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字庆宗,历位豫州刺史。时有汝南上蔡董毛奴者,赍钱五千,死于道路。郡县人疑张堤为劫,又于堤家得钱五千,堤惧掠,自诬言杀。至州,悦观色,疑其不实。引见毛奴兄灵之,谓曰:“杀人取钱,当时狼狈,应有所遗,得何物?”灵之曰:“唯得一刀鞘。”悦取视之,曰:“此非里巷所为也。”乃召州内刀匠示之。有郭门前曰:“此刀鞘,门手所作,去岁卖与郭人董及祖。”悦收及祖诘之,及祖款引。灵之又于及祖身上得毛奴所衣皂襦,及祖伏法。
【注释】
1、《北史》——唐代李延寿在其父李大师所撰北史旧稿的基础上编写而成,记载了北魏到隋的历史,共一百卷。本篇选自《北史?司马楚之传》。
2、悦——司马悦,字庆宗,是北魏太武帝时朔州刺史司马楚之的次子。
3、豫州——河南南部以及山东、湖北部分地区。
4、上蔡——河南上蔡县,当时属汝南郡。
5、赍——音基(jī),携带。
6、引见——召见,这里指传讯。
7、狼狈——困窘,慌张。
8、里巷——古时居民聚居的地方为里,巷为街道。此处指城内。
9、示之——传看刀鞘。
10、郭——古代在城外再筑一道墙,叫郭。郭人即同城人。
11、款引——犯人自供。
12、皂襦——皂,黑色。褚音如(rú),短袄。
【译文】
司马悦字庆宗,曾任豫州刺史。当时,汝南上蔡县有一个叫董毛奴的人,带了五千钱出门,在半路上死了。郡县人都怀疑是张堤图财害命,又从他家查出五千钱。张堤害怕拷打,便自己招认是他杀了人。到州衙门,司马悦看他的样子,怀疑案情不实,便传讯毛奴的哥哥灵之,对他说:“杀人抢钱,当时慌慌张张,现场应当遗留点什么,你拾到了什么东西?”董灵之说:“只拣到了一个刀鞘。”司马悦拿过一看,说:“这不象是本城人制作的。”于是召集州内的工匠,叫他们传看刀鞘。其中有一个叫郭门的,上前说道:“这个刀鞘是我做的,去年卖给了同城人董及祖。”司马悦派人拘捕了董及祖,一经审讯,他全部供认了杀人罪行。董灵之还从他身上认出董毛奴生前穿的黑色短袄,于是依法处死了董及祖。
《古代趣味故事——不轻信口供.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