活动中,就是在强烈的利润动机驱使下,使得少数人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短斤少两、掺杂使假,制销假冒伪劣商品等一系列违反法律和有损于社会公德之事时有发生,这不仅使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使个体私营企业的公众形象大打折扣,无形之中降低了他们在竞争中的信誉,损害了经济利益。为了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为自身进一步发展创造一个优化的和谐环境,就必须加强个体劳动者的精神文明建设,笔者认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一、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个体经济得到了全面的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的迅猛发展,有力地补充了国有经济不足,增加了财政税收,促进了县域经济的的.发展。但是,我们的着眼点不仅仅停留在发展指标上,还要放在提高人的素质上,放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如果只一味的强调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发展中的经济效益,则忽视个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然导致负面效应,其结果是得不偿失,反而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加强引导,优化服务,标本兼治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就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把扶持发展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齐抓共管、因势利导,优化服务,形成一股合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区对发展个体私营企业政策,为他们营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要通过一定形式,激发他们追求先进文化、高尚道德的原动力,使广大个体私营经济从业者向往“真、善、美”的道德情操,唤起他们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社会责任和人格尊严意识,做到公公正正赚钱,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在市场经济的广阔舞台上塑造现代人、现代企业家的良好形象。

各级组织特别是个私协会要采取多种形式为个私经济服务,鼓励、吸引他们加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和行列中来,广泛开展文明经商、优信服务及城乡万店无假货的竞赛活动,让他们从自已群体的典型中吸取精神力量;组织他们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增强他们的自尊、自爱、自强、自律的道德意识;鼓励和组织、私营企业人员加强文化科学知识、现代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学习,有条件的还可以动员他们参加涵大、夜大,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使他们成为精神上的富有者。常年性坚持开展“文明经营户竞赛活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示范摊(店)活动”、“消费者满意一条街”等活动。

篇4:地区个体私营经济调查报告

地区个体私营经济调查报告

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岗位,推动经济体制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我旗个体私营经济现状

截止xx年5月末,全旗共有个体工商户2215户,从业人员2899人,注册资金2248万元。其中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的1390户,从业人员1710人,注册资金1175万元;从事制造业198户,从业人员211人,注册资金199万元;从事交通运输业433户,从业人员433人,注册资金737万元。私营企业44户,从业人员1381人,注册资金1596万元。其中雇员50人以上的6户,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有11户。44户私营企业中从事生产经营的有19户,从业人员852人,注册资金895万元;从事商品批发、商业零售有8户,从业人员92人,注册资金323万元。

xx年,全旗个体私营经济为国家上缴税金705万元,占财政收入的20%。

二、目前我旗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观念上有一定差距。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社会各个层面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认识还不够统一,一是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支持程度上不够,思路和办法不多。二是应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人员,思想上认为干“个体”不是长久之计,挣钱少,没有发展前途,没有保障,受传统观念影响,存有侥幸心理,伺机寻找“铁饭碗”。三是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者,稍有发展便安于现状,面对各种变化缺少应对措施。

(二)经济结构上需进一步调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现状表明,我旗个体、私营业主从事第三产业,特别是商贸流通领域的占绝大多数,从事一、二产业的较少。大多居于传统的、家庭式、非民主的落后管理方式。经调查分析,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思想不够解放。全旗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大中专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0%以上,也几乎没有经过专业的理论、技术的学习和培训,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特点未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预测,在经营和投资上缺乏技巧,对所经营的产业没有长期的计划,随遇而安,对现代化的经营理念避而远之。不求发展只求“稳”,有限利润大家分的现象。第二,个体私营经济起步较晚,影响了其发展速度。第三,从事外向型的个体私营户较少,大多数经营者对外部大市场的情况不了解,信息闭塞,供需关系掌握不清,销售不畅,只盯住本地市场,经不住大的冲击。第四,资源型和加工型企业较少,本地资源未被充分利用;生产技术装备较差,生产成本高,产品档次低,效益不佳,随时有被市场竞争淘汰出局的危险。

(三)融资渠道上不很宽畅。就我旗目前具体情况看,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是影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极大而又带普遍性的难题。首先,经过改制后的'工贸企业,原有资产大部分用在了职工买断,重新盘活困难重重。其次,一些较大、较好能够维持正常运转的个体企业,为适应市场新的需求,积极寻求了一些前景好、上档次的项目,由于投融资困难,只能暂且搁置;还有随着企业改制的完成,下岗职工中,有一部分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手中也掌握了一技之长,雄心勃勃想干一番事业,只是苦于没有资金支持,正处于徘徊和等待之中。另外,工行、建行相继在我旗撤销,使私营经济申请金融支持更加困难。

(四)在税费承担上有一定的压力。据调查,xx年,全旗个体私营经济营业性收入总额在6000万元左右,上缴税金705万元,税收比例高于经济较发达地区个体私营经济所承担的比例。同时,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达到了24个。数字表明,我旗个体私营经济所承担的税费相对较高,有个别经营效益较差的,还有入不敷出的情况。另外,个别行政事业收费部门注重部门利益,不顾整体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着重收费,轻管理、轻服务的问题,甚至还存在“三乱”现象。

篇5:私营经济税收筹划教你几招

从事营业项目的经营活动,对于私营业主而言,既负有缴纳流转税的纳税义务,又要负担企业所得税,作为投资者个人而言,还要就企业税后留利分配给个人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作为个人参与营业项目的生产经营者在如何选择合理的避税方式,尽可能节约成本、降低税负方面具有较为广阔的空间。

合理避税的基本原则就是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使企业利润量化值达到最大,进而扩大企业分配给个人的分红利润基数。这里仅就个体私营经济如何选择对个人税收量产生影响的避税方式作一介绍。

一、优惠政策不用浪费

个体私营经济无论是从事建筑业、金融业、文化体育业还是服务业等,都可以通过经营项目的税收优惠达到合理降低税负的目的。比如:

1、营业税优惠: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婚介等服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以及从事科技研究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等等,不缴营业税,

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民政福利企业和校办企业,也可享受一定的免税、减税待遇。

2、企业所得税优惠:

现阶段可以享受一定减免税待遇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以废渣、废水、废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企业,新办的劳动服务就业企业,教育部门所属的学校办的工厂、农场,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生产企业,乡镇企业等等。

3、个人所得税优惠:

购买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等等。

个体工商业者在选择经营项目时,完全可以考虑和利用这些优惠规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灵活地加以运用,取得享受减免税优惠待遇。

二、“洋为中用”

我国为吸收外资、引进技术、扩展国际经济的交往,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个体工商业主可通过洽谈合资、引资、改制、资产重组等一系列方式,实现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篇6: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的调查报告

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的调查报告

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岗位,推动经济体制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我旗个体私营经济现状

截止xx年5月末,全旗共有个体工商户2215户,从业人员2899人,注册资金2248万元。其中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的1390户,从业人员1710人,注册资金1175万元;从事制造业198户,从业人员211人,注册资金199万元;从事交通运输业433户,从业人员433人,注册资金737万元。私营企业44户,从业人员1381人,注册资金1596万元。其中雇员50人以上的6户,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有11户。44户私营企业中从事生产经营的有19户,从业人员852人,注册资金895万元;从事商品批发、商业零售有8户,从业人员92人,注册资金323万元。

xx年,全旗个体私营经济为国家上缴税金705万元,占财政收入的20%。

二、目前我旗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观念上有一定差距。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社会各个层面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认识还不够统一,一是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支持程度上不够,思路和办法不多。二是应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人员,思想上认为干“个体”不是长久之计,挣钱少,没有发展前途,没有保障,受传统观念影响,存有侥幸心理,伺机寻找“铁饭碗”。三是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者,稍有发展便安于现状,面对各种变化缺少应对措施。

(二)经济结构上需进一步调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现状表明,我旗个体、私营业主从事第三产业,特别是商贸流通领域的占绝大多数,从事一、二产业的较少。大多居于传统的、家庭式、非民主的落后管理方式。经调查分析,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思想不够解放。全旗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大中专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0%以上,也几乎没有经过专业的理论、技术的学习和培训,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特点未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预测,在经营和投资上缺乏技巧,对所经营的产业没有长期的计划,随遇而安,对现代化的经营理念避而远之。不求发展只求“稳”,有限利润大家分的现象。第二,个体私营经济起步较晚,影响了其发展速度。第三,从事外向型的个体私营户较少,大多数经营者对外部大市场的情况不了解,信息闭塞,供需关系掌握不清,销售不畅,只盯住本地市场,经不住大的冲击。第四,资源型和加工型企业较少,本地资源未被充分利用;生产技术装备较差,生产成本高,产品档次低,效益不佳,随时有被市场竞争淘汰出局的危险。

(三)融资渠道上不很宽畅。就我旗目前具体情况看,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是影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极大而又带普遍性的难题。首先,经过改制后的工贸企业,原有资产大部分用在了职工买断,重新盘活困难重重。其次,一些较大、较好能够维持正常运转的个体企业,为适应市场新的需求,积极寻求了一些前景好、上档次的项目,由于投融资困难,只能暂且搁置;还有随着企业改制的完成,下岗职工中,有一部分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手中也掌握了一技之长,雄心勃勃想干一番事业,只是苦于没有资金支持,正处于徘徊和等待之中。另外,工行、建行相继在我旗撤销,使私营经济申请金融支持更加困难。

(四)在税费承担上有一定的压力。据调查,xx年,全旗个体私营经济营业性收入总额在6000万元左右,上缴税金705万元,税收比例高于经济较发达地区个体私营经济所承担的比例。同时,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达到了24个。数字表明,我旗个体私营经济所承担的税费相对较高,有个别经营效益较差的,还有入不敷出的情况。另外,个别行政事业收费部门注重部门利益,不顾整体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着重收费,轻管理、轻服务的问题,甚至还存在“三乱”现象。

三、应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坚定不移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纳入整体经济发展规划之中

要充分认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性,努力赢得各方面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通过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思想上破除条条框框的束缚,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服从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引导和扶持个体私营经济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尽快出台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帮助个体私营经济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个体私营经济在总量规模、质量效益和持续发展上取得突破性进展,逐步提高个体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地位。

(二)努力为个体私营经济创造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

要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导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发展,逐步解决我旗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商多工少”的问题。

就目前实际情况,我旗应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其主要优势在于两个方面,第一,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众所周知,我旗的农畜产品和矿产资源等量多质好,尤其是农畜产品,大部分还属原料的简单出售,而未被加工转化增值,因此,首当其冲应重点发展一批类似北大荒实业有限公司、京伦矿业有限公司等龙头加工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以城镇建设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突破口,象现在的荞麦生产和加工一样,有目的、有步骤的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饲料加工和工业产品初加工,尽快形成一支私有民营的骨干群体,形成规模,提高档次。第二,我旗的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据不完全统计,全旗目前现有农民剩余劳动工3万多人,城镇待业人员4000多人。随着国有成份从产业经营中的退出和发达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大量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产业就自然而然成了我们不发达地区的发展优势。如果农民不找村长、乡长,而是找市场,进入城镇搞个体私营经济,这本身就是产业结构调整。因此,在我旗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非常现实的选择。

在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方面,应全面落实的各项政策,尤其是在行政审批上,要简化办事程序,努力实行“一厅式”注册,“一条龙”服务,降低门槛,给个体私营一个发展和成长的'机会。在税费收取上,除了出台一些减免和优惠政策外,要严格规范各部门的收费行为,坚决禁止无证收费和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彻底杜绝“三乱”现象,依法保护个体私营及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占,为其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借助各种力量拓宽融资领域。区域经济的增长力,一般来说主要依靠三种力量,即国家的力量、民间的力量和外部的力量。计划经济体制下,主要是依靠国家的投入和布点;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能象计划经济时代那样,还依赖国家安排项目、给予投入,因此,应加快依靠官资转向依靠民资。因此要积极把个体私营纳入到信用组织体系中统筹安排,努力争取个体私营通过资产抵押、互相担保、联户担保借贷。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重点和有发展前景的个体私营企业,协调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联系,帮助解决资金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成立中介组织和机构,为借贷双方服务,积极帮助科技含量高、有发展前景的私营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申请上级技改等项资金;把个体私营列入全方位对外开放大格局中,努力吸纳民间资本和社会剩余资金向个体私营经济倾斜。

(三)努力提高个体私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对个体私营企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对业绩好素质高的,鼓励其进行深造,培养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急需的高层次的管理人才;有计划组织个体私营企业人员到外地学习考察,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各有关方面积极配合,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全面提高个体私营人员的综合素质;积极培育人才和劳动力市场,通过多种形式向私营企业输送各类人才;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制度,逐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现代经营理念;把各项政策宣传到位,教育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者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和商会社团组织的作用,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积极探索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正确处理职工、企业、国家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好企业内部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篇7:江西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

第一条 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指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以依法登记注册确定。私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权利。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并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中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市场准入、产业政策、投资方向、法律咨询、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质量保证、环境保护、劳动人事等方面依法管理,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有不利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内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认为该规范性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审查建议;有关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七条 除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生产经营的项目外,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均可以投资和经营,并自主选择生产经营的范围和方式。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设置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

依法需要办理审批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 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城市公用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鼓励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开发和边远、贫困地区建设;鼓励兴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从事社区服务。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投资国家、本地人民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和技术项目的,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地人民政府的政策优惠待遇。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依法采用购买、承包、租赁、参股、控股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的,享受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同等的待遇。

私营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享受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享受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九条 鼓励和支持私营企业通过对外招商,与省外、境外投资者合资、合作兴办企业,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开展对外交流,参与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

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生产出口创汇产品。私营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为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相关手续。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因商务、学习考察、短期培训、技术交流等需要出国(境)的,公安、外事等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鼓励私营企业技术创新,开发高科技产品,发展高科技产业,参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竞标。私营企业可以申请或者接受委托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的科研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

第十一条 鼓励和扶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开发、培育、发展名牌产品,按规定程序参加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

第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依法以高新技术成果投资私营企业。以高新技术成果向私营企业出资入股的,其所占股份的出资比例由出资各方依法协商约定。

第十三条 鼓励转业军人、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私营企业,其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获取法律、法规、政策、城乡建设规划等信息提供方便,支持社会各界建立信息咨询服务系统,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第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建立服务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等信用制度,以及多种形式的信用担保机构,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对信用好或者创利、创税、创汇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给予优先扶持。

鼓励和支持符合法定条件的私营企业依法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上市。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对其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采取非法拘禁他人的方式追讨债务。

第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因国家建设需要,提前收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土地使用权,或者拆迁属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所有的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应当依法给予安置和补偿。

第十九条 私营企业注册公司名称,可以冠以“江西省”行政区划的名称,也可以依照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的规定申请注册登记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

私营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办企业集团。

第二十条 私营企业在信贷、土地使用、用水、用电、上市融资、进出口经营权、使用外汇、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政府计划项目、科技奖励、取得许可证和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引进人才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同等的待遇。

个体工商户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享受与私营企业同等的待遇,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在评先进、劳动模范以及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引进科技和管理人才,为其提供人才服务。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者评审,与其他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同等对待,不得以企业性质为由拒绝为其办理报考或者评审手续。对通过资格考试或者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本地户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要求在本地落户并符合条件的,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应当组织公办中、小学校接纳非本地户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超出省人民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应当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公平竞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除法律、法规设置的,国务院及其财政、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其他任何单位和组织都不得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收费,应当使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收费票据。凡自立项目或者超标准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开具收费票据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并向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要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不得借评比、评优、达标等活动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购买有价证券和订购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及其他商品,或者在指定的报刊、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媒体刊播广告。

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执法检查,应当依法进行,不得干扰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重复检查。

第二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加入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通过自律机制规范经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入会或者阻止其按规定退会;有关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不得利用入会违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工会、妇联、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应当依照章程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 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应当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做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人民政府的联系沟通工作,向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应当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会员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可以帮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且经营业绩突出的;

(二)产品或者服务被认定为中国名牌、驰名商标或者本省名牌、著名商标的;

(三)开发新项目、新产品成绩突出的;

(四)发展高新技术或者出口创汇成绩突出的;

(五)对发展当地经济,帮助他人脱贫致富有突出贡献的。

(六)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突出的;

(七)安置城镇下岗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残疾人就业成绩突出的;

(八)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事项,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部门,并告知投诉人,不得以非本部门职责为由拒绝接受投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惩处侵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举报。

新闻媒体应当对侵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违法设置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其行为无效,并由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超过法定时限办理有关事项的;

(二)违法要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或者强制其购买有价证券和商品的;

(三)无法定依据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收费的,或者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者不开具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收费票据的;

(四)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占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的;

(五)对投诉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六)其他侵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

第三十六条 侵占、哄抢、损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法财产,或者干扰、破坏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关执法机关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应当予以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2月25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的《江西省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条例》同时废止。

篇8:江西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和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特别重视有关个体私营经济的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税务机关在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中,如在办理税务登记、税款入库、报表统计、税收分析等,也经常要划分纳税人的经济类型。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私营企业经济类型的特殊性,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私营企业营业执照时,其营业执照上并没注明是私营企业,以致容易造成政府、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关于私营企业的户数、从业人员、注册资金、税收收入等数据统计的不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私营企业税收收入、地方财政分享收入的统计和国家的宏观决策。因此,税务机关必须正确理解什么是私营企业。

什么是私营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8月28日,国统字〔〕200号)第九条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第4号令发布)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即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然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个字〔1994〕第325号)第六条规定:“凡由自然人为主申请,自然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1%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适用上述规定(按照私营企业管理)。”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述四类私营企业中,对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工商机关核发《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这两类企业均无法人资格;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的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税款入库和进行统计分析时,只要认真审查纳税人提交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表和公司章程,对照上述标准就能准确划分。

另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时,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号前6位为工商登记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第7位为企业经济类型识别号,私营企业一般为2.因此,看营业执照号码第7位是什么数字,也能正确划分是否私营企业。

篇9:对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探讨

对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探讨

西部大开发为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非公有制经济为振兴师市经济点燃了希望之火.农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比较宽松的.发展环境.近几年来,师市非公有制经济以独特的竞争优势和旺盛的活力迅猛发展,成为师市经济的一个亮点,有力地拉动了师市的经济增长.

作 者:雍会 梁红军 冯绍斌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新疆,石河子,83;石河子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新疆,石河子,83 刊 名:新疆农垦经济 英文刊名:XINJIANG STATE FARMS ECONOMY 年,卷(期):2003 “”(2) 分类号:F2 关键词: 

篇10: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员的述职报告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员的述职报告

xx年,XX个协、私协在XXXX的直接领导和X机关的帮助指导下,紧紧围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宗旨,本着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不断提高了为会员服务的能力、质量和层次,较好地发挥了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助手作用。

下面,我简单汇报一年来的几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了各种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了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去年,我们在全省协会系统及广大会员中深入开展了各项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会员自觉做一个“爱国敬业,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乐于奉献”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者。

一是抓好十六大精神的学习。我们就紧密结合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协会工作、会员的思想和经营状况,先后采取开会、座谈、培训和宣讲的形式,认真组织广大会员学习十六大报告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特别是认真领会了报告中关于对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在内的社会阶层的新的社会定位的重要论述。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增强党的阶层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要把“其它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等。这些重要观点,进一步排除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障碍,突破了以往的重重“禁区”,打开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平等参与政治生活的大门。从而极大地鼓舞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斗志、增强了发展信心。

二是广泛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始终把爱国敬业,诚实守信的高尚情操,作为企业发展的一条主线,抓紧抓好,先后在广大会员单位中开展“青年文明号”、“文明经营户”和“光彩之星”等争优创先活动,树立了一批典型。三是广泛开展了法制教育。根据中个协关于“四五”普法教育的要求和安排,着重开展了《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税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邀请了8名专家,先后到东莞、韶关、中山、肇庆、茂名等地为他们举办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通过学习和教育,使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得到了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广泛认同。同时,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意识极大增强。如为清远市协会组织为“抗非”英雄邓练贤家属捐款和开展向英雄警察林奕兴亲属募捐义演活动等。

二、积极帮助企业实施营销战略,努力扩大了“私企”产品销售渠道广东有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的私营企业5万多家,个体工商户近18万户。产品达1200多种。为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提高私企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去年积极组织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产品参加国内外各种展销会。4至6月,先后两次组织65家私营企业参加由省政府组织的粤辽贸易洽谈会,签订产销和贸易合同金额60多亿元。9至11月为促进各地市场的物资交流,互通有无,扩大地方和私企名优、土特产品的销路,协会又组织了90多家私企参加中国长春国际小商品展销会和广东东莞(常平)大京九农副产品展销会。此外,我们还经常开展产品质量评比、鉴定和认证活动,并利用新闻媒体加以宣传报导。通过一年不懈的努力,大大提高了私企产品的知名度,特别是许多私企产品在东三省建立了连锁店、经销网和固定客户。这些都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评价。

三、注重为企业排忧解难,拓展和强化了为会员服务的各项工作从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困扰私企发展的主要难题是流动资金短缺,人员素质较低,“三乱”现象普遍存在,另外还有部分私营企业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规模不大,后劲不足,缺乏市场竞争能力。这些都是制约私营经济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去年我们仍然把为企业解困工作作为重头戏,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首先是想方设法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一方面争取银行部门的支持,先后两次在中山、东莞组织私企老板和银行家座谈对话,共谋对策,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乡镇银行特别是信用社,都以个体私营企业为主要信贷对象,有针对性地为会员办理储蓄业务。另方面积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放宽财税和信贷政策,对私营企业实行“双定”、“带证”为主,查帐计征为辅的征税方式,一定一年不变。这些都为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方便和有力保障。

其二是开展各项培训、办证服务。去年,仅省协会就开展技术培训25次,培训人员达1800多人次,进行技术考核定级1300多人。在各行业评审、认定初、中级技术职称200多人,申领、换发会计证4000多人次,为私营企业培训会计人员2000多名。为3000多名私企老板和员工出具和提供了往返深圳、珠海边防证和出国出境的政审和证明。

其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处理好会员来信、来访,是协会的基本职责。去年,省协会共收到会员来信1500多封,通过处理来信来访,帮助会员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协会为会员解决各类经济方面的纠纷或案件17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5700多万元。如去年3月,韶关市食品公司强行要求个体户去他们那里批发肉类,将三级肉当一级肉批发,同时,他们又允许个体户每头猪交80元屠宰费后可自行屠宰,并且还成立了牲猪屠宰纠察队,违规查扣个体工商户从其他定点屠宰厂批发的肉类,个体户敢怒不敢言。我们获悉此事后,迅速与当地政府联系协调,指出这是一起严重的违规行为,当地政府当即发出决定,予以纠正,取消了非法的纠察队,并允许个体户可以到市内任何屠宰场批发肉类。

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活动,不断加强了企业间的信息、思想和经验交流为扶持私营经济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向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的领域发展,我们认真开展了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活动。5月份,我们组织了一批个体私营企业老板及其从业人员参加了“2002’第二届中国南方经济论坛WTO高层报告会”。通过听取国家权威部门领导和境内外著名经济学家的精彩演讲以及与演讲者进行双向交流,让企业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增强了挑战WTO的信心。6月份,为实现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经济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步伐,充分做好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广泛听取私营企业主在新形势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建议、意见和要求。我们与省工商局、广东工商报社在广州市联合举办了“2002’广东发展非公经济论坛”。这次论坛,集中了全省不同地域、不同产业,在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地位、行业中有影响的80多家私营企业,从多层次、多角度分析了广东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现状,认真探讨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些新观点、新见解和新思路,并针对当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和困难,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将实践经验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这些精辟的见解和理论,加深了人们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认识,启发了人们的.思路,为促进我省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9月份,组织我省私营企业赴山东参加“2002鲁粤浙苏民营经济南北论坛”。这次论坛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私营企业协会承办,邀请了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区域经济发展部林家彬部长做报告。

十一月份我们又组织了广东一批较大的房地产老板随中国代表团参加了“2002中澳房地产投资与贸易论坛”。这些论坛和学习,为私营企业老总在新形势下如何开拓新思路,寻求新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五、认真进行实践和探索,进一步做好了私企中的党建工作在广大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是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架构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省个体私营企业党委,经过不断地实践、探索和研究,在非公经济党建工作中逐步摸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创造了新经验,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继续抓好了组建。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就近管理、方便活动、理顺关系、不留空白”的要求,仍然坚持边摸底、边组建、边规范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规范一个。在前年的基础上,新成立了3个企业党委,10个党支部。目前,省直这块企业成立党委的有5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42个,有600名党员纳入组织范围之内。

二是注重抓好活动。在有利于党内生活、有利于党员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小型、业余、多样、实效”的原则,以企业文化为载体,以扩大影响力、增强凝聚力为主题,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开展党组织活动,把组织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结合起来,调动了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中元邦集团党委已经成为私企党建工作典型,受到省直工委和省委组织部的表扬和肯定。三是积极抓好党员发展。去年,我们本着积极稳妥、慎重的原则,先后选送了25名优秀骨干参加省直工委举办的党的知识培训,在这个基础上发展了19名新党员。另外,还考察和批准了7名预备党员转正。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回首去年,虽然我会在省局的领导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点点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上还缺乏刻苦钻研精神,一年来虽然学习了一些政治理论书籍,但结合工作需要和变化,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深层次地探讨一些理论特别是党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理论问题还不够。二是在指导基层协会建设上措施还不够有力,研究基层协会问题,分析基层协会形势,宣传基层协会典型,及时解决基层协会的困难和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还需加强。2003年,我要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根据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吕成贤局长争创五个一流的要求,决心在三个方面去努力工作:一是把握灵魂;二是抓住重点;三是强化建设。所谓把握灵魂,就是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十六大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论述,毫不动摇地抓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所谓抓住重点,就是要继续贯彻落实好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解决一些深层次问题;所谓强化建设,就是要抓好协会的自身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谢谢大家!

关于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的调查报告

为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构架新支点

影响身高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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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教师个体因素影响下的现代教育技术运用论文

影响家庭教育的三大因素

影响教学效果的非智力因素

农村信息服务影响因素

中职教育教学质量影响因素及对策论文

《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及影响因素(共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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